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點整,陽光透過看守所的鐵窗灑下斑駁的光影。果不其然,正如大家所預料的那樣,那位分管我們這一片區域的警官帶著六個身著囚服、胸前掛著勞動號牌的人來到了門口。
隨著門鎖被打開,發出清脆的“哢嚓”聲,警官站定後開口說道:“現在開始點名,點到名字的人出來。”
一個接一個的名字從他口中念出,聲音清晰而堅定。整整十八個名字被叫完之後,原本安靜的看守所內氣氛變得有些緊張起來。
我們所在的地方是西走廊,這裏共有 1 至 22 個監室。聽到自己名字的那一刻,每個人都默默地走出牢房,按照順序在門外排成了整齊的一隊。
第一個走出來的是王強,緊接著是崔明光和編號為 12 的囚犯,然後是劉成田、崔學科以及編號為 13 的犯人......依此類推,我注意到自己排在第十四位,名叫李宗華;第十五位則是謝承佑,後麵跟著王豔明和李學飛;第十六位是田餘剛,第十七位是我王海洋;第十八位......直到最後一個,左力商和樊勝,他們的編號分別是 20 和......
反正12-22號,都分到了一到二人,此次下號18人,
整個點名過程迅速而有序,沒有絲毫混亂。當所有人都站好後,隊伍顯得格外安靜,仿佛能聽見彼此心跳的聲音。每個人都低著頭,不敢與警官對視,心中暗自揣測這次下號如哪裏,我們目的的又在哪裏?
臥槽!三號樊勝竟然也下號了,真是莫名其妙啊!
要知道這家夥可是個有錢人呢,按說應該什麽事情都能搞得定才對啊,可誰知道他到底是怎麽想的呢?
瞄了一眼樊勝之後,我們在警官麵前都不敢吭聲,隻是相互點了點頭示意一下。
其實大家現在身上都隻穿著一條內褲而已,畢竟每個監室的服裝都是不一樣的嘛。
過渡號裏穿的自然就是過渡號專屬的衣服啦,等出去的時候這些衣服還得留下來呢。沒辦法,這可不是什麽普通的規定,而是嚴格執行的製度哦!
接著勞動號那邊的把門開了,還是按照老樣子,直接把人踹進屋子裏去。
不過這次還好,我和剛子沒有被踹,也算是得到一點特殊待遇了吧。
至於李學飛嘛,則是因為他比我們先進去一步,所以也幸免於難。但是我知道,他肯定認識那些勞動號。
當然咯,關於樊勝會不會被踹這件事,我覺得答案是否定的。畢竟人家已經在看守所待了一年多了,論資曆可比方哥還要老呢!
勞動號這哥們幾乎都相互熟識,連警官們也幾乎都能叫得上名來,但卻沒有人知道他究竟與誰有著怎樣的關係。有錢人,用錢可以買到關係。不奇怪!
當 16 號門被打開時,勞動號便對著一號低聲說道:“這是凱哥的朋友,多照應一下。”聽到這話後,我走了進去。
然而,進入房間後,一切依然按照規矩行事。
我們先是在洗手間旁蹲下足足半個小時之久,接著便是接受一名二號人員的審訊。
待審訊結束,二號又將我們引薦給一號。麵對一號,他什麽話也沒有說,隻是冷漠地告誡道:“到了這兒就老老實實的!”
直到後來,我才得知原來這個一號還有兩個月就要刑滿釋放回家了。
或許正因為如此,他並不情願擔任勞動號這份工作,自然也就不願過多插手管理事務,一心隻盼著早日歸家。
看守所一直流傳著一個不成文的傳統:每到一號離開的時候,就輪到二號來接班。先暫時不說,
這二號這會給我和剛子,分發每人一套衣服和一個飯盒。
當然,屬於我自己的那些物品,後來也通過關係比較好的號子轉交給了我。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逐漸了解到這些囚服所代表的含義——一號叫做宋亮,他入獄的原因是尋釁滋事;
二號則是黃金山,因非法融資被判刑;
三號是吳耀宗,罪名是聚眾鬥毆;
四號是錢煒煒,因為組織賣淫活動而身陷囹圄;
五號展俊傑犯的是搶劫罪;
六號邰智清涉及非法經營罪;
七號崔廣力則因猥褻他人受到法律製裁;
八號趙玉發參與傳銷以及售賣保健品等違法行為......至於其他的人,暫且先不提也罷。
這個牢房裏總共有二十六個人,再算上我們新來的兩個,總共二十八人。在這裏,每個人都有著各自不同的故事和背景,但卻共同麵臨著失去自由的困境。我們現在都叫犯罪嫌疑人!當然有幾個判刑,等在上訴,或者也和我一樣,等著取保,但是需要34天之內。
吃飯的時候 1 2 3 4 號 1桌 5 6 7 8 1桌,
繼續向大家介紹一下,我們坐在最後一桌,
除了我和剛子之外,還有兩個特別怪異的人。
其中一個竟然是個小偷,但又不是那種有技巧的賊,他毫無技術可言。每天深更半夜,他會去砸開別人的麵包車車窗,偷走車裏的財物。而且他似乎對其他類型的車輛毫無興趣,當然也可以理解為不敢。隻專注於砸麵包車偷竊的行為,簡直像個瘋子一樣。
而另一個家夥同樣奇葩至極。他潛入別人家裏偷竊,結果卻被主人當場堵在屋裏。更離譜的是,在這種情況下,他居然還開口說話了!要知道,一旦在行竊時出聲對話,那就直接被判定為入室搶劫罪了啊!這就是法律!說幾句並不影響罪名。
至於我們倆,則是初來乍到的新人,被指派去拖地。說是拖地,其實就是拿著抹布趴在地上一點點擦拭而已。
隨著門鎖被打開,發出清脆的“哢嚓”聲,警官站定後開口說道:“現在開始點名,點到名字的人出來。”
一個接一個的名字從他口中念出,聲音清晰而堅定。整整十八個名字被叫完之後,原本安靜的看守所內氣氛變得有些緊張起來。
我們所在的地方是西走廊,這裏共有 1 至 22 個監室。聽到自己名字的那一刻,每個人都默默地走出牢房,按照順序在門外排成了整齊的一隊。
第一個走出來的是王強,緊接著是崔明光和編號為 12 的囚犯,然後是劉成田、崔學科以及編號為 13 的犯人......依此類推,我注意到自己排在第十四位,名叫李宗華;第十五位則是謝承佑,後麵跟著王豔明和李學飛;第十六位是田餘剛,第十七位是我王海洋;第十八位......直到最後一個,左力商和樊勝,他們的編號分別是 20 和......
