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冰離開宿舍,小跑著奔向東方不敗的辦公室。


    可是,她沒走多遠,又折返回回宿舍。


    我以為她有什麽東西沒拿,卻沒想到,跟她一起進入宿舍的,還有一個人,唐慶!


    唐慶是專門讓陳冰帶他來找我的,見到我後,他讓陳冰先去忙自己的事兒,說有事要跟我單獨聊。


    陳冰有些擔心我,看著我不肯離開。我微微點頭示意她離開後,她才不情不願地妥協。


    陳冰走時,路過唐慶身邊警告,“你最好不要對陸梓萱胡來!


    你要是敢傷害我姐妹,我保證不會放過你!”


    陳冰說完,徑直走出宿舍。


    “哎呦喂,有個性!


    你這姐們夠意思啊!”


    唐慶嘴上這麽說,但臉上的表情,卻滿是奚落。


    “有事兒說事兒,我跟你又不是太熟,你找我幹嘛?”


    我滿是警惕地看著唐慶。


    唐慶看著我苦笑道:“我想問問你,你是二,還是傻?


    怎麽又被人騙進來了?


    那個樺姐到底有啥魅力,讓你對她言聽計從?


    比你的宋義還招你喜歡嗎?”


    “我……”


    我一時間,還真不知道該怎麽回答。我也覺得再次被騙回來,這事兒自己幹的又二又傻。


    在我無言以對的時候,唐慶忽然做出了一個,令我完全沒有想到的事情。


    他一個箭步上前,一把抓住我的頭發。


    “幹什麽?”


    我懵了一瞬,一巴掌扇在了他臉上。


    我使出了吃奶的力氣,把他的臉打腫了。


    我很生氣,在園區裏天天卑躬屈膝地活著,一不小心就要被打。


    現在,唐慶無緣無故地欺負我,我是真的受不了了。


    唐慶吃痛,鬆開了我的頭發。我急忙退後幾步靠在牆上,盡量離他遠點。


    “沒瞧出來,你陸陸梓萱細胳膊細腿的,還真有幾分狠勁。”


    “唐慶,你是不是腦袋被門夾了?


    大半夜的,沒事找事?”


    “你就當我是在找事兒吧!”


    “唐慶,你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把我當成了第二條命。咱們配型一致,以後你的腰子壞了,你就能從我的身上取腰子,我就是你器官備胎。


    所以,你才會處心積慮地護著我,是不是?”


    我開門見山地衝著唐慶怒吼,到了今天,也沒啥不能說的。


    唐慶咧嘴一笑,“你說的沒錯,萬一哪天我零件壞了,就找你這個備胎拿。這一點,你不用懷疑!”


    唐慶點了一根煙,吐出一口煙霧,他的半邊臉被煙霧遮擋,繼續道:“在這個地方,沒有朋友,沒有感情,隻有利益!


    我這個人也不玩虛的,你對我而言確實比別人重要,因為你可以救我的命!


    所以,我勸你,你還是多燒香拜拜,盼著我好!


    因為我隻要不出問題,你也不會出問題!”


    我沒有說話,眼神淬毒地看著他。


    “陸梓萱,其實我有時候一直在想一個問題,為什麽有的人可以輕易得到機會,卻不中用。


    而有的人,為了得到這個機會,卻要無所不用其極?


    就好比你和我!”


    “唐慶,你在這裏說什麽繞口令呢?


    我怎麽聽不懂?”


    “那我就讓你先來認識認識我吧!


    我在國內收了五條人命,才跑到緬北來的。”


    “什麽?


    你在國內收了五條命?


    不是在緬北收的嗎?”


    我大驚,國內可是法治社會,他怎麽可能收了五條人命?


    “這裏?


    嗬!


    這裏過我手的人命,怎麽可能隻有五條?


    就連小慕達手裏的人命,也不止五條!”


    我再次沉默,這是炫耀的資本嗎?


    一群殺人狂魔!


    唐慶沒有理會我的沉默,沉思了片刻,緩緩開口說出自己的故事。


    唐慶的童年也是不幸的,他和很多梟雄、大佬一樣,遊離在灰色和黑色之間。


    他的父母早年離異,各自組成了新家庭,沒有人管他。


    他是被奶奶拉扯長大的。


    上學那會兒,不愛學習,天天被老師罵,被同學奚落瞧不起。


    後來他十六歲了,死活都不肯去學校,奶奶無奈隻能給他辦理的退學手續。


    退學後的唐慶,偷了奶奶藏在枕頭底下的五百塊錢,想要去城市裏闖蕩,滿腦子都是出人頭地。


    他本想出人頭地,卻被網吧裏的遊戲吸引了進去。


    唐慶在網吧裏,遇到了一夥索要錢財的小混混。他兜裏僅剩下的十幾塊錢被搶走了,他還被拉進小胡同裏,修理得鼻青臉腫。


    每每想到這一幕,唐慶都怒不可遏。他不斷地告訴自己,必須要想辦法擺脫下等人的命運。


    他是個剛進入社會,沒有文化的青少年,想要擺脫命運,唯一的途徑就是混黑社會。


    這是他當時能想到的,最快的捷徑。


    他想要找個黑老大,給他當小弟。


    但他不認識,找不到門路,隻能在街上溜達,找口吃的糊弄肚子。


    一個偶然的機會,他聽到兩個街溜子說,想要跟老大混,就得有投名狀,至少身上得沾點血。


    想跟黑老大混,身上沾的血越多,就越受老大高看。


    到時候,什麽票子、房子、女子,那都不是問題。


    那時候的小唐慶,一心夢想著能給奶奶換個大別墅。


    為了能引起黑老大的重視,他必須要練出膽子,能隨時要人命的膽子。否則,黑老大連看都不會看你一眼。


    唐慶想明白了這些,一咬牙,決定幹了。


    從此,唐慶開啟了,自己魔鬼般的蛻變。


    他當晚在水果攤上順了把水果刀,半夜摸黑去了一家私人小旅館。


    小旅館櫃台裏,男老板正在玩手機。老板娘抱著懷裏,已經熟睡的小孩,靠坐在吧台旁的沙發上。


    老板娘以為他是來住宿的,睨了他一眼,打著哈欠愛答不理。


    唐慶二話沒說,拿出自己順來的水果刀,轉向沙發上的老板娘,一刀捅進了她的喉嚨。


    老板娘喉嚨濺出的熱血,噴在懷裏孩子的臉上,孩子驚醒啼哭。卻被唐慶抽手一刀,捅進了心髒。


    櫃台外孩子的啼哭聲戛然而止,引來男老板前來查看。


    唐慶順勢解決了男老板,終結了一家三口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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