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子時,圓月當頭。


    喧囂了兩個多時辰的會京府總算歸於平靜,因為隆升客棧的火,滅了。


    一場大火,將隆升客棧的主體燒成廢墟。焦黑的牆壁依然矗立,但已經失去了支撐的力量,搖搖欲墜。屋頂塌陷,露出扭曲的梁架和破碎的瓦礫,仿佛是曾經生活過的證據,而今卻隻剩下灰燼和塵埃。


    客棧的前院倒是沒什麽損失,可空氣中還是彌漫著煙熏味和燒焦的木材氣息。散落的家具碎片,曾經承載著家庭溫暖的記憶,如今變得麵目全非,與斷壁殘垣混雜在一起。在廢墟之間,偶爾可見一些未被完全吞噬的物品,像是爐灶上殘留的鍋碗瓢盆,或是角落裏半燒毀的書籍,無聲訴說著過去的日常生活。


    月光透過破敗的窗戶,斑駁地照在一堆堆灰燼上,映射出一幅淒涼的畫麵。四周的寂靜中,隻有微風吹過廢墟的聲音,似乎在低語著那些逝去的喧囂與熱鬧。


    “錚……”


    芸娘灰頭土臉,一個人孤坐在客棧前院,望著自己的心血化為廢墟,眼神冷漠。不知在哪裏找到一把七弦琴,此時已橫在雙膝之上。


    隻見芸娘以指挑弦,迎月朗聲唱道:“烽火照天狼,鐵騎踏邊疆。旌旗獵獵舞,劍戟閃寒光。勇士披甲胄,誓死守家鄉。血染征袍紅,忠魂鑄輝煌。”


    歌聲激昂,絲毫沒有客棧被燒毀後的不甘與絕望,反而更像是被激發了鬥誌,下定了決心要複仇一般。


    “你好像一點都不在乎。”


    李煥仙聞著歌聲走入客棧僅剩的內院,望著有些落寞的芸娘,不請自來的坐在其身邊,雙眼望著前方的斷壁殘垣,好像想到了什麽不好的回憶。


    “戰鼓震天地,號角響四方。黃沙遮日月,鐵蹄塵飛揚。敵寇膽破裂,我軍勢如狂。揮戈斬敵酋,英名永流芳。”


    芸娘沒有理會李煥仙,繼續自彈自唱。可這回的歌詞,卻與先前不同。唱腔轉變極大,歌空蒼涼,如北方燕趙之士,慷愾高歌。


    “你男人死在戰場?”


    聽到芸娘的唱腔中,仿佛在緬懷故人,李煥仙心神動搖,試探性的問了一句。芸娘輕歎一聲,雙手按住琴弦不再撥弄,無限惆悵道:“不光我男人,還有我弟弟,我父親、叔父、我全族都戰死沙場。”


    “傷心嗎?”


    李煥仙的臉上,還掛著幹涸後的血汙。鮮紅的血液被風幹,已經變成了黑褐色。在配上李煥仙那冷漠的表情,顯得他十分無情。


    “不傷心。”


    芸娘側頭看了看身旁的李煥仙,眼中閃過一抹怪異色彩,隨後便平靜的說道:“我的家族,世代行伍。能戰死沙場,是我一族畢生夙願。我,隻為他們自豪。”


    醉臥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無論前世今生,軍人在入伍的那一刻,就要做好戰死沙場的覺悟。這既是對自己所守護的承諾,也是對兵刃鎧甲的尊重。


    “嗬嗬,怪不得你能在會京府這等地方活下來。”


    李煥仙輕笑一聲,終於想通芸娘一個女人,為什麽能夠在花販聚集地活下來,而且還活的這麽滋潤。


    老實說,第一次見芸娘時,李煥仙隻覺得這女人風騷潑辣,見風使舵。能在會京府存活,大概率是用身體犧牲做代價。可隨著接觸的時間久了,李煥仙才愈發的覺得,芸娘與那些以色侍人的女人不一樣。


    她強大、性感、冷靜、有主見,而且愛憎分明。想必她的家族,曾經是一個很強大的武將世家,否則不可能培養出芸娘這等女子。


    “你去哪殺人了?”


