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歲的時候,母親開始逼著我談戀愛。


    母親是經驗之談,她說:“女孩子是要早點嫁出去早點生孩子的,別像我,三十五歲才有你,等你工作,我頭發都白了。”


    那時我大學畢業一年多,在市電視台做新聞主播。工資不算很高,但有很高的社會地位,走在大街上,回頭率可達百分之八十左右。


    我壓根就不想戀愛,所以不把母親的話放在心裏。可是她非逼著我去和誰誰誰相親,說他工作不錯,人高,長得也帥,我保證會滿意。


    那晚我心情不好,有觀眾寫信反應我最近播新聞的時候拉長了臉,不夠親和力。台長把我拉去教訓了一通,我哪裏有心情相什麽親。可是母親卻真正地拉長了臉,我隻好勉為其難地赴約。


    約會很老套,吃飯。


    清揚和她的媽媽早就坐在那裏了,還有幾個我不認識的老太太,一見我都嚷著說巧巧比電視上還要漂亮。一陣寒喧和介紹後,她們刻意地安排我坐到清揚的邊上。


    清揚對我點頭,很普通的一個男孩,沒什麽特點,更談不上帥。看來母親軍情有誤。不過她好像比我滿意,見我板著臉,偷偷拚命捅我,我這才勉強擠出一個笑容來。


    席間,清揚打破沉默問我說:“巧巧,你都喜歡些什麽?”


    “除了戀愛,”我說,“其他什麽都喜歡。”


    他尷尬得一句話也不再說。


    敬酒的時候,我把可樂潑得到處都是,吃起菜來,嚼得叭嘰叭嘰響。上無數次洗手間,打無數個電話,聲音響亮,笑語高亢,盡量把最壞的印象留給他。


    “對不起,媽媽。”回家後我很不好意思地說,“丟了你的臉。”


    她更正說:“錯了,是丟盡!”


    然後歎息,不願意理我,當然更不會打電話給媒人問人家對我的印象,我正竊喜之餘,那邊卻打來電話,說是想跟我見第二麵。


    母親樂不可支,我卻差點沒從沙發上掉下去。


    我一直僵著沒去見他。一個月後,他終於自己主動約我,電話打到我單位,找林巧巧。


    正好是我接的,我不記得有這樣聲音的朋友,問:“誰?”


    他愣了一下,然後說:“我是清揚。”


    清揚?


    哦,清揚。


    我早忘了個一幹二淨,冷冷地說:“找我幹嘛?”


    “聽歌。”他說,“周末南京有齊秦演唱會,我有二張貴賓票。”


    看來媽媽適合做間諜,連我喜歡齊秦這樣的事都一一報上,我真擔心她有沒有說過我睡覺喜歡說夢話。


    但齊秦對我是很大的誘惑,我猶豫了一下說:“好,好吧。”


    “那我那天來接你。”他並不表現出激動,很快掛了電話。


    我以為是要坐火車去的,沒想到的是清揚來接我的時候開著他自己的車,從我們這裏到南京走高速有一個小時的車程,他一直放著齊秦的歌,話並不多。


    我樂得聽歌,休息。


    到了南京,他請我吃飯。我照樣吃很多,沒有一點的淑女樣,他不喝酒,喝著一杯茶看著我狼吞虎咽。我忍不住說:“你不餓?”


    他說,“我沒見過你這麽能吃的女子。”


    我的臉紅到脖子根。


    這下輪到他不好意思了,直向我做道歉的手勢。


    我又不講理起來,說,“以後誰再跟你吃飯誰是豬。”


    他哈哈大笑。


    演唱會的座位真的很好,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齊秦的樣子。他一出來我就開始尖叫,站起身來,舞動我的雙手,四周都是熱情的歌迷,很多人比我過之而無不及,清揚卻有些坐立不安,我猜想他想讓我坐下來安靜地聽歌,但是他最終沒敢說。


    第一首歌:《九個太陽》


    聽完後,清揚低聲說:“我還是喜歡以前的版本。”


    我驚訝地看他,我以為他不懂齊秦。誰知他又說:“這一次又不唱《狂流》,真是遺憾!”我開始對他刮目相看,問他說:“你聽過齊秦的演唱會?”


