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末,法國公使馬蒂尼翁博士在華親眼目睹中國淩遲刑,寫道:\"按照習慣,首先是剜除雙乳及胸部的肌肉,然後是雙臂外側和臂部前側的肌肉,然後依次剔除身體其餘部分的肌肉。血淋淋的肌肉堆在專門用於此刑的柳條籃裏。幾個小時以後犯人死去時,他已經關節離斷。\"


    20世紀初,亨利·諾曼,德國犯罪學家羅伯特·亨德爾(1926年)都目擊並描述過中國淩遲行刑的場麵。


    不過他們看到的記錄下來的,都是清朝末年的淩遲,清朝的淩遲,一般俗稱為\"十六刀\"、\"三十二刀\"、\"三百六十刀\"……不過並不清楚是否真有這些數目,或隻是一個假的數目。


    而明朝時期說淩遲中的\"刀\",有切傷和\"多\"之意,也就是說不一定會將肉割下來,可能隻是劃一刀,傷口有大有小,但是都有一點,絕對不會動血管之類的要害部位。


    在明朝,有很多史料記載的淩遲詳情,最為有名的,當是對正德年間的宦官劉謹用刑,史料記載,例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頭一日例該先剮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動刀,則有血流寸許,再動刀則無血矣。人言犯人受驚,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剮畢開膛,則血從此出,想應是矣。至晚,押瑾順天府宛平縣寄監,釋縛,瑾尚食粥兩碗。反賊乃如此。次日押至東角頭。先日,瑾就刑,頗言內事,以麻核桃塞口,數十刀,氣絕。時方日升,在彼與同監斬禦史具本奏奉聖旨,劉瑾淩遲數足,銼屍,免梟首。受害之家,爭取其肉以祭死者。銼屍,當胸一大斧,胸去數丈。逆賊之報亦慘矣。


    大概翻譯一下就是劉謹被判處三千三百五十七刀的淩遲之刑,分好幾天進行,中間為了不讓犯人死去,還會有人幫忙止血或者敷藥。


    殺一個人很簡單,一刀就可以了,而淩遲是將簡單的事情複雜化,每一步都在摧殘犯人的身心,也是在給其他人警醒。


    正如毛紀說的那樣,錦衣衛出來的人,行刑都是一把好手,當然了,這是毛紀自誇的一句話,但是毛紀身邊的人,確實是好手。


    從雙乳開始,前十刀都是割下指甲蓋大小肉,因為乳邊肉相對比較薄,割下來的都是皮連帶著一絲肉而已。


    “嗚嗚嗚…”


    為了防止人犯咬舌自盡,嘴上的東西不會取下,這些人大都是養尊處優的,平常破個皮都是很少見的,現在要割肉,心中的恐懼,遠遠大於他們感受到的疼痛。


    “吼…”


    錦衣衛手上很快,又是十刀,齊聲大吼,也算是計數。


    再之後就是胳膊和大腿了,這裏的肉相對於厚一些,而這裏的血管又是很清楚的,隻要小心不要動到血管就好,所以在這裏割下來的肉相對於厚一些。


    還有一點不一樣,從這裏開始,每割一刀,都會拿到犯人眼前去,讓他們看一眼。


    “嗚嗚嗚…”


    “報告大人,有人犯暈了。”


    朱威冷笑一聲:“冷水澆醒,再去請幾個大夫過來,配一些醒神的藥,這群人,你們的割的每一刀,都要讓他們清醒的感受到。”


    “是…”


    朱威的話好似從地獄中傳來的一樣,別說百姓了,就是那些錦衣衛也覺得朱威確實挺狠的,不許暈就算了,還要讓人犯保持清醒…


    而台下的百姓,大都不敢看了。


    “嗚嗚嗚…”


