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靈韻靠在李朝宗的身上,道:“朝歌,什麽虧欠不虧欠的,你大哥把你背回來,就沒想著那麽多,你也別想那麽多,日子雖然艱難點,但至少咱們還有一口飯吃,總比那些連飯都吃不上的人強。”
路朝歌越聽越心酸,他沒經曆過這樣的日子,也沒經曆過這樣的亂世,他生活的那個年代,有什麽沒有?
路朝歌看向李朝宗,道:“大哥,你明天是不是要去縣裏找活幹?你帶著我去。”
李朝宗笑著道:“你這小身板能幹啥?你聽話在家裏幫我照顧你嫂子,賺錢的事我來就好。其他的事你別想,凡事有大哥在,肯定餓不著你。”
路朝歌真的被感動了,他不是一個多愁善感的人,也不認為自己是一個感情用事的人,但在這一刻,他紅了眼眶,這個亂世,自己活下去都是一種奢望,李朝宗卻願意把那不多的糧食分給自己一口,這已經不是恩情了,這是再造。
路朝歌壓製住了內心的感動,深吸了一口氣,道:“你幹的我幹不了,但是我幹的你也幹不了。現在不是爭執這個的時候,你就算不為你自己考慮,你是不是應該為嫂子和嫂子肚子裏的孩子考慮考慮?咱哥倆有口飯餓不死就行,可是嫂子不行,她營養要是跟不上,身子垮了,肚子裏的孩子也不會健康。”
李朝宗低著頭,也不知道是在思考還是內疚,謝靈韻是大戶人家的小姐,家裏多是讀書人,那生活條件自然不需要說,即使出嫁,那也講究個門當戶對,可為了跟他在一起,優渥的生活拋棄了,家人也拋棄了,可現在過的是什麽日子?吃口肉都費勁。
路朝歌見李朝宗不說話, 知道他內心在掙紮,路朝歌道:“就這麽定了,明天我跟你進城,其他的事我來辦,你該幹什麽幹什麽。”
第二天一早,路朝歌早早起來,在院子裏打了一套拳,又生了火簡單的做了頓早飯,等李朝宗和謝靈韻起來,路朝歌已經將早飯端了上來,吃過早飯,李朝宗揣著謝靈韻烙的餅子,帶著路朝歌離開了家,兩人直奔縣城而去。
李朝宗隱居的地方離縣城不近,這一走就將近一個半時辰,遠遠的就能看到定安縣城的城門,雖是縣城,但城牆並不算高大,這也就是仗著邊軍靠譜,沒讓外敵深入到定安縣周圍,若是深入到這裏,這城牆根本就抵擋不住拋石車的轟擊,這少路朝歌看著這不算高大的城牆,就想到了很多攻破定安縣的方法。
兩個人進了城,李朝宗在一家商棧當搬運工,每天賺的錢也隻夠買點糧食,好在李朝宗有一把子力氣,賺的比別人能多些,不然現在多了路朝歌這麽一張吃飯的嘴,他真不一定養得起。
路朝歌記住了李朝宗上工的地方,便轉身離開,在縣城內閑逛起來,看似漫無目的的閑逛,可他已經將他走過的每一條道路都記在了腦子裏。
這裏雖然是縣城,可也不比縣城外麵好多少,街上乞丐隨處可見,老百姓雖然比城外的裏麵要好一些,但也僅僅隻是好一些罷了。但畢竟是縣城,高門大戶還是有幾家的,路朝歌將這幾家有錢人一一記在腦子裏,時間已將道路中午,路朝歌蹲在路邊,那出已經涼透的餅子,一點點吃著,而在他的對麵,就是一座大宅子,至於是幾進的大宅,他沒進去不知道,但是就看那大門,也知道這一家條件絕對算是好的。
一轉眼到了下午,路朝歌找到了李朝宗,將他拉到一邊,道:“今晚上你自己回去,我明天晚上再跟你回去,今晚上我在城裏辦點事。”
李朝宗眉頭一皺,道:“朝歌,大哥不差你一口吃的,你別幹傻事。”