    “一共三次。”他說,“第一次是在西安,我和我的同學坐了十幾個小時的火車,大學的時候真是瘋狂。”


    我開始乖乖的聽歌,我喜歡齊秦不過兩年,在真正的齊秦迷麵前,我不想再有所賣弄。


    一首深情的《月亮代表我的心》,齊秦坐在台邊唱,那歌聲美得令人屏息。從體育場環形的石階往上望去,月華如水,我偷偷看清揚的臉,開始覺出他的帥氣,他也看我,對我微微一笑,我砰然心動,在瞬間聞到愛情的香味。


    後來想,自己也老大不小啦,有這麽一點點感覺,抓住也好。


    就這樣,和清揚戀愛。


    我是跟他戀愛後才知道他家那麽有錢的,難怪老媽對這門親事熱情得有些不像話,我沒好氣地對老媽說:“我嫁入豪門你圖什麽?”


    “圖什麽?”老媽眼眶一紅說,“隻圖你比我過得快活。”


    我閉了嘴,我相信她,爸爸死得早,媽媽不操心到我快活無比不會罷休。


    可是錢和快活又能有多少的聯係呢?


    很快我就發現我和清揚之間的差距。我天生熱情好動,可是他不是那種愛玩的男孩,我們在一起的時候,不是躲在他的房間裏聽歌,就是一起出去坐坐咖啡屋。


    他連美國大片都不喜歡看,嫌它吵人。


    就連第一次親吻,也是我主動。那晚的月光太好了,我一遇到好的月光就有些抒情得不由自主,我躲在他懷裏,喃喃地問他為什麽會喜歡上我,他隻是抱著我,半天也不出聲,氣得我拿了包轉身就走人,他也不來追。


    第二天照樣來接我下班,像沒事一樣。


    我不是那種嬌寵的女孩,沒繼續賭氣,但多少覺得鬱悶。


    不過和清揚戀愛後我在台裏身價大增,他父親經營一家有名的私企,據說一年在電視台投不少的廣告費,台長看著我整日都是笑眯眯的,再也不說我有哪裏不好,會上會下,我常常莫名其妙地成為被表揚的對象,被人重視的感覺總是很好的,更何況他給足我麵子,天天開著小車接送我上下班。


    好友千晴深知我心,她安慰我說:“知足吧,這麽好的男人,你要是不要我可就追上去了!”


    “請便,”我說,“情緣天定,誰能主宰?”


    “還在想舒張麽?”千晴小心翼翼地問。


    “舒張?誰是舒張?”我故作驚訝。


    千晴聳聳肩說:“忘了就好,我真怕你為了他一輩子不談戀愛。現在好了,找到個有錢人,揮金如土的時候誰還會記得愛情?”


    我捂住千晴的嘴不讓她說下去。


    舒張是我的暗傷。


    我,千晴還有他都是高中時候的同學,舒張家境貧寒,但成績很好,我從高一起就喜歡上他,十五歲的時候就喜歡上一個男生是很苦的一件事,隻有千晴分享過我的日記和眼淚。後來我們考上北京兩所不同的大學,班上隻有我和他考到了北京,送我走的時候千晴還趴在我耳邊說:“巧巧,這下真巧,你看上帝都給你機會。”


    我曾一度以為我會成為舒張的女朋友,異鄉求學的日子是孤單的,那時我們每個周末都會見麵。一起吃頓飯或是看場電影,那年的聖誕節下很大的雪,他終於敢拖我的手,我們在雪地裏漫步好幾個小時,我凍紅了鼻尖,他捏捏我的小鼻子說:“巧巧,我會一輩子對你好,我一定要讓你過上好日子。”


