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毛蛋就給什錦提出了一個建議:


    讓她從家裏搬出去住。


    剛開始的時候,什錦死活不同意。


    她好不容易才有了一個家!


    搬出去?沒門!


    但毛蛋以不好好做任務,就換一個世界為威脅。


    最終迫得什錦妥協。


    什錦安慰著自己。


    行吧,反正到時候她就一個禮拜出去住三天,再回家住四天!


    也不耽誤做任務,也不耽誤跟爸爸媽媽團聚!


    正當什錦苦惱著要以什麽借口搬出去的時候。


    飄飄找上了她。


    說下學期大四實習,她想搬出來住。


    到時候租個離實習公司近一點兒的房子。


    還問什錦有沒有意向跟她一起。


    到時候倆人住一起不但安全,還彼此有個照應。


    什錦:!


    正瞌睡就有人來送枕頭!


    對啊!她大四實習啊!


    多麽完美的借口!


    於是她果斷就拿這個當借口,回家跟薑爸薑媽講了。


    孩子大了,總要有自己空間。


    薑爸薑媽一聽是為了實習,而且又是跟飄飄住在一起。


    倒是也並沒有過多阻止。


    飄飄嘛,他們從小看到大的。


    孩子不錯,心思幹淨人也幹淨,什錦跟她在一起,他們也放心。


    不過他們放心了,薑詩柏可不放心。


    因為他跟什錦年紀相差不大。


    想當年他還上高中的時候,他們班就有男生女生。


    打著租個安靜的房子,安心備戰高考的幌子,跟父母要了錢。


    倒是也真的租了房子。


    不過卻不是安心備戰高考,而是安心同居。


    於是搬家那天。


    薑詩柏就以幫什錦收拾屋子為由,跟著她去了小公寓。


    不過一看之下確實是她跟飄飄兩個人住,這才放心了下來。


    有個精力嗷嗷旺盛的哥哥幫忙打掃衛生,什錦樂不得。


    不過飄飄卻有些不好意思了起來。


    什錦挺奇怪的。


    飄飄跟薑詩錦不是從小玩到大的嗎?


    都認識薑詩柏十幾年了,她有啥不好意思的?


    但什錦沒意識到。


    薑詩柏已經出國4年了。


    而四年前的薑詩柏才19歲,還是個天天埋頭書海的書呆子。


    跟現在渾身渾身肌肉荷爾蒙的樣子,簡直就是天壤之別!


    但這也不怪什錦啊,誰叫她沒見過四年前的哥哥呢?


    四年前的哥哥,那可真叫一個屌絲本絲。


    什錦發現她哥果然是妹空。


    叨叨的甚至比薑媽薑爸加在一起都多!


    好不容易才把他打發走了,什錦終於癱在床上伸了個懶腰。


    “啊,累死了!”


    飄飄:


    “嗬嗬,活兒都是你哥幹的。你就在沙發上嗑了一上午瓜子,你哪兒累?”


    什錦大言不慚:“腮幫子。”


    飄飄:……


    以前沒發現她這麽不要臉啊?


    下午的時候,飄飄回家取東西了。


    什錦一個人有些無聊,於是決定再去跟蹤一下女主。


    今天她有了一個新的發現。


    因為她今天發現女主挽著一個人的胳膊在逛街。


    什錦:???


    啥情況?


    毛蛋不是說男主還要兩個月以後才上線嗎?


    莫不是,這個男人不是男主?


    什錦想著,就偷偷溜的近了點兒。


    一看之下就放心了。


    因為這會兒這個男人看著最多一米六五的樣子。


    不但禿瓢,還大腹便便,看著是要多油膩有多油膩。


    而且什錦再一打量他的年紀,估摸著得有五十多了。


    這應該……是女主她爸!


    什錦想。


    什錦跟了倆小時。


    兩個小時後。


    發現女主除了挽他手臂。


    二人之間也再沒什麽過分的舉動了。


    於是更加篤定了自己的想法。


    這時飄飄發來信息,說她回到公寓了,但是沒看見什錦。


    問什錦幹嘛去了,要不要一起吃晚飯。


    什錦這才一看時間!


    我靠!


    都六點了!


    吃吃吃!


    於是她果斷拋棄了監視女主的工作,跟飄飄約飯去了。


    飄飄喜歡吃湘菜,恰好她也喜歡!


    別問!


    問就是喜歡吃辣!


    剁椒魚頭!整!


    湘西外婆菜!整!


    永州血鴨!整!


    姊妹團子!整!


    至於別的……


    那就不能再整了,錢不夠。


    就這,都出了挺多血呢。


    不過為了慶祝小姐妹倆今天同居成功!


    搓一頓館子還是很有必要的!


    這多有紀念意義啊!


    吃完飯之後,兩個人都懷孕了。


    肚子大了,還看啥都惡心。


    估計是雙胞胎。


    二人相互攙扶著,都不知道孩子是誰的。


    由於吃的太辣。


    於是她倆就開始找奶茶店。


    想買兩杯冰奶茶解解辣。


    結果奶茶買完了,沒想到付款的時候,卻遇見了熟人!


    什錦:“貪財鬼?!”


    帥哥:“小毒嘴?!”


    飄飄:“現在買奶茶……是需要對暗號嗎?”


    不過話說回來,這個店員好帥啊!


    什錦沒理飄飄,因為她一看見這男的就窩火!


    “怎麽,今天不賣你那天價礦泉水了?”


    飄飄一臉懵逼:什麽天價礦泉水?


    帥哥:“那天的礦泉水不能賣一塊錢……”


    飄飄又一臉懵逼:什麽一塊錢?


    什錦:


    “你不坑別人礦泉水改坑奶茶了?


    就你這種貪財鬼,你做的奶茶肯定偷工減料還死貴!


    飄飄!我們走!


    這家店死貴!簡直就是坑爹!”


    說完,他拽起飄飄就走。


    飄飄懵逼更甚。


    她抬頭瞧了一眼奶茶店的招牌,是個白色戴王冠的小胖子。


    錦錦沒瞎吧?


    這是小雪啊!


    小雪死貴?


    這世界上還有比小雪更便宜的奶茶店了嗎?


    十分鍾後。


    什錦拉著飄飄,來到了第二家奶茶店。


    這回她心情好多了,不但買了兩杯奶茶,還多買了兩個冰激淩。


    然後她心滿意足地發表了自己的感慨:


    瞧瞧,這家店多便宜!


    飄飄:……


    她又抬頭瞧了瞧小雪的標誌,沒吱聲。


    這,連鎖的小雪,價錢上有區別嗎?


    回公寓的路上,飄飄有些不解。


    飄飄:“錦錦,你跟那個男生認識嗎?”


    什錦一想到他就來氣!


    “不認識!”


    飄飄:!


    你看她信嗎?!


    不過當什錦氣鼓鼓地跟她解釋完,演唱會那天發生的事情以後。


    飄飄釋然了。


    哦,果然不能算是認識。


    不過雖然她是站在什錦這邊的。


    卻還是說了一句很中肯的話。


    她說錦錦啊,演唱會外圍的價格你可能不清楚。


    一瓶礦泉水賣五塊錢,都算便宜的了,我見過挺多賣十塊的。


    而且他賣的那個牌子,成本價不是一塊,是四塊。


    一瓶其實他就掙1塊錢。


    什錦:?!


    一瓶水成本價4塊?


    廠商怎麽不去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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