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3章 吳晨陽開庭
在看守所關押的真實一年 作者:屁股蛋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哈哈哈哈……”
聽到老王的話監室裏笑出了聲:“我靠,看來人家老王不傻,他之所以不上訴就是想去吃監獄裏的肉菜和燜麵條,”
“就是,監獄裏的飯菜雖然不能說頓頓吃肉,飯最起碼是正常的飯,你看看看守所裏吃的是什麽東西,說句難聽的話,家裏的豬都比咱們吃的好……”
就這樣嘰嘰喳喳的我們熬過了下午的電教時間,四點出去放風的時候,我們依然是鍛煉隊列。
隻不過這一次我們隻鍛煉了二十分鍾,之後別的風場解散了,我們也就解散自由活動了。
回到監室吃過晚飯,自由活動的時候我在監室裏散過步,就開始看書消耗時間,期間陳東旭喊我寫歌詞我也沒有過去。
看完新聞聯播,監室裏又放起了dj舞曲,看到舞曲我們都老老實實的在自己位置上坐好,目不轉睛的盯著電視屏幕。
晚上睡覺,我和吳晨陽一人抱著一本書趴在床頭,這時候我旁邊的孫國華問:“周正,看什麽呢看的這麽起勁?”
我翻過書籍讓他看看正麵的書名說:“俊峰哥帶進來學習口才的書,反正也睡不著,就隨便看看。”
孫國華嘿嘿一笑:“還是年輕呀,我們都睡不夠,你們是睡不著,趕快睡吧,十點多了,早睡早起對身體有好處。”
我指了指同樣在看小說的周誌明和陳東旭說:“看到沒有,不是我睡不著,是大家都睡不著,國華哥,你趕快睡吧,我再看一會。”
孫國華點點頭:“好,那你的眼罩借我戴戴,等你睡覺的時候再輕輕的從我眼睛上取下來。”
因為看守所晚上不關燈,監室裏四個明亮的電燈很照眼,所以我把枕頭下麵的自製眼罩遞給了孫國華。
“你戴著睡吧,今晚我不戴了。”
孫國華接過眼罩戴在自己眼上,我則是繼續看書,一直看到十一點半要睡覺的時候,我看到吳晨陽和周誌明還在看著呢。
閉上眼進入夢鄉,又很快被起床號聲吵醒,一覺醒來我無精打采的疊著被子,因為範根生回家了,現在疊被子我和孫國華配合。
疊完被子拿出自己的洗臉盆進入水房刷牙洗漱,然後就是睡眼惺忪的坐在床鋪邊,等待風場門打開。
打開風場我們一窩蜂的鑽了進去,嗚嗚哇哇的叫喚幾聲釋放完心裏的壓抑,我們又返回監室準備吃早飯。
現在清晨七點整,剛剛打完早飯電視機就打開了,這一次電視裏放的倒不是dj舞曲,而是中央電視台音樂頻道。
吃過早飯打掃完監室的衛生,我們坐在電教位置上讀了兩遍監規,然後就是無精打采,有些人還打著哈欠。
直到聽到一號監室裏問好的聲音,我們這才打起精神腰板筆直的坐好,“咣咚”一聲牢門打開,我們精神抖擻的給巡查監室的所長和醫生問好。
“嗯,昨天領導來視察的時候大家都表現的不錯,因此咱們看守所還受到了表揚,好,現在大家有什麽事情報告沒有?”
還是沒人吭聲,但是在醫生問有沒有病號的時候,就有不少人舉起了手。
記錄好嚴重的病號,巡查所長和醫生離開了監室,過了不大一會兒,我們管教走了進來。
問過好後這一次管教倒是沒有罵我們,他反倒是心情不錯的問:“今天監室裏有什麽事情嗎?”
問完這句話大家都沒人吭聲,這時候醉酒老王舉起手說:“報告管教,我昨天下判決了。”
管教也懶得往老王身邊走了,他站在監室門口直接問道:“判了你多久?”
老王回答:“報告管教,判了九個月。”
“那這一次你是怎麽想的,還上訴不上?”
老王再次回答:“報告,我不上訴,我就是想早點投牢。”
“行,不上訴我就給你報上去,這次往監獄送人的時候就把你送過去。”
和老王說完,管教再次問道:“別人呢,別人有事沒有?”
