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高坡留在了我們監室,又隻剩幾天的刑期,放風的時候他在風場裏特別活躍,笑的也特別開心。


    這時候我一臉羨慕的走到高坡身邊說:“高坡,恭喜恭喜,馬上就可以回家了。”


    高坡笑的合不攏嘴:“嗯,不算今天還有一星期,周正,我覺得你的案子也不是什麽大事,估計你開完庭拿到判決和我差不多,也就該回家了。”


    我搖搖頭:“我的事情沒那麽簡單,我估計我判的好要一兩年,判不好估計要三四年才能出去。”


    高坡有些吃驚:“不可能吧,你就打個工怎麽會判那麽久?”


    “周正,如果這樣的話你也給家裏寫張小紙條,紙條上寫著你家的電話號碼,看在你送我一雙豆豆鞋的份上我不給誰打電話也要給你家裏打一個電話。”


    看著高坡髒兮兮的衣服和鞋子我笑著說:“算了吧,打電話也沒有用,要我看你在出去之前還是把自己的衣服和鞋子好好洗一洗,到時候給你爸一個煥然一新的印象。”


    聽到我的話張團結笑著走過來說:“高坡牛逼呀,來坐個牢混了一身的白衣服,這些衣服在家買估計要一千塊錢,但是在這裏大家都是免費送給你的,看來你坐的這個牢可真值!”


    高坡像傻子一樣笑道:“嗯,這些衣服如果讓我買我可真舍不得,特別是周正送我的這雙豆豆鞋我是真喜歡,釋放的時候我說什麽都要把這身衣服穿出去!”


    不知道高坡是開玩笑還是真的腦子缺根筋,喝了五個月的稀飯混了一身白色的衣服他就心滿意足了。


    收風回到監室我們開始吃午飯,說實話以前吃飯和睡覺的時候可以和吳晨陽說說話,但是吳晨陽投牢了以後我是真孤單。


    雖然陳澤調到了之前吳晨陽睡覺的位置上,但是吃飯的時候人家是和吳嘉豪夥著吃的,我現在吃飯左邊挨著的是張團結。


    趁著飯車還沒有推來的時間,我開口問:“團結,你開完庭也有一段時間了吧,判決怎麽還不送來?”


    張團結笑著說:“我也不知道,不過早送晚送早晚要送,送來的時間肯定不會超過我的刑期。”


    雖然和張團結有代溝,但是我還是笑著說:“這麽說的話你是知道自己的刑期了?”


    張團結點點頭:“知道,家裏給管教打電話了,上次談心的時候管教告訴我我的刑期是一年。”


    張團結已經知道了自己刑期一年,看來他法院有人,或者說家裏因為他的事情在法院花錢了,我覺得後者的可能性最大。


    我沒有問張團結花了多少錢,相信問了他也不會知道,所以我直接問他判決下來以後還剩多長時間。


    張團結嗬嗬一笑:“如果今天給我下判決我的餘刑還剩一個半月,如果再晚些時日下判決就不知道了。”


    我點點頭:“嗯,這麽說的話你越是晚點下判決越舒服,如果給你再推遲一個月下判決,那你到時候也像高坡一樣,不用去勞動號了。”


    張團結一臉無所謂:“周正,怕什麽,你振江叔如果不在看守所咱們可能怕進勞動號,但是你振江叔現在還在看守所咱們怕什麽?”


    “咱們打著他的旗號,現在就算進哪個監室都不會吃虧!”


    我覺得張團結說的有道理,他是姚振江的朋友,到了哪個監室都不會吃虧,但是我就不一定了,我畢竟在家的時候根本就不認識姚振江。


    就在我和張團結聊著天的時候,飯車推到了我們監室,喝完中午的菜葉湯,我們打鋪躺在了床鋪上。


    一覺醒來下午兩點,我們正在自己位置上接受電教,“咣當”一聲牢門打開,我本以為是打熱水的幹部來了,但是轉過頭我才發現,打開監室牢門的是馬幹部。


    在馬幹部身邊站著的是一個年輕的犯人,犯人個子不好理著光頭,因為他腦袋很小,理完光頭的他看起來像豆子一樣。


    馬幹部打開犯人的手銬,然後指著監室用訓斥的語氣說:“進去,到了監室以後老實點!”


    新犯人進入監室自覺的在門口蹲下,周誌明也在這個時候對馬幹部說:“領導,這幾天沒往我們監室送人,我還以為你把我們監室給忘了,沒想到今天你就把犯人給我們送來了。”


    馬幹部咧嘴一笑:“最近外麵犯罪的人明顯減少,不止是你們監室,別的監室也沒有送進去什麽新犯人。”


    馬幹部說完正要鎖門離開,周誌明再次問道:“那這個人是怎麽回事,他犯什麽罪被抓進來的?”


    馬幹部說:“監獄押回來的,至於犯什麽罪你們自己問吧。”


    說完便鎖上了牢門。


    “咣咚”一聲牢門鎖上,陳東旭也在這個時候開口說:“怪不得你這麽懂規矩,進來就知道蹲在地上,原來你是監獄押回來的!”


    “說,你犯了什麽罪,為什麽判完刑送進監獄了又把你押回看守所?”


    新犯人抬起頭回答道:“報告,我犯盜竊罪,在外麵的時候盜竊電瓶車,這次可能是哪起丟失案又發現我的指紋了,所以才會把我給押回來的。”


    聽到新犯人的回答周誌明來了興趣:“你的意思是說你上一次判刑沒有把自己的事情抖幹淨?”


    沒等新犯人回答劉東東就說:“盜竊的人誰會把事情抖幹淨呀,他們都是抓不到就算了,抓到的話就說自己的第一次盜竊,如果抖幹淨那他們還出去不出去了?”


    新犯人也在這個時候說:“是啊哥,我在外麵盜竊的電瓶車沒有二百也有一百輛,我哪記得自己在哪裏犯過案。”


    “另外我說就一起最多判我幾個月,我如果都說出來那還不被判十年八年呀!”


    周誌明點點頭:“嗯,說的也是,那指紋是怎麽回事,警察發現指紋為什麽確定是你偷的?”


    新犯人再次回答:“報告,我上次在看守所的時候辦案單位給我做了指紋比對,這一次把我帶回來我覺得應該是發現我的指紋了,或者是買我贓物的人被抓,把我給抖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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