    芸娘聞著李煥仙身上的血腥味,輕眉緊皺,終是按耐不住好奇心問了起來。李煥仙則是無所謂的搓了搓手,將幹涸的血泥搓掉後說道:“他燒了你的客棧,我總得去要個說法。”


    “你殺了杜彪?”


    聽到李煥仙的話,芸娘表情變得很怪異。滅火的這兩個時辰中,芸娘仔細想了想,能在放火前願意將自己引走,而且盡量避開夥計們的寢室,除了杜彪沒人會這麽幹。


    燒客棧,隻是杜彪不滿芸娘對自己的態度。可他燒歸燒,卻沒打算殺人。而且這客棧的大股東就是杜彪自己,燒了也就燒了。


    而李煥仙這一身血汙明顯是剛剛大開殺戒,不知道殺了多少人。芸娘雖然不喜歡杜彪,可也沒打算把杜彪怎麽樣。若是李煥仙貿然宰了杜彪,那阮誌五一定會與李煥仙開戰,直到不死不休。


    “子不教,父之過。”


    李煥仙沒有正麵回答芸娘,反而輕蔑的吐出一句話來。一聽此言,芸娘被嚇的直接站起身來,膝上的七弦琴瞬間落地。


    望著芸娘驚慌失措的神情,李煥仙淡定的笑了笑,一拉芸娘的小臂,將她重新按在身旁坐好後說道:“我欠阮誌五一條命,這次不殺他,兩清了。不過不殺他,不代表沒本事殺他,我是警告他離我們遠點。”


    “你就不怕他報複你嗎?阮誌五不是善類,他是瘋……”


    芸娘剛剛還為李煥仙殺了阮誌五而後怕,哪知李煥仙的話一出口,芸娘反而更害怕了。要做就做到極致,能殺不殺,豈不是留下禍根。


    畢竟阮誌五,是個瘋子。


    可就當芸娘控製不住的煩躁之時,卻對上了李煥仙那雙薄情冷漠的雙眼。一瞬間,芸娘也想通。她身旁的男人,隻怕比阮誌五還要瘋狂!


    “瘋子,可以招惹任何人,但不會招惹另一個瘋子。”


    李煥仙淡定的笑了笑,向芸娘安撫了一下。阮誌五的確瘋,但瘋子不是傻子。他知道什麽人能惹,什麽人不能惹。一個比自己還要瘋狂的人,沒必要招惹。雖然阮誌五不認識李煥仙,可縱觀招惹李煥仙的人,最終都沒有好下場。


    因為李煥仙這瘋子,一旦瘋狂報複起來,輕則血流成河,重則伏屍百萬。比如,秦國的趙峰仁、楚國的薑文煥。瘋狂的皇帝都瘋不過李煥仙,更妄論一個毒販。


    看著芸娘逐漸冷靜下來,李煥仙便不想在談論今晚殺人的事情,而是略有歉意的問道:“客棧沒了,以後你怎麽生活?”


    “雞蛋不會放在一個籃子裏,我明日就會重建客棧。”


    芸娘這等老江湖,雖然不如花販那般富可敵國,不過在會京府混了六七年江湖,幾萬兩的積蓄應該還是有的。重建客棧雖然少說也要花費幾千兩,但應該不至於讓芸娘傷筋動骨。


    “那就好。”


    李煥仙點了點頭,隨後呲牙咧嘴的打趣道:“我今晚沒借到錢,那三十五兩,在緩兩天吧?”


    “放屁!”


    芸娘笑著罵了一句,香肩有意無意間撞了一下李煥仙,隨後大氣的說道:“雖說今晚老娘損失慘重,但也不差你那點。”


    “嗬嗬~”


    李煥仙與芸娘對視一番,隨即會心一笑,從懷中掏出一物放入芸娘手中道:“阮誌五賠你的。”


    說罷,李煥仙便起身離開客棧廢墟。而芸娘則是吃驚無比的撫摸著手中的物件愣了半響,隨後笑著感歎道:“原來也是個小賊~”


    隻見芸娘手中的物件,迎著月光反射出道道光華。金玉相間,華貴無比。此物,正是白天在隆升客棧以六萬兩白銀拍賣掉的金縷絲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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