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裝失憶後我和霸總結婚了 作者:柳諾諾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聞曉傻笑了一聲。“曉曉,”廉睿的聲音突然變得十分正經,仿佛有什麽大事要宣布,“我很想你。”聞曉的手機突然掉在床上,也不知道是沒拿穩,還是被廉睿的話驚著了。半晌後他才說話:“哥,我也想你。”廉睿輕笑一聲:“好好保重,別苦著自己。”聞曉重重地點頭:“哥,我知道了。”電話掛斷後,廉睿看著空蕩蕩的房間苦笑一聲。明天才舉行開機儀式,聞曉他們是故意早到了一天,還有一些演員還沒到。王導等人已經來了,聞曉便於他們討論下開拍的各項事宜。十點多的時候,外麵走進一人,見到阮星劍便道:“阮老師,外麵有人找你。”阮星劍以為是粉絲,頭也沒抬的道:“不見。”那人沒走:“他說他叫樂樂。”“樂樂?”阮星劍謔地站起來,急匆匆地向外走去。他這一去沒有太長時間,回來的時候臉色明顯的不好看。聞曉的手機響了一聲,沈樂池告訴他自己已經到了。中午的時候,阮星劍和聞曉謝絕了王導共同吃午飯的邀請,去了鎮裏最好的一家飯店。說是最好的,其實也就一般。桌上鋪著一層透明的桌布,服務員雖是又擦了一遍,但也難掩其油膩。阮星劍皺了下眉,聞曉倒是沒覺得什麽,他從小長於鄉村,這種最是常見。阮星劍拿出餐巾紙,給椅子擦了好幾遍,才讓沈樂池坐下,沈樂池原本也有些嫌棄的臉頓時變得眉開眼笑的。菜單上也泛著油膩,沈樂池也沒拿在手上,隻那麽看著,點了幾個菜。等待上菜的間隙,阮星劍道:“你打算什麽時候走?”“我剛來你就趕我走。”沈樂池微微噘著嘴。聞曉受不了了,讓這麽一個大可愛傷心簡直是犯罪啊。“這裏不適合你。”阮星劍說的這話不假,像他們這種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富家少爺,吃的都是山珍海味,出入的都是高檔場所。這裏隻是個小鎮,馬路不如a市寬敞、整潔,食物不如a市種類繁多。人都是要吃喝住行,且看這吃,這裏最好的飯店不過如此。再說住,鎮上沒有賓館隻有旅店,房間狹小,隔音效果也不好。這種環境,走南闖北拍戲的阮星劍能忍受得了,但從小到大沒吃過一點苦頭的沈樂池怎麽能忍受?“你怎麽就知道這裏不適合我?”沈樂池反駁,“反正我不管,你什麽時候拍完戲我什麽時候走,你別想趕我。”“一會兒吃完飯就讓小宋送你回去。”阮星劍說的毫不留情,小宋是他的助理。“我不!反正我不走。”沈樂池道。聞曉坐在一邊沒說話,這時候也不知該說什麽話。“不走也得走。”阮星劍的語氣有些加重。“你凶我,”沈樂池嘴一噘,眼睛裏漫著一層水汽,“你還凶我了。”大可愛要哭了,聞曉有些坐不住。“我沒凶你,沒凶你。”阮星劍不由地放緩了語氣。沈樂池又哼了一聲。“聽話,乖。”阮星劍誘哄著,“你要是回去,想怎麽著都行。”“我不回去,就算你讓人把我送回去了,我也會回來的。”沈樂池不答應。兩人又爭執了一番,最後以阮星劍失敗而告終。聞曉樂了,他終於知道廉睿在聽到沈樂池要來的消息時那份淡定是從哪來的了。阮星劍啊,被沈樂池吃的死死的。因為沈樂池的到來,阮星劍舍不得他住旅店,便讓小宋打聽著有沒有租房子的,畢竟住房要比旅店幹淨也方便些。鎮子裏的房子很好找,現在的年輕人都出外打工了,沒幾個人願意留在農村,恰逢新年剛剛過去不久,有很多人正準備著要出去,房子就空了下來。阮星劍先讓小宋去找,小宋找了幾個後又親自讓他過目,最後終於選了一座房子。阮星劍皺著眉看了一圈,還算是差強人意吧。又對小宋吩咐了一大堆,要他開車去縣城最好的商場買東西。甚至囑咐著,幹脆招回來一個保姆。沈樂池攔住了,要不容易二人生活,弄一個保姆回來做什麽,於是沈小少爺自告奮勇地說家務活都由他來承擔。瞧著沈樂池那十指不沾陽春水的纖纖細指,阮星劍悄悄歎了口氣。行吧,不願意就不願意吧,到時候看看能不能在鎮上找個鍾點工。沈樂池也有一些東西要買,給小宋列了一個單子。聞曉把這事和廉睿說了一遍,廉睿一聽,他怎麽沒想到給聞曉租房子這事,當即一拍大腿,決定租房子。“哥哥哥哥哥,”聞曉忙製止,“我住旅店就行了,真行了。”“旅店太小了,你還帶著多多和小呆,再說有不喜歡狗的人,不如搬出來住舒服些,”廉睿誘哄著,“對自己方便,對別人也方便。”效率極高的廉總,當即給周小華去電,讓他負責此事。周小華又把這事支給了許宴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