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批準逮捕1
在看守所關押的真實一年 作者:屁股蛋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正當監室裏還在疊被子,杜正剛在算著誰春節前有可能回家的時候,柳浮生說:
“正剛,別算了,從現在到春節滿打滿算也沒剩下多少天了,春節前法官也忙著走親戚備年貨,誰有那閑工夫給咱們開庭呢!”
“對人家來說多判一個月少判一個月就是動動筆的事,所以年前我已經不抱幻想了,等過完年判我十個月,讓我再坐半個月回家,我就心滿意足了!”
聽到柳浮生的話,杜正剛翻著日曆說:“如果判我拘役六個月就好了,那樣我剛好大年二十八就可以回家了!”
“正剛,來不及了,開完庭等判決書還要些時間,難道你認為法院的人就那麽敬業,大過年的來給你送判決書嗎?”
“所以說別想美事了,咱們監室裏的人春節前誰也回不去,大家都安安心心的在這裏過年吧!”
“周正還是有希望回去的,他現在還沒有批捕,說不定就不批捕回家了。”
“他有個屁希望,他是取保候審以後進來的,如果進來以後不批捕,人家把他送進來幹什麽,我覺得給他下批捕令也就是這兩天的事了。”
杜正剛聽完有些失望,因為他預估的刑期就是拘役六個月,現在他已經在看守所關五個多月了,連起訴書都沒有拿到,更別提開庭了。
和杜正剛相比,我更失望,因為我預估的是37天不予批捕,如果真的37天不批捕,我剛好大年初五,政府單位上班的時候可以回家。
一頁日曆被杜正剛撕下,他告訴我們距離過年還有二十三天,也正是這個時候,風場的門開了,我們一窩蜂的擁入風場洗臉刷牙,迎接嶄新的一天。
說是嶄新的一天,不如說是重複而又沒有意義的一天,雖然說看守所裏一天頂一天的刑期,可是誰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判多久。
上午一切照舊,今天中午放完風準備吃午飯的時候,提人的馬幹部打開監室的房門。
聽到響動我本以為是送飯的來了也沒有在意,哪曾想馬幹部喊道:“周正,出來提審。”
聽到提審,我整個人都嚇傻了,因為之前在家的時候我聽說提審就是挨揍,揍人的花樣還很多。
什麽竹簽紮指甲,腳伸水盆裏用電警棒電盆子裏的水,吊起來用電話線或者皮帶抽,聽說還有燒紅的烙鐵,總之就是要讓你招供。
正當我心裏發毛的時候,杜正剛走到我身邊說:“周正,估計叫你出去是簽批捕令的,我告訴你,現在咱們監室裏嚴重缺煙,如果真的是簽批捕令你就給辦案人員要煙,不給煙就不在批捕令上簽字,聽到了嗎?”
“剛哥,別開玩笑了,我現在雙腿都是發抖的,提審呀!人家不把我吊起來打就燒高香了,還要煙呢?”
“吊起來個屁!你還以為現在提審和早些年一樣呢,現在沒有人敢動你,你聽我的,放心大膽的要!”
杜正剛給我交待完事情,門口的馬幹部也等的不耐煩了:“周正,你倆說完了沒有,說完就趕快過來,提完你我還要提你同案呢!”
“是!”
我趕緊走到馬幹部身邊,伸出雙手,任由他給我銬上冰涼的手銬。
銬好手銬鎖好牢門,馬幹部給我比了一個五個手指頭捏在一起的手勢:“完了,批捕了。”
聽到馬幹部的話,已經很明白馬幹部意思的我再次確認道:“馬幹部,提我出去是要簽署批捕令嗎?”
馬幹部不厭其煩的說:“檢察院批捕科的人來了,你們同案十個人全部批捕,現在前麵的幾個人已經簽署完了,就剩你們三個了。”
就在馬幹部和我邊走邊說話的時候,我看到簽署完批捕令回來的杜俊輝,我擠出微笑對著他笑一下,他板著個苦瓜臉點下頭,這就算打招呼了。
很快,馬幹部把我送到第二道柵欄門前,第二道柵欄門外已經有另一個幹部在等候了,可能是因為提審我們的關係,柵欄門也沒有上鎖。
“好了,跟著劉幹部去提審室吧,我在這裏等你出來。”
很明顯,外麵上了年紀的幹部就是劉幹部,他拿著一張打印紙看了看問:“周正?”