反正12-22號,都分到了一到二人,此次下號18人,
整個點名過程迅速而有序,沒有絲毫混亂。當所有人都站好後,隊伍顯得格外安靜,仿佛能聽見彼此心跳的聲音。每個人都低著頭,不敢與警官對視,心中暗自揣測這次下號如哪裏,我們目的的又在哪裏?
臥槽!三號樊勝竟然也下號了,真是莫名其妙啊!
要知道這家夥可是個有錢人呢,按說應該什麽事情都能搞得定才對啊,可誰知道他到底是怎麽想的呢?
瞄了一眼樊勝之後,我們在警官麵前都不敢吭聲,隻是相互點了點頭示意一下。
其實大家現在身上都隻穿著一條內褲而已,畢竟每個監室的服裝都是不一樣的嘛。
過渡號裏穿的自然就是過渡號專屬的衣服啦,等出去的時候這些衣服還得留下來呢。沒辦法,這可不是什麽普通的規定,而是嚴格執行的製度哦!
接著勞動號那邊的把門開了,還是按照老樣子,直接把人踹進屋子裏去。
不過這次還好,我和剛子沒有被踹,也算是得到一點特殊待遇了吧。
至於李學飛嘛,則是因為他比我們先進去一步,所以也幸免於難。但是我知道,他肯定認識那些勞動號。
當然咯,關於樊勝會不會被踹這件事,我覺得答案是否定的。畢竟人家已經在看守所待了一年多了,論資曆可比方哥還要老呢!
勞動號這哥們幾乎都相互熟識,連警官們也幾乎都能叫得上名來,但卻沒有人知道他究竟與誰有著怎樣的關係。有錢人,用錢可以買到關係。不奇怪!
當 16 號門被打開時,勞動號便對著一號低聲說道:“這是凱哥的朋友,多照應一下。”聽到這話後,我走了進去。
然而,進入房間後,一切依然按照規矩行事。
我們先是在洗手間旁蹲下足足半個小時之久,接著便是接受一名二號人員的審訊。
待審訊結束,二號又將我們引薦給一號。麵對一號,他什麽話也沒有說,隻是冷漠地告誡道:“到了這兒就老老實實的!”
直到後來,我才得知原來這個一號還有兩個月就要刑滿釋放回家了。
或許正因為如此,他並不情願擔任勞動號這份工作,自然也就不願過多插手管理事務,一心隻盼著早日歸家。
看守所一直流傳著一個不成文的傳統:每到一號離開的時候,就輪到二號來接班。先暫時不說,
這二號這會給我和剛子,分發每人一套衣服和一個飯盒。
當然,屬於我自己的那些物品,後來也通過關係比較好的號子轉交給了我。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逐漸了解到這些囚服所代表的含義——一號叫做宋亮,他入獄的原因是尋釁滋事;
二號則是黃金山,因非法融資被判刑;
三號是吳耀宗,罪名是聚眾鬥毆;
四號是錢煒煒,因為組織賣淫活動而身陷囹圄;
五號展俊傑犯的是搶劫罪;
六號邰智清涉及非法經營罪;
七號崔廣力則因猥褻他人受到法律製裁;
八號趙玉發參與傳銷以及售賣保健品等違法行為......至於其他的人,暫且先不提也罷。
這個牢房裏總共有二十六個人,再算上我們新來的兩個,總共二十八人。在這裏,每個人都有著各自不同的故事和背景,但卻共同麵臨著失去自由的困境。我們現在都叫犯罪嫌疑人!當然有幾個判刑,等在上訴,或者也和我一樣,等著取保,但是需要34天之內。
吃飯的時候 1 2 3 4 號 1桌 5 6 7 8 1桌,
繼續向大家介紹一下,我們坐在最後一桌,
除了我和剛子之外,還有兩個特別怪異的人。
其中一個竟然是個小偷,但又不是那種有技巧的賊,他毫無技術可言。每天深更半夜,他會去砸開別人的麵包車車窗,偷走車裏的財物。而且他似乎對其他類型的車輛毫無興趣,當然也可以理解為不敢。隻專注於砸麵包車偷竊的行為,簡直像個瘋子一樣。
而另一個家夥同樣奇葩至極。他潛入別人家裏偷竊,結果卻被主人當場堵在屋裏。更離譜的是,在這種情況下,他居然還開口說話了!要知道,一旦在行竊時出聲對話,那就直接被判定為入室搶劫罪了啊!這就是法律!說幾句並不影響罪名。
至於我們倆,則是初來乍到的新人,被指派去拖地。說是拖地,其實就是拿著抹布趴在地上一點點擦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