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陰上下打量著他,目光又慢又溫和。他臉上慣常帶著笑意,於是表情也是看起來溫和的,隻是整過容的臉讓這個表情顯得有些僵硬,唯有那一雙眼睛,眼睫低垂下來,那眼裏的深沉和冷漠顯得靈動極了。他終於開了口,帶著笑意的聲音,也是慢條斯理的。“小朋友,來了就走不了了。”他說。小孩抬起頭,認認真真地看著他,問:“為什麽?”他笑了一下,“把衣服脫了,我告訴你。”小孩乖巧地點頭,依言照做,於是他又覺得索然無味起來。他的目光在四周轉了一圈,等著一無所知的孩子執行他的命令。小孩還是太瘦了,雖然白得像沒見過光,但身體上已經浮現出肋骨的痕跡,他懵懂的臉龐和這具沒有發育完整的身體一樣。稚嫩又天真。伏陰在心裏冷笑,慢慢地伸手過去。他將手伸進孩子的腿縫時,那孩子依舊在看著他,黝黑的眼眸像是深林的鹿。他很久很久之前見過一隻,在山林深處,驚鴻一瞥,又黑又幹淨的眼,像是擺在櫃子裏打磨過的黑曜石。他意興闌珊收回手,點了點孩子的胸口,說:“因為你媽媽被我殺了。”孩子側著頭看他,說:“她不是我媽媽。”“哦?你媽媽在哪裏?”伏陰斜睨他一眼,漫不經心地問。孩子一板一眼地回答:“在大山裏。”“哦。”伏陰點了點頭。黑暗裏的蛆蟲大概總有感應,那個女人到處拐賣孩子他早就知道了,反正這些孩子做什麽的都有,他從來沒管過。不過也因為這樣,殺人不需要想的太多,殺了一個女人,還有下一個。除了這個孩子。他找衣服的手微微一頓,又回過頭,穿過房門看到乖乖站在客廳裏,一絲不掛的小孩。那小孩也正在注視他。他的目光在壓在床頭櫃上的刀上頓了頓,最後伸手拽出一件襯衫。他將一件小一點的衣服扔給那小孩,說:“以後你叫伏鈞。”他沒有興趣問孩子的名字,他甚至想著如果這孩子問東問西,他就把這小東西扔到下水道裏。但是那孩子沒有問,隻是乖乖地套上衣服。他的衣服幾乎要把小孩淹沒了,可他扭曲地覺得高興起來,甚至去下了碗麵,然後分了那小孩一點。孩子吃東西前看著他,說:“謝謝主人。”他握著筷子的手一頓,然後皺起眉,厭煩地道:“閉嘴,叫我哥哥。”他也不知道為什麽要養這個小孩了。後來每一個晚上回來的時候,伏陰看著客廳裏的孩子都這樣想。他的屋裏擺了很多很多書,於是那孩子被關在屋裏的時候就到處找書看,看完了原處放好,等他回來的時候,那孩子就抬起頭,用忐忑又期待的神情看著他,看他是不是帶了吃的。伏鈞還是很瘦,因為伏陰沒有養小孩的感覺,他總是想起來才給這孩子吃的。但他不需要再挨打,於是他還是靠近伏陰。每當這個時候,伏陰就想,這小孩在靠近一個殺人犯,以及曾經對他圖謀不軌的變態。傻的可愛。他這樣想,像喂狗一般養著。直到有一天,那小孩主動坐到他懷裏,用略微顫抖的手摸他。他低垂下眼眸,安靜看著。等到孩子不知所措地停下來,他才慢吞吞地開口:“想要什麽?”“我……”他或許直到自己說的意味著什麽,於是他不可抑製地發著抖,卻又用發著抖的聲音說,“我可以去上學嗎?”“哦。”伏陰不置可否地應了個聲。他把孩子從自己懷裏推了出去。瘦弱地孩子砸在地上,愣愣地看著他,看著男人站起來,將刀具放進背包,然後走出門去。夜間娛樂節目。伏陰這樣想。他將錄好的視頻發送給某個人,然後看了看銀行卡裏的錢,很難相信自己居然為了一個小孩在搞錢。他想自己是個傻逼。送那個小孩去上學,基本等於他去自首。可他還是愉悅地這樣做了,隻是有些厭煩那些比平時更難處理的垃圾,碎肉和鮮血都比之前太駁雜,他不得不花費力氣。