    舒張個性高傲,不肯用我一分錢,為此他接了好幾個家教,還到電腦公司打打工,或者是批了皮手套在校園裏賣。反正他總是有辦法弄到錢供自己讀書和跟我一起坐昂貴的咖啡屋。他說:“巧巧你數著吧,給我喝完一千杯咖啡的時間就夠了。”


    我越發喜歡上他,一個有生存能力的男生,讓我除了愛情還心生敬仰,我深信他會實現他的諾言,讓我過一輩子的好日子。


    喝完一千杯咖啡的時間根本就不算長。


    可是這份承諾在大四的時候就不在了,為了留京,舒張終於選擇了別的愛情。取代我走在舒張身邊的,是一個其貌不揚的女生,聽說她有相當不錯的家庭背景。我被這突如其來的變故徹底地擊挎了。我曾放下驕傲和自尊不止一次地去找過舒張,希望他可以給我一個解釋,可是他都對我避而不見。


    隻有一次,見我的是那個女生,她嗑著瓜子對我說:“你死心吧,他現在愛的是我。”


    我真的死了心,在畢業時毅然放棄了留京的指標,回到了家鄉。


    我對自己說:“媽媽需要我在她身邊。”其實我心裏清楚的是,舒張他再也不需要我在他身邊。


    戀愛,是多麽沒道理的事情啊。醞釀了好幾年才得到,可還沒來得及好好享受,它就在片刻間就灰飛煙滅,叫人怎麽能想得通?


    清揚不是我喜歡的那種男生,和舒張相比,他少了很多的銳氣,但我還是漸漸習慣依賴清揚。


    隻是依賴而已。


    心中再難有火花。那種做小姑娘時偷偷看誰一眼就心跳一千八的感覺我是再也找不到了,那種為了和誰見麵在宿舍裏等一天電話的耐心也再也不複存在了。


    但還是這樣和清揚走了三年。以至於後來我都奇怪,不知道和他之間是如何一天一天走過來的。也不是沒有向他提出過分手,也曾一個星期也不見他,但每一次都被他淡淡地處理掉。仿佛他寬宏到極點,而我一直是個小肚雞腸的女子。


    反反複複地鬧過幾次後,他有些奇怪地望著我說:“我哪裏不好嗎?”


    “哪裏都不好!”我惡毒到底。


    “我會是一個好丈夫。”他輕擁我入懷說。


    “我不信。”我說,“你到現在也不說為什麽喜歡我?”


    “愛情不要理由。”清揚說:“我們結婚吧,爸爸已在市中心替我們買下二百多平方的新房。”


    “那怎麽行?”我故意驚呼說,“我媽媽是要我住洋樓或別墅的。”


    “隻在你肯嫁。”清揚說,“什麽都應該沒問題。”


    他中規中矩地提了禮物到我家提親。媽媽的臉笑成一朵花,然後她正色對清揚說:“我把女兒嫁給你是看中你人老實,你要是欺負她我饒不了你。”


    “她不欺負我就是我的運氣。”清揚回嘴。


    媽媽想了想後說:“你說得也有道理。”


    我對婚姻總還有點期待,在完全屬於我們二人的世界裏,希望他可以更親近地更浪漫地走近我。我願意相信婚後的生活可以填補我內心裏關於愛情的種種遺憾。


    婚禮定在元月八號。


    結婚前一個星期,我跟台長告假,他先恭喜我,然後有些神秘地問我:“結完婚,還來不?”


