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斯平看著陸用,陸用也在看著齊斯平。
“大人,為何第一個罪不至死,第二個是無罪呢?屬下實在有些困惑,還請大人幫著屬下解惑。”
“齊判官,這第一個土地問題出現在哪裏?”
“兩戶中間啊!”
“那兩戶中間之地是兩戶的嗎?朝廷有這個律法沒有?”
陸用看著齊斯平慢慢說道。
“沒有,那是朝廷的官地。”
“齊判官,朝廷官地上出了人命,是不是要看具體的原因?那東頭的宅子占的是哪裏的地?可有地契文書?”
齊斯平聽著點著頭又搖了搖頭說道。
“大人,大人意思是,這兩戶中間之地是官地,兩戶雖然就是左右隔壁,但是動手地方乃是我們朝廷官地,這樣兩家糾紛所起根本,皆是他們身外之物,所以東戶缺理,西戶有罪,所以罪不至死。”
陸用這時才點著頭笑著說道。
“齊判官,現在我們再看看第二起土地糾紛產生的案子,這兄弟兩戶,開荒以後,已經正常繳納過糧稅,按照咱們明武朝律法,這地是不是這兄弟兩戶所有?”
“而另外那些人,不過是眼紅荒地成為熟地。”
“那些荒地放置許久,無人問津,等到成為熟地,就意味著,這些地已經成為那對兄弟的財產,加上那兄弟兩戶按照收成已經在幽州府正常繳稅,這個都是有記錄文書可查,這些已經證明那些地已經完全屬於那對兄弟,那些人等於仗勢欺人,明火執仗的去搶劫他人財產,所以被殺不冤,死有餘辜。”
“至於殺人者,不過就是為了保護他們的私有財產,何罪之有?明武朝律法中,凡私有財產被無故搶掠,無論對方何等由頭,一律可殺之。”
“大人,屬下明了!謝謝大人給屬下解惑。”
陸用說完,拿起斬刑未決案第一本卷宗。
這是一起偷牛案,兩個死囚,在半年之內偷了四頭耕牛,獲取白銀四十兩,在第五次偷竊耕牛的時候,被當地百姓抓獲,扭送至幽州衙門,齊判官經過審理,認為偷盜耕牛應當斬首,不過正準備讓知州簽印的時候,知州被調離了。
“這起案件毋庸置疑,判決合適,這偷牛二人應當斬刑,本官準許齊判官的判決,今日本官立刻簽印,三日後,於城門外斬首。”
陸用對於這種案件,隻要掃上幾眼就知道是不是判的準確。
農耕社會,耕牛對一戶農耕之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這二人偷盜四頭耕牛,對於那些百姓春耕來說,無疑是損害巨大的,所以按律判決斬刑,無可厚非。
齊斯平看到陸用對於這個案子毫不猶豫的進行宣判,就知道公堂之上的這位大人是極其公正的。
陸用這會兒已經在看第二份卷宗。
這起案件是涉及到一起婚嫁之事,案件的經過是媒婆張陳氏先是將一戶人家的二女兒介紹給了一個叫胡橋的男子,胡橋拿了定錢,也給了聘禮,本以為這樁婚事就是板上釘釘,沒有任何問題。
可是這張陳氏給別人一戶介紹的時候,由於介紹的女子不合別人的意思,這張陳氏就把原先定給胡橋的那位女子的畫像給了別的一戶,結果那戶人家拿了生辰八字算了,是良配,再看那畫像之中的女子頗是豐腴,立馬就讓張陳氏給他家去說媒。
張陳氏原先是收了胡橋二兩銀子的媒人費用,可是到了這戶人家,人家說隻要成功就會給五兩銀子。
張陳氏聽著頗為心動,就去找了胡橋,說是人家悔婚,要退去聘禮。
這胡橋也沒有什麽意見,隻不過退聘歸退聘,女方家還是要單獨補償胡橋紋銀二兩的。
這張陳氏隻能拿出原先給另一戶介紹未能同意的女子給胡橋說了媒,哪裏知道,胡橋也是看不上這個女子,那麽張陳氏就賺不到多的三兩銀子,最多隻能多賺一兩銀子,於是就和胡橋討價還價,最後說服了胡橋接受退聘,給一兩銀子的補償。
按理說這個事情到了這個時候,應該也就結束了。
可是讓張陳氏沒想到的是,那戶人家答應的五兩,隻是按照行情先付了二兩銀子,另外三兩銀子,要等到娶親前七天再給。
張陳氏別看能說會道,可是沒有多留一個心眼,關於這個事情,並沒有形成白紙黑字的文書。
“大人,為何第一個罪不至死,第二個是無罪呢?屬下實在有些困惑,還請大人幫著屬下解惑。”
“齊判官,這第一個土地問題出現在哪裏?”
