去年年初,看到報紙上大肆報導血荒的消息,終於引發我一滴滴熱情,準備將我體內絕對可以再生的血液,貢獻一些些給需要它的陌生人們。
在十七、八歲的年紀裏,我曾有貧血、低血壓兼厭食症的征兆。但這些年實在是調理得不錯,肥肉直往下半身囤積,典型的健康寶寶福態逐漸展現,於是我認為在這種身體狀況下,是再好不過的捐血時機了。
去年第一次捐血的結果其實是很慘烈的。實在不想說出來嚇人,但忍不住想呼籲捐血者最好再三確定幫你紮針頭的那名小姐是否經驗老到。
我咧,第一次捐血時,捐血站的小姐將我雙手打得紅中帶紫(聽說這樣可以使血管浮出來),然後拿著一根我生平僅見最粗的針頭往我手臂上紮去。然梭,血水分三路流了出來,流到管子中、皮膚下層、以及體外,然後痛得我幾乎沒流下眼淚來抗議不人道的對待。
“哎呀!紮錯血管了,不是這一條。”捐血站的小姐如是說。
然後,便換了一名老小姐俐落的拔出針頭,再快且準的紮對了血管,我的疼痛終於被拯救了。
因此我必須再三聲明,隻要紮對了血菅,捐血根本不會痛。
最後,疲在皮膚表層下的一片血漬,在二星期內由身體自動吸收化去,結束了我生平第一次捐血的夢魘。
基本上我仍是說為捐血是好事,捐完了之後隻要想到也許有人會因我那一袋血而救人一命,心情便覺愉快。所以我大力鼓吹周遭的人去捐血,並且天花亂墜的勾引其他人務必去捐血,共享愉悅的心情。
“什麽叫心情會很好?我光看到那支粗大的針頭就笑不出來了。”某位捐血完的朋友來電抗議我的胡言亂語,而我隻能躲在一邊偷笑。我忘了告知捐血最艱難的部分是克服對那根針頭的恐懼,因為它真的粗得不像話。
爾後,依照我自己的身體狀況設定了一年捐兩次血的目標。當我把第一張捐血卡填滿之後,可能會買串鞭炮來慶祝一番,畢竟那種成就感無與倫比。
今年三月是我第三次捐血;每次捐完,心情都很愉快。我們家的女性都樂於捐血,但男性卻惜血如金。聽說台灣捐血的女性比男性多,我想這是看得出來的;像這次我去捐血時,隻見到一名男性(他每二個月必捐一次),卻見到四、五名女性魚貫上捐血車捐血。
我希望我看到的景象隻是一時的特例,而非常態。
雖然我的首次經驗並不算好,但我仍是希望大家能鼓起勇氣跨出第一步。血液是可以再生的東西,所以算來並無損失。自私一點來說,它也有代為健康巡檢的功用。當然,aids病患者、同性戀者、肝病者,千萬別以這種方式去“身體檢查”,那是極惡劣且不道德的行為。
好啦!謹以此文記錄我捐血的心情,至於能不能勾引你們去捐血,那就不得而知了。楔子“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此乃本人奉為圭皋的至理名言兼座右銘。
有這種崇高的真理來認知之後,打我解事以來--約七歲,便決定這輩子當一名“嫉善如仇”的禍害,以免不小心做了太多好事讓閻羅王太過欣賞,七早八早招我一命鳴呼下地獄陪他老人家喝茶下棋。
所以基本上,我自認是一個生性冷淡、擺不出慈善麵孔的平凡女人;而且自我期許在二十歲之後博得“冰女杜菲凡”的美名,聽起來也亂酷一把的。
不過我忘了“人性本惡”一向讓人類實現得無比徹底,惡女自許的我也難望其項背。他們自己懶惰也就算了,在利用別人之前會先用個“能者多勞”的大帽子扣在他人身上(例如可憐的我),接下來便不斷的丟出麻煩事讓那些能者多勞的人扛了。
之沒天理的。誰規定將自己份內工作做得又快又好的人必須扛起那些又笨又懶、跟不上進度的工作?那些人隻須貢獻出阿諛諂媚兼崇拜的眼光便成了,然後讓別人累個半死。
我想當“冰女”,我想當禍害,我想獨善其身--然而現實是殘酷的。我一直被一些莫名其妙的人喚作“善心人士”、“熱心公益”什麽鬼東西的。我到底做了什麽呀?二十九年的生命細數下來,我做了什麽大事讓別人那麽崇拜我?