路朝歌笑道:“你按我說的做就行,我自己心裏有數,你也別跟著瞎操心,隻要記得明天按時來接我就行,記住了,明天下午這個時間,你在這裏等我,你若不來,我肯定會出事,隻要你在這裏等我,我就萬事大吉。”
李朝宗還要說什麽,路朝歌拍了李朝宗寬大的後背一下,道:“相信我一次。”
說完,路朝歌轉身朝遠方跑去,他要先找個地方藏起來,畢竟這到後半夜還有一段時間,他找個地方睡上一覺,養足精神晚上才好翻牆入戶。
一轉眼,也是夜半三更,縣城裏也僅有零星的人家還亮著燈,可能是苦讀的學子,也可能是大戶人家還在過著醉生夢死的生活,但這些都與路朝歌無關。
路朝歌一路穿行在縣城的小路,來到了早已盯上的那戶人家的後牆,路朝歌助跑兩步,雙手扒上牆頭,悄悄的探出腦袋,一雙大眼睛四下打量,在確定後院沒有人後,翻身入院。可能是穿越者的福利,路朝歌明顯發現他這副身體,雖然隻有十二三歲的樣子,但身體素質絕對不是一個十二三歲孩子該有的,至少在力量上,他至少比一個成年人要強上數倍有餘。
落地的路朝歌沒急著動,而是貼在牆邊,不斷地打量著四周,他不熟悉古建築的設計風格,也不知道哪是哪,他隻能靠著牆根一點點的走,他最先發現的是廚房,路朝歌摸了進去,廚房裏黑燈瞎火的,也看不清許多,在適應了光線後,他開始在廚房內翻找,他的先把自己肚子填飽了再說,他可不會在廚房裏拿一堆東西出去,那是不明智,他拿隻會拿錢,而且隻拿碎銀。
若真是找到幾塊銀錠或者元寶,他也不敢拿走,那玩意目標太大,而碎銀子反而不會引起注意。
路朝歌在廚房內一頓翻找,找到了幾個白麵饅頭和一些鹵好的醬肉,飽餐一頓後,路朝歌準備接下來的行動,找庫房拿錢走人。
可剛接觸到廚房的門,一個人推門就走了進來,兩個人大眼瞪小眼,路朝歌的反應夠快,一把抓住來人的脖領子,將人拽進廚房,順勢捂住了來人的嘴。
那人開始掙紮,路朝歌將他壓在身下,道:“不想死就別動,我不傷人,隻求財。你若是老實配合我,我不傷害你,若你執意找死,我也不介意弄死你。”
聽了路朝歌的話,那人不再掙紮,但路朝歌依舊沒鬆手,順手將來人的袍子撕下來一塊,堵住了嘴,又將來人腰帶拽了下來,將人反綁住。
借著敞開的廚房門灑進來的月光,路朝歌看清了來人,年紀不算太大,估計和他年紀差不多,一身華服盡顯富貴。路朝歌咧嘴笑了,這還用去找庫房嗎?像這樣的公子哥,身上多多少少都會有點散碎銀子,拿了直接走人就好。
路朝歌在那人身上一頓翻找,結果除了一塊看起來很值錢的美玉之外,一文錢都沒找到。這給路朝歌氣的,差點給那人兩腳解氣。
看著路朝歌那惡狠狠的眼神,被綁在那裏的人也不慌張,不斷地點頭,路朝歌又不知道他是什麽意思,就將堵在那人嘴裏的碎步拿了出來。
那人長出了一口氣,道:“你想要錢,也不能在我這翻啊!我身上能有什麽錢。”
路朝歌看著那人,道:“原來是個小白臉子。怪不得身上一文錢都沒有。”
那少年一聽別叫做小白臉,頓時心裏火起,就要喊出來,結果路朝歌反應更快,一把捂住了那少年的嘴,道:“你敢喊我就敢弄死你。”
說著路朝歌又送了手,讓現在發現不僅僅力量變大了,就連反應速度都比一幫人要快很多。
那少年狠狠地瞪了路朝歌一眼道:“你見過誰家少爺沒事在身上放銀子的?你是不是傻?”