    “不來發工資麽?”我俏皮地問。


    他打哈哈,送我出辦公室。


    我當然要工作,我總歸是一個獨立的女子。再說,播音也是我喜歡的工作,我沒有理由放棄它。更不想今後伸手跟人要錢過日子。


    婚後的日子很平淡,慶幸的是無論再忙,清揚也從不在外麵應酬,每天準時回家陪我,周末的時候還陪我逛逛商場。我要是看中很貴的衣服,眼睛也不眨地替我買下。


    我們有空還陪老媽摸兩圈,為討她開心,故意輸給她,老媽人前人後說女兒女婿如何如何的好。


    我有了好的歸宿,她仿佛年輕十歲。


    我跟千晴說起幸福的含義。千晴很肯定地告訴我說這就是幸福。


    我終於慢慢地心安。


    也許注定了好日子不能長久,那天我一個人在家,家裏的燈突然壞了,我找了家政公司的人來修,修完後他要我簽字,我到處找不到筆,於是就拉開了清揚的床頭櫃。


    那裏麵一直都是他自己的東西,我幾乎不去碰的。夫妻之間總要有自己的秘密,這點道理我懂而且也能接受,可是我在櫃子的最裏麵發現了一個很漂亮的相冊,這讓我多多少少有些好奇,工人走後,我情不自禁地翻開了它。


    裏麵裝著的,全是清揚和另一個女孩的照片。


    每一張都照得很親熱。


    仔細地看,女孩的眉宇問竟和我非常的相似。


    隻是清揚和我在一起時,從來沒有露出過那種陽光般的笑容。


    我跌坐在地,半天回不過神來。好久以後,才打通千晴的電話求助。千晴很快趕到,把把我從地上扶起來,替我把照片放回原處,然後對我說:“巧巧,你得裝做不知道!”


    “為什麽?”我掩麵尖叫。


    “誰還沒有點過去?”千晴說,“你不也有?”


    “那不是一樣的!”我說,“我一直奇怪他怎麽會喜歡我?原來我不過是別人的替身,你沒發現我跟那個女的長得很像嗎?”


    “好啦。”千晴安慰我說,“是你自己想得太多,不管怎麽說,清揚現在是你的老公不是她的老公,贏的是你!”


    “不是我。”我憂傷地說,“舒張絕不會留著我跟他的任何一張合照。”


    千晴緊緊擁抱我:“可憐的巧巧,你得想開點,否則你不會快樂。”


    我沒有告訴清揚我看到照片的事,他回家以後,我已若無其事地在看電視。那夜我再次問清揚:“你為什麽會娶我?”


    清揚有些不耐煩地說:“一個問題問上數百次有何意義?”


    “你從沒回答過我!”我大聲地說。


    “巧巧!”清揚說,“我愛你。”


    我愣住了。


    他從來沒對我說過這三個字。我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我已無力和他再為此爭辯下去。


    那一夜,我們背對而睡。過了很久他來抱我,我冷冷地推開他說:“我很累,睡吧。”


    我後來想,清揚一直不能給我讓我滿足的愛情,是因為,他早把愛全給了別的女孩子,而且永遠也收不回來了。


    我患得患失。沒有一天過得開心。


    安慰我的,永遠隻有千晴。


    她打來電話說:“明晚有個老同學聚會,來麽?”


    “不想。”我說。


    “來吧。”千晴勸我,“你要是不來,他們準罵你傲慢。”


    “罵就罵吧。我沒心思。”


    說是這麽說,那晚我還是換了衣服出門。我們班老同學的感情相當好,這樣的聚會一年總會有一次兩次。隻是我萬萬沒想到的是舒張在。


    這些年他一直在北京,從來沒有回過家。


    千晴朝我眨眨眼。


    我裝做若無其事地和舒張握手,這麽多年了,我沒有忘記過他的麵孔,這張麵孔如今更成熟和穩重了,他緊握我的手說:“巧巧,好嗎?”


