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6章 收服了一個‘神\’,另一個世界的信息
收錄一批極品女友,我不無敵行嗎 作者:酒新海棠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不過經過多次的靈魂攻擊,他也有些吃不消了,靈魂力量消耗得太嚴重。
“該死的混蛋,給我停下,給我停下!”看著即將再次斬下來的靈魂之劍,這個殘魂大驚失色,如果一直這樣下去,他絕對會被徹底斬殺的。
“小子!停下,我可以做你的奴仆!我不奪舍了!”
聽到這話,剛準備斬下最後一劍的林峰,忽然眼前一亮。
“你說什麽?做我的奴仆?”
“對!隻要你不將我斬殺,我願意做你的奴仆,聽你差遣!”殘魂連忙低頭說道。
林峰並沒有回答他,而是考慮了一番,權衡利弊,“這個殘魂可是萬年前眾神之戰的神啊,如果能夠將祂變成我的傀儡,嘖嘖,那可真威風,更何況祂或許知道很多秘密!”想到這裏,林峰的嘴角一斜,露出了一絲邪惡的笑容。
“既然如此,那你就乖乖地放開心神,讓我認主!”雖然這個殘魂這麽說了,但是林峰可沒放鬆警惕,萬一這家夥是在詐自己呢?
聽到林峰的話,這個殘魂遲疑了一會兒,讓他一個神,屈服一個螻蟻,這是在侮辱他,這讓他如何能夠忍受?剛才之所以這麽說,的確是有別的意思。
“我~”
“嗬嗬,看來,你這家夥的確沒安什麽好心,既然如此,那就受死吧!”說罷,林峰再次揮起那柄白色的靈魂之劍,就要斬殺祂。
“住手!我願意!”殘魂咬了咬牙答應道,再不答應,恐怕就真的得死在林峰的劍下了,而如果能夠活下去,或許他還能想辦法反噬林峰這個主子,有一線希望總比沒有希望好。
隨後,他立即放開心神,讓林峰締結契約。
“哼,你要是敢耍什麽花招,你就等著灰飛煙滅吧!”林峰冷哼一聲,隨後立即開始締結靈魂契約,不然萬一這個家夥反悔了,自己可就真的有氣無力了,靈魂之力已經消耗空了,沒有辦法對付他了,剛才要不是這家夥說願意臣服,或許他已經沒力氣了,隻能等著被奪舍。
“嗡~”一道道神秘而複雜的秘紋出現在殘魂的頭上。
“什麽?!該死的,這怎麽可能?這竟然是那種靈魂契約!他一個螻蟻怎麽會有這種靈魂契約的秘法?”殘魂感受到林峰締結的靈魂契約之後,頓時呆若木雞,滿臉震驚。
原本他還想著,林峰這種螻蟻,締結的最多也就是一般的靈魂契約,不可能太過高級,等自己恢複一點實力之後,他就可以想辦法解除,然後反噬主人,再次奪舍。
可是現在見到這靈魂契約之後,祂絕望了,這完全沒可能啊!
“我日尼瑪!”他心中暗罵一句地球的華夏國粹。
花費了三分鍾,林峰才結束。
“呼~沒想到與這家夥締結靈魂契約這麽費力,不愧是‘神’,終有一天,我也會踏足這個層次的!”
“主人!”殘魂一臉恭敬的跪在林峰的識海,看著眼前這個散發著金光的主人。
“嗯,以後就好好跟著我,如果讓我發現,你有什麽不軌,小心我讓你魂飛魄散!”
“是主人!我一定好好表現,絕不背叛!”
“你要是表現得好,或許我會想辦法給你找一具不錯的肉身,讓你恢複!”忽然,林峰拋出一個糖彈。
什麽?真的嗎?
聽到林峰的話,這個殘魂頓時就露出一絲喜色。
不過林峰沒有回應他,而是問了一句:“我有很多問題,不過,現在沒空問你,等出去了再說,對了,這個具屍骨是你的吧?”林峰指著前麵那具溫潤如玉的屍骨說道。
“是的主人!這正是我的屍骨。”殘魂點了點頭。
“你原先的實力是什麽層次?”這是林峰最好奇的。
“回主人!我原先的實力是地仙。”
什麽?地仙?這是什麽境界?