是小學入學第一天惡作劇踹了一個大胖子掉入臭水溝中,誤打誤撞的讓他免於被大卡車輾成肉泥,不僅第一回合的行惡失敗,還被欽點為班長兼受到縣長表揚帶上報的慘事!
那時我隻是想要耍威風確立自己大姊頭的風格而已呀,沒想到招來了六年班長的職責。那時真想心肝大哭一場。
勞心勞力的當了六年班長後,我臥薪嚐膽,發奮圖強的決定在國中時期轟轟烈烈的給它幹一場。青春期最適合用來當變壞的理由,我也就不客氣了。注冊當天瞧見了一票非善類向校門口這邊奔來;直接與校園的太保太妹杠上是最快的出名捷徑,到時還怕什麽“大姊大大”的名頭不手到擒來?我也不想太囂張當大姊頭,我隻想當又冷又酷、又特立獨行的江湖浪子(說浪女太難聽),讓人家知道我很不好惹就行了,至於養手下,就免了。
所以我伸出左腳絆倒了最前頭的那個瘦皮猴,再以一肘子奉送上了第二個小鬼脆弱的鼻梁,正準備在眾目睽睽之下撂下狠話時,該死的,後頭衝來了一大票師長,上氣不接下氣的直呼有數名小宵搶了注冊費逃逸無蹤,而我打倒的這兩個正是負責搶錢的人。其他同夥早已分散跑開,但幸好數十萬沒丟,十來名宵小在警方尋線逮捕下一網成擒。
而我,可憐的我,這下子未入學先轟動,連省長大人都前來頒獎狀表揚,我杜菲凡又成了“見義勇為”女英雄。還被拉去當女童軍,外務一大堆不說,什麽班長啦、司儀啦、樂隊指揮的工作全落在我頭上!搞什麽呀!我甚至累得像一隻垂死的老狗,連使壞的力氣也沒有了。
老天一直存心與我作對,我深深肯定著。
所以上了專科之後,基本上我也就認了。決定當一名乖寶寶,不再企圖當大姊大,不當惡女,也不要當任何一個碗糕班長、班聯會長,任何長全不當,我隻求老天讓我留一口氣納涼個五年養精蓄銳,以後不管要再升學或就業,也比較有心力去打點一些瑣事。
還好吧,我想。雖然“能者多勞”的大帽子始終跟著我走,但至少我處理得還算遊刃有餘,也確立了我的風格--老天保佑,終於,我有風格了。
我是冷淡的杜菲凡,雖然我參與各種活動的推展,但並不熱絡;可以做好許多事,卻也不多事。
人類真的很奇怪。我並不是長袖善舞的人,講話也略顯尖酸刻薄,不太留人情麵;但不蓋你,我五專時期居然是個挺受歡迎的人物,有的人甚至還拿我當偶像看。怪異!罵她們無聊也沒用,搞不好更傾心。
我並不美,也不醜,也就是大家平常上街隨處可看到的那種尋常長相的女子;中等身材,略高,一六七的身長讓我頗滿意自己吸取的空氣比他人新鮮許多。不過因為國小時曾當選過童裝公司舉辦的“可愛小學生”第一名,也為他們走過一場秀,所以大體上小時候可愛的妹妹,長大之後也不會醜到哪兒去,是不?絕對不敢妄稱校花的,如果你老曾經見過我五專的同學蕭素素那種傾城傾國的姿色,就會知道站在名副其實的“校花”麵前,我們這等卑微自慚的小女人隻好抽取一張五月花衛生紙來嚶嚶錯啜泣自己成了“笑話”。
唉!往事休提,頂多碎了自我催眠為曠古絕今大美人的美夢罷了。是哪個名女人說過的?如果自知容貌不能成為在社會上戰鬥的武器,那就努力充實自己的大腦吧。
所以虛度青春至今二十九載,我老人家自認非常努力的充實自己大腦內容物,並且再努力將大腦內所儲存的東西(不管是知識還是草包)回饋於社會,沒有一天是茫然混過。
嘿,說來是有點可恥。我自稱為“全方位義工”,然而我是一點慈悲心都沒有的。我會去當義工,最大的樂趣是在於--榨錢,向所有與我不相幹的人光明正大的榨錢。全天下有什麽工作比當義工更天經地義的教人心甘情願掏荷包?
