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做了那麽一會兒活又跑去休息了。”


    “哎,你說這麽一個好好的小夥子,怎麽就能因為救個人就這麽被賴上了呢。”


    “誰說不是呢,這家裏的活啥也不幹,整天就知道吃和睡,要不是歌娃子脾氣好,早就把人趕出去了!”


    “可憐的歌娃子,要是他父母還活著,怎麽可能會讓娶這麽懶婆娘!”


    “早知道我就把我家女兒說給歌娃子了,要不然哪能輪到她啊!”


    “歌娃子過來了。”


    ……


    薑早暈乎乎期間,一直聽見耳邊有人在說話。


    她難受的想吐,但胃裏又空空的,什麽也吐不出來。


    四肢發軟無力,顯得十分的沉重。


    “早早,早早。”


    葩葩的聲音在耳邊響,薑早掙紮著,緊接著就感覺自己被人抱了起來。


    昏沉間,她聞到一股熟悉的氣息,氣息中夾雜著點點汗味,不是很難聞,就是她聞了有點反胃。


    薑早再也忍不住,偏頭幹嘔了一下。


    許安歌腳步停頓,低頭看向懷裏臉色蒼白發青的女孩。


    “薑早,還好嗎?”


    懷裏的女孩皺巴著小臉,手無意識的捂住腹部,虛弱的哼了兩聲。


    “好難受,想吐,好餓……”


    許安歌聽的清清楚楚,不由皺眉。


    早上不是吃了早飯?


    許安歌轉念又想到有一次他在家一起吃早飯,薑早就吃那麽一點就飽了,頓時也能理解了。


    他要是每天隻吃那麽一點,連頭小豬崽都抱不動。


    許安歌抱著人去了村裏的衛生院,醫生簡單檢查之後,得出貧血低血糖,比較嚴重,需要輸液的結論。


    “貧血低血糖?醫生,她這個狀態多久了?”


    “你問我?她不是你媳婦嗎?你這個做丈夫的都不知道?!”


    許安歌被醫生的反問問的一時啞然。


    他還真不知道薑早這樣,畢竟他跟薑早結婚三個月以來,他都是睡在另一個屋。


    兩人之間的交流,更是五根手指都能數過來。


    看著許安歌沉默,醫生歎氣,還是解釋道:“她這個已經是拖很久了才會到這麽嚴重,家裏有沒有糖?可以讓她隨時備著,另外有條件的話,平日可以煮點補氣血的湯,她需要常喝,在不注意的話,會有生命危險。”


    未了,醫生定定看著許安歌,一臉嚴肅。


    “聽見了嗎?”


    許安歌木訥點頭:“聽見了。”


    醫生看他一眼,轉身去給薑早配藥水,走時感慨一聲:“現在的年輕人啊,真是不知道體恤妻子。”


    許安歌:“……”


    許安歌摸摸寸頭,開始回想他以前是不是真的太過分了。


    可仔細一想,才發現自己除了早餐會順帶做一份給薑早,其餘時間都是待在豬場裏忙,跟薑早的相處時間也特別少,就連回娘家,也都是她自己去的。


    光是這一點,許安歌覺得自己就挺混蛋的。


    隻是如今豬場如今人手不夠,他整天忙得焦頭爛額,有時候連飯也吃不上,也就沒什麽精力去注意別的。


    薑早病了,許安歌也不好離開,就出去找了一個小孩,給了一分錢,讓他跑去村尾的豬場找一個叫“翟長”的人傳一句話。


    小孩拿著一分錢,歡喜的跟許安歌道謝以後,撒丫子跑到村尾傳話去了。


    許安歌站在原地看著小孩的身影消失,才重新走進衛生院。


    薑早還沒醒,不過看臉色要比剛才好很多。


    許安歌搬了凳子坐在床邊,原本在想村裏那些人靠譜,想著想著,目光也不知道什麽時候跑到了薑早臉上。


    原來,她長的這麽漂亮啊……


    許安歌不知不覺看癡了,等醫生過來拔針,他才恍惚回過神。


    第一時間,耳根子紅了。


    “今天回去注意休息,平日裏,能不幹活就不幹了,先把身體養好了再說。”