“到!”
“好,就是你出來吧。”
我出去以後,劉幹部拉著我的手銬邊走邊說:“等到人家問什麽你就答什麽,趕緊把批捕令簽了讓檢察院的同誌下班,你也能回到監室吃中午飯。”
“劉幹部,簽批捕令還要審問嗎?”
“不是審問,就是問一下大致的情況,人家全程錄像呢,走吧,已經到了,進去你就知道了。”
說著,劉幹部把我帶進四號提審室裏,來到提審室,我和一男一女兩個檢察官被一個類似於銀行窗口的玻璃隔開,誰也打不到誰。
即使這樣,劉幹部還是讓我坐進審訊椅裏,把我的隻手兩雙腳鎖上,然後他對檢察官說:“好了,你們提審吧,我在外麵等著,提審好了就叫我。”
同時他也對我說:“你也是,有什麽事情就叫我。”
我還不知道這句話是什麽意思,劉幹部就關上房門,離開了提審室。
他剛出去,我就緊張的四處張望,這時候女檢察官突然問道:“姓名?”
“周正。”
“性別男,民族漢,年齡二十三歲,這些資料都符合吧?”
“符合。”
“是這樣的,因為時間關係,你們的同案也比較多,我們就挑主要的問,你看這樣你同意不同意?”
聽到女檢察官這樣的話,我瞬間感覺自己的案子看來真的不是什麽大事,就連檢察官都懶得一條一條的問了,那能有多大點事?
“行!”
我不假思索的回答,可女檢察官卻說:“我們要的回答是同意或者不同意。”
“同意!”
“好,那我現在宣讀你的犯罪過程及犯罪證據……”
一開始檢察官宣讀的都沒有意見,但是當他念到:“犯罪嫌疑人周正,你在明知道某公司是網絡詐騙公司的情況下,仍然選擇去這家公司上班,你的這種行為已經觸犯……”
“抗議!”
“正剛,別算了,從現在到春節滿打滿算也沒剩下多少天了,春節前法官也忙著走親戚備年貨,誰有那閑工夫給咱們開庭呢!”
“對人家來說多判一個月少判一個月就是動動筆的事,所以年前我已經不抱幻想了,等過完年判我十個月,讓我再坐半個月回家,我就心滿意足了!”
聽到柳浮生的話,杜正剛翻著日曆說:“如果判我拘役六個月就好了,那樣我剛好大年二十八就可以回家了!”
“正剛,來不及了,開完庭等判決書還要些時間,難道你認為法院的人就那麽敬業,大過年的來給你送判決書嗎?”
“所以說別想美事了,咱們監室裏的人春節前誰也回不去,大家都安安心心的在這裏過年吧!”
“周正還是有希望回去的,他現在還沒有批捕,說不定就不批捕回家了。”
“他有個屁希望,他是取保候審以後進來的,如果進來以後不批捕,人家把他送進來幹什麽,我覺得給他下批捕令也就是這兩天的事了。”
杜正剛聽完有些失望,因為他預估的刑期就是拘役六個月,現在他已經在看守所關五個多月了,連起訴書都沒有拿到,更別提開庭了。
和杜正剛相比,我更失望,因為我預估的是37天不予批捕,如果真的37天不批捕,我剛好大年初五,政府單位上班的時候可以回家。
一頁日曆被杜正剛撕下,他告訴我們距離過年還有二十三天,也正是這個時候,風場的門開了,我們一窩蜂的擁入風場洗臉刷牙,迎接嶄新的一天。
說是嶄新的一天,不如說是重複而又沒有意義的一天,雖然說看守所裏一天頂一天的刑期,可是誰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判多久。
上午一切照舊,今天中午放完風準備吃午飯的時候,提人的馬幹部打開監室的房門。
聽到響動我本以為是送飯的來了也沒有在意,哪曾想馬幹部喊道:“周正,出來提審。”
聽到提審,我整個人都嚇傻了,因為之前在家的時候我聽說提審就是挨揍,揍人的花樣還很多。
什麽竹簽紮指甲,腳伸水盆裏用電警棒電盆子裏的水,吊起來用電話線或者皮帶抽,聽說還有燒紅的烙鐵,總之就是要讓你招供。
正當我心裏發毛的時候,杜正剛走到我身邊說:“周正,估計叫你出去是簽批捕令的,我告訴你,現在咱們監室裏嚴重缺煙,如果真的是簽批捕令你就給辦案人員要煙,不給煙就不在批捕令上簽字,聽到了嗎?”
