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進是聰明的。他明白自己在做什麽,也知道銀行的大數據監控。


    同時錢進,還在不同時間點進行轉賬,避免連續操作,減少引起銀行大數據注意的可能性。


    錢進還利用了層次結構:將資金通過多個層級的不同賬戶進行轉賬,每一層級都可能涉及不同的個人或公司,使得資金流向複雜化。


    然後就是收取傭金:每完成一次轉賬,錢進都能從“老板”那裏獲得一定比例的傭金。這個都是當場完成,從不拖欠!


    事實上,錢進心裏清楚得很,隻是自己有時候都不願意承認,自己正在做的事情是違法犯罪的,但麵對如此巨大的誘惑,他還是選擇了冒險一試。然而,他同樣明白,他所協助轉移的那些資金,其實都是來自於網絡詐騙、網絡賭博等各類犯罪活動的不義之財。


    他的所作所為,已然觸犯了法律紅線,構成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簡稱“幫信罪”。


    隨著時間的推移,錢進開始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涉嫌違法犯罪,但是這個時候的他已經深陷其中難以自拔,因為這種賺錢方式實在太容易、太快速了,實在讓人很難抗拒,如此巨大的利益誘惑。


    錢進的例子給我們敲響了警鍾,提醒我們即使生活在互聯網高度發達的今天,也必須始終保持警覺,不能因為眼前短暫的利益誘惑就喪失理智,成為犯罪分子的幫凶。


    同時,這一事件也反映出一些人對法律意識的淡薄和道德觀念的缺失,值得我們深思。


    此外,相關部門應該加強對網絡安全和信息保護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和公民權益。


    隻有這樣,才能讓人們在享受科技帶來便利的同時,也能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不過這罪判的不重,檢察院給錢進量刑2-4年!對於這樣的人來說,還是很便宜的!今天也等於給我上了一課!


    哼,我就說嘛,像我這種記仇的人怎麽可能輕易放過他?


    就在前兩天,我讓趙曉去收拾林棟梁,結果那小子居然敢反抗趙曉!這簡直就是對我們的挑釁,絕對不能忍啊!


    所以今天下午,我又讓剛子帶著趙曉去找林棟梁的麻煩。剛子也很懂我,知道我什麽意思,又把事情推給了趙曉。其實我能理解,畢竟這不是剛子的推脫,而是他了解我的想法。我讓他們兩個一起去,不就是想給趙曉保駕護航嗎?


    再說了,前兩天林棟梁的反抗讓趙曉丟盡了臉麵,尤其是在我們這麽照顧趙曉的情況下,他竟然還敢反抗,這讓趙曉實在無法忍受!


    這次一定要好好教訓一下那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家夥,讓他知道我們的厲害!


    “喂!那個誰?”趙曉衝林棟梁喊道。


    林棟梁聽到聲音,臉色有些陰沉地走了過去,但卻並沒有像之前那樣蹲下來,而是帶著一副不服氣的表情站在了那裏。


    他這是自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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