看到林峰的疑惑,他解釋了起來。
他的名字叫做閆金鵬,是天外世界的一個高手,在那裏,強者如雲,大致境界有:黃仙、玄仙、地仙、天仙、真仙、金仙、至尊境,
而至尊境又分為一劫至九劫至尊,再之上就是不滅境,仙王,天帝。
而他的實力則是地仙的境界,在那個世界也隻不過是一個勉強算中等層次的強者,混個溫飽不成問題。
聽到閆金鵬的話,林峰呆滯在原地,久久不能回神。
“難道主人不知道境界劃分?”看著林峰那呆滯的模樣,閆金鵬一臉詫異。
“呼~這些信息實在是太驚人了,沒想到啊,真的有另一個世界,不過,這些不是我現在該去想的,更不能好高騖遠。”他深呼吸一口氣,再次問道:
“這柄長槍是你的嗎?”說話間,林峰拿出了之前得到的那柄巨型長槍。
“是的主人,這是我生前使用的法寶。”閆金鵬點了點頭。
至於他們大戰的原因,林峰已經從小白那裏知道了,沒什麽好問的。
“這個深淵還有什麽寶貝沒有?”
“沒有了,這裏隻有我的骸骨和我的法寶,至於我的空間戒指也讓主人您給得到了。”
“不應該啊,我聽說你們當時大戰的時候,有一個神,不對,用我們這裏的話是神,但是你們口中的可是地仙強者,其中一人的空間戒指被打爆,寶物全都散落了。”林峰眯著眼問道。
“這~主人,其實那是我的空間戒指,而您得到的,隻不過是我的另外一枚,我的存貨都分在了兩枚空間戒指裏,並不是都在一個裏麵。”閆金鵬尷尬地解釋道。
“哦?原來如此,那這麽說,還是有不少的寶貝散落在外麵,不行,我得趕緊出去尋找,萬一被人捷足先登了。”林峰調整了一下狀態,拿出一枚回氣丹塞進了嘴裏。
“主人,其實您不用這麽著急的,有些東西,已經被人得到了,不過,還有一些,我有辦法感應到,畢竟當初我擁有過。”閆金鵬此刻表現得很不錯,極力討好林峰。
“該死的混蛋,給我停下,給我停下!”看著即將再次斬下來的靈魂之劍,這個殘魂大驚失色,如果一直這樣下去,他絕對會被徹底斬殺的。
“小子!停下,我可以做你的奴仆!我不奪舍了!”
聽到這話,剛準備斬下最後一劍的林峰,忽然眼前一亮。
“你說什麽?做我的奴仆?”
“對!隻要你不將我斬殺,我願意做你的奴仆,聽你差遣!”殘魂連忙低頭說道。
林峰並沒有回答他,而是考慮了一番,權衡利弊,“這個殘魂可是萬年前眾神之戰的神啊,如果能夠將祂變成我的傀儡,嘖嘖,那可真威風,更何況祂或許知道很多秘密!”想到這裏,林峰的嘴角一斜,露出了一絲邪惡的笑容。
“既然如此,那你就乖乖地放開心神,讓我認主!”雖然這個殘魂這麽說了,但是林峰可沒放鬆警惕,萬一這家夥是在詐自己呢?
聽到林峰的話,這個殘魂遲疑了一會兒,讓他一個神,屈服一個螻蟻,這是在侮辱他,這讓他如何能夠忍受?剛才之所以這麽說,的確是有別的意思。
“我~”
“嗬嗬,看來,你這家夥的確沒安什麽好心,既然如此,那就受死吧!”說罷,林峰再次揮起那柄白色的靈魂之劍,就要斬殺祂。
“住手!我願意!”殘魂咬了咬牙答應道,再不答應,恐怕就真的得死在林峰的劍下了,而如果能夠活下去,或許他還能想辦法反噬林峰這個主子,有一線希望總比沒有希望好。
隨後,他立即放開心神,讓林峰締結契約。
“哼,你要是敢耍什麽花招,你就等著灰飛煙滅吧!”林峰冷哼一聲,隨後立即開始締結靈魂契約,不然萬一這個家夥反悔了,自己可就真的有氣無力了,靈魂之力已經消耗空了,沒有辦法對付他了,剛才要不是這家夥說願意臣服,或許他已經沒力氣了,隻能等著被奪舍。
“嗡~”一道道神秘而複雜的秘紋出現在殘魂的頭上。
“什麽?!該死的,這怎麽可能?這竟然是那種靈魂契約!他一個螻蟻怎麽會有這種靈魂契約的秘法?”殘魂感受到林峰締結的靈魂契約之後,頓時呆若木雞,滿臉震驚。
原本他還想著,林峰這種螻蟻,締結的最多也就是一般的靈魂契約,不可能太過高級,等自己恢複一點實力之後,他就可以想辦法解除,然後反噬主人,再次奪舍。
可是現在見到這靈魂契約之後,祂絕望了,這完全沒可能啊!