見我們沒有人回答,管教接著說:“沒事就繼續電教,實在沒事就多想想你們的案情,別整天無所事事的給我惹麻煩。”
說完這些話管教離開了監室,我們也在他離開以後小聲的聊起了天。
就在我們聊的起勁之時,監室的牢門再次響起,我以為是管教殺了一個回馬槍,可是哪成想,打開牢門的是馬幹部。
牢門打開,馬幹部對著監室裏喊道:“吳晨陽,脫掉馬甲出來開庭。”
聽到開庭,吳晨陽也不知道是喜還是悲,總之他特別迅速的脫掉馬甲,然後拿出自己的起訴書和悔罪書走到監室門口。
這時候坐在門口的周誌明說:“兄弟,快回家了呀,這次開完庭你估計就回去了。”
吳晨陽一邊被馬幹部銬上手銬一邊說:“誌明哥,我回不去,這一次如果判的和上一次差不多我就燒高香了。”
銬上手銬馬幹部問:“說完了沒有,說完現在我就帶你出去開庭。”
吳晨陽沒有回答,反倒是周誌明說:“去吧兄弟,我門在監室裏等你的好消息。”
吳晨陽走後監室裏議論了一會兒,大家議論的話題都是吳晨陽能判多少年的。
有人說盜竊罪不重,估計也就是判一兩年,也有人說入室盜竊不一樣,更何況吳晨陽的盜竊數額巨大,如果放在八十年代要槍斃,但是放到現在怎麽說也要判五六年。
大家議論歸議論,不過最終的判決還要等吳晨陽回來以後才會有些眉目。
不知道吳晨陽的案情複雜還是怎麽回事,他一直到快要吃午飯的時候才被馬幹部送回到監室。
一回到監室陳東旭似乎比吳晨陽還要關心他的案情:“晨陽,在庭上法官怎麽判的,公訴人對你公訴了多長時間?”
聽到陳東旭的話吳晨陽回答:“法官也沒怎麽說,就是公訴人對我同案公訴四到六年,對我公訴三到五年。”
“我本來以為我是放風的,會被定上從犯,但是我沒有定從犯,而是定的共同作案!……”
聽到老王的話監室裏笑出了聲:“我靠,看來人家老王不傻,他之所以不上訴就是想去吃監獄裏的肉菜和燜麵條,”
“就是,監獄裏的飯菜雖然不能說頓頓吃肉,飯最起碼是正常的飯,你看看看守所裏吃的是什麽東西,說句難聽的話,家裏的豬都比咱們吃的好……”
就這樣嘰嘰喳喳的我們熬過了下午的電教時間,四點出去放風的時候,我們依然是鍛煉隊列。
隻不過這一次我們隻鍛煉了二十分鍾,之後別的風場解散了,我們也就解散自由活動了。
回到監室吃過晚飯,自由活動的時候我在監室裏散過步,就開始看書消耗時間,期間陳東旭喊我寫歌詞我也沒有過去。
看完新聞聯播,監室裏又放起了dj舞曲,看到舞曲我們都老老實實的在自己位置上坐好,目不轉睛的盯著電視屏幕。
晚上睡覺,我和吳晨陽一人抱著一本書趴在床頭,這時候我旁邊的孫國華問:“周正,看什麽呢看的這麽起勁?”
