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雲布雨,關乎下界百姓的生死。


    稍有閃失,導致糧食絕收,就會有幾十萬、幾百萬的人活活餓死。


    可見,一旦神仙動了私情,所謂的公平公正就成了一場笑話。


    這也沒辦法,人心都是肉長的,神仙也不例外。


    一旦有了情感牽絆,就會徇私舞弊,破壞原有的規則和秩序,直接或者間接改變無數人的命運。


    客觀來看,神仙不應該算人,而應該算一種職位。


    坐上這個位置的人,就得公正無私,恪盡職責。


    神仙,不是不能有愛,而應該將個人小愛,化為對天下蒼生的大愛。


    在執行任務過程中,不能感情用事,因公廢私。


    否則,神仙擁有權力越大、法力越強,對於三界眾生的危害就越大。


    那些為了虛無縹緲愛情,忘卻職責,有事沒事虐待死去活來,還動不動就要毀滅三界的神仙,根本不配為仙。


    甘蔗沒有兩頭甜。


    作為神仙,本身就擁有著無數人夢寐以求的權力、地位、榮耀和最最重要的長生不死。


    明明已經得到了那麽多,卻還想著談情說愛,生兒育女,孩子長大之後,繼續濫用私權謀福,那未免太過貪婪了。


    退一萬步說,就算神仙生育的子女不能成仙,憑著爹媽的神通和地位,仙二代們也能在凡間作威作福,享盡榮華富貴。


    這對於辛辛苦苦耕耘的其他凡人來說,也是特別不公平的一件事。


    還有一點,神仙之所以受世人敬仰,不僅僅是因為神仙能夠行雲布雨,保佑凡人五穀豐登,更在於神仙有著救苦救難、慈悲濟世的精神。


    在百姓眼中,神仙是道德楷模,是蒼生的拯救者和保護者。


    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神仙憑什麽高高在上?憑什麽接受下界百姓世世代代的香火供奉?


    如今素錦作為三界主宰,天庭的玉帝,斷乎不能讓這種因公廢私的人成為神仙,否則如何對得起蒼生百姓?


    素錦立下天條,從現在開始,任何神仙不許談戀愛,更嚴禁結婚生子。


    如果有人受不了約束,想要和心愛之人在一起,那也可以,放棄當神仙,你想怎麽樣都行。


    神仙是天職,是公道。


    愛情是私情,是個人幸福。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要麽舍棄小愛成就大愛。


    要麽放棄天職,下去當凡人,曆經生老病死、悲歡離合之苦,再為柴米油鹽、一日三餐發愁,和你相愛的人廝守終生。


    至於那些想談戀愛,又舍不得放棄當神仙的,都滾一邊去吧。


    既要又要,你咋不上天呢。


    除此之外,素錦還在天條中規定,履行神職的仙人,每隔五千年要下凡曆結,做一世凡人,體會人世悲歡,酸甜苦辣。


    考核通過,才能繼續回到天庭,擔任原來的職位。


    要是考核不通過,或者貪戀凡塵,就直接剔去仙骨,重新修行。


    至於那些談戀愛到發瘋、動不動就要天下陪葬的顛公顛婆,一旦給百姓造成災難,不僅永世不許為仙,還要打入無間煉獄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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