當義工有錢賺嗎?當然沒有。自我從美國混了一個學位回來後,至今當了四年義工,之所以沒餓死的原因是因為我嫁了一個有錢的老公。
家庭主婦最大的好處是不必工作就有錢入袋,雖然我不知道自己在“家庭主婦”這個職位上表現是否稱職,但丈夫有錢借點給老婆花花天經地義呀,不是嗎?
我是個絕不虧待自己的杜菲凡,商學院畢業證書可不是用來當嫁妝而已。每一件事皆是精打細算之後才會做出最利己、順便也利人的決定。
我啦!杜菲凡,人稱“搶錢妖女”就是我啦!隻此一家,別無分號,想也知道要占我便宜比登天還難,對大家賜給我的綽號,雖不甚滿意,但到底也跟我幼年時的“惡女”夢沾上了點邊。頗安慰之下,自是不會在乎這四個字看起來有多麽沒氣質了。
話說回來,我杜菲凡幾時在意過那種細節了?
嗬嗬嗬!對目前的生活方式,我是再滿意不過的了。
在十七、八歲的年紀裏,我曾有貧血、低血壓兼厭食症的征兆。但這些年實在是調理得不錯,肥肉直往下半身囤積,典型的健康寶寶福態逐漸展現,於是我認為在這種身體狀況下,是再好不過的捐血時機了。
去年第一次捐血的結果其實是很慘烈的。實在不想說出來嚇人,但忍不住想呼籲捐血者最好再三確定幫你紮針頭的那名小姐是否經驗老到。
我咧,第一次捐血時,捐血站的小姐將我雙手打得紅中帶紫(聽說這樣可以使血管浮出來),然後拿著一根我生平僅見最粗的針頭往我手臂上紮去。然梭,血水分三路流了出來,流到管子中、皮膚下層、以及體外,然後痛得我幾乎沒流下眼淚來抗議不人道的對待。
“哎呀!紮錯血管了,不是這一條。”捐血站的小姐如是說。
然後,便換了一名老小姐俐落的拔出針頭,再快且準的紮對了血管,我的疼痛終於被拯救了。
因此我必須再三聲明,隻要紮對了血菅,捐血根本不會痛。
最後,疲在皮膚表層下的一片血漬,在二星期內由身體自動吸收化去,結束了我生平第一次捐血的夢魘。
基本上我仍是說為捐血是好事,捐完了之後隻要想到也許有人會因我那一袋血而救人一命,心情便覺愉快。所以我大力鼓吹周遭的人去捐血,並且天花亂墜的勾引其他人務必去捐血,共享愉悅的心情。
“什麽叫心情會很好?我光看到那支粗大的針頭就笑不出來了。”某位捐血完的朋友來電抗議我的胡言亂語,而我隻能躲在一邊偷笑。我忘了告知捐血最艱難的部分是克服對那根針頭的恐懼,因為它真的粗得不像話。
爾後,依照我自己的身體狀況設定了一年捐兩次血的目標。當我把第一張捐血卡填滿之後,可能會買串鞭炮來慶祝一番,畢竟那種成就感無與倫比。
今年三月是我第三次捐血;每次捐完,心情都很愉快。我們家的女性都樂於捐血,但男性卻惜血如金。聽說台灣捐血的女性比男性多,我想這是看得出來的;像這次我去捐血時,隻見到一名男性(他每二個月必捐一次),卻見到四、五名女性魚貫上捐血車捐血。
我希望我看到的景象隻是一時的特例,而非常態。
