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


    梅利堅的佐貳官,也就是東山縣丞,急匆匆地從跑了進來。


    “馮家那位來了。”


    縣丞給梅利堅帶來一個意料之內,但是又感覺來得有些過快的消息。


    “今夜誰,或者誰的人出去了?”


    他向縣丞問道。


    縣丞沒有直接回答,而僅僅是伸出一隻手掌,複又迅速收回。


    這已然足夠了,梅利堅已經讀懂了他的手語:“果然是他!”


    梅利堅早就清楚,他這縣衙裏有馮文宇的人潛伏,可是卻不知道具體是誰。


    好在這次遇到件急事,讓他一試便試了出來:一隻手掌,五根手指;五就是武,東山縣衙就隻有那麽一個武縣尉。


    縣尉是他這衙門裏的三號人物,專司捕盜緝匪之類的事情,和馮家有勾結,倒也專業對口了屬於是。


    至於說,他為何不懷疑作為二號人物的縣丞,那自然是因為此人是他的人。


    東山並非大周朝廷欽定的上縣,除卻縣令是正七品之外,縣丞和縣尉都不是從七品,而隻是從八品的小官。而且,非上縣的衙署配置,除了縣令必須是進士之外,對於縣丞也沒有特別的功名要求。


    像東山的這個縣丞,便是梅利堅手書任命的一個秀才,平日工作就隻是他分擔一些案牘工作,也沒有什麽實權。


    因此,那個縣丞在縣衙裏也隻能抱緊梅利堅的大腿,為其馬首是瞻。


    “明府,馮家那位那邊……”


    “帶他去公堂,點齊三班,升堂!”


    梅利堅站了起來,整理下淡綠色官袍,正了正梁冠,扶了扶腰間的銀帶九銙——他早已穿戴好了,就等著馮家來人。


    就在這時,一個差役也正好跑到,手裏還舉著一份墨跡尚未幹透的白紙。縣衙的仵作緊趕慢趕,總算出具了簽押。


    稍一搭眼,將簽押上的文字全部讀完,然後梅利堅便捏著這張紙,邁著四方步,胸有成竹地走向公堂。


    見梅利堅邁著官步從後衙走入公堂,於“明鏡高懸”四個大字匾書下方落座,早早就等候於此的馮文宇立刻躬身作揖行禮。


    “見過梅明府,小老大清早叨擾府衙,是因為有一樁冤情想要要向您稟明!”


    “哦?”


    梅利堅看著這個自稱“小老”的馮家老爺,他今年也不過四十多歲,再加上常年養尊處優,基本上和三十多歲的人沒分別。


    “你說說,我聽聽。”梅利堅道。


    “多謝明府,小老要跟您訴苦的這樁冤情和我家有關,家門不幸,我馮家昨夜竟然也出了逃奴!


    管家馮二與兩個家生子星夜逃跑,至今不知所蹤,還請您下發海捕文書,令各城門截堵這三個賊獠!”


    說著話,馮文宇就拿出三份賣身契,上麵有著馮二和那兩人賣身進入馮家的緣由、時間,以及贖身所需錢財數目。


    這三份契約完全符合大周賣身契的規製要求,甚至還有三個人按了指印的畫押佐證。


    而且,和趙無咎之前所料不差:丟銀子的事情,馮老爺此時竟然半個字也不願多講!


    講什麽?


    講他給“奉先吾兒”送千兩白銀,那這銀錢是用來做什麽的,總得說一說吧?


    講他從家裏起出了千兩白銀,那縣尊老爺是不是能認為,他的家底其實更厚?


    所以,這丟了銀子的事情,馮文宇壓根連提都不能提。


    說出來之後,更多麻煩便會旋踵而至,到時他馮家才真會變得處境堪憂。


    因此,他今早來縣衙,就隻為給這樁事情先作個定性:逃奴,也隻能是逃奴。


    “嗯,你講完了?”


    聽了馮文宇的供述,梅利堅沒作任何評判,隻是麵色不變地說道:


    “如果說按你講的,你家昨夜有三個奴仆逃跑——本官姑且信了這‘逃奴’的說辭——是不是相當於你也承認認,那三人原本就居於你家,其性命浮財皆賴由你這個主人來定奪?”


    “這……”


    馮文宇一時不知該作何答。


    雖然他最早是房牙出身,而口齒伶俐、舌燦蓮花亦是牙人的基本功,但是真要論起唇槍舌劍的工夫,又有哪行哪業比得上考得中進士、做得了策論、辯得透經義的讀書人?


    管你什麽說辭理由,我隻提綱挈領,梅利堅便是深諳此道的佼佼者。


    “你不說,那本官可就替你說了?本官也不藏著掖著,因為想必馮老爺您也聽得一些風聲,您府上那三個‘逃奴’現在就躺在縣衙後麵,不日就會被送去化人場渡煉。


    其中,三個‘逃奴’中的為首者,便是你家裏那個管事的馮二。


    這個人很好辨認。


    因為馮老爺您的麵子大,所以就算是家裏管事的一個奴仆,在東山縣城都有很多人認得。


    身份問題搞清楚,那咱們接下來講講他們的死因,仵作給出的簽押就在本官手中。”


    梅利堅伸手拿起桌案上那張寫滿字跡的葛藤紙,朝著馮文宇晃了晃,接著就二話不說,又拿出放於桌案印匣內的銅質官印,將官印鈐於紙上,留下“東山縣印”四個朱文篆字。


    在簽押上加印,這張紙上留著的就不是簡單的文字,而是由大周朝廷皇命背書的具結文書。


    看著堂下麵色陰晴不定的馮家老爺,梅利堅仍舊是那副不帶煙火氣的嗓音,不急不緩道:


    “除了馮二,你家兩個奴仆,死因皆是弩箭穿心。那馮二,他則是被人用橫刀刺破心肺。


    殺死馮二的那柄橫刀,雖然沒有留下,但經仵作鑒定,與城中那些綠眉細作夤夜殺良所用凶器同出一源,應當是軍中所用製式。


    而殺死你家另外兩個奴仆的手弩,則是在馮二懷中發現,上麵還刻有一個“馮”字落款。


    經過鑒定,這把手弩也是仿自軍中的擘張弩製式,工藝精良,十步之內破甲如穿紙。


    另外,他身上還掛有箭韜,裏麵有備用弩矢十數支,皆是三棱頭的短矢。


    而且,在馮二的右手食指和虎口處,都發現了厚繭,這是常年使用和練習用弩留下的痕跡。


    因為有以上種種證據,所以本官確信無疑,這把手弩的確為馮二所有。


    案情什麽的先按下不講,依照大周律法,民間嚴禁私藏弩弓,違者以謀反論處。


    馮老爺,關於你家‘逃奴’的事情,您還有什麽需要補充的麽?”


    他在“你家逃奴”幾個字上,特別加重了讀音,而堂下站立的馮文宇此時則已經冷汗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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