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3章 僅售五百弑神點的領域之心!
瘋了吧!神話天賦你管他叫反派? 作者:追讀很重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那血霧彌漫在空氣中,散發著刺鼻的血腥味。
柳長必的麵容因痛苦而扭曲,眼神中充滿了絕望。
還有一股極其霸道的力量正充斥他的靈魂,掠奪他掌控的所有本源,以及自身領悟的規則之力。
“你......”
“不該是現世之人!”柳長必顫抖著手指著蘇宇楓,留下最後一句話。
聲音顫抖著,仿佛在訴說著自己的不甘。
剩下一半肉身也在此刻轟然爆開,在空中化作血霧四散,血腥味越發濃鬱。
那場景如同地獄一般恐怖,讓人膽戰心驚。
這一次,蘇宇楓斬殺柳長必沒有再遇到任何阻礙,或者說柳長必連使用底牌的時間都沒有。
【叮,恭喜宿主成功對一尊八階道宮境巔峰生靈造成平 a,你的力量+ 2、精神+ 1!】
【叮,恭喜宿主成功斬殺該生靈,極道規則烘爐正在熔煉目標掌控的規則,該目標掌控規則為“箭”、“風”、“殺戮”!】
【恭喜宿主斬殺氣運之子,獲得 1000弑神點!】
......
【叮,恭喜宿主獲得大量規則感悟,毀滅規則提升(65%→69%)、風之規則(98%→100%)、箭之規則(69%→86%)!】
【叮,永恒級天賦“弑神掠奪”正在發揮功效,掠奪目標天賦失敗!】
......
係統提示音在蘇宇楓的耳邊響起,那聲音清脆而響亮。
他背後懸浮的極道規則烘爐虛影正在轟鳴,那聲音如同低沉的鼓聲,讓人感到一種神秘的力量。
瘋狂的熔煉柳長必自身掌控的天地規則之力,那力量如同洶湧的火焰,燃燒著一切。
大量的規則感悟在他的腦海深處湧現,風的規律、風的大小、風的律動突然被蘇宇楓完全掌控在手中,風環繞在他的身旁就像是玩具一般。
那風輕柔而靈動,仿佛在與他嬉戲。
極道規則道宮在空中微微震顫,本就已經化作實質的道宮頂端開始變得虛幻。
風之規則的紋路出現在最新出現的一層極道規則道宮之上。
每一道紋路烙印於道宮之上,都會令蘇宇楓身上流轉的極道規則之力壯大幾分。
“這??”
“境界瓶頸居然更加穩固了??”
蘇宇楓雖然感覺到自己的規則之力正在壯大,可想要突破九階聖皇境卻更難了。
他的眉頭微微皺起,眼神中透露出一絲困惑。
極道規則每融入一道全新的完整規則之力,都會導致桎梏更加穩固堅硬,想要突破境界需要的規則之心又多了一個。
繼續這麽斬殺這些箭神宗強者以及太陽宗、太陰宗強者,手中掌控的規則之力還會更多。
到時候他突破的難度也會越來越大。
規則之心在係統商城之中有出現過嗎?
蘇宇楓的心中充滿了疑惑,他的眼神中閃爍著思考的光芒。
蘇宇楓心念一動,虛擬係統光幕出現在他的眼前。
他立即開始尋找與領地之心或者存在功效類似的東西。
【目標】:領域之心。
【品質】:傳說級。
【等階】:九階天地奇珍。
【功效】:幫助領悟多規則的本源強者,去開辟凝聚九階聖皇領域!
【介紹】:該物品源自死亡後的九階聖皇境強者,每一枚領域之心生成都代表一尊九階聖皇境強者死亡。其上蘊藏著生靈死亡前凝聚的大量怨氣,請做好抵禦怨氣侵襲的準備。
【商城售價】:500弑神點!
......
嗯?
一顆領域之心居然隻需要五百弑神點?
現在我一共擁有四千五百點弑神點,不是剛剛好可以買上九個?
再加上先前斬殺嗜血魔宗太上長老獲得的兩個領域之心,不是正好獲得了十一枚領域之心?
