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章 金主老婆年紀大了
錯綁仇家係統,要不直接崩了吧 作者:奇不二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於是。
經警方初步斷定。
檀嘟嘟被毆打一案中的涉事人,為一身高約為178-182的男子。
男子體格偏瘦。
有兩種可能。
一為該男子訓練有素,因而才能熟練躲避開各種攝像頭。
可懷疑為尋仇。
二為該男子就住在檀嘟嘟附近。
而且還極有可能與她就住在同一棟公寓樓裏。
因而監控裏,才會隻拍到了他去時的錄像,而未拍到他離開。
而這樣一來,就不像尋仇了。
極有可能是臨時起意導致的作案。
但該男子又並未劫財劫色。
所以看起來動機應該是替天行道。
俗稱:看撈女不爽。
經小組討論,大家一致認為,第一條尋仇的可能性不大。
於是便優先以第二條為出發點追查。
那麽問題就來了。
該男子早不替天行道,晚不替天行道。
為何偏偏選在那天晚上呢?
於是順著這個疑問,警方又調查出了。
原來是檀嘟嘟當晚跟她的一小姐妹,一起吃了頓夜宵。
而在吃夜宵的2個小時期間。
檀嘟嘟曾多次向她的那個小姐妹,炫耀過自己最近又用不齒的方法,搞到了很多錢。
根據這條線索。
警方又得到了兩個新的方向。
一,該男子極有可能是當時也在夜宵店。
因用餐時不小心聽見了二人的對話。
遂起了歹念。
亦或是在檀嘟嘟吹噓相關事宜的時候。
該男子恰好經過該家夜宵店,正巧聽了個正著。
如果是這種情況,那排查起來的難度就很大了。
因為城市的關係,大部分人都有吃夜宵的習慣。
人流量很大。
光說店內,檀嘟嘟吃飯的時段。
與她一同時間出現的,符合描述的男子,就有6個。
而夜宵店內雖然有監控,但店門口卻沒有。
所以並不能確定疑犯就在這6人中。
二,不排除熟人嫉妒作案。
警方不也不會遺漏任何一個有嫌疑的人。
比如跟檀嘟嘟一起吃夜宵的,她的那個小姐妹。
大量案件表明,很多時候,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更高。
於是警方又請了檀嘟嘟的小姐妹,回局裏配合調查。
經調查,小姐妹當晚跟檀嘟嘟分開以後,就去了一家酒店過夜。
比較有嫌疑。
因為……與之一起過夜的,是檀嘟嘟現任男友中的一人。
也就是說,檀嘟嘟的這個小姐妹,其實隻是個塑料姐妹花。
她一直明麵上都跟檀嘟嘟很要好。
但背地裏,卻一直都在偷偷挖檀嘟嘟的牆角。
但檀嘟嘟卻是該男子的正牌女友。
而她的這個小姐妹,隻能做見不得光的情人。
因此,警方覺得。
這個小姐妹極有可能會因為嫉妒心理,而雇人對檀嘟嘟施暴。
以及向檀嘟嘟池塘裏所有的魚蝦們,揭露她海王撈女的行徑。
不然怎麽解釋涉事男子不劫色,卻專挑了檀嘟嘟的臉施暴呢?
這很明顯,是因為嫉妒檀嘟嘟的樣貌。
而正常人的嫉妒,是不會動手的。
都動手了,而且還是下的那麽狠的手。
十有八九是因為其間有感情糾葛。
如此一來,檀嘟嘟小姐妹的嫌疑就更大了。
於是接下來,一場塑料姐妹花的撕逼大戰就開始了。
二人相互在朋友圈爆料對方的不齒行徑。
還有很照片和聊天截圖為佐證。
搞得很快兩個人的圈子都烏泱泱一片。
很多他們共同的朋友都跟她們鬧掰了。
很多二人魚塘裏的魚都跑了。
還有什麽正牌男友,男性朋友,包括金主,全都給鬧沒了。
可檀嘟嘟還是沒狠過她的那個小姐妹。
因為她的那個小姐妹,有檀嘟嘟一個金主老婆的聯係方式。
於是你們懂得。
檀嘟嘟在繼剛被什錦揍完的半個月那天,又被曾經的一個金主的老婆帶人上門給堵了。
金主是靠老婆發家的。
因此萬事都不敢違背老婆的意願。
老婆要檀嘟嘟的地址,金主立馬就交代了。
而金主老婆可不是什錦。
她可沒什錦那麽善良。
什錦揍人的時候至少還會顧及著檀嘟嘟的性命。
但金主的老婆不會。
她主打的就是一個:打不死就往死裏打!