我翻過書籍讓他看看正麵的書名說:“俊峰哥帶進來學習口才的書,反正也睡不著,就隨便看看。”
孫國華嘿嘿一笑:“還是年輕呀,我們都睡不夠,你們是睡不著,趕快睡吧,十點多了,早睡早起對身體有好處。”
我指了指同樣在看小說的周誌明和陳東旭說:“看到沒有,不是我睡不著,是大家都睡不著,國華哥,你趕快睡吧,我再看一會。”
孫國華點點頭:“好,那你的眼罩借我戴戴,等你睡覺的時候再輕輕的從我眼睛上取下來。”
因為看守所晚上不關燈,監室裏四個明亮的電燈很照眼,所以我把枕頭下麵的自製眼罩遞給了孫國華。
“你戴著睡吧,今晚我不戴了。”
孫國華接過眼罩戴在自己眼上,我則是繼續看書,一直看到十一點半要睡覺的時候,我看到吳晨陽和周誌明還在看著呢。
閉上眼進入夢鄉,又很快被起床號聲吵醒,一覺醒來我無精打采的疊著被子,因為範根生回家了,現在疊被子我和孫國華配合。
疊完被子拿出自己的洗臉盆進入水房刷牙洗漱,然後就是睡眼惺忪的坐在床鋪邊,等待風場門打開。
打開風場我們一窩蜂的鑽了進去,嗚嗚哇哇的叫喚幾聲釋放完心裏的壓抑,我們又返回監室準備吃早飯。
現在清晨七點整,剛剛打完早飯電視機就打開了,這一次電視裏放的倒不是dj舞曲,而是中央電視台音樂頻道。
吃過早飯打掃完監室的衛生,我們坐在電教位置上讀了兩遍監規,然後就是無精打采,有些人還打著哈欠。
直到聽到一號監室裏問好的聲音,我們這才打起精神腰板筆直的坐好,“咣咚”一聲牢門打開,我們精神抖擻的給巡查監室的所長和醫生問好。
“嗯,昨天領導來視察的時候大家都表現的不錯,因此咱們看守所還受到了表揚,好,現在大家有什麽事情報告沒有?”
還是沒人吭聲,但是在醫生問有沒有病號的時候,就有不少人舉起了手。
記錄好嚴重的病號,巡查所長和醫生離開了監室,過了不大一會兒,我們管教走了進來。
問過好後這一次管教倒是沒有罵我們,他反倒是心情不錯的問:“今天監室裏有什麽事情嗎?”
問完這句話大家都沒人吭聲,這時候醉酒老王舉起手說:“報告管教,我昨天下判決了。”
管教也懶得往老王身邊走了,他站在監室門口直接問道:“判了你多久?”
老王回答:“報告管教,判了九個月。”
“那這一次你是怎麽想的,還上訴不上?”
老王再次回答:“報告,我不上訴,我就是想早點投牢。”
“行,不上訴我就給你報上去,這次往監獄送人的時候就把你送過去。”
和老王說完,管教再次問道:“別人呢,別人有事沒有?”
見我們沒有人回答,管教接著說:“沒事就繼續電教,實在沒事就多想想你們的案情,別整天無所事事的給我惹麻煩。”
說完這些話管教離開了監室,我們也在他離開以後小聲的聊起了天。
就在我們聊的起勁之時,監室的牢門再次響起,我以為是管教殺了一個回馬槍,可是哪成想,打開牢門的是馬幹部。
牢門打開,馬幹部對著監室裏喊道:“吳晨陽,脫掉馬甲出來開庭。”
聽到開庭,吳晨陽也不知道是喜還是悲,總之他特別迅速的脫掉馬甲,然後拿出自己的起訴書和悔罪書走到監室門口。
這時候坐在門口的周誌明說:“兄弟,快回家了呀,這次開完庭你估計就回去了。”
吳晨陽一邊被馬幹部銬上手銬一邊說:“誌明哥,我回不去,這一次如果判的和上一次差不多我就燒高香了。”
銬上手銬馬幹部問:“說完了沒有,說完現在我就帶你出去開庭。”
吳晨陽沒有回答,反倒是周誌明說:“去吧兄弟,我門在監室裏等你的好消息。”
吳晨陽走後監室裏議論了一會兒,大家議論的話題都是吳晨陽能判多少年的。
有人說盜竊罪不重,估計也就是判一兩年,也有人說入室盜竊不一樣,更何況吳晨陽的盜竊數額巨大,如果放在八十年代要槍斃,但是放到現在怎麽說也要判五六年。
大家議論歸議論,不過最終的判決還要等吳晨陽回來以後才會有些眉目。
不知道吳晨陽的案情複雜還是怎麽回事,他一直到快要吃午飯的時候才被馬幹部送回到監室。
一回到監室陳東旭似乎比吳晨陽還要關心他的案情:“晨陽,在庭上法官怎麽判的,公訴人對你公訴了多長時間?”
聽到陳東旭的話吳晨陽回答:“法官也沒怎麽說,就是公訴人對我同案公訴四到六年,對我公訴三到五年。”
“我本來以為我是放風的,會被定上從犯,但是我沒有定從犯,而是定的共同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