路朝歌伸手就是一巴掌排在那少年後腦勺上,道:“再敢跟我倆哼哈的,我打死你。”
那少年疼的一頓呲牙,緩了半天才說道:“你要錢我帶你去拿。但是你要是再敢打我,你信不信我今天就算死也讓你出不去?”
路朝歌可不是什麽好脾氣的主,又是一巴掌拍在後腦勺上,道:“你還敢威脅我,你是不是看不清現在什麽形式?”
那少年也是個強種,你越打我越不服你,掙紮著道:“來來來,有本事你就打死小爺,小爺要是皺一下眉頭,我就不叫林哲言。”
路朝歌頓時笑了,跟他玩慷慨赴死那一套,他還嫩點。路朝歌將林哲言的嘴堵上,找來一把菜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林哲言脖子一梗,一副慷慨就義的樣子。
好家夥,直接給路朝歌架住了,他是真不想殺人,可這小子死活不服軟,但凡這小子服個軟,路朝歌絕對不至於拿把刀架在他脖子上。
就這麽僵持了一會,路朝歌歎了口氣,道:“說到底我還是不想殺人,算你狠,你帶我去拿點碎銀子我就走”
林哲言領著路朝歌,一路挨著牆根走,來到自家的庫房門口,看著把門的“鐵將軍”無奈的聳了聳肩,道:“你想辦法吧!我手裏可沒有鑰匙”
這種鎖對於路朝歌來講,跟沒鎖沒什麽區別。路朝歌三兩下將門鎖捅開,兩人進了林家庫房。
輕輕的關好庫房的門,林哲言拿出隨身的火折子,點燃了一盞小油燈。道:“你看喜歡什麽就拿什麽吧!隻要別太過分讓我爹發現就行。”
路朝歌越聽越心酸,他沒經曆過這樣的日子,也沒經曆過這樣的亂世,他生活的那個年代,有什麽沒有?
路朝歌看向李朝宗,道:“大哥,你明天是不是要去縣裏找活幹?你帶著我去。”
李朝宗笑著道:“你這小身板能幹啥?你聽話在家裏幫我照顧你嫂子,賺錢的事我來就好。其他的事你別想,凡事有大哥在,肯定餓不著你。”
路朝歌真的被感動了,他不是一個多愁善感的人,也不認為自己是一個感情用事的人,但在這一刻,他紅了眼眶,這個亂世,自己活下去都是一種奢望,李朝宗卻願意把那不多的糧食分給自己一口,這已經不是恩情了,這是再造。
路朝歌壓製住了內心的感動,深吸了一口氣,道:“你幹的我幹不了,但是我幹的你也幹不了。現在不是爭執這個的時候,你就算不為你自己考慮,你是不是應該為嫂子和嫂子肚子裏的孩子考慮考慮?咱哥倆有口飯餓不死就行,可是嫂子不行,她營養要是跟不上,身子垮了,肚子裏的孩子也不會健康。”
李朝宗低著頭,也不知道是在思考還是內疚,謝靈韻是大戶人家的小姐,家裏多是讀書人,那生活條件自然不需要說,即使出嫁,那也講究個門當戶對,可為了跟他在一起,優渥的生活拋棄了,家人也拋棄了,可現在過的是什麽日子?吃口肉都費勁。
路朝歌見李朝宗不說話, 知道他內心在掙紮,路朝歌道:“就這麽定了,明天我跟你進城,其他的事我來辦,你該幹什麽幹什麽。”
第二天一早,路朝歌早早起來,在院子裏打了一套拳,又生了火簡單的做了頓早飯,等李朝宗和謝靈韻起來,路朝歌已經將早飯端了上來,吃過早飯,李朝宗揣著謝靈韻烙的餅子,帶著路朝歌離開了家,兩人直奔縣城而去。