不過當然,不能真的背上人命。
那天,當金主老婆帶著五個打手破門而入以後。
就直接以主人的姿態,坐到了檀嘟嘟家的沙發上。
而在她下方跪著的。
男左女右。
左邊偷吃屎完卻沒有擦好屁股的金主。
右邊是屎。
金主老婆拿著剛從銀行裏打印的一堆銀行卡流水,居高臨下地問金主。
一共給這坨屎花了多少錢?
金主不敢吱聲。
於是金主老婆就開始查賬。
兩萬。
五萬。
十二萬。
短短四個月,就花了40萬?
金主老婆後來也不查了。
反正就按50萬算吧。
這樣,一根肋骨10萬。
一條胳膊20萬。
臉的話……就也算10萬吧。
決定完之後。
金主老婆還嘲笑自己。
說自己果然是年紀大了,人也變得比年輕的時候慈悲多了。
於是檀嘟嘟當天,就被打折了兩根肋骨和一條胳膊。
臉就更不用說了。
腫的眼睛都睜不開了。
鼻子裏的假體都給幹歪了。
不過金主老婆也不是完全不講理的人。
因為她還給檀嘟嘟送了醫院。
並且給她出了全部的醫療費用。
不過別的錢,什麽營養費,精神損失費什麽的。
一分沒出。
金主老婆已經將話挑明了:
想要賠償金也不是不行,但我不給,除非你去法院告我。
而且我這個人最是良好市民了。
到時候,每次法院判我給你多少錢,我就給你多少錢。
保證一分都不會少你的。
但。
發現重點了嗎?
“每次”。
金主老婆說了“每次”。
她在明晃晃地告訴檀嘟嘟:
想要錢就去告老娘,但告老娘的代價就是:老娘會不止一次打得你進醫院!
於是檀嘟嘟雖然憤恨,但她卻到底也沒去敢告金主的老婆。
隻能打掉了牙往肚子裏吞。
瞧瞧。
檀嘟嘟欺負貓貓和那一眾老實人的時候,是多麽的趾高氣昂。
而在被金主老婆欺負的時候,連屁都不敢放一個。
這件事告訴我們什麽?
告訴我們:
瞧,惡人還需惡人磨。
有時候對付壞人,還真就得以暴製暴!
經警方初步斷定。
檀嘟嘟被毆打一案中的涉事人,為一身高約為178-182的男子。
男子體格偏瘦。
有兩種可能。
一為該男子訓練有素,因而才能熟練躲避開各種攝像頭。
可懷疑為尋仇。
二為該男子就住在檀嘟嘟附近。
而且還極有可能與她就住在同一棟公寓樓裏。
因而監控裏,才會隻拍到了他去時的錄像,而未拍到他離開。
而這樣一來,就不像尋仇了。
極有可能是臨時起意導致的作案。
但該男子又並未劫財劫色。
所以看起來動機應該是替天行道。
俗稱:看撈女不爽。
經小組討論,大家一致認為,第一條尋仇的可能性不大。
於是便優先以第二條為出發點追查。
那麽問題就來了。
該男子早不替天行道,晚不替天行道。
為何偏偏選在那天晚上呢?
於是順著這個疑問,警方又調查出了。
原來是檀嘟嘟當晚跟她的一小姐妹,一起吃了頓夜宵。
而在吃夜宵的2個小時期間。
檀嘟嘟曾多次向她的那個小姐妹,炫耀過自己最近又用不齒的方法,搞到了很多錢。
根據這條線索。
警方又得到了兩個新的方向。
一,該男子極有可能是當時也在夜宵店。
因用餐時不小心聽見了二人的對話。
遂起了歹念。
亦或是在檀嘟嘟吹噓相關事宜的時候。
該男子恰好經過該家夜宵店,正巧聽了個正著。
如果是這種情況,那排查起來的難度就很大了。
因為城市的關係,大部分人都有吃夜宵的習慣。
人流量很大。
光說店內,檀嘟嘟吃飯的時段。
與她一同時間出現的,符合描述的男子,就有6個。
而夜宵店內雖然有監控,但店門口卻沒有。
所以並不能確定疑犯就在這6人中。
二,不排除熟人嫉妒作案。
警方不也不會遺漏任何一個有嫌疑的人。
比如跟檀嘟嘟一起吃夜宵的,她的那個小姐妹。
大量案件表明,很多時候,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更高。
於是警方又請了檀嘟嘟的小姐妹,回局裏配合調查。
經調查,小姐妹當晚跟檀嘟嘟分開以後,就去了一家酒店過夜。
比較有嫌疑。
因為……與之一起過夜的,是檀嘟嘟現任男友中的一人。
也就是說,檀嘟嘟的這個小姐妹,其實隻是個塑料姐妹花。
她一直明麵上都跟檀嘟嘟很要好。
但背地裏,卻一直都在偷偷挖檀嘟嘟的牆角。
但檀嘟嘟卻是該男子的正牌女友。
而她的這個小姐妹,隻能做見不得光的情人。
因此,警方覺得。
這個小姐妹極有可能會因為嫉妒心理,而雇人對檀嘟嘟施暴。
以及向檀嘟嘟池塘裏所有的魚蝦們,揭露她海王撈女的行徑。
不然怎麽解釋涉事男子不劫色,卻專挑了檀嘟嘟的臉施暴呢?