    好似整個天地都被這些壓抑的慘叫聲充斥了一樣,天色慢慢暗了下來,朱威卻沒有停手的意思。


    朱威現在其實是和時間賽跑,這邊的消息,按照錦衣衛快馬加鞭再加上飛鴿傳書等多渠道上報的情況,給朱威留下的時間並不多,而後麵還有八大家的事要處理,這就很難了,因為八大家身後站著的,可能是藩王…


    “點燈…”


    ………


    汾州城外,被解救出來的流民被安置在護城河邊…


    人數不多,有戚風提供的帳篷之類的東西,看起來倒是井井有條的。


    而這其中,有兩個難兄難弟被分在了一起,這兩人一個是周琦身邊的那個忠賢,另外一個就是金忠賢了。


    金忠賢裝扮的很像一回事,原本有些帥氣白訾的臉上被抹滿了類似鍋底灰的東西,衣服也換成破破爛爛的那種了,他原本都已經逃出城外很遠了,但是汾州城外哪裏都有士兵把守,沒人能夠離開,金忠賢沒有辦法,隻能混進流民隊伍中。


    而周琦身邊的那個忠賢,穿戴整齊,隻是有些狼狽而已。


    金忠賢首先開口問道:“小兄弟,你看著不像流民啊,為何會在這裏啊?”


    忠賢沒有反應,他現在還沒反應過來呢,剛出城門口,就遇到戚風帶兵攻打,就差一些他的命都沒了,進宮之前,他也是個混混,也是見過血的那種人,可是進宮之後這些日子,不說男人的東西沒了,身上的血性也早都沒了,突然遇到這種事,還是懵懵的。


    金忠賢見這人不說話,心中有些惱怒,他這種身份的人,哪裏受過這種氣?


    不過現在他是想讓人幫忙掩護逃跑,身邊也沒有其他人了,隻能繼續硬著頭皮問道:“小兄弟,你叫什麽啊?我叫李大永,就是汾州的人,小兄弟是哪裏的人啊?”


    說罷金忠賢碰了他一下,忠賢一愣,終於是反應過來了:“哦…咱家魏忠賢(魏忠賢原名姓李,叫李進忠,其實是做了秉筆太監後才被朱由校賜名為魏忠賢,這裏關於魏忠賢會的描寫會和史實不符,小說別當真哦!)”


    金忠賢驚呼:“忠賢!”


    “怎麽了?”


    金忠賢搖頭:“沒什麽,就是汾州城中也有一個大人物叫忠賢,金家的那個,很厲害的。”


    魏忠賢隻是點點頭,汾州城裏的大人物對他而言六七一坨屎,他是宮裏麵的人,更是馬上要去太孫身邊的人,哪裏會在乎這些小人物。


    金忠賢見魏忠賢實在有些木訥的感覺,忍不住提高了聲音:“小兄弟,你從這裏出去後,想要去哪裏啊?”


    “京城…”


    “京城?小兄弟是京城的人啊!果然儀表堂堂,我就說呢,一方水土養一方人,山西這邊的風沙之地,哪裏能養出兄弟這種氣質的人啊。”


    魏忠賢進宮後,一直都是在給別人拍馬屁,突然來了一個給自己拍馬屁的人,還有些不習慣了,但是心裏很舒服。


    魏忠賢擺擺手,壓低聲音:“不要這樣說,我隻是一個小人物,是做奴才的,讓別人聽到不好。”


    話雖如此,可是臉上泛起的笑意是掩蓋不住的。


    金忠賢趁熱打鐵:“兄弟,我是個苦命的人啊,十歲父母就都沒了,十二歲弟弟妹妹也死了,現在就成我一個人了,能不能讓我跟著你,端茶倒水都行,隻要讓我進京城就行…”


    魏忠賢一愣:“不好吧…其實…其實我是太監,就算你跟著我,也是進不了宮的,再說了回京之後,我要去太孫身邊伺候…”


    魏忠賢還沒說完呢,金忠賢眼神就一亮,竟然直接跪在地上了:“爹…幹爹…兒子願意給幹爹養老送終,求幹爹收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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