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暫且略過要不要直呼伏地魔的討論,繼續說海格放在禁林裏的大兄弟。


    赫敏擔憂地說,“海格,我知道你在禁林裏很有麵子……”


    “那是以前了,”海格有點不愉快地說。


    “為什麽?”


    賽恩斯了然,“估計是因為新來學校的那個馬人教授吧。”


    “真的嗎?”哈利問,“因為費倫澤?”


    海格沉重地說,“是的。”


    “可是為什麽呢?”羅恩不解地問,“和他有什麽關係?”


    “那些馬人非常生氣,”海格說道,“因為費倫澤答應為鄧布利多工作。”


    “就因為這個?”哈利驚訝地說,“我們上次看到他們的時候,他們也驅逐伏……驅逐那個人。”


    “他們確實會那樣做,”海格歎氣說,“但是不代表他們就喜歡其他巫師。”


    “上一次我去找格洛普,恰好路過那裏,他們正在圍攻他,一大群人圍著費倫澤在踢。”


    赫敏震驚地說,“他們攻擊他?用的著這麽生氣嗎?”


    “生氣?”海格哼哼地說,“簡直是大怒,若不是我恰巧經過那裏,我懷疑他們會直接踢死他。”


    赫敏不可置信地捂著嘴巴。


    羅恩對此倒是無所謂,“你救了他。”


    “總不能看著他死吧,”海格不滿地說,“我幹預了他們的圍攻,本想著費倫澤怎麽著也該感謝我吧,哼,沒想到他反倒警告了我一番!”


    哈利與羅恩對視一眼,聳聳肩,表示理解不了馬人的腦回路,“其他的呢?其他馬人怎麽說?”


    “哼,馬人都一個樣,”海格生氣的喘著粗氣,“其他馬人對此更加惱火,他們非常憤怒,警告我以後少在他們的地盤上出現!”


    “你們鬧翻了?”赫敏不可置信地說。


    “哼哼……”海格沒有否認,“禁林可不是他們一家的,但是……馬人在禁林裏很有影響力……你們以後千萬小心……若是不小心的話……他們很危險。”


    賽恩斯思緒平靜地聽著他們的討論,心中響起的是另一個聲音,他難得的讚同了一次烏姆裏奇的說法,魔法部允許馬人生活在禁林裏不代表禁林就是馬人的地盤。


    賽某人作為霍格沃茨的一名教授,他會警告海格管好自己的大兄弟,不要傷到學生,這句話當然同樣適用於其他生物。


    和睦的時候,他們可以在禁林容身,若是敢露出獠牙威脅學生的安全,他們就是入侵火霍格沃茨的賊子!


    聊著聊著,海格突然發出一聲疑惑,“咦?那是什麽?”


    雖然哈利有意掩飾,手背上被烏姆裏奇體罰過留下的疤痕還是隱約可見,海格發現之後,大聲質問是怎麽回事,他隻好坦白是被烏姆裏奇關禁閉所致。


    大黑狗因老鄧頭的事情被連帶通緝,當時賽某人就判斷哈利要遭罪,事情果然不出他所料。


    以烏姆裏奇的性格,很難不加倍報複回來,如今她又兼職校長,不變本加厲就不是她了。


    其實她每次行動之前都會先輕量級的校正一下,目的是試探賽某人的態度,例如海格,她就沒有再試圖與她為難。


    你可以說烏姆裏奇狠毒,但是不能說她不聰明,關於這些微妙的小道道,她似乎先天就有一種敏銳的觸感,不長時間就摸清了賽某人的態度,再行事的時候都沒有碰觸賽某人的紅線。


    賽恩斯不是哈利的保姆,這種磨礪似的小劫,他不會插手。


    大黑狗被通緝,哈利最鐵的靠山靠不住了,他在學校的處境可想而知。


    知道了哈利的遭遇,海格氣的哇哇大叫,但是毫無辦法,隻能勸他暫時忍讓,對方如今擁有了巨大的權利,不說哈利了,肆意招惹的話,海格都得卷鋪蓋走人。


    關於這一點,其實賽恩斯也有疑惑,不論是原軌跡還是現在,烏姆裏奇成為校長之後完全有權利把特裏勞尼趕出學校了,但是她沒有那麽做。


    估計是她覺得鄧布利多已經被趕出學校了,最大的目標已經完成了,特裏勞尼什麽的,無關緊要,這時候不落井下石,還能顯得她的大度。


    休息是暫時的,研究魔法才是賽某人的興趣,從海格那裏回來之後,他又沉浸到自己的世界裏去了。


    當年對熒光閃爍進行推演研究的時候,他讓光團脫離了魔杖,使得這個魔法獲得了自由。


    “熒光閃爍”,因為最初無意間發明出它的萊維娜·蒙克斯坦利下意識中的“一些想法”,這個咒語在光亮持續增加的時候會帶有熱能。


    這就是巫師們無法把它的亮度提高的原因。


    當賽恩斯讓它脫離魔杖的束縛之後,它迎來了史詩級加強。


    當一個高亮光團裏可以射出一道“類激光”一樣的高能白光的時候,出現一根1.2米長,3厘米粗,懸浮在魔杖前端的光柱就很合理了。


    輕輕一揮,手臂粗的鋼柱應手而斷,斷端呈紅亮的熔融態,賽某人地點點頭。


    此柱有好有壞,好在長短可控,壞在不能與一支光柱相互格拒。


    手持光柱暫且放在一旁,他的重點放在對光團的另一種改造上,模仿光榮之手,讓光團隻自己一人可見。


    先前他有一個思路,造出來一種選擇性讓其他人不可見的可見光比較困難,反而讓光變成所有人都不可見更加容易實現,然後給自己安排一個特殊的接受裝置的原因,接收到這種特殊狀態的光,從而實現僅自己可見。


    想要模仿光榮之手,當然要對它進行各種測試,它的限定條件是讓插在上麵的蠟燭的光僅持有者可見。


    這個就很有意思了,蠟燭的光是“火光”,賽恩斯首先試驗了同樣是“火光”的火把,結果不行,火把的光不具備隱形效果,火把不行,電燈就更不行了。


    事實證明,光榮之手,隻接受蠟燭。


    那也沒問題,蠟燭也有“大小”之分,在鑽空子上賽某人向來不落人後。


    手指粗的蠟燭是蠟燭,手臂粗,甚至於大腿粗的,隻要還是“蠟燭”,它就可以,賽某人隻做出了一抱粗的蠟燭,暫時還沒測出極限。


    至於能不能插上,也一點很好解決,隻需把蠟燭的最下端做成手指粗細就行了,以備插進幹枯手爪的指縫之中。


    小測一下光榮之手的蠟燭概念,賽恩斯把注意力集中到了它的作用上。


    其光,不但僅持有者可見,甚至能穿透魔法造成的黑暗和煙霧。


    原軌跡中,馬爾福用它照亮了秘魯隱身煙霧彈釋放的黑暗。


    這一點,熒光閃爍辦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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