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承芳,字君大,號淇竹,達州人,官至南京戶部尚書、南京吏部尚書,卒贈太子太保,諡“清敏”。幼時勤學好思,聰穎過人,鄉試中舉人,進士,任吏部清吏司主事。衛承芳,善屬文,工草書,尤長詩律,幼通經史,博覽群書,能容人之細過,救人之危難。在隆慶、萬曆、天啟三朝為官,清正廉潔。


    《詩經》中《衛風·淇奧》這首詩,賦予淇河兩岸之竹以人的精神、道德、情操,讚美的是衛氏先祖——春秋時期衛國第十一任國君衛武公,對衛承芳影響頗深,他深為衛武公九十高齡還謹慎廉潔從政,寬容豁達,善納諫言的美德為追求。因此,自號“淇竹”,秉承衛氏清忠正直家風,以清白自矢,昭示其以先祖衛武公為楷模,立下將衛氏家風發揚光大的宏大誌向。


    因辦事勤懇,萬曆初年出任溫州知府,更勤政撫民,他主持重修鹿城書院,建廟堂、興工商、重農耕,治下百姓安居樂業,很快升任浙江副使,任上更加清廉、務實、奉公,清名遠播。在山東、浙江為官期間,嚴於律己,拒絕賄賂,政績卓著,受皇帝褒獎。吏部推舉太常卿朱敬循為右通政,衛承芳為副通政,朱敬循之父大學士朱賡當庭提出異議,朱賡在朝堂上說:“衛承芳是我同年進士,論才能以及淡泊名利的節操,當今世上少有人能及,我兒子不應位在承芳之前,應該任命衛承芳為通政使司正職。”皇帝當即允準,後衛承芳繼任南京光祿卿,又升任右副都禦史。


    由於清廉勤政,經常得到皇帝的稱讚,不久任南京光祿卿,升右副都禦史,衛承芳巡撫江西,拒絕饋贈,要求他的下屬也遵命嚴格約束自己。衛承芳旋任南京兵部右侍郎,後升戶部尚書,成為“閣臣”,執掌南京留都財政大權,大權在握,他更加小心翼翼,事事正行,抵製潛規則,謹慎履職,忠誠盡責,聲冠朝堂上下。


    神宗朱翊鈞荒淫享樂,肆意揮霍,致使國庫空虛,朱翊鈞借口乾清、坤寧兩宮失火被焚,亟需巨資重修,蓄意指派大批太監充當“礦監”“稅使”,在全國設20個從未設置過的“中使衙門”斂財。“稅使”恣意妄言“稅不必商”,“礦監”隨心所欲“指地為礦”,橫征暴斂,致使不少地方“百用乏絕,十室九空,景象淒慘,民怨沸騰。”


    留守南京的福王朱常洵仿效其法,飭令身為戶部尚書的衛承芳選派內使,在蘆洲自江都抵太平南北千餘裏管理範圍的另行征稅。衛承芳“抗疏爭,卒不從。”極力反對,抗命不從,並上書懇請取消各項苛政。同僚苦言相勸,不要反對,免遭殺身之禍,他卻無所畏懼,對朝臣坦言:前有賢臣楊繼宗“性剛廉孤峭,人莫敢犯。”我以此為樣;又有能臣嚴清“公廉恤名,中外師其廉儉”而增我勇氣;再有謝子襄“為人廉謹,曆官三十年,不已家累自隨”等,他們的精神給與我忠心請奏的勇氣和力量,朝廷懾於衛承芳的清名,將其改任吏部尚書。


    到任吏部,發現嚴重缺人,工作難於開展,不少問題積壓,工作基本處於癱瘓狀態,他十分痛心,便上書強調“有政無官,必然生亂。”其箴言忠心,終於得到皇帝的準奏,《明史》記載“萬曆年間,南京戶部尚書有清名者,前有張孟男,後則稱承芳”,對衛承芳給予了極高的評價。


    官場賄賂猖行,奸臣虎視眈眈,內閣紛爭四起,自上而下腐敗泛濫,但衛承芳卻始終秉承淇竹家風,清廉正直,勤善醇德。任江西巡撫時,不但自身嚴厲杜絕地方官吏饋贈,並嚴令隨員要互相告誡,不得索取、收受錢財,死於任上,家無積蓄,歸葬之期,其子孫變賣田宅以畢喪事,諡“清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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