“我日尼瑪!”他心中暗罵一句地球的華夏國粹。
花費了三分鍾,林峰才結束。
“呼~沒想到與這家夥締結靈魂契約這麽費力,不愧是‘神’,終有一天,我也會踏足這個層次的!”
“主人!”殘魂一臉恭敬的跪在林峰的識海,看著眼前這個散發著金光的主人。
“嗯,以後就好好跟著我,如果讓我發現,你有什麽不軌,小心我讓你魂飛魄散!”
“是主人!我一定好好表現,絕不背叛!”
“你要是表現得好,或許我會想辦法給你找一具不錯的肉身,讓你恢複!”忽然,林峰拋出一個糖彈。
什麽?真的嗎?
聽到林峰的話,這個殘魂頓時就露出一絲喜色。
不過林峰沒有回應他,而是問了一句:“我有很多問題,不過,現在沒空問你,等出去了再說,對了,這個具屍骨是你的吧?”林峰指著前麵那具溫潤如玉的屍骨說道。
“是的主人!這正是我的屍骨。”殘魂點了點頭。
“你原先的實力是什麽層次?”這是林峰最好奇的。
“回主人!我原先的實力是地仙。”
什麽?地仙?這是什麽境界?
看到林峰的疑惑,他解釋了起來。
他的名字叫做閆金鵬,是天外世界的一個高手,在那裏,強者如雲,大致境界有:黃仙、玄仙、地仙、天仙、真仙、金仙、至尊境,
而至尊境又分為一劫至九劫至尊,再之上就是不滅境,仙王,天帝。
而他的實力則是地仙的境界,在那個世界也隻不過是一個勉強算中等層次的強者,混個溫飽不成問題。
聽到閆金鵬的話,林峰呆滯在原地,久久不能回神。
“難道主人不知道境界劃分?”看著林峰那呆滯的模樣,閆金鵬一臉詫異。
“呼~這些信息實在是太驚人了,沒想到啊,真的有另一個世界,不過,這些不是我現在該去想的,更不能好高騖遠。”他深呼吸一口氣,再次問道:
“這柄長槍是你的嗎?”說話間,林峰拿出了之前得到的那柄巨型長槍。
“是的主人,這是我生前使用的法寶。”閆金鵬點了點頭。
至於他們大戰的原因,林峰已經從小白那裏知道了,沒什麽好問的。
“這個深淵還有什麽寶貝沒有?”
“沒有了,這裏隻有我的骸骨和我的法寶,至於我的空間戒指也讓主人您給得到了。”
“不應該啊,我聽說你們當時大戰的時候,有一個神,不對,用我們這裏的話是神,但是你們口中的可是地仙強者,其中一人的空間戒指被打爆,寶物全都散落了。”林峰眯著眼問道。
“這~主人,其實那是我的空間戒指,而您得到的,隻不過是我的另外一枚,我的存貨都分在了兩枚空間戒指裏,並不是都在一個裏麵。”閆金鵬尷尬地解釋道。
“哦?原來如此,那這麽說,還是有不少的寶貝散落在外麵,不行,我得趕緊出去尋找,萬一被人捷足先登了。”林峰調整了一下狀態,拿出一枚回氣丹塞進了嘴裏。
“主人,其實您不用這麽著急的,有些東西,已經被人得到了,不過,還有一些,我有辦法感應到,畢竟當初我擁有過。”閆金鵬此刻表現得很不錯,極力討好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