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麵的事情就發展的很簡單,都是一些普通的家庭。


    年紀輕輕的生過小孩之後,還有可能得上某種疾病,或者是說落一身的病。


    更何況是委托者的母親已經50歲出頭的人,雖然說出去上班勉強還能找得到工作,但是如果是要應付一個小孩的話,再加上生了之後身體每況日下的情況之下。


    怎麽可能還有之前的精力去應付小孩,顧父這邊就更好笑了,他本身就是一個大男人,主義十足的人,怎麽可能真的去帶小孩?


    他打著他要上班的坊子,也確實是要上班,所以關於家裏麵的這一套頭和孩子的事情都留給了顧母。


    一個年紀略大的女人,在拖著一個孩子,便沒有丈夫的精神鼓勵之下,如何能生活的很好?


    硬生生的把自己給憋出了一身的毛病。


    甩出去責任,這種事情是人的天性,顧父和顧母兩個人第一時間就想到了自己的這個大女兒。


    一開始想到大女兒的時候,心裏麵還有一些心虛,畢竟大女兒現在年紀還小,也不知道能不能照顧的了小孩。


    最主要的就是大女兒,因為以為這一輩子隻有這麽一個孩子,雖然說沒有給多好的條件生活,但是基本上的精神條件還是挺滿足的。


    這就導致了他們的大女兒,那是在家裏麵習慣性的,是有一些說一不二。


    他們不確定大女兒願不願意,所以他們一致決定了,等孩子相對的大了一點了之後,才告訴大女兒。


    這也就是為什麽委托者會在滿月的時候,居然是最後一個知道自家的事情,她的下麵居然還有一個弟弟。


    這麽匪夷所思的事情居然發生在她的身上。


    但是委托者本身就不是一個涉世很深的人,在看到這一幕的時候,整個人都氣的要炸了。


    第一個反應就是,顧父和顧母有沒有把她當成自己家人,為什麽出了這麽大的事情?


    她確實,最後一個知道的,而且還是先斬後奏。


    可是小孩已經生出來了,就已經是一個完整的自然人,委托者,哪怕是哭天搶地也沒有用。


    隻能硬著頭皮接受這件事情,委托著想著,大不了就是家裏麵的這點財產不歸她就是了,反正這個社會上也沒有幾個父母會把財產留給女兒的,她早就已經見怪不怪了。


    可事實上是委托者實在是想的太多了,她父母在這個年齡段整出一個弟弟來,很明顯就是想要一個兒子,想要一個兒子,財產歸兒子,這是毋庸置疑的。


    最主要的就是,他們現在的這個年齡以及經濟狀況已經沒有足夠的能力給一個精神力十足的小孩。


    那麽他們就需要脫手,最好的脫手的人就是這個大女兒委托者。


    委托者自然是不願意的,可是不願意又能怎麽辦呢?


    他們足夠不要臉,足夠去告啊!


    他們最後自己養了幾年,一開始的這幾年還好,小孩子不是很調皮,他們的年齡還能夠應付,心裏麵就是堵著一口氣,想著自己這個白眼狼女兒不肯養,那他們就自己養。


    而且嶽陽他們心裏麵的成就感越強,覺得還好,當初再生了一個,不然給這白眼狼的女兒一個人的話,到時候他們的晚年不知道要有多麽的淒慘。


    這是他們的自己的心裏想法,可是到了六七歲,那個連狗都嫌得年齡,他們兩個人的精力就明顯跟不上了。


    而且因為年齡大了,顧父也麵臨著被裁員的風險,顧母早就做家庭主婦了,更是沒有收入,這下子所有人的眼睛都盯著委托者。


    委托者,因為之前和爸媽賭氣的原因,一個人在外地上班,好不容易工作做了一些名堂之後。


    結果委托者的爸媽拚命的打電話,讓委托者辭掉工作,趕緊回家在老家找一份工作,好給父母養老以及養弟弟。


    委托者自然是不幹,委托者不是那種從小接受父母洗腦,說是要對弟弟好的那一類人,畢竟那個時候沒有人會想到下麵還會在這個年齡段有一個弟弟。


    這就導致了委托者的叛逆,使得顧父和顧母兩個人氣的吹胡子瞪眼,但是他們現在也是實在是沒有辦法,之前他們在自家的女兒麵前放下他,豪言說是他們自己會把孩子好好的撫養長大,絕對不會麻煩這個白眼狼的女兒。


    結果現在呢?


    現在才過去多少年,他們說出來的話就被框框的打臉了,他們怎麽可能會自己認自己的錯,反而在委托者不肯的情況之下直接就殺到委托者的公司去鬧。


    本身委托者就是在私企工作那麽艱難的,才站穩腳跟,結果因為顧父和顧母兩個人來鬧得這麽一場之後,上麵的領導就對委托者有很大的意見。


    最後,明裏暗裏的讓委托者趕緊辭工回去,委托者肯定不幹了,但是工作現在是已經保不住了,幹脆賭氣辭掉這個工作就跑到另外一個地方去了。


    顧父和顧母再把自家的女兒的工作攪黃了之後,心裏麵沒有一丁點的愧疚,反而覺得這個女兒被他們慣的是無法無天,這麽點眼力勁兒都沒有。


    幹脆一生氣,就去找了一個律師去谘詢,然後委托者就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委托者也不知道怎麽想的,反正出席了之後居然敗訴了。


    敗訴的原因就是顧父和顧母確實是沒有正當的工作收入了,雖然說法律規定的養老年齡沒有到,但是如果對方確實是生活困難,再加上下麵還有一個血脈至親的弟弟的話。


    像委托者這樣的年輕的女孩子,確實是要出一部分力來撫養,委托者氣的人都要炸了,可是又沒有任何辦法。


    因為這對父母現在已經瘋了,為了兒子甚至不惜在網絡上大肆宣揚自家女兒的不孝順。


    雖然說這件事情的前因後果出來,網絡上的人對於委托者這個女兒,感覺到有一些同情,但是也有很多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覺得反正把弟弟養好了,也是自己的親人之類的話,巴拉巴拉的說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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