這很明顯,是因為嫉妒檀嘟嘟的樣貌。
而正常人的嫉妒,是不會動手的。
都動手了,而且還是下的那麽狠的手。
十有八九是因為其間有感情糾葛。
如此一來,檀嘟嘟小姐妹的嫌疑就更大了。
於是接下來,一場塑料姐妹花的撕逼大戰就開始了。
二人相互在朋友圈爆料對方的不齒行徑。
還有很照片和聊天截圖為佐證。
搞得很快兩個人的圈子都烏泱泱一片。
很多他們共同的朋友都跟她們鬧掰了。
很多二人魚塘裏的魚都跑了。
還有什麽正牌男友,男性朋友,包括金主,全都給鬧沒了。
可檀嘟嘟還是沒狠過她的那個小姐妹。
因為她的那個小姐妹,有檀嘟嘟一個金主老婆的聯係方式。
於是你們懂得。
檀嘟嘟在繼剛被什錦揍完的半個月那天,又被曾經的一個金主的老婆帶人上門給堵了。
金主是靠老婆發家的。
因此萬事都不敢違背老婆的意願。
老婆要檀嘟嘟的地址,金主立馬就交代了。
而金主老婆可不是什錦。
她可沒什錦那麽善良。
什錦揍人的時候至少還會顧及著檀嘟嘟的性命。
但金主的老婆不會。
她主打的就是一個:打不死就往死裏打!
不過當然,不能真的背上人命。
那天,當金主老婆帶著五個打手破門而入以後。
就直接以主人的姿態,坐到了檀嘟嘟家的沙發上。
而在她下方跪著的。
男左女右。
左邊偷吃屎完卻沒有擦好屁股的金主。
右邊是屎。
金主老婆拿著剛從銀行裏打印的一堆銀行卡流水,居高臨下地問金主。
一共給這坨屎花了多少錢?
金主不敢吱聲。
於是金主老婆就開始查賬。
兩萬。
五萬。
十二萬。
短短四個月,就花了40萬?
金主老婆後來也不查了。
反正就按50萬算吧。
這樣,一根肋骨10萬。
一條胳膊20萬。
臉的話……就也算10萬吧。
決定完之後。
金主老婆還嘲笑自己。
說自己果然是年紀大了,人也變得比年輕的時候慈悲多了。
於是檀嘟嘟當天,就被打折了兩根肋骨和一條胳膊。
臉就更不用說了。
腫的眼睛都睜不開了。
鼻子裏的假體都給幹歪了。
不過金主老婆也不是完全不講理的人。
因為她還給檀嘟嘟送了醫院。
並且給她出了全部的醫療費用。
不過別的錢,什麽營養費,精神損失費什麽的。
一分沒出。
金主老婆已經將話挑明了:
想要賠償金也不是不行,但我不給,除非你去法院告我。
而且我這個人最是良好市民了。
到時候,每次法院判我給你多少錢,我就給你多少錢。
保證一分都不會少你的。
但。
發現重點了嗎?
“每次”。
金主老婆說了“每次”。
她在明晃晃地告訴檀嘟嘟:
想要錢就去告老娘,但告老娘的代價就是:老娘會不止一次打得你進醫院!
於是檀嘟嘟雖然憤恨,但她卻到底也沒去敢告金主的老婆。
隻能打掉了牙往肚子裏吞。
瞧瞧。
檀嘟嘟欺負貓貓和那一眾老實人的時候,是多麽的趾高氣昂。
而在被金主老婆欺負的時候,連屁都不敢放一個。
這件事告訴我們什麽?
告訴我們:
瞧,惡人還需惡人磨。
有時候對付壞人,還真就得以暴製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