蘇宇楓的雙眸驟然亮起,那光芒如同璀璨的星辰,透露出興奮與期待。
他的心中快速盤算著,現在他掌控的極道規則已經足夠強大。
完全可以率先突破九階聖皇境再繼續熔煉天地規則進入領域之中。
對於其他人來說再度領悟全新的天地規則融入聖皇領域極難。
可對於他這個擁有極道規則烘爐的存在來說,根本不需要耗費時間自己去領悟。
完全可以斬殺掠奪其他強者獲取他們自身的規則感悟。
“兌換九枚領域之心!”
蘇宇楓很快做出決定,他要看看領域之心能否讓自己立即突破九階聖皇境。
【叮......】
“快!” 乾九陽一臉驚駭的看著眼前發生的一切,他的麵容因恐懼而扭曲,眼神中充滿了驚慌。
如今原本金碧輝煌的大殿牆壁上布滿了裂紋,地麵上血跡斑斑,到處散布著血腥味。
乾九陽飛速的撤離早已破碎不堪的大殿,同時對著殘存的箭神宗強者喊道:“柳長必和吳新豐都被蘇宇楓給殺了,箭神宗的諸位快點聯係你們的宗主。”
這個現世人類的實力簡直可怕,已經不弱於解決大部分凝聚了聖皇領域的存在。
哪怕是他處在全盛時期,都不可能是他的對手。
乾九陽的心中充滿了恐懼,他的身體微微顫抖著,已經後悔參與到外界俗世之中。
他們太陽宗明明可以繼續避世,可就是因為他的野心才導致三大宗門的強者損失慘重。
“撤!” 詩玄陰亦是帶著太陰宗眾人準備離開這裏。
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絲決然,她知道這樣的蘇宇楓根本不是他們此刻可以對抗的,除非她們也叫來宗主或者喚醒沉睡的一些強者。
那些為了保存九階聖皇境修為,還一直封存在神源之中的古老存在。
這些古老存在的肉身皆是腐朽不堪,壽元瀕臨斷絕之人。
可蘇宇楓剛剛表現出來的實力,九階聖皇境九星之下的強者恐怕也無法將其鎮壓吧?
一旁。
“對對......”
“宗主!我們快聯係宗主!!”
............
柳長必的麵容因痛苦而扭曲,眼神中充滿了絕望。
還有一股極其霸道的力量正充斥他的靈魂,掠奪他掌控的所有本源,以及自身領悟的規則之力。
“你......”
“不該是現世之人!”柳長必顫抖著手指著蘇宇楓,留下最後一句話。
聲音顫抖著,仿佛在訴說著自己的不甘。
剩下一半肉身也在此刻轟然爆開,在空中化作血霧四散,血腥味越發濃鬱。
那場景如同地獄一般恐怖,讓人膽戰心驚。
這一次,蘇宇楓斬殺柳長必沒有再遇到任何阻礙,或者說柳長必連使用底牌的時間都沒有。
【叮,恭喜宿主成功對一尊八階道宮境巔峰生靈造成平 a,你的力量+ 2、精神+ 1!】
【叮,恭喜宿主成功斬殺該生靈,極道規則烘爐正在熔煉目標掌控的規則,該目標掌控規則為“箭”、“風”、“殺戮”!】
【恭喜宿主斬殺氣運之子,獲得 1000弑神點!】
......
【叮,恭喜宿主獲得大量規則感悟,毀滅規則提升(65%→69%)、風之規則(98%→100%)、箭之規則(69%→86%)!】
【叮,永恒級天賦“弑神掠奪”正在發揮功效,掠奪目標天賦失敗!】
......
係統提示音在蘇宇楓的耳邊響起,那聲音清脆而響亮。
他背後懸浮的極道規則烘爐虛影正在轟鳴,那聲音如同低沉的鼓聲,讓人感到一種神秘的力量。
瘋狂的熔煉柳長必自身掌控的天地規則之力,那力量如同洶湧的火焰,燃燒著一切。
大量的規則感悟在他的腦海深處湧現,風的規律、風的大小、風的律動突然被蘇宇楓完全掌控在手中,風環繞在他的身旁就像是玩具一般。
那風輕柔而靈動,仿佛在與他嬉戲。
極道規則道宮在空中微微震顫,本就已經化作實質的道宮頂端開始變得虛幻。
風之規則的紋路出現在最新出現的一層極道規則道宮之上。
每一道紋路烙印於道宮之上,都會令蘇宇楓身上流轉的極道規則之力壯大幾分。
“這??”