真煩。他這樣想著,甚至想自己應該對那小孩做點什麽,比如第一次看到的時候浮現的欲望。隻是最後總是不了了之。更煩了。他這樣想。伏鈞去上學了,但他的年齡太大,在學校裏格格不入。他就和他那個所謂的哥哥一樣,與整個世界都格格不入。伏陰從來不和所謂的學校打交道,他一點也不在意伏鈞,但看到小孩身上的傷痕,他笑著問:“誰幹的?”伏鈞回答了他。他抬手拍了拍伏鈞的臉,笑著說:“要殺了他們嗎?”伏鈞搖了搖頭。他上著學,知道的很多也很少,他知道所謂對錯,可又覺得那不是對錯。在伏陰之外他是普通的,沉默的,安靜的。而在伏陰這裏,他失去所有標準,他的目光追隨著一個變態殺人犯,扭曲了所有三觀。可最後,老師要伏陰一定要來開家長會。他的小孩終於要小學畢業了。哦不,或許他應該說是少年,就連那張偽造的身份證上,他都已經十四歲了。伏陰不耐煩地答應了,盡管原因可能是伏鈞早上給的那個親吻。伏鈞已經不算一個孩子了,可他還是因為他愉悅,他喜歡小孩幹淨的眼睛,喜歡獵物主動靠近獵人,顫抖而真摯地親吻。他去學校的時候,有人暗自打量這個年輕的男人。他有一雙過於迷人的眼睛,簡直與他普通的臉背道而馳。老師跟他說,孩子應該要父母來家長會。他不耐煩聽女人嘰嘰喳喳的聲音,於是說:“我愛他就行了,我是他的父親,他的母親,他的哥哥。”這句話讓他自己也愣了愣。他回過頭去,看到少年的目光也落過來。也是他的愛人。伏陰突然恍然大悟,在心裏補上了這個稱呼。於是,他終於知道,這為所有的結局和將來都奠定了基調。伏陰從來不問伏鈞愛不愛他,可伏陰愛他的小孩,他的少年,他的愛人。後來,他逛了城裏所有的珠寶店,挑了一款男士對戒。戒指不是定製的,因為他沒有那麽多錢,他的小孩也不適合現在就戴上戒指。可他再也沒有這個機會。他在生命的餘暉裏,握緊了戒指,將鑽戒吞進了肚子裏。連同他扭曲的、深刻的、未出口的愛意。總有人為這個男人感到惡心,這個案子甚至讓所有人對正在警局的少年沉默。直到少年問:“哥哥會回來嗎?”警察對他說:“那不是你的哥哥。”他們將一張麵孔豔麗的照片擺在他麵前,就讓他覺得像他剛剛學到的新詞,指鹿為馬。少年側過頭,看到不遠處他的班主任老師,眼裏的光慢慢地暗淡下去。“哦。”他安靜地哭,然後說,“我知道了。”第137章 求佛【一】(空無現代番外)好不容易請到的假期,伏鈞去山上度假了。山是無名的山,但勝在景色美,地方也清淨,又不是太偏遠的地方,供電供水都正常,就度假而言,是個特別好的地方了。伏鈞是一個人來的,拖了個小箱子,在鎮子上走了半天歪路才走到山腳下,累得氣喘籲籲,半天沒緩過來。他停下來休息的地方就在一個旅店外頭,一扭頭就看到門外的招牌了,於是他走進去,一邊訂房間一邊打聽這裏的情況。說到後麵,他問前台:“這裏有寺廟嗎?”前台是個挺年輕的小姑娘,估計還是這家店的女兒,抬起眼皮掃了他一眼,懶洋洋地說:“山上有吧,我沒去過。”伏鈞對她道了個謝,接過房卡上樓去了。房間雖然不大,但環境也不差,有一麵窗子,正對著的就是那座山,可以看到山腳下那條小河,河上架著石橋,有小孩在上頭跑來跑去。但沒看到山上有什麽建築的影子,連個簷角高樓什麽的都看不到。伏鈞拿著手機對照了一下地圖,確定自己沒有來錯地方。他和家裏人說的也是來旅遊,其實也不止旅遊。他是來求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