    我放開他的手說:“托您的福,好著。”


    他看看我,不再說話。


    等他走開後,千晴低聲對我說:“舒張現在混得很不錯,這次回來是為工作上的事路過,明天就要走了。我想了很久,還是決定叫你來。”


    “沒什麽,”我嘴硬說,“這有什麽?”目光卻不由自主地去找那個身影。


    老同學在一起嘰嘰喳喳,時間總是過得飛快。我和舒張沒有機會交流,他難得回來,幾乎給他們灌得半醉。最後,我握著千晴的手,匆忙和他說再見。他也說再見,眼光並沒在我身上停留。


    我剛上出租車,手機就響了。


    竟然是舒張。


    他說:“巧巧,讓車子調頭,我在前麵的咖啡館等你。”說完迅速地掛了電話。


    當我在他麵前坐下的時候,他微笑了一下,然後說:“沒把握你會不會來,謝謝你給我麵子。”


    “你不是醉了?”我問他。


    “這些年裝醉的本事學會了不少。嗬嗬。”他又笑。


    我看不得他的笑,把頭低了下去。


    “巧巧,”舒張柔聲說:“你不快樂。他對你不好嗎?”


    “不管怎麽說,比你對我好得多。”


    “聽說嫁了個有錢人?”


    “對。”我有點賭氣地說,“相當有錢。”


    “老嗎?”他揚著眉毛問我。


    “不老,比我大二歲而已。”


    “我到底遲了。”舒張說。他的手從桌麵上抻過來,握住了我的,我無力躲閃,驚訝地看著他。


    “我在念高中的時候喜歡上了一個女孩,可是她太漂亮太優秀了,我不敢接近她。我一直拚命地努力,希望可以配得上她,希望配得上她那天,她還沒有結婚,可是我到底遲了。”舒張說,“我的成功比我想像中晚了兩年。”


    “你的故事真動聽。”我譏諷地說,“給你當年拋棄我找了個最完美的理由。”


    “我當時那麽做隻是一個手段而已,我那時太年輕,事情想得很簡單。我想我回頭再跟你解釋,你一定是可以理解我的。我承諾過你,要讓你過上好日子,不是嗎?我隻是怕我不能留在北京。怕極了。”


    “別說這些,”我轉過臉說,“我早嫁做他人婦了。”


    “我一直沒結婚。”舒張說:“我可以等你。”


    “等我做什麽?”


    “等你離婚。”他毫不含糊地答。


    說罷。他坐到我身邊來,“我向你保證你今後的幸福,你現在工不工作,對我來說根本就無所謂。”


    “你怎麽可以這樣?”


    “因為……”他用熾熱的眼光看著我說,“因為我確定你還愛著我。”說完,唇霸道而溫柔地印到了我的唇上。


    天眩地轉。


    “跟我走吧,巧巧。”他說,“我將給你最完美的生活和愛情。以彌補我過去對你造成的種種傷害。”


    我問:“那她呢?那個幫你找到了最好工作的女孩呢?”


    舒張看著我說:“你聽好,我從來沒有愛過她,隻是一個手段而已。你到現在難道還不明白嗎?”


    我開始低聲哭泣。


    舒張,我親愛的舒張,他早就和過去不一樣了。那個我十五歲起就轟轟烈烈愛上的男生,自從離開我的那一刻起,他早就變成了一個世俗的男人。變得可怕而又猙獰。


    “婚姻是嚴肅的。”舒張說:“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男人除非是實在不得已,否則絕不會娶一個自己不愛的女人。”


    “是真的嗎?”我問他。


    他點頭說:“就算娶了,也不會真正地對她好。”


    “我知道了。”我喝下最後一口咖啡,告訴舒張說我要回家。


    “真不跟我走?”他相當的失落。


    “不。”我說,“你不必內疚,過去的事情我全忘了,包括,剛才的那個吻。”


    說完,我起身離去。


    我出門後就打了清揚的電話,他很著急地說:“你手機不通,我找你快一個小時了。你在哪兒,我來接你?”


    “不用。”我說,“這就回家了。”


    我第一次發現自己很想念清揚,甚至,還有些愛他。


    也許,我該謝謝舒張?


    謝謝他在一杯咖啡的時間裏,教會我什麽是真正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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