“兩戶中間啊!”
“那兩戶中間之地是兩戶的嗎?朝廷有這個律法沒有?”
陸用看著齊斯平慢慢說道。
“沒有,那是朝廷的官地。”
“齊判官,朝廷官地上出了人命,是不是要看具體的原因?那東頭的宅子占的是哪裏的地?可有地契文書?”
齊斯平聽著點著頭又搖了搖頭說道。
“大人,大人意思是,這兩戶中間之地是官地,兩戶雖然就是左右隔壁,但是動手地方乃是我們朝廷官地,這樣兩家糾紛所起根本,皆是他們身外之物,所以東戶缺理,西戶有罪,所以罪不至死。”
陸用這時才點著頭笑著說道。
“齊判官,現在我們再看看第二起土地糾紛產生的案子,這兄弟兩戶,開荒以後,已經正常繳納過糧稅,按照咱們明武朝律法,這地是不是這兄弟兩戶所有?”
“而另外那些人,不過是眼紅荒地成為熟地。”
“那些荒地放置許久,無人問津,等到成為熟地,就意味著,這些地已經成為那對兄弟的財產,加上那兄弟兩戶按照收成已經在幽州府正常繳稅,這個都是有記錄文書可查,這些已經證明那些地已經完全屬於那對兄弟,那些人等於仗勢欺人,明火執仗的去搶劫他人財產,所以被殺不冤,死有餘辜。”
“至於殺人者,不過就是為了保護他們的私有財產,何罪之有?明武朝律法中,凡私有財產被無故搶掠,無論對方何等由頭,一律可殺之。”
“大人,屬下明了!謝謝大人給屬下解惑。”
陸用說完,拿起斬刑未決案第一本卷宗。
這是一起偷牛案,兩個死囚,在半年之內偷了四頭耕牛,獲取白銀四十兩,在第五次偷竊耕牛的時候,被當地百姓抓獲,扭送至幽州衙門,齊判官經過審理,認為偷盜耕牛應當斬首,不過正準備讓知州簽印的時候,知州被調離了。
“這起案件毋庸置疑,判決合適,這偷牛二人應當斬刑,本官準許齊判官的判決,今日本官立刻簽印,三日後,於城門外斬首。”
陸用對於這種案件,隻要掃上幾眼就知道是不是判的準確。
農耕社會,耕牛對一戶農耕之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這二人偷盜四頭耕牛,對於那些百姓春耕來說,無疑是損害巨大的,所以按律判決斬刑,無可厚非。
齊斯平看到陸用對於這個案子毫不猶豫的進行宣判,就知道公堂之上的這位大人是極其公正的。
陸用這會兒已經在看第二份卷宗。
這起案件是涉及到一起婚嫁之事,案件的經過是媒婆張陳氏先是將一戶人家的二女兒介紹給了一個叫胡橋的男子,胡橋拿了定錢,也給了聘禮,本以為這樁婚事就是板上釘釘,沒有任何問題。
可是這張陳氏給別人一戶介紹的時候,由於介紹的女子不合別人的意思,這張陳氏就把原先定給胡橋的那位女子的畫像給了別的一戶,結果那戶人家拿了生辰八字算了,是良配,再看那畫像之中的女子頗是豐腴,立馬就讓張陳氏給他家去說媒。
張陳氏原先是收了胡橋二兩銀子的媒人費用,可是到了這戶人家,人家說隻要成功就會給五兩銀子。
張陳氏聽著頗為心動,就去找了胡橋,說是人家悔婚,要退去聘禮。
這胡橋也沒有什麽意見,隻不過退聘歸退聘,女方家還是要單獨補償胡橋紋銀二兩的。
這張陳氏隻能拿出原先給另一戶介紹未能同意的女子給胡橋說了媒,哪裏知道,胡橋也是看不上這個女子,那麽張陳氏就賺不到多的三兩銀子,最多隻能多賺一兩銀子,於是就和胡橋討價還價,最後說服了胡橋接受退聘,給一兩銀子的補償。
按理說這個事情到了這個時候,應該也就結束了。
可是讓張陳氏沒想到的是,那戶人家答應的五兩,隻是按照行情先付了二兩銀子,另外三兩銀子,要等到娶親前七天再給。
張陳氏別看能說會道,可是沒有多留一個心眼,關於這個事情,並沒有形成白紙黑字的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