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也懶得跟前台廢話,說完之後,便即轉身,揚長而去。


    前台似乎感覺到了事態的嚴重性,拿著報紙和張俊的名片,匆匆走進裏麵,去找報社領導匯報。


    “劉社長,不好了!”前台火急火燎的衝進副社長辦公室。


    裏麵的劉社長,正在打電話,聞言瞪了她一眼,厲聲喝道:“怎麽跟個慌腳雞似的?出去,敲門!”


    前台嚇了一跳,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乖乖的退到門外,敲了敲門。


    劉社長沒有理睬她,繼續打電話,等放下電話後,這才沉聲說道:“進來吧!”


    前台推門進來。


    劉社長不悅的問道:“到底什麽事情?”


    經此折騰,她也沒有了剛才的慌亂,說道:“劉社長,還是剛才的事情,那個什麽臨溪市的市長,叫張俊的,說要起訴我們。原因是這篇報道,誣蔑損害了他們臨溪市還有臨鋼集團的名譽和利益。他還說了,讓我們在24小時之內,撤銷這篇報道,還要當眾道歉,並賠償他們一千萬元人民幣的名譽損失費。”


    劉社長先是愕然,繼而發出哈哈哈的大笑聲。


    可能他覺得這件事情實在太好笑,笑得眼淚都濺了出來,他抽出兩張紙巾,擦了擦眼角,一臉譏誚的道:“小小臨溪市長,也有這麽大的口氣!不用管他!他要告就讓他去告!他當法院是他家開的呢?”


    前台並不懂這些,說道:“劉社長,我看那個張俊,並不像在開玩笑,他很可能來真的。”


    劉社長不以為然的道:“怕什麽?我們報社言論自由!他還想封鎖我們的喉舌不成?告到法院去,我們也占著理!而且這篇文章又不是我們內部記者寫的,他們想告我們報社?沒門!行了,你出去吧!”


    前台見劉社長說得如此輕描淡寫,也就不好多說什麽,轉身離開。


    張俊白跑了一趟,當然很生氣。


    他並沒有馬上離開,而是在寫字樓門口等著。


    邵方不知道老板要做什麽,便問道:“張市長,我們是不是直接起訴他們呢?”


    張俊看了看大門口,說道:“起訴當然是要起訴的!我想看看,警察什麽時候到。”


    他們在門口等了大半個小時,也不見有人出警。


    此時離張俊報警,已經過去兩個多小時。


    不管怎麽說,110隻要接到了報警電話,至少也會派人過來核實情況吧?


    怎麽這麽久還不見有人前來呢?還是說早就出過警了?


    張俊微一沉吟,又打了一遍報警電話。


    這次接聽電話的,是另外一個接線員。


    張俊先詢問她,說自己兩個小時之前報過一次警,請問有沒有出警核查?


    對方查詢了一下之後,回答說已經出過警,出警記錄顯示查無此事。


    張俊愣了愣,說道:“同誌,他們今天發行的報紙上,明明有一篇文章,詆毀了我們臨溪市委市政府,以及我們臨鋼集團的名譽!我們臨鋼集團早就研製成功手撕鋼,已經在建廠,年底之前就能量產!可是他們在報紙上卻公然誣蔑我們,說我們臨溪市委市政府是在造假,說我們並沒有研製出手撕鋼,還說我們騙取國家補貼!這還不夠證據,構成誣陷嗎?”


    接線員也不能下判斷,隻道:“請問你還要再次報警嗎?”


    張俊沉著的說道:“對,我還要報警,請求你們立案調查!”


    接線員說道:“好的,我這邊會把案件轉給當地派出所,請他們出警調查。”


    張俊放下電話,心想這件事情隻怕麻煩。


    他是當事人,當然著急,猶如熱鍋上的螞蟻。


    但對民警來說,完全不算什麽大事,多少殺人搶劫的大案等著他們去偵破呢!


    報社打著言論自由的口號,就可以規避深入調查。


    如果這家報社是在南方省,那當然好說,張俊一個電話,就能立案偵查。


    但這是在首善之都啊!


    人家怎麽辦案,張俊完全無法幹涉。


    他一個小小的臨溪市長,在臨溪市裏麵,他算得上呼風喚雨的人物,但在這裏卻人微言輕,沒有人把他當回事。


    張俊不打算再等下去。


    不管附近派出所出不出警,估計結果都是一樣的。


    臨溪市想要維權,隻能通過法院訴訟。


    這種糾紛,屬於民事侵權追責。


    臨溪市是被害一方,可以選擇在臨溪本地或者侵權方所在地進行訴訟。


    不管是臨溪市委市政府,還是臨鋼集團,都有權要求侵權人在報紙上公開賠禮道歉,以消除不良影響。


    如果侵權人不理會受害人的請求,企業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恢複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法院在認定侵權行為成立後,會依法判決侵權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如果惡意誹謗他人名聲,情節嚴重,例如多次捏造事實進行誹謗,或者造成受害人名譽嚴重受損等後果,可能構成誹謗罪。


    那就要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既然對方不予配合,張俊便打電話給李向東,要求直接在當地法院立案,跨地區進行維權。


    這麽一鬧騰,一天時間又耗光了。


    張俊感覺忙了個焦頭爛額,卻又啥事也沒有幹成。


    回到家裏,張俊不想把工作上的負麵情緒帶給林馨,便沒有和她談及此事。


    他要讓自己養成一個習慣,在家裏不談工作,隻盡情陪伴妻子。


    然而林馨卻主動問到了張俊的工作:“你今天不是去找了秦剛嗎?怎麽樣了?”


    張俊滿臉苦笑,擺手說道:“不怎麽樣,別提了!”


    林馨見他這模樣,便知道事情沒辦成,說道:“對了,張俊,你這次來,還沒有去我姑姑家拜訪吧?”


    張俊喔了一聲:“是啊!我這幾天都在忙。”


    林馨看看手表,說道:“走,我們現在就去姑姑家走走!他們要是知道你來了,卻不拜訪,又要生氣了。”


    張俊也有此想法,和妻子不謀而合,於是說道:“那走吧!”


    他提了一袋子包來順準備的土特產,和林馨前往馬紅旗家。


    開門的人居然是馬偉豪!


    馬偉豪看到張俊,哈哈大笑道:“好啊,你也在京城呢?居然不聯係我!”


    他給了張俊一個熊抱,笑道:“快請進來!我們剛才還談到了你。”


    張俊笑著問道:“馬公子,你什麽時候回來的?”


    馬偉豪笑眯眯的道:“我今天才到家!早知道你也來京城,咱們就一起來了!”


    張俊進門,向馬紅旗和林秀琴夫婦問好。


    馬偉豪的準未婚妻趙靜也在,起身和張俊打了聲招呼,請他入座。


    大家寒暄了幾句,馬偉豪碰了碰張俊的胳膊,低聲說道:“晚上一起出去玩。你提出來,我才有機會出去。我們朋友三四聚一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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