李朝宗隱居的地方離縣城不近,這一走就將近一個半時辰,遠遠的就能看到定安縣城的城門,雖是縣城,但城牆並不算高大,這也就是仗著邊軍靠譜,沒讓外敵深入到定安縣周圍,若是深入到這裏,這城牆根本就抵擋不住拋石車的轟擊,這少路朝歌看著這不算高大的城牆,就想到了很多攻破定安縣的方法。
兩個人進了城,李朝宗在一家商棧當搬運工,每天賺的錢也隻夠買點糧食,好在李朝宗有一把子力氣,賺的比別人能多些,不然現在多了路朝歌這麽一張吃飯的嘴,他真不一定養得起。
路朝歌記住了李朝宗上工的地方,便轉身離開,在縣城內閑逛起來,看似漫無目的的閑逛,可他已經將他走過的每一條道路都記在了腦子裏。
這裏雖然是縣城,可也不比縣城外麵好多少,街上乞丐隨處可見,老百姓雖然比城外的裏麵要好一些,但也僅僅隻是好一些罷了。但畢竟是縣城,高門大戶還是有幾家的,路朝歌將這幾家有錢人一一記在腦子裏,時間已將道路中午,路朝歌蹲在路邊,那出已經涼透的餅子,一點點吃著,而在他的對麵,就是一座大宅子,至於是幾進的大宅,他沒進去不知道,但是就看那大門,也知道這一家條件絕對算是好的。
一轉眼到了下午,路朝歌找到了李朝宗,將他拉到一邊,道:“今晚上你自己回去,我明天晚上再跟你回去,今晚上我在城裏辦點事。”
李朝宗眉頭一皺,道:“朝歌,大哥不差你一口吃的,你別幹傻事。”
路朝歌笑道:“你按我說的做就行,我自己心裏有數,你也別跟著瞎操心,隻要記得明天按時來接我就行,記住了,明天下午這個時間,你在這裏等我,你若不來,我肯定會出事,隻要你在這裏等我,我就萬事大吉。”
李朝宗還要說什麽,路朝歌拍了李朝宗寬大的後背一下,道:“相信我一次。”
說完,路朝歌轉身朝遠方跑去,他要先找個地方藏起來,畢竟這到後半夜還有一段時間,他找個地方睡上一覺,養足精神晚上才好翻牆入戶。
一轉眼,也是夜半三更,縣城裏也僅有零星的人家還亮著燈,可能是苦讀的學子,也可能是大戶人家還在過著醉生夢死的生活,但這些都與路朝歌無關。
路朝歌一路穿行在縣城的小路,來到了早已盯上的那戶人家的後牆,路朝歌助跑兩步,雙手扒上牆頭,悄悄的探出腦袋,一雙大眼睛四下打量,在確定後院沒有人後,翻身入院。可能是穿越者的福利,路朝歌明顯發現他這副身體,雖然隻有十二三歲的樣子,但身體素質絕對不是一個十二三歲孩子該有的,至少在力量上,他至少比一個成年人要強上數倍有餘。
落地的路朝歌沒急著動,而是貼在牆邊,不斷地打量著四周,他不熟悉古建築的設計風格,也不知道哪是哪,他隻能靠著牆根一點點的走,他最先發現的是廚房,路朝歌摸了進去,廚房裏黑燈瞎火的,也看不清許多,在適應了光線後,他開始在廚房內翻找,他的先把自己肚子填飽了再說,他可不會在廚房裏拿一堆東西出去,那是不明智,他拿隻會拿錢,而且隻拿碎銀。
若真是找到幾塊銀錠或者元寶,他也不敢拿走,那玩意目標太大,而碎銀子反而不會引起注意。
路朝歌在廚房內一頓翻找,找到了幾個白麵饅頭和一些鹵好的醬肉,飽餐一頓後,路朝歌準備接下來的行動,找庫房拿錢走人。
