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3章 探春(147)
綜影視:我有十萬死士 作者:冰鎮蜜瓜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想到這裏,薛姨媽和薛寶釵母女脊背發涼,臉色慘白得厲害,像是生了一場大病。
皇宮之中。
已經是事實意義上皇帝的探春,正讓七劍使指揮著天芒死士,清理戰場,完成收尾工作。
隨著一具又一具屍體從皇宮抬出,大盛王朝徹底成為曆史。
探春下旨,將皇族一脈的子孫,不管是直係,還是旁係,全部賜死。
不過,念及嘉乾帝之前的知遇之恩,探春隻廢了他的皇位,將他和他的子孫,終身幽禁至死。
為了減少女人為帝的阻力,探春讓長虹將賈寶玉身上佩戴的通靈寶玉拿下來,並讓人散播流言。
昔年武則天為了順利稱帝,求助於佛教,以《大雲經》為藍本,整出一個‘天女淨光,轉世為女王,統治天下’的傳聞。
老百姓愚昧,真就相信了這套說辭。
探春照葫蘆畫瓢,也來了這一出。
很快,京城內外傳聞滿天飛。
人人都在說,探春乃是五德麒麟轉世。
麒麟乃是瑞獸,轉世投胎是賢臣。
五德麒麟不同,它乃是麒麟之王,是天生的王者,降落人間,就與龍一樣是皇帝。
五德麒麟身上有五彩光芒,每一種光芒,對應一種品德。
這就嘉乾帝夢中的五彩麒麟對上了。
不止如此,五德麒麟轉世之後,身上的祥瑞光芒,將會化為一塊美玉,與麒麟之魂一起出現在人間。
這塊閃著五彩光芒的美玉,就是通靈寶玉。
這通靈寶玉乃是探春的轉世之物。
但神物有靈,害怕主人被當朝皇帝忌憚,招致殺身之禍,這才跑到賈寶玉身上。
所謂真正銜玉而生的天命之人是探春。
賈寶玉不過是通靈寶玉推出來的擋箭牌而已。
至於為什麽通靈寶玉不找別人,而是找賈寶玉。
理由也很簡單,通靈寶玉早就看出,賈寶玉是個不學無術、遊手好閑的廢物。
隻有將這等祥瑞落在他身上,才不會引起皇帝的猜忌,才不會給賈家招來滅頂之災。
嘉乾帝的夢、賈寶玉的廢物,以及探春以女子之身,先連中六元,後軍功封侯,直到此時的改朝換代、君臨天下。
這些細節串聯到一起,充分證明了,探春是天命所歸的至尊聖天子。
誰要是反對她當皇帝,誰就是違逆天意。
這套說辭一出,大部分反對女人當皇帝的人都消停下來,乖乖順從天意。
畢竟天意不可違,違者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至於剩下小部分反對者,也被探春重拳出擊。一一消滅。
將皇室殺得七七八八後,探春也沒忘了前朝留下來的官員和勳貴。
當官的,隻要認她這個皇帝,除了作奸犯科需要問罪的,其餘一概不變。
以四王八公為首的勳貴們。
除了此前追隨上戰場,一起作戰殺敵的陳瑞文、馬尚等人,一律奪爵,廢為庶人,押入大牢審理。
查明各家罪過,依律秉公處理,或問斬,或抄家,或流放。
至於無罪者,等案件結束,再釋放出獄。
皇宮之中。
已經是事實意義上皇帝的探春,正讓七劍使指揮著天芒死士,清理戰場,完成收尾工作。
隨著一具又一具屍體從皇宮抬出,大盛王朝徹底成為曆史。
探春下旨,將皇族一脈的子孫,不管是直係,還是旁係,全部賜死。
不過,念及嘉乾帝之前的知遇之恩,探春隻廢了他的皇位,將他和他的子孫,終身幽禁至死。
為了減少女人為帝的阻力,探春讓長虹將賈寶玉身上佩戴的通靈寶玉拿下來,並讓人散播流言。
昔年武則天為了順利稱帝,求助於佛教,以《大雲經》為藍本,整出一個‘天女淨光,轉世為女王,統治天下’的傳聞。
老百姓愚昧,真就相信了這套說辭。
探春照葫蘆畫瓢,也來了這一出。
很快,京城內外傳聞滿天飛。
人人都在說,探春乃是五德麒麟轉世。
麒麟乃是瑞獸,轉世投胎是賢臣。
五德麒麟不同,它乃是麒麟之王,是天生的王者,降落人間,就與龍一樣是皇帝。
五德麒麟身上有五彩光芒,每一種光芒,對應一種品德。
這就嘉乾帝夢中的五彩麒麟對上了。
不止如此,五德麒麟轉世之後,身上的祥瑞光芒,將會化為一塊美玉,與麒麟之魂一起出現在人間。
這塊閃著五彩光芒的美玉,就是通靈寶玉。
這通靈寶玉乃是探春的轉世之物。
但神物有靈,害怕主人被當朝皇帝忌憚,招致殺身之禍,這才跑到賈寶玉身上。
所謂真正銜玉而生的天命之人是探春。
賈寶玉不過是通靈寶玉推出來的擋箭牌而已。
至於為什麽通靈寶玉不找別人,而是找賈寶玉。
理由也很簡單,通靈寶玉早就看出,賈寶玉是個不學無術、遊手好閑的廢物。
隻有將這等祥瑞落在他身上,才不會引起皇帝的猜忌,才不會給賈家招來滅頂之災。
嘉乾帝的夢、賈寶玉的廢物,以及探春以女子之身,先連中六元,後軍功封侯,直到此時的改朝換代、君臨天下。
這些細節串聯到一起,充分證明了,探春是天命所歸的至尊聖天子。
誰要是反對她當皇帝,誰就是違逆天意。
這套說辭一出,大部分反對女人當皇帝的人都消停下來,乖乖順從天意。
畢竟天意不可違,違者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至於剩下小部分反對者,也被探春重拳出擊。一一消滅。
將皇室殺得七七八八後,探春也沒忘了前朝留下來的官員和勳貴。
當官的,隻要認她這個皇帝,除了作奸犯科需要問罪的,其餘一概不變。
以四王八公為首的勳貴們。
除了此前追隨上戰場,一起作戰殺敵的陳瑞文、馬尚等人,一律奪爵,廢為庶人,押入大牢審理。
查明各家罪過,依律秉公處理,或問斬,或抄家,或流放。
至於無罪者,等案件結束,再釋放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