    薑早還沒醒,許安歌就跟剛來那樣,將人抱在懷裏。


    等醫生交代完,許安歌這才抱著薑早離開。


    回家路上,許安歌回想到剛才自己看人看呆的樣子,不禁有些懊惱。


    以前都不會這樣,怎麽這次跟個流氓一樣。


    許安歌也不知道自己怎麽了。


    明明當初他將人從河裏撈出來,要不是薑家人帶著人上門,他根本都想不起來這人是誰。


    “唔?”


    走到半路,薑早也醒了過來。


    許安歌聽見聲音低頭,眼睜睜看著薑早睜眼,心跳也跟著緊張起來。


    感覺很奇怪,讓許安歌有些不自在。


    薑早眨眼,眼神逐漸清明:“你……”


    許安歌回答的聲音很輕,就像是怕嚇到人一樣。


    “你剛剛貧血,低血糖昏迷,現在感覺有好些嗎?有力氣走嗎?”


    薑早看著麵前的寸頭硬漢,在有力氣和沒力氣之間,選擇了無力。


    “不行,我現在還不舒服,你能繼續抱著嗎?”


    許安歌:“……能。”


    三兩句結束話題,許安歌就沉默地抱著薑早走。


    他不用低頭,都能感覺薑早一直看著他,心跳越來越快,他有些不自覺的想要將薑早抱遠一些。


    可薑早不知道什麽時候揪住了他胸前的衣服,腦袋還十分自覺的搭在他肩上。


    他們的關係,有好到這樣嗎?


    許安歌迷迷糊糊的想。


    許安歌的家在比較靠後的位置,也是全村第一家用青磚水泥蓋上兩層小樓的“富貴人家”。


    在薑早嫁給許安歌之前,許安歌就是村裏的香餑餑。


    用更現代一點的話說,就是有錢有房有車(自行車),還沒爹沒媽。


    這是多少人的夢中情郎,就衝以後沒婆家為難,嫁過去就能馬上當家做主這點,就足夠吸引村裏的不少姑娘,寡婦。


    對的,就連寡婦也在垂涎許安歌,她們比年輕小姑娘還多看中一樣——許安歌年輕健碩的身體。


    所以當許安歌因為救人而被訛上,甚至就此結婚,村裏人最不滿的就是準備對許安歌下手的姑娘們(包括寡婦姑娘。)


    一瞬間,原主就成了村裏姑娘們的公敵,不管做什麽,或是不做什麽,都會被村裏人關注,然後就被各種說閑話。


    原主懶婦的稱呼,就是這麽被傳出來的。


    但原主其實不懶,她隻是身體不好。


    因為家裏嚴重的重男輕女,導致她在家並沒有怎麽得到好的對待,也就是嫁給許安歌以後,才正兒八經的能好好吃一頓飯。


    不過她過於自卑敏感,許安歌的忙碌,被她理解為嫌棄,她也知道自己的家庭,所以也很想努力的想要做什麽。


    許安歌有跟她說過家裏的田不用管,但原主害怕她什麽都不做會被許安歌趕出去,因此不顧身體情況下田種地,但結果很不理想,總是因為身體原因而力不從心。


    這也就造成了他每次做一會兒,就需要休息,這也就造成了她懶的假象


    家裏的糧食,許安歌每天都會帶菜帶肉回來,但她不敢隨意亂動,早上許安歌為她準備的早點,她硬生生能分成一天來吃。


    然後,在許安歌不知道的情況下,家裏食物充沛的情況下,原主就把自己活生生搞死了。


    薑早就覺得這孩子……挺可憐的。


    至於許安歌,在原主死後,他拒絕了所有女人,並收養了一名養子為自己養老,直到死,都沒再結過一次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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