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試妝。


    一個不算大的棚裏,所有的人都在張羅著替紫薇換衣換鞋整理發型,眾星捧月,她看上去很是受用。


    其實我知道,她熱愛這份工作。有的人生來就需要鎂光燈的強光和大吹風機的造勢,比如她。


    記得有個冬天,我陪她去遊樂場拍片子,零下十幾度,她隻穿短裙,在風中跳來跳去。拍片間隙,我用大衣裹住她的腿,她笑嘻嘻地對我說不冷呀不冷呀真他媽舒服,結果回到家裏就發高燒,夜裏燒到四十度,五百塊模特兒費不夠到醫院掛水,我買了藥來喂她,她吃下去就吐出來,我再喂,她再吐。好不容易折騰到睡著了,半夜裏忽然坐直身體,對著我大喊一聲:“拿命來!”


    我以為她閻王附體,嚇得半死不活。


    比起以前找她拍片的那些不靠譜的小公司,這一家表麵上看上去至少顯得稍許光鮮些。不過這行吃的是青春飯,我們都知道,如果不趁年輕多撈些,那些大牌的雜誌連p圖的錢都舍不得在她身上多花半分。


    所以我說她傻,每天一睜開眼賺錢都來不及,哪裏還有功夫釣帥哥。


    手機滴滴響,我點開,是紫薇的彩信。是kimi的側影。附言很豪邁:24小時內歸我。


    我轉眼看真人,他正盯著一台蘋果電腦看個不停,兩條腿筆直地放在一隻茶幾上,腳尖忽而碰在一起忽而分開,左手握著一台iphone不停地講著英文,嘻嘻哈哈的,表情甚是輕鬆。我的英文再拙,再不經人事,也曉得他在調情。


    海歸,加上本身就有一副還夠看的皮相,又在時尚圈裏混著,見過的各路美女還會少嗎?


    想不輕浮都難。我隻是可憐紫薇,好不容易玩一次“一見鍾情”,就看上這等貨色。


    倒咖啡的時候經過他的屏幕,不小心看上一眼,我眼珠子差點掉下來,竟然是一幅幅裸照,比《男人裝》色情一百倍那種。


    也許是驚嚇之餘的吸氣聲太明顯了,他轉頭看我,臉上的表情卻明顯就是在說:“臉紅?裝吧。”


    我趕緊逃到離他遠點的椅子上坐下,多看他一眼都嫌累。隻是左眼老跳老跳的不知道會發生什麽不好的事,加之昨晚沒睡好,整個人又冷又累,困乏之極,於是想到了我的口香糖。


    我的包裏起碼有三種以上的口香糖。


    一是因為抽煙,二是因為無聊。


    總而言之又困又無聊的時候,如果不抽煙也沒有口香糖嚼,我一定會死掉。


    棚裏光線暗,我低下頭找半天沒找到我想要的,隻能把它們一股腦倒在桌上。那個叫kimi的人居然一麵打電話一麵走過來,手和我同時伸向我最喜歡的hintmint。我快速反應,在他手上用力拍了一巴掌,率先搶得那盒糖。


    他果斷掛了電話,說:“速度真讚。”


    我賞他的隻有一個白眼。


    海歸不是我的菜。以前在酒吧也常遇這種小開,我最不待見他們。這個時候往往是紫薇迎上來,跟他耍花槍要打火機點煙什麽的,替我化解尷尬。


    這次替我擋駕的仍是紫薇,她著一身紫灰色毛毛蟲一般的短裙一跳跳到我麵前,說:“去試外景?”我看她一眼,她曉得我懶,不會去,隻是照應一聲。


    “那你陪我?”她挽住kimi的手臂,嬌笑。


    “我發完這幾封e-mail就去。”


    “等你哦。”紫薇說完,蹦蹦跳跳跑到門邊,又回身喊他,“kimi!”


    我們同時轉頭去看她。


    上過妝的她明豔動人地嬌笑著,指了指他旁邊的包包,kimi起身,走過去遞給她。這甜美的妝容將她華麗變身為一個驚豔女郎,是如此輕易地遮蓋住麵具之下的她不過是一個溫飽都成問題的無名小模的殘酷真相。不過至少這一刻,她看起來很快樂。這也不算太壞。


    臨走時,她還對我眨眨眼。我明白她的慣用招術。


    愛情就是見招拆招,乏味又無聊,卻隻有她,玩了這麽多趟還不厭煩。


    人一走,棚裏忽然就安靜下來,我躲到角落的沙發上坐下,一根煙剛點著,手機忽然響了,是小米。


    她帶著哭腔的話清晰地傳進我耳朵裏:“姐你快來醫院,阿姨她出狀況了!!”


    我屏住呼吸聽她說下去,隻希望我聽到的消息不至於太壞。


    “今天我給她削蘋果,她說自己來削,我看她挺正常的,心情也不錯,就把刀給她了。誰能料到她削著削著一把就拿刀戳手腕上了,流了好多好多血,姐你快來,我知道我錯了,我害怕死了……”


    她又自殺了。


    一把扯掉輸液管,拖著殘腿爬到窗台上要往下跳,趁人不注意吞下一大把藥丸,兩整天不肯吃東西,這樣的事,已經不知道發生過多少次。


    隻是我每一次接到這樣的消息,都像要死過去一回。聽著小米模糊的說話聲和斷斷續續的哭聲,我頓時感覺整個人輕飄飄的,像有一萬台鼓風機同時對著我吹一樣,有什麽東西正在穿透我的腦袋,像是要把我整個人吹散一般。我虛弱地說:“你先告訴我她到底有沒有事!”


    “在急救室呢,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小米嚇得連聲叫喊。


    “我馬上過去。”正說著,我忽然聽到一聲驚呼,隻見我旁邊衝過來一個人,果斷地拿起桌上一瓶礦泉水往放在沙發上的那堆衣服上澆過去。然後把最上麵那件拖到地上,又是用手拍又是用腳踩的,動作極度誇張。等他把衣服從地上拎起來,一件上好的西裝黑掉一大塊,變成個可笑的破麵具。


    “口香糖ok,抽煙不行。”他一隻手拎著衣服,另一隻手伸出一根手指搖了搖,臉色有一點不好看。


    是我的煙頭惹的禍。


    我真是快哭了,雪上加霜,這衣服一看就不便宜。


    而此時的攝影棚裏隻有我和他兩人,人贓並獲,賴都賴不掉。


    “衣服很貴嗎?”我弱弱地明知故問,實則是拖延時間,想對策,裝可憐。


    他一針見血地說:“你還不快跑?”


    “謝謝!”我把包扛在頭上,以地震降臨的速度蒙頭狂跑。


    “喂!”聽他在我身後叫我,生怕他又改變主意要抓我歸案,隻能憋足氣更用力地往前衝了。剛跑出攝影棚就想起來自己身上的錢不夠打車的,原地徘徊了一分鍾還是果斷折回去,對著還拿著衣服皺著眉頭的他豁出去臉麵伸手就要錢:“借我兩百塊。”


    他像看一個外星人一樣地看著我。我窘迫難堪,卻還是得迎著他那詭異又直視的目光。


    “我有急事要打車去醫院。”我說,“回頭讓紫薇還你錢,賴不掉。”


    他爽快地掏出錢夾,用拇指和中指夾出兩張百元鈔,我正欲伸手去拿,他又把那兩張紙舉高,飛快地說:“不如我送你?這個時間,notaxi。”


    聽到這句話,我才赫然發現,紫薇說得沒錯,他確實很帥。


    但是,不說英文真的要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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