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的呀!自從又又坐在跡恒隔壁,粉絲們就沸騰了。”南煜城明確了一下自己的目標,避免做無用功:“這麽說我現在還是得助攻寧雙?”“是的唄。”係統道:“現在是個好機會,這未來一個月裏恒雙cp都有很多近距離接觸的時間,我覺得你可以好好把握。”南煜城自知身負重擔,嚴肅地點了點頭。.午休時間到,南煜城特地去找了秦跡恒。他在新的班級裏還沒有交到朋友,同桌還是個學習到廢寢忘食的刻苦學神,所以找舍友吃午飯也無可厚非。秦跡恒熱情地答應了他一起吃午飯的請求,然後給南煜城介紹了食堂裏的菜肴種類,並且笑容滿麵地推薦了他和寧雙都非常喜歡吃的苦瓜炒茄子。南煜城:……剛剛耳朵聾了,你說什,什麽菜?“真的特別好吃,茄子沾上了苦瓜的味道,兩種味道搭配起來簡直一級棒。”秦跡恒道。“真的嗎!聽上去就很美味。”南煜城強笑著配合。“那咱們就去打那個?”秦跡恒興奮地問。南煜城微笑著十動然拒:“不了,我去打蘭州拉麵。”在“萬人迷不想談戀愛”這篇小說中,寧雙之所以能收獲這麽高的關注,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為他能夠包容和忍耐秦跡恒。秦跡恒是個說風就是雨的人,做事總有點他自己才能想得明白的理由。就像吃這道苦瓜炒茄子的來由一樣。這是他偶然間在食堂裏發現的。因為其聽起來就讓人沒食欲的名字,所以導致吃的人很少。平時秦跡恒到哪兒,食堂哪裏的隊伍都會排得很長。隻有在點這道菜的時候,他的那些迷妹們才沒有“和男神吃一道菜”的狂熱。畢竟味道卻是比較特殊。於是秦跡恒一個高興之下,連續吃了這道菜一個學期。最初的時候,還有一些不死心的人跟著他一塊兒。一個月後,就基本上隻剩下寧雙了。寧雙給出的解釋是:“你介紹給我後我才知道這道菜有多好吃。”事實也確實是這樣,寧雙本身是不喜歡茄子和苦瓜的,更何談把它倆炒在一塊兒。但自從知道了秦跡恒喜歡後,他也慢慢地喜歡上了。因為那是秦跡恒喜歡的,所以他也會一點點學著去喜歡。南煜城覺得自己就沒必要湊這個熱鬧遭罪了,畢竟獨一份的才會留給人更加深刻的印象。更何況……他是真的不想吃苦瓜炒茄子!南煜城點了一份蘭州拉麵回來,坐在了秦跡恒對麵。探頭看了一眼秦跡恒和寧雙盤子裏的苦瓜炒茄子,南煜城覺得寧雙對秦跡恒還真是真愛了。他光看一眼那個菜,都覺得自己要瞎了。“挺好吃的。”寧雙注意到他的視線,笑著道。南煜城肅然起敬。他覺得寧雙就愛的太溫柔了,如果是他為了自己喜歡的人做一件事情堅持了那麽久,一定會忍不住去邀功的。想到這兒,南煜城腦中忽然間就有了新一輪的助攻思路。他笑著吃了一口麵,假裝無意地提道:“你倆不愧是竹馬啊,連口味都奇特到一塊兒去了。”“真挺好吃的,不騙你。”秦跡恒笑了笑。說著,他便夾了一塊茄子放到南煜城的碗裏:“來,大哥請你!”南煜城:!寧雙見狀,也從自己盤子裏夾了一塊苦瓜放在了南煜城碗裏:“這兩樣要放在一起才好吃。”南煜城:!!!之前追秦跡恒怎麽沒見你這麽機靈,現在折騰起老子來反應倒挺快。他一副生無可戀地盯著眼前的兩樣蔬菜,歎著氣道:“秦哥,你倆饒了我吧,我是真的不愛吃。”“挑食是不好的。”秦跡恒一本正經的教育,“苦瓜和茄子都很有營養。”南煜城噎住,隨後努力想要為自己爭辯道:“不是我挑食,而是這菜真的不是我等凡人能接受的了的。秦哥你看著整個食堂,還有除你倆以外的人點這道菜嗎?”秦跡恒塞了一個苦瓜在嘴裏,聽了他的話居然還真站起身來掃視整個食堂裏的人。最終,他將視線落在一個身穿高二校服的學弟身上。他先是眯著眼睛看了一眼,隨後露出了一個勝利的笑容。他對著南煜城勾了勾手,在他站起身的瞬間將手搭在了南煜城的肩膀上,把他攔了過來,懶洋洋地對著遠處的一個人揚了揚下巴:“你看那個學弟,吃的是不是就是這道菜?”南煜城猛地被他拉近了距離,一個沒站穩差點摔倒。他比秦跡恒矮一個頭,腦袋剛好撞在了他的肩膀上。他吃痛地輕吸了口氣,心裏狠狠地罵了秦跡恒一聲“沒輕沒重的狗比”。然而,這句吐槽在他抬起頭的瞬間消失的一幹二淨。因為他直接望進了一雙深邃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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