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這半個月裏,秦老夫人在到處為秦明公子哥找著證據。


    她在大別山腳下,一會兒問著路上,“在下暴雨的那一天,你們有沒有見過這個人?”


    “在下暴雨的那一天,你們有沒有見過這個人?”


    她一邊問著,一邊給路人看著,秦明公子哥的頭像。


    她問著問著,路人們都搖搖頭,道:“沒有。”


    她也不知道她問了多少路人,然而她拿著秦明公子哥的頭像,問了這些路人之後。


    她又拿出萬玲小姐的頭像,問著這些路人。


    “請問有沒有見過萬玲小姐?”


    “沒有。”


    “請問有沒有見過萬玲小姐?”


    “沒有……”


    這些路人依然回答著沒有。


    她拿著秦明公子哥的頭像問著這些路人,是想這大別山腳下是案發地點,她是否能在大別山腳下,問到張紫娟和李秀兒遇害時的目擊證人。


    可是她每天都拿著這些頭像問著,那些路人總是回答沒有。


    而秦老夫人為了替自己的兒子,秦明公子哥翻案,她還是堅持不懈地問著。


    因為,她也不知道該從哪兒著手,她隻有拿著頭像,一個一個的問著。


    希望能在張紫娟和李秀兒遇害的那時,能遇到一位目擊證人。


    可是那一天下著很大的暴雨,起著很大的風,還有霧。


    這些暴雨和大風還有霧,把我們的視線都給擋住了。再說了,在大別山腳下,除了公路就是公路,根本沒有居民樓,所以很難發現目擊證人。


    因為秦明公子哥嫌疑重大,他被拘留了一個月,一個月之後,萬夫人和張紫娟的媽媽,還有李秀兒的媽媽,一起將他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處死刑。


    她們在法院裏對峙著公堂,法官大人敲著錘子,說道:“被告人秦明,你可認罪?”


    秦明說道:“不認,我沒有殺她們,人真的不是我殺的。”


    法官大人又說道:“被告人還是不肯認罪,請問原告還有沒有什麽證據,能證明人是被告人殺的?”


    這時,原告席上的辯護律師,拿出一張屍檢報告單,說道:“法官大人有證據,這是一張屍檢報告單,上麵寫著張紫娟和李秀兒,內部器官都有受損嚴重,就證明她們生前被重物擊撞過,我想這重物一定是他自己那台小車,他說他和她們離開,是去開他自己的小車。法官大人,我想因為那天下很大的暴雨,起很大的風,還有霧……可能秦明將自己的小車車開過來時,一不小心撞到了萬玲、張紫娟、李秀兒、她們三個人。從她們內部的器官受損嚴重程度來看,也就是說她們受了傷很嚴重。而秦明將她們撞倒之後,他一定會很害怕,或者她們仨已經撞得昏迷,他就以為他已經撞死了這三人,他很不想承擔肇事後的責任。所以,將這三名女子,丟到大別河裏,順著大白河的水向下遊遊走了。這就是解釋為什麽?張紫娟和李秀兒肺部有積水的原因。這也說明,張紫娟和李秀兒在被丟到大別河裏去的時候,她們倆還活著。可是,秦明他肇事後逃逸,沒有對這三人負責,他逃逸之後,說不定又轉回來看案發現場。這也就是他所說的,他在大別山腳下尋這三人。本律師想,他沒有尋這三人,而是做完之後擔心會暴露,他便在案發地點轉轉,輾轉反側的觀察著案發地點。”


    法官大人聽後點點頭,說道:“原告的辯護律師說的很有道理,被告人現在證據確鑿,你還有什麽話可說?”


    被告人秦明公子哥,他委屈的說道:“沒有,我沒有殺人,他說我撞了這三人,然後將這三人丟下大別河,那萬玲小姐她的屍身,怎麽還沒有找到?法官大人,真的不是我做的,我想萬玲小姐她一定還活著,我想去和警察們,一起找到萬玲小姐。隻要萬玲小姐一天不出現,我便會一直找下去,我相信總有一天她會回來的。”


    這時,原告的辯護律師又說道:“法官大人,大別河這麽大,萬玲小姐的屍身肯定被河水淹沒了,一定就在大別河裏麵,請法官大人定奪應判秦明死刑。”


    法官大人敲著錘子,說道:“秦明故意殺人,可萬玲小姐還沒有被找到,所以判秦明無期徒刑吧!”


    這時,秦明的媽媽秦老夫人,說道:“不,不服,我不服,我要上訴,怎麽可以給我的兒子,判無期徒刑呢?我的兒子真的不是殺人犯。法官大人,你們弄錯了。”


    法官大人敲著錘子,說道:“安靜,安靜,證據確鑿,秦明的嫌疑最大,至今找不到第二位嫌疑人,難不成?秦明在作案的時候,大腦一時不能自主。請問被告人有沒有吸毒史?或者當天有沒有服用,什麽精神類的藥物?請被告人回答?”


    被告人秦明搖搖頭,說道:“沒有,那一天,我的大腦意識非常的清晰,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會弄成這樣子,當時我也很害怕,可是人不是我殺的。”


    張紫娟的媽媽也說道:“法官大人,可是當天是秦明公子哥,帶我們的女兒出門的。在萬家門前,還有監控顯示,也可以證明是秦明帶她們去大別山的,她們就一去不回了。法官大人,你一定要為我們的女兒伸冤呀!”


    這時,秦老夫人也坐在那兒哭泣著,他說道:“不服,我們要上訴,我相信我的兒子沒有殺人。若有一天,萬玲小姐她回來了,她要告訴你們,人不是我兒子殺的,法官大人要怎麽對我的兒子判決?”


    法官大人想了想萬家的女兒萬玲小姐,還沒有找到,不知是死是活,這件案子成了一件懸案。


    “現在我開始改判,不管結局如何,將這三名女子,誘騙出去,導致失蹤和死亡,都是因為秦明。現在改判秦明10年有期徒刑,立即執行。”


    聽到這個判決之後,秦老夫人微笑著流著淚,她說道:“法官大人,這十年我一定會將萬玲小姐找到的,到時候讓萬玲小姐還我兒子秦明一個公道。”


    法官大人說道:“現在判定書已經下達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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