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下了很大的決心,終於決定去推銷我自己的畫。


    那是一間不大的畫廊,就在我們學校的旁邊,畫廊的名字叫:最初。


    寫得典雅古樸的兩個字,小小的掛在那裏,不經意你都會看不見。我抱著我的畫站在那裏,不知道該如何開口。


    終於有個小姑娘走出來問我:“要買畫嗎?這裏的畫都是美院的學生們畫的,又好看,又便宜。挑一挑吧。”


    “不是。”我說,“我想來賣畫。”


    她把我手裏的畫拿過去,端詳了一陣,搖搖頭說:“你這種類型的畫,怕是不好賣啊,來這裏的買畫的人都是學生,送男女朋友,要浪漫一些比較好呢。”


    我的那幅畫,我叫它《一隻不會飛的鳥》。不美的少女,鳥的身子,紅唇似血,黑發如瀑,插一朵淡白的菊,她抬頭看著詭異的夜空,眼神裏是絕望的孤單。


    倒也是,這樣的畫,我怎麽能指望有人欣賞呢。


    我正要從她手裏收走我的畫,另一隻手從我的頭頂上拿走了它。


    “我買了。”取走畫的人說,“請問多少錢?”


    我抬頭看,拿著我畫的人是個男生,高高的個子,很黑的眉毛,戴了頂鴨舌帽,衝我壞壞地笑著。我覺得我仿佛在哪裏見過他。但我一時想不起來了,於是呆在那裏。


    “請問多少錢?”他第二次問。


    “噢。”我有些慌亂地說,“您看著給吧。”


    “一塊錢夠嗎?”他揚起眉毛問我。


    這真是個“不錯”的價格。不過想想,有知己也不錯,總比被人丟到垃圾堆裏好。於是我鬼使神差地點了點頭。


    他有些吃驚地看著我。像是怕我後悔似的,飛快地從口袋裏掏出一枚硬幣,遞過來給我。我攤開我的手心,那枚硬幣掉進來,晶亮的,在手心裏跳一下,不動了。


    “謝謝噢。”男生好像很開心,他拿起畫,吹了一聲口哨,跟我揮揮手,走掉了。


    就這般,如做夢一樣,我賣掉了我的第一幅畫,掙了一塊錢,連畫紙錢都沒收回來。


    那晚我躺在床上,捏著那枚硬幣,想那個強行買走我畫的奇怪的男生,我真的好像在哪裏見過他,真的。但我也真的是想不起來了。我在一張紙上畫他的模樣,那張臉在筆下越變越清晰,嚇得我趕快用筆把它塗掉了。


    我把那枚帶有體溫的硬幣塞到枕頭底下,願意相信它是一枚幸運之幣,或許我的生活會因此而有轉機,新世界麵對我嘩的一下拉開窗戶,此夏吉吉從此非彼夏吉吉。


    嗬嗬。


    米米走紅,真的是在一夜之間。


    她在那次歌手大賽中得的是季軍,不過冠軍和亞軍均沒她好運,借著超常的人氣,她很快推出自己的個人專輯,成為歌壇炙手可熱的新一代小天後。我從報上看到關於她的新聞:出身富貴人家,三歲學琴,五歲練舞,七歲第一次登台演出,十歲隨母親出國深造……


    扯淡。


    我的米米,不知道她現在是否真的幸福?


    我們來自同一個家,就算現在走向兩個不同的方向,我知道,就算現在是兵分兩路的活,我也會拚了命和她殊途同歸。


    這是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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