雖然我的首次經驗並不算好,但我仍是希望大家能鼓起勇氣跨出第一步。血液是可以再生的東西,所以算來並無損失。自私一點來說,它也有代為健康巡檢的功用。當然,aids病患者、同性戀者、肝病者,千萬別以這種方式去“身體檢查”,那是極惡劣且不道德的行為。
好啦!謹以此文記錄我捐血的心情,至於能不能勾引你們去捐血,那就不得而知了。楔子“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此乃本人奉為圭皋的至理名言兼座右銘。
有這種崇高的真理來認知之後,打我解事以來--約七歲,便決定這輩子當一名“嫉善如仇”的禍害,以免不小心做了太多好事讓閻羅王太過欣賞,七早八早招我一命鳴呼下地獄陪他老人家喝茶下棋。
所以基本上,我自認是一個生性冷淡、擺不出慈善麵孔的平凡女人;而且自我期許在二十歲之後博得“冰女杜菲凡”的美名,聽起來也亂酷一把的。
不過我忘了“人性本惡”一向讓人類實現得無比徹底,惡女自許的我也難望其項背。他們自己懶惰也就算了,在利用別人之前會先用個“能者多勞”的大帽子扣在他人身上(例如可憐的我),接下來便不斷的丟出麻煩事讓那些能者多勞的人扛了。
之沒天理的。誰規定將自己份內工作做得又快又好的人必須扛起那些又笨又懶、跟不上進度的工作?那些人隻須貢獻出阿諛諂媚兼崇拜的眼光便成了,然後讓別人累個半死。
我想當“冰女”,我想當禍害,我想獨善其身--然而現實是殘酷的。我一直被一些莫名其妙的人喚作“善心人士”、“熱心公益”什麽鬼東西的。我到底做了什麽呀?二十九年的生命細數下來,我做了什麽大事讓別人那麽崇拜我?
是小學入學第一天惡作劇踹了一個大胖子掉入臭水溝中,誤打誤撞的讓他免於被大卡車輾成肉泥,不僅第一回合的行惡失敗,還被欽點為班長兼受到縣長表揚帶上報的慘事!
那時我隻是想要耍威風確立自己大姊頭的風格而已呀,沒想到招來了六年班長的職責。那時真想心肝大哭一場。
勞心勞力的當了六年班長後,我臥薪嚐膽,發奮圖強的決定在國中時期轟轟烈烈的給它幹一場。青春期最適合用來當變壞的理由,我也就不客氣了。注冊當天瞧見了一票非善類向校門口這邊奔來;直接與校園的太保太妹杠上是最快的出名捷徑,到時還怕什麽“大姊大大”的名頭不手到擒來?我也不想太囂張當大姊頭,我隻想當又冷又酷、又特立獨行的江湖浪子(說浪女太難聽),讓人家知道我很不好惹就行了,至於養手下,就免了。
所以我伸出左腳絆倒了最前頭的那個瘦皮猴,再以一肘子奉送上了第二個小鬼脆弱的鼻梁,正準備在眾目睽睽之下撂下狠話時,該死的,後頭衝來了一大票師長,上氣不接下氣的直呼有數名小宵搶了注冊費逃逸無蹤,而我打倒的這兩個正是負責搶錢的人。其他同夥早已分散跑開,但幸好數十萬沒丟,十來名宵小在警方尋線逮捕下一網成擒。
而我,可憐的我,這下子未入學先轟動,連省長大人都前來頒獎狀表揚,我杜菲凡又成了“見義勇為”女英雄。還被拉去當女童軍,外務一大堆不說,什麽班長啦、司儀啦、樂隊指揮的工作全落在我頭上!搞什麽呀!我甚至累得像一隻垂死的老狗,連使壞的力氣也沒有了。
