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


    大辦公室裏的人,全都懵了。


    特別是剛剛還在竊喜的戶籍警劉姐。


    原本以為,陳宏輝得罪了高超,他的位子說不定會落到自己頭上。


    沒想到,產房傳喜訊,人家竟然升了。


    市局重案組,那是所有人夢寐以求的去處。


    對於陳宏輝來說,完全可以用一步登天來形容。


    屋子裏短暫的沉默了一下,立刻變得熱鬧起來。


    “陳所,恭喜你平步青雲。”


    “是啊陳所,這麽大的好事,你得請大夥兒搓一頓……”


    跟之前都躲著陳宏輝不同,現在所有人恨不得貼過來,跟他搞好關係。


    萬一老陳心一軟,帶上自己跳出這個泥潭也說不定。


    陳宏輝心裏歎了口氣,臉上笑容不變:


    “請客的事兒,恐怕沒辦法答應大家,市局重案組的張恪老弟,正在外麵等著,總不好耽誤人家的時間,對不對?”


    這群人的表現,將人情冷暖,世態炎涼演繹得淋漓盡致。


    陳宏輝腦子裏不禁浮現出剛剛所長叫自己過去,語氣中那一絲掩飾不住的羨慕:


    “宏輝啊,哥哥要恭喜你,市局重案組的紀凡副隊長打來電話,暫時借調你去重案組幫忙……”


    原本以為是高超的報複,陳宏輝已經做好了卷鋪蓋走人的準備。


    沒想到,所長給了他一個大大的驚喜。


    能借調去市局重案組,是他做夢也沒想過的。


    陳宏輝這小子走了狗屎運,居然能搭上市局的關係。


    所長覺得,有必要跟他打好關係。


    說不定以後能用得上。


    自己也不用在這個兔子不拉屎的山旮旯裏,當一輩子所長。


    腦海裏閃過所長陪著小心的笑臉,陳宏輝深吸一口氣,轉身大踏步出門而去。


    派出所的大辦公室裏,隻留下幾名警員豔羨的眼神。


    抱著紙箱子出了大門,陳宏輝左顧右盼,想要找一下掛著市局牌子的警車。


    所長通知時說了,重案組的警員張恪,會親自來接自己。


    陳宏輝心裏一陣慶幸。


    自己在青鬆崗的選擇,太對了。


    隻要跳出這個泥潭,憑借自己的能力,一定會在市局站穩腳跟。


    他有這個自信。


    鄉政府大門外一輛嶄新的奧迪a6l,用力按了兩下喇叭。


    陳宏輝嚇了一跳,條件反射的看了過去。


    奧迪a6l副駕駛的車窗落下,露出張恪笑眯眯的臉。


    “陳哥,這裏。”


    陳宏輝快步走過去,爽朗的大笑:


    “老弟,厲害啊,一百多萬的進口車說開就開……”


    張恪尷尬的笑了兩聲:


    “陳哥,我一個窮警員,哪敢開這麽好的車,這位是我高中同學方有容,她也回寧州,恰好捎著咱們。”


    透過車窗玻璃,駕駛位上的漂亮女孩兒,對著這邊點了點頭。


    陳宏輝臉上掠過一絲驚豔:張恪老弟的這位同學真漂亮,比電視上那些大明星還好看。


    看他們兩個人的神態表情,關係似乎不一般。


    估計是男女朋友。


    高中同學什麽的,隻不過是人家用來掩人耳目的借口。


    自己可不能沒眼色。


    心裏這麽想著,陳宏輝拉開後座車門,先把自己的紙箱子放了進去,隨後自己也坐進來。


    張恪詫異的回頭看了他一眼:


    “陳哥,你就這麽跟我去寧州,不用回家通知一聲?”


    陳宏輝嗬嗬一笑:


    “兄弟,我的老婆孩子都在寧州鄉下老家,剛剛已經打電話跟她說了!”


    張恪恍然大悟:


    “原來陳哥你是寧州人。”


    陳宏輝感慨了一句:


    “是啊,在孟克鄉派出所待了差不多二十年,我還以為這輩子不會挪窩了……”


    奧迪a6l啟動,平穩的駛上了公路。


    張恪好奇的道:


    “陳哥,你在孟克鄉待了二十年?”


    陳宏輝臉上帶笑,眼神中的意思卻是複雜難明:


    “二十年九個月零十七天,再有三個半月,就整整二十一年。”


    張恪沉默了。


    聽得出來,這位陳哥是個有故事的人。


    他不喜歡打聽別人的隱私。


    陳宏輝察言觀色,立馬明白了對方心中所想。


    既然張恪幫了自己,那也沒什麽好隱瞞的。


    正好也借這個機會,試探一下對方是不是高琳的朋友。


    心念轉動間,陳宏輝故作輕鬆的道:


    “倒也沒什麽,是我當年太年輕,沒能領會領導的意圖,在基層多工作幾年,也是應該的。”


    張恪懂了他的意思。


    對方選擇實話實說,是想表示自己的坦誠。


    “陳哥,方便說嗎?”


    陳宏輝淡淡一笑:


    “沒什麽不方便的,我這個年紀,早就看開了……”


    他說的是實話。


    如果當年的事,可以重新選擇,陳宏輝絕對不會做這個出頭鳥。


    十幾年了,這件事一直堵在他心中,幾乎成了心魔。


    如今能一吐為快,陳宏輝幾乎沒有任何保留。


    二十年前,他從警校畢業,分配到沐陽縣孟克鄉派出所,做了一名普通的警員。


    那個時候的他,少年意氣,覺得自己終於可以做一名伸張正義,懲惡揚善的好警察。


    事實卻給了他重重一棒。


    參加工作兩年多之後,轄區內發生了一件特大刑事案件。


    一名新婚不到三個月的女子,在回娘家的路上被人殺害。


    凶手很狡猾,並沒有留下太多的蛛絲馬跡。


    以當年的水平,這種案子很難破。


    隻是上頭有規定:命案必破。


    當時壓力給到了沐陽警局刑偵大隊身上。


    誰也沒想到,經過半個月的調查,沐陽刑偵大隊時任大隊長高琳,突然調集人馬,將當時的報案人方有財,給抓了起來。


    高琳的理由是:種種跡象表明,方有財是在賊喊捉賊。


    案子就是他做的。


    方有財當然不會承認。


    一周之後,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嫌疑人方有財在拘押中突然死亡。


    更值得人深思的是:嫌疑人死亡之後,縣局並沒有第一時間通知家屬,而是違規將屍體火化了。


    嫌疑人家屬什麽也不懂,領了骨灰就回去了。


    初出茅廬的陳宏輝,卻察覺到了其中的不對勁。


    年輕氣盛的他,選擇了向上反應縣局刑警隊的違規操作。


    誰也沒想到,這件事卻給他帶來了滅頂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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