“境界瓶頸居然更加穩固了??”
蘇宇楓雖然感覺到自己的規則之力正在壯大,可想要突破九階聖皇境卻更難了。
他的眉頭微微皺起,眼神中透露出一絲困惑。
極道規則每融入一道全新的完整規則之力,都會導致桎梏更加穩固堅硬,想要突破境界需要的規則之心又多了一個。
繼續這麽斬殺這些箭神宗強者以及太陽宗、太陰宗強者,手中掌控的規則之力還會更多。
到時候他突破的難度也會越來越大。
規則之心在係統商城之中有出現過嗎?
蘇宇楓的心中充滿了疑惑,他的眼神中閃爍著思考的光芒。
蘇宇楓心念一動,虛擬係統光幕出現在他的眼前。
他立即開始尋找與領地之心或者存在功效類似的東西。
【目標】:領域之心。
【品質】:傳說級。
【等階】:九階天地奇珍。
【功效】:幫助領悟多規則的本源強者,去開辟凝聚九階聖皇領域!
【介紹】:該物品源自死亡後的九階聖皇境強者,每一枚領域之心生成都代表一尊九階聖皇境強者死亡。其上蘊藏著生靈死亡前凝聚的大量怨氣,請做好抵禦怨氣侵襲的準備。
【商城售價】:500弑神點!
......
嗯?
一顆領域之心居然隻需要五百弑神點?
現在我一共擁有四千五百點弑神點,不是剛剛好可以買上九個?
再加上先前斬殺嗜血魔宗太上長老獲得的兩個領域之心,不是正好獲得了十一枚領域之心?
蘇宇楓的雙眸驟然亮起,那光芒如同璀璨的星辰,透露出興奮與期待。
他的心中快速盤算著,現在他掌控的極道規則已經足夠強大。
完全可以率先突破九階聖皇境再繼續熔煉天地規則進入領域之中。
對於其他人來說再度領悟全新的天地規則融入聖皇領域極難。
可對於他這個擁有極道規則烘爐的存在來說,根本不需要耗費時間自己去領悟。
完全可以斬殺掠奪其他強者獲取他們自身的規則感悟。
“兌換九枚領域之心!”
蘇宇楓很快做出決定,他要看看領域之心能否讓自己立即突破九階聖皇境。
【叮......】
“快!” 乾九陽一臉驚駭的看著眼前發生的一切,他的麵容因恐懼而扭曲,眼神中充滿了驚慌。
如今原本金碧輝煌的大殿牆壁上布滿了裂紋,地麵上血跡斑斑,到處散布著血腥味。
乾九陽飛速的撤離早已破碎不堪的大殿,同時對著殘存的箭神宗強者喊道:“柳長必和吳新豐都被蘇宇楓給殺了,箭神宗的諸位快點聯係你們的宗主。”
這個現世人類的實力簡直可怕,已經不弱於解決大部分凝聚了聖皇領域的存在。
哪怕是他處在全盛時期,都不可能是他的對手。
乾九陽的心中充滿了恐懼,他的身體微微顫抖著,已經後悔參與到外界俗世之中。
他們太陽宗明明可以繼續避世,可就是因為他的野心才導致三大宗門的強者損失慘重。
“撤!” 詩玄陰亦是帶著太陰宗眾人準備離開這裏。
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絲決然,她知道這樣的蘇宇楓根本不是他們此刻可以對抗的,除非她們也叫來宗主或者喚醒沉睡的一些強者。
那些為了保存九階聖皇境修為,還一直封存在神源之中的古老存在。
這些古老存在的肉身皆是腐朽不堪,壽元瀕臨斷絕之人。
可蘇宇楓剛剛表現出來的實力,九階聖皇境九星之下的強者恐怕也無法將其鎮壓吧?
一旁。
“對對......”
“宗主!我們快聯係宗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