“剛哥,別開玩笑了,我現在雙腿都是發抖的,提審呀!人家不把我吊起來打就燒高香了,還要煙呢?”
“吊起來個屁!你還以為現在提審和早些年一樣呢,現在沒有人敢動你,你聽我的,放心大膽的要!”
杜正剛給我交待完事情,門口的馬幹部也等的不耐煩了:“周正,你倆說完了沒有,說完就趕快過來,提完你我還要提你同案呢!”
“是!”
我趕緊走到馬幹部身邊,伸出雙手,任由他給我銬上冰涼的手銬。
銬好手銬鎖好牢門,馬幹部給我比了一個五個手指頭捏在一起的手勢:“完了,批捕了。”
聽到馬幹部的話,已經很明白馬幹部意思的我再次確認道:“馬幹部,提我出去是要簽署批捕令嗎?”
馬幹部不厭其煩的說:“檢察院批捕科的人來了,你們同案十個人全部批捕,現在前麵的幾個人已經簽署完了,就剩你們三個了。”
就在馬幹部和我邊走邊說話的時候,我看到簽署完批捕令回來的杜俊輝,我擠出微笑對著他笑一下,他板著個苦瓜臉點下頭,這就算打招呼了。
很快,馬幹部把我送到第二道柵欄門前,第二道柵欄門外已經有另一個幹部在等候了,可能是因為提審我們的關係,柵欄門也沒有上鎖。
“好了,跟著劉幹部去提審室吧,我在這裏等你出來。”
很明顯,外麵上了年紀的幹部就是劉幹部,他拿著一張打印紙看了看問:“周正?”
“到!”
“好,就是你出來吧。”
我出去以後,劉幹部拉著我的手銬邊走邊說:“等到人家問什麽你就答什麽,趕緊把批捕令簽了讓檢察院的同誌下班,你也能回到監室吃中午飯。”
“劉幹部,簽批捕令還要審問嗎?”
“不是審問,就是問一下大致的情況,人家全程錄像呢,走吧,已經到了,進去你就知道了。”
說著,劉幹部把我帶進四號提審室裏,來到提審室,我和一男一女兩個檢察官被一個類似於銀行窗口的玻璃隔開,誰也打不到誰。
即使這樣,劉幹部還是讓我坐進審訊椅裏,把我的隻手兩雙腳鎖上,然後他對檢察官說:“好了,你們提審吧,我在外麵等著,提審好了就叫我。”
同時他也對我說:“你也是,有什麽事情就叫我。”
我還不知道這句話是什麽意思,劉幹部就關上房門,離開了提審室。
他剛出去,我就緊張的四處張望,這時候女檢察官突然問道:“姓名?”
“周正。”
“性別男,民族漢,年齡二十三歲,這些資料都符合吧?”
“符合。”
“是這樣的,因為時間關係,你們的同案也比較多,我們就挑主要的問,你看這樣你同意不同意?”
聽到女檢察官這樣的話,我瞬間感覺自己的案子看來真的不是什麽大事,就連檢察官都懶得一條一條的問了,那能有多大點事?
“行!”
我不假思索的回答,可女檢察官卻說:“我們要的回答是同意或者不同意。”
“同意!”
“好,那我現在宣讀你的犯罪過程及犯罪證據……”
一開始檢察官宣讀的都沒有意見,但是當他念到:“犯罪嫌疑人周正,你在明知道某公司是網絡詐騙公司的情況下,仍然選擇去這家公司上班,你的這種行為已經觸犯……”
“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