老天一直存心與我作對,我深深肯定著。
所以上了專科之後,基本上我也就認了。決定當一名乖寶寶,不再企圖當大姊大,不當惡女,也不要當任何一個碗糕班長、班聯會長,任何長全不當,我隻求老天讓我留一口氣納涼個五年養精蓄銳,以後不管要再升學或就業,也比較有心力去打點一些瑣事。
還好吧,我想。雖然“能者多勞”的大帽子始終跟著我走,但至少我處理得還算遊刃有餘,也確立了我的風格--老天保佑,終於,我有風格了。
我是冷淡的杜菲凡,雖然我參與各種活動的推展,但並不熱絡;可以做好許多事,卻也不多事。
人類真的很奇怪。我並不是長袖善舞的人,講話也略顯尖酸刻薄,不太留人情麵;但不蓋你,我五專時期居然是個挺受歡迎的人物,有的人甚至還拿我當偶像看。怪異!罵她們無聊也沒用,搞不好更傾心。
我並不美,也不醜,也就是大家平常上街隨處可看到的那種尋常長相的女子;中等身材,略高,一六七的身長讓我頗滿意自己吸取的空氣比他人新鮮許多。不過因為國小時曾當選過童裝公司舉辦的“可愛小學生”第一名,也為他們走過一場秀,所以大體上小時候可愛的妹妹,長大之後也不會醜到哪兒去,是不?絕對不敢妄稱校花的,如果你老曾經見過我五專的同學蕭素素那種傾城傾國的姿色,就會知道站在名副其實的“校花”麵前,我們這等卑微自慚的小女人隻好抽取一張五月花衛生紙來嚶嚶錯啜泣自己成了“笑話”。
唉!往事休提,頂多碎了自我催眠為曠古絕今大美人的美夢罷了。是哪個名女人說過的?如果自知容貌不能成為在社會上戰鬥的武器,那就努力充實自己的大腦吧。
所以虛度青春至今二十九載,我老人家自認非常努力的充實自己大腦內容物,並且再努力將大腦內所儲存的東西(不管是知識還是草包)回饋於社會,沒有一天是茫然混過。
嘿,說來是有點可恥。我自稱為“全方位義工”,然而我是一點慈悲心都沒有的。我會去當義工,最大的樂趣是在於--榨錢,向所有與我不相幹的人光明正大的榨錢。全天下有什麽工作比當義工更天經地義的教人心甘情願掏荷包?
當義工有錢賺嗎?當然沒有。自我從美國混了一個學位回來後,至今當了四年義工,之所以沒餓死的原因是因為我嫁了一個有錢的老公。
家庭主婦最大的好處是不必工作就有錢入袋,雖然我不知道自己在“家庭主婦”這個職位上表現是否稱職,但丈夫有錢借點給老婆花花天經地義呀,不是嗎?
我是個絕不虧待自己的杜菲凡,商學院畢業證書可不是用來當嫁妝而已。每一件事皆是精打細算之後才會做出最利己、順便也利人的決定。
我啦!杜菲凡,人稱“搶錢妖女”就是我啦!隻此一家,別無分號,想也知道要占我便宜比登天還難,對大家賜給我的綽號,雖不甚滿意,但到底也跟我幼年時的“惡女”夢沾上了點邊。頗安慰之下,自是不會在乎這四個字看起來有多麽沒氣質了。
話說回來,我杜菲凡幾時在意過那種細節了?
嗬嗬嗬!對目前的生活方式,我是再滿意不過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