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得罪魏國全員後我走上了人生巔峰/狂士楚歌 作者:積羽成扇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在磨了一陣後槽牙後,學子咬牙切齒地點頭:“當然算。”鄭平總算“大發慈悲”地給了他回應:“相互包庇,因利而為也;相互攻訐,亦是因利而為也。”不管是互相包庇還是互相揭發,都離不開“利益”二字。根據現代博弈論,囚徒困境假設,要增加囚徒背叛的可能,勢必要讓天平做出正確的傾向。單純隻是打人一事,犯了治安罪,因為結果不嚴重,沒有致殘致死,得到的懲罰也是不痛不癢。在這種情況下,學子幾人很有可能會為了所謂的“共謀者的義氣”,拒絕認罪即便最終被人拆穿,逃不過懲罰,但因為後果較輕,幾人心中並不存在敬畏。比起“因為膽小怕事沒義氣,背叛朋友”這個惡名,他們也許更願意一同承擔後果。哪怕得知覃綽已經“認罪背叛”,剩下的人也會繼續遮掩、包庇。而若是這隊伍中有半數與覃綽關係好,便更有可能傾向對方,信任對方,增加冒險的概率。所以鄭平從未想過用單純的詐唬手段哄人認罪。博弈論之所以產生,正是因為人性接受不住考驗。“覃綽所犯下的並不僅僅是‘惡意傷人’這一項罪名。他與你們共謀,偷走極珍貴的寶物,並供認寶物在你們其中某一人的身上……”學子腦中“嗡”的一聲,懵了。“什麽寶物?”他們和覃綽不是打禰衡泄憤嗎?隻是情節輕微的傷人罪,關寶物什麽事?學子隱約有了不好的預感,不等他再次詢問,便聽到鄭平的聲音仿佛地府催命的閻羅,驚得他冷汗暴出。“藏匿禦賜之物者,會遭到怎樣的懲罰?”鄭平語氣和緩,仿佛極普通的詢問。可學子在聽清他說的這句話後,隻覺得眼前一黑,幾乎要厥過去。打人還能說是個人糾紛,行為失當,若無嚴重的結果,基本可以輕拿輕放,最多說一句擾亂治安。可盜竊罪……盜竊關乎一個人的根本品行,是比傷人更嚴重的汙點。何況盜竊的量罪,和所竊寶物的價值有關。盜竊普通的寶物已經足夠嚴重,合夥盜竊禦賜之物……他雖然對律法不太精通,卻也知道,一旦涉及皇家的事,嚴重性不可同日而語,若真有人執意追究,甚至能硬扯上“對君王不敬”。哪怕現在諸侯並起,漢室傾頹,對天子不敬的人已經排了個長隊……可那是在建安元年之前。自從去歲曹操“奉天子以令諸侯”以來,為了表達忠於漢室的態度,曹操對天子格外尊重,不僅明麵上恪守臣子之禮,還優先緊著天子的各項需求,將一切好的事物都奉到禦前。初迎天子之時,因為宮殿未建,曹操還將自己的宅邸送了出去,給天子居住,自己則與家人縮在一間農院小舍,成就了一段佳話。不管曹操對天子的恭敬有幾分真實,至少明麵上是從不懈怠的。上行下效,這次的事竟牽扯到“禦賜之物”,勢必會引起縣衙的重視,嚴加查審。更別說曹操那邊……或許為了天子而橫插一手,狠狠處罰他們,以儆效尤?學子滿身冷汗,聲音無意識地變得尖利:“禦賜之物?怎會有禦賜之物?”沒得到鄭平的回答,他不由又加了一句,“覃綽當真動了禦賜之物?”這句質問沒有等來鄭平的回應,先一步被協助審理案件的主簿冷言怒斥道:“縣衙乃清淨之所,若無此事,誰敢用禦賜之物造次?”聽完這話,學子再不複原有的沉著之態,對覃綽的恨意達到頂峰:他們幾人根本不知道什麽寶物,更別提所謂的禦賜之物!覃綽慫恿他們對付禰衡,竟是為了趁機謀算禦賜之物嗎?很快,學子又意識到另外一件嚴重的事:那件禦賜之物若為“禰衡”所有,禰衡的來曆定然不簡單。他們毆打禰衡,豈不是……第22章 狂士楚歌哪怕學子已經隱約意識到深層次的問題,開始後悔自己過多的坦白,此刻也無濟於事。他不能收回已經說出口的話,更不可能決定他人的選擇。最終,如他所預料的那樣,在得知坦白從寬,且覃綽利用他們盜竊稀有珍寶後,所有同夥者供認不諱,承認了罪行。一部分人單純不忿覃綽挑唆利用他們,還想讓他們背鍋;另一部分人則暗恨覃綽竟然獨吞寶物,沒有分給他們半點好處。不管出發點是什麽,出於利己本性,他們都不會搭上自己,和覃綽一起承擔他們事先並不知情的“盜竊罪”。被晾在案堂的覃綽絞盡腦汁地想辦法為自己脫罪,剛想出些許頭緒,就收到了同謀幾人的認罪書與檢舉書,不由傻眼。同謀幾人自以為撇清了盜竊之事,單論傷人罪最多被羈押幾天,略作處罰。哪知他們寫完認罪書與檢舉書,竟被告知他們“打傷銅侯,等候發落”,同樣傻了眼。不是,這銅侯是哪裏來的?難不成說的是禰衡?禰衡他是銅侯!?傷人者震驚無措,縣尉與縣令也好不到哪裏去。他們原先聽“禰衡”報案說他不但被打,還丟了禦賜之物盡管因為涉及禦賜之物而不得不予以重視,但他們根本沒往“禰衡”的身份上想,隻以為他出自簪纓之家,祖上有人做過官,得過皇帝的賞賜,這才有一件禦賜的瓚。因此,縣尉與縣令對鄭平雖然客氣,但這客氣隻是基於禰衡本人的惡劣名聲,是為了避免麻煩,不願招惹對方的假客氣,極度浮於表麵。當最後收集好犯事者的證詞,縣官們準備結案的時候,鄭平突然取出代表銅侯的金印,差點把所有縣官嚇得忘記呼吸。世人常說“天下輻裂,諸侯並起”,可這時候的諸侯並非真正的“諸侯”,不過是一個戲稱。真要說起來,唯有徹侯才能及得上“諸侯”二字。秦漢爵製,徹侯為首。徹侯又分縣、鄉(都鄉)、亭(都亭),以縣為尊。銅侯正是縣侯,享有封邑,甚至能以縣立國,非鄉侯、亭侯可比。雖說整個大漢江山,可以拎出的縣有一大堆,但是能封縣侯的,若不是宗室,便是於漢朝有大功勞的功臣及功臣的後裔。以東漢特殊的立國背景,除了個別幾個權勢滔天的宦官,能成為縣侯的人,身家背景與世家人脈都不會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