可剛接觸到廚房的門,一個人推門就走了進來,兩個人大眼瞪小眼,路朝歌的反應夠快,一把抓住來人的脖領子,將人拽進廚房,順勢捂住了來人的嘴。
那人開始掙紮,路朝歌將他壓在身下,道:“不想死就別動,我不傷人,隻求財。你若是老實配合我,我不傷害你,若你執意找死,我也不介意弄死你。”
聽了路朝歌的話,那人不再掙紮,但路朝歌依舊沒鬆手,順手將來人的袍子撕下來一塊,堵住了嘴,又將來人腰帶拽了下來,將人反綁住。
借著敞開的廚房門灑進來的月光,路朝歌看清了來人,年紀不算太大,估計和他年紀差不多,一身華服盡顯富貴。路朝歌咧嘴笑了,這還用去找庫房嗎?像這樣的公子哥,身上多多少少都會有點散碎銀子,拿了直接走人就好。
路朝歌在那人身上一頓翻找,結果除了一塊看起來很值錢的美玉之外,一文錢都沒找到。這給路朝歌氣的,差點給那人兩腳解氣。
看著路朝歌那惡狠狠的眼神,被綁在那裏的人也不慌張,不斷地點頭,路朝歌又不知道他是什麽意思,就將堵在那人嘴裏的碎步拿了出來。
那人長出了一口氣,道:“你想要錢,也不能在我這翻啊!我身上能有什麽錢。”
路朝歌看著那人,道:“原來是個小白臉子。怪不得身上一文錢都沒有。”
那少年一聽別叫做小白臉,頓時心裏火起,就要喊出來,結果路朝歌反應更快,一把捂住了那少年的嘴,道:“你敢喊我就敢弄死你。”
說著路朝歌又送了手,讓現在發現不僅僅力量變大了,就連反應速度都比一幫人要快很多。
那少年狠狠地瞪了路朝歌一眼道:“你見過誰家少爺沒事在身上放銀子的?你是不是傻?”
路朝歌伸手就是一巴掌排在那少年後腦勺上,道:“再敢跟我倆哼哈的,我打死你。”
那少年疼的一頓呲牙,緩了半天才說道:“你要錢我帶你去拿。但是你要是再敢打我,你信不信我今天就算死也讓你出不去?”
路朝歌可不是什麽好脾氣的主,又是一巴掌拍在後腦勺上,道:“你還敢威脅我,你是不是看不清現在什麽形式?”
那少年也是個強種,你越打我越不服你,掙紮著道:“來來來,有本事你就打死小爺,小爺要是皺一下眉頭,我就不叫林哲言。”
路朝歌頓時笑了,跟他玩慷慨赴死那一套,他還嫩點。路朝歌將林哲言的嘴堵上,找來一把菜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林哲言脖子一梗,一副慷慨就義的樣子。
好家夥,直接給路朝歌架住了,他是真不想殺人,可這小子死活不服軟,但凡這小子服個軟,路朝歌絕對不至於拿把刀架在他脖子上。
就這麽僵持了一會,路朝歌歎了口氣,道:“說到底我還是不想殺人,算你狠,你帶我去拿點碎銀子我就走”
林哲言領著路朝歌,一路挨著牆根走,來到自家的庫房門口,看著把門的“鐵將軍”無奈的聳了聳肩,道:“你想辦法吧!我手裏可沒有鑰匙”
這種鎖對於路朝歌來講,跟沒鎖沒什麽區別。路朝歌三兩下將門鎖捅開,兩人進了林家庫房。
輕輕的關好庫房的門,林哲言拿出隨身的火折子,點燃了一盞小油燈。道:“你看喜歡什麽就拿什麽吧!隻要別太過分讓我爹發現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