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玉》之一。


    偷歡共寢招指責。


    廣平有一位姓馮的老人,他有一個兒子,名叫相如,父子倆都是讀書人。


    馮翁年近六十,性格剛直倔強,家中經常捉襟見肘。


    幾年來,他的妻子和兒媳婦又相繼離世,於是他隻好自己操持家務。


    有一天晚上,相如坐在月光下,忽然看到東鄰的女子,從牆上探出頭來窺視。


    仔細一看,發現那女子非常美麗。


    相如走近她,馮相如微笑著向她招手,招她過來,她既不過來也不離開。


    看她害羞不肯過來,相如就再三邀請她,她這才順著梯子翻牆而過。


    相如帶著她回到房間裏,兩人便如夫妻般共寢。


    相如問她叫什麽名字,女子說:


    “我是鄰家的女兒,名叫紅玉。”


    相如非常喜歡她,對她說:


    “我們既然已經這樣了,那就要永遠在一起,你願意嗎?”


    紅玉點點頭,表示同意。


    於是他們兩個立下誓言,彼此永不相負。


    從那天開始,紅玉每天晚上都會來找相如,他們就這樣夜夜相會,一直持續了大約半年。


    一天晚上,馮翁起床聽到女子的說笑聲,他偷偷查看,發現了紅玉。


    他非常憤怒,把相如叫出來罵道:


    “你這畜牲在做什麽!這麽大了還不知道上進學習,反而在這裏搞這種風流韻事!”


    “這事如果被外人知道了,你會名聲掃地,如果不被人知道,也會損害你的壽命!”


    相如跪地認錯,流著淚說他知道錯了。


    馮翁又斥責紅玉:


    “你身為女子,不遵守閨中的規矩,自己的名聲都保不住,還想玷汙別人的名譽。”


    “一旦事情暴露,我家也要跟著蒙羞!”


    罵完之後,馮翁憤怒地回房睡覺去了。


    紅玉流著淚說:


    “被長輩責罵,實在是讓我感到羞愧和恥辱!”


    “看來我們兩個人的緣分到頭了!”


    相如說:


    “有父親在,我不能自作主張。”


    “如果你對我有情,就應該忍受這些,繼續和我在一起。”


    但紅玉態度堅決,表示要離開。


    相如流下了眼淚,紅玉安慰他說:


    “我和你之間沒有媒妁之言,也沒有父母之命,我們這樣翻牆越戶地在一起,怎麽可能白頭偕老呢?”


    “我知道一個地方有一個好姑娘可以娶,你可以去求婚。”


    相如告訴紅玉,他家裏很窮,紅玉說:


    “明晚你來等我,我會幫你籌劃這件事。”


    第二天晚上,紅玉果然來了,她拿出四十兩白銀送給相如,說:


    “從這裏往東六十裏有個吳村,村裏有戶姓衛的人家,有個十八歲的女兒還沒有出嫁。”


    “因為要的彩禮太高,所以還沒人娶她。”


    “你拿出這些錢去求婚,他們一定會答應的。”


    說完,紅玉走了。


    馮相如趁著一個機會,向父親表達了自己看中了衛家女兒,想要去衛家求親意願,但他擔心父親會因為資金問題而阻止他,所以隱瞞了紅玉給他銀子的事。


    父親自忖家中並無多少積蓄,因此想要阻止他。


    馮相如再次以溫和的語氣向父親解釋:


    “我可以先試試,不行再作打算。”


    父親最終被他說動,點了點頭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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