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優秀種子幹嘛,讓優秀種子主動找上門不就行了。”


    此時蘇洵腦海中冒出了一個找到優秀種子的絕佳辦法。


    那就是在網絡上舉辦一個歌曲爭奪賽,參賽的對象就是網紅歌手。


    最後的獎品就是淩芳曦剩下的那首歌。


    現在網上對最後一首歌的熱度這麽高。


    現在就算蘇洵隨便上傳一首歌,隻要說這首歌是淩芳曦最後沒唱的歌曲。


    就算這首歌的質量再差,這首歌也會有很多人買單,最後歌曲的成績至少也是代表作級別的。


    一首代表作歌曲啊,要知道娛樂圈至少有八成的歌手都沒有自己的一首代表作。


    更不說這些網紅了。


    隻要蘇洵把消息放出去,絕對能吸引絕大多數的網紅歌手。


    到時候隻要嚴格的層層選拔,最後剩下來的絕對都是有實力的網紅歌手。


    這樣一來網紅圈有實力的歌手不就任由蘇洵挑了?


    就算最後蘇洵不能招滿十個優秀種子,但也能招到幾個吧。


    全網這麽多網紅歌手不可能一個達到優秀種子的都沒有吧。


    蘇洵越想越佩服自己的智慧。


    其實一首代表作的歌曲對於娛樂圈的歌手來說也是有非常大的吸引力的。


    至於蘇洵為什麽在網紅圈舉辦這個比賽而不在娛樂圈舉辦。


    有很多原因。


    娛樂圈歌手的質量的確比網紅歌手高的多,但娛樂圈有點實力的歌手基本都被娛樂公司搶走了。


    沒有合同束身,但又能達到優秀種子的非常很少。


    光林若雲給的名單就知道。


    加上娛樂圈的歌手的眼光太高了,想想剛才讓林若雲給那八個人發的邀請全被拒絕就知道。


    然而在網紅圈就不一樣了。


    隻要是個網紅,不管大小都可以參加。


    隻要求實力,不要求粉絲。


    到時候那些有實力的小網紅也可以嶄露頭角。


    網紅的數量眾多,總會有幾個優秀種子的。


    這些網紅對於能被娛樂公司看中基本都是感恩戴德,對公司也會更忠誠。


    怎麽想都覺得在網紅圈舉辦更適合。


    隻不過想要舉辦這麽一個全網的大賽,前期的篩選需要大量的人力。


    逍遙傳媒一個小公司肯定無法單獨舉辦。


    就在這時,蘇洵又想到了抖樂音樂。


    自從上次廣電總局來人之後不久,在多重壓力下,抖樂音樂也把淩芳曦的十一首歌授權給了三大音樂平台。


    沒辦法,淩芳曦一個人的體量在整個音樂圈還是太小了。


    如果抖樂音樂堅持不授權,那三大音樂公司就會聯合所有合作的公司和歌手不再把歌曲授權給抖樂音樂。


    這麽做的後果就是抖樂音樂保持現狀,靠著淩芳曦的這十一首歌吃老本。


    想要往上發展非常非常困難。


    但如果合作,抖樂音樂就可以利用淩芳曦這十一首歌和對方談判。


    不再限製抖樂音樂與各大音樂公司合作。


    相當於就是三大音樂平台不能聯合封殺抖樂音樂,給了抖樂音樂一個能和三大音樂平台公平競爭的機會。


    左右權衡之下,抖樂音樂還是選擇了合作。


    雖然現在抖樂音樂有了和三大音樂平台平等競爭的機會,但抖樂音樂在三大音樂平台麵前還是不夠看。


    抖樂音樂想要和她們平起平坐還需要更多的優質歌曲充實自己的數據庫,並且吸引更多的用戶。


    所以蘇洵如果和抖樂音樂談合作,他們肯定會合作。


    而且蘇洵可是有抖樂音樂的股份的。


    雖然不能管理公司,但抖樂音樂至少得給點麵子不是。


    一想到這,蘇洵就把林若雲喊了過來,並把自己的想法跟林若雲說了。


    然而蘇洵剛說完,林若雲就皺緊了眉頭。


    “老板,我們舉辦這個比賽要以什麽盈利呢?”


    聽到林若雲這話,蘇洵也愣了一下。


    雖然蘇洵可以在比賽中找到優秀種子。


    但誰又敢保證一定會有優秀種子呢?


    而且就算有了,蘇洵又怎麽能保證一定能簽下優秀種子呢?


    一旦有一點出現意外,那蘇洵可就竹籃打水一場空了。


    花費這麽大力氣舉辦一個這麽大的比賽,啥也沒撈著,反而還賠上一首代表作歌曲。


    不過稍作思考,蘇洵還是打算舉辦。


    相對於竹籃打水一場空,蘇洵收獲優秀種子的概率更大。


    想通這些,蘇洵對著林若雲說道:


    “我們不能完全以盈利的目光去做一件事,通過這個比賽,我們可以發現比較優秀的網紅歌手。”


    “現在我們公司的藝人還是太少了,我們需要培養更多的新人。”


    “對於我們來說想要在娛樂圈招到優秀的藝人太難了,我們隻能另辟蹊徑。”


    聽到蘇洵的解釋,林若雲點了點頭。


    現在公司的確需要優質的藝人。


    而且蘇洵說的沒錯,他們這種級別的公司想要在娛樂圈招到優質藝人太難了。


    招一些優質的網紅歌手也不乏一種辦法。


    隻要培養好,這些網紅歌手同樣具備一線歌手的潛力。


    在離開蘇洵辦公室過後,林若雲就去聯係抖樂音樂談合作。


    按照蘇洵的意思。


    他們逍遙傳媒主辦,抖樂音樂輔助。


    如果對方同意,歌曲的授權可以繼續獨家授權給他們。


    林若雲聯係了抖樂音樂的總經理。


    在她說出了蘇洵的想法之後,楊年直接就同意了。


    現在網絡上關於最後一首歌的熱度這麽高,如果這個比賽一舉行,那絕對是能上熱搜。


    作為副主辦,光這廣告宣傳都值得楊年和逍遙傳媒合作。


    而且他們又不需要付出什麽,隻用派一些人去幫忙篩選,最多給點宣傳資源當獎品。


    最關鍵的是蘇洵答應最後一首歌的獨家授權。


    這可是他們現在最需要的東西。


    雙方合作,不管怎麽想都不會虧。


    合作意向有了,接下來就是詳談合作的細節了。


    三天之後,蘇洵發布了歌曲爭奪賽的公告。


    隻要擁有一千粉絲的網紅歌手都可以參加。


    一看到大賽的第一名獎品,所有人都驚呆了。


    淩芳曦沒有唱的最後一首歌啊,代表作級別的歌曲啊,這是多少歌手夢寐以求的東西。


    特別是他們這些網紅,能得到代表作歌曲的機會幾乎沒有,可想而知網紅歌手的興奮程度。


    蘇洵的公告一出,立馬衝上了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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