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光鬥,字遺直,一字拱之、共之,號浮丘,又號蒼嶼,安慶府桐城縣人,明末東林黨人,水利專家,“東林六君子”之一。自小勤奮好學,進士及第,授中書舍人,被舉任為浙江道監察禦史,之後曆官左僉都禦史、直隸屯田事、大理寺左寺丞。因對抗權宦魏忠賢而下獄,在獄中被折磨而死,享年五十一歲,南明弘光時平反,諡為忠毅。


    左光鬥,出生的時候,月當大鬥,因命名曰光鬥,字共之。中進士後,與楊漣同科,任中書舍人,左光鬥曾選任禦史,巡視京城,逮治吏部作惡多端的官吏,當時奸黨惡人冒充官吏,橫行京師,繳獲假印七十餘枚,查出假官一百餘人,京師的人為之震驚。


    光宗駕崩,李選侍仍然居住在乾清宮,還強迫皇長子封她為皇太後,左光鬥上疏說:“內廷的乾清宮,好比是外廷的皇極殿,隻有天子控製上天才能夠居住,隻有皇後作為天子的配偶才能一起居住在那裏。其餘的嬪妃雖然先後與皇帝同居過但不能長期居住,不僅是為了避嫌,而且是為了區別尊卑的秩序。李選侍既不是皇帝原配,又不是皇太子的親生母親,卻堂而皇之地居住在正宮裏麵,而讓殿下退出來居住慈慶宮,不能夠舉行國宴,實行國家大禮,在名份上怎麽說得過去?李選侍服侍先皇帝沒有脫去發簪請罪告誡皇上的美德,對於殿下沒有照看養育的恩情,這樣一個人,難道可以把皇帝托付給她嗎?況且皇帝已經有十六歲了,內有忠誠正直、老成持重的大臣輔佐,外有公卿大臣的輔助,何必擔心沒有人,還要人喝奶,像個嬰孩背在身上嗎?況且皇帝新登基,正應該不被人牽製,何必一定要交給一個婦人之手呢?到現在還不早做決斷,將來會被她借撫養的名義,實行專製統治,武則天的禍害今天再現,將來的人又怎麽說。”


    李選侍見到左光鬥的奏疏後,大為惱怒,數次宣召他,左光鬥說:“我是天子的命官,不是天子宣召我就不去。你們是為誰宣召我呢?”明熹宗派人取左光鬥的奏疏來看,覺得很對,左光鬥這才免被治罪。當時,魏忠賢想把持朝政大權,便堅持讓李選侍居住在乾清宮內,左光鬥等人為防其幹預朝事,逼迫李選侍移宮。在這時,宮廷多事,人人自危,左光鬥和楊漣齊心協力,排除宦官幹擾,扶持幼主,端正皇位,因此,朝野並稱二人為“楊左”。


    左光鬥再次晉升為左僉都禦史。這時,韓戈廣、趙南星、高攀龍、楊漣、鄭三俊、李邦華、魏大中諸人都身居要職,左光鬥與他們誌同道合,遇事大膽直言,嚴厲考核人物,區別流品,正直的人都依靠他們,而忌恨他的人都不能相容。


    左光鬥領直隸屯田事,他親自考察全境,目睹荒原橫亙數十裏,地勢高的地方長滿荒草,窪地成為泥沼的荒涼景象,憂心如焚,便任盧象觀為通判,主持水利。左光鬥出京掌管屯田事宜後說過:“北方人不知道興修水利,一年地就荒了,二年老百姓就往外地遷徙,三年就土地全荒,老百姓也走光了。現在要想旱不成災,澇不成害,隻有興修水利一個途徑。”於是,他奏上三因十四議:一因天時,二因地利,三因人情。一議浚通河流,二議挖渠,三議引水,四議修壩,五議建閘,六議設坡,七議地勢,八議築塘,九議招徠百姓,十議選人,十一議選將,十二議兵屯,十三議種田賦額,十四議富民可以拜爵。他還寫了《足餉無過屯田,屯田無過水利疏》,提出北方應效仿南方,興修水利,開荒屯田,引進種植水稻等措施。由於左光鬥的極力倡導和躬親力行,法度井井有條,詔令全部實行,當時京城所轄地區水利得到大規模興修,北方人也才開始種稻。鄒元標曾說:“三十年前,京師人不知道稻草為何物,現在到處都種稻,農民感受到了種水田的收獲。”


    由於宦官魏忠賢專權,楊漣上了一份奏章,揭發魏忠賢二十四條罪狀,左光鬥等七十餘人大力支持,彈劾忠賢等三十二斬罪,但熹宗皆不信。因為移宮案,宦官與東林黨勢力之間的關係愈加緊張,楊漣彈劾魏忠賢,左光鬥和他一起謀劃,又和高攀龍一起揭發崔呈秀貪贓,魏忠賢和他的黨羽都對他非常怨恨。


    等魏忠賢驅逐了趙南星、高攀龍、魏大中以後,接著將驅逐楊漣、左光鬥。左光鬥很氣憤,草擬奏疏,彈劾魏忠賢和魏廣微有三十二條當斬罪,準備奏上,預先將妻子遣還原籍。魏忠賢偵知,提前兩天將他和楊漣二人一起免職,閹黨還不解恨,又製造汪文言案,將左光鬥的名字掛上,派差役前往逮治。父老鄉親抱著馬頭號哭,聲震原野,差役也為之流淚,到京後,左光鬥被關入詔獄,嚴刑拷問。


    魏忠賢矯旨提問,派許顯純誣陷六君子接受楊鎬和熊廷弼的賄賂,判定楊漣、左光鬥各坐贓二萬,魏大中三千。後左光鬥等人被捕下獄,受酷刑折磨,每五天就要受一次審,並受多種刑罰,直至不能跪起,隻得臥倒在堂下受訊。魏忠賢誣左光鬥等貪汙數萬兩白銀,要追出贓款,左光鬥的舊友孫奇逢與鹿正、張果中四處募款,諸生熱烈響應,募得數千兩白銀上繳未及,魏忠賢見左光鬥有人營救,矯旨仍命許顯純每過五天就追贓拷打一次,不交給法司。


    左光鬥在牢中遇害,享年五十一歲,被誣陷應交的白銀尚未交清,魏忠賢命撫按嚴加追贓,逮其親屬十四人。長兄左光霽被株連致死,左母因二子俱死,悲痛而卒。都禦史周應秋還認為官員追贓不力,上疏催促,因此左光鬥、楊璉等人都家破人亡。當魏忠賢編定《三朝要典》時,移宮案以楊漣、左光鬥為罪魁,準備開棺戮屍,有人勸解,這才幸免。


    明熹宗駕崩,明思宗即位,改元崇禎,懲辦閹黨,魏忠賢畏罪自殺,思宗追贈光鬥右都禦史、太子少保,錄用其一子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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