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汪天華的複仇
刑啊!你這是短劇,還是凶案錄像 作者:流浪貓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對於汪天華的說辭,讓警員們基本確定了,二十年前六位村長直係親屬的死亡就是一種黑吃黑的行為。
黑吃黑不要說是在現實犯罪當中,看看一些好萊塢的犯罪電影,或者是老港片就會發現黑吃黑是一種相當普遍的現象。
在演員的台詞當中充滿了仁義,可是從他們的行為來說……
和犯罪分子講仁義,多多少少有點抽象藝術。
常鴻誌略微思考了一下,汪天華話語當中的邏輯:“德欽告訴你,你兒子汪嶺是被其他幾個村莊聯手幹掉的,你就立刻相信了德欽的話。”
汪天華搖搖頭:“我當然不會如此輕易相信德欽話。”
“犯罪分子的話是不能輕易相信的,這一點你們知道,我也知道。”
常鴻誌順著汪天華的話繼續說道:“你既然不相信德欽的話,你又做了什麽。”
汪天華接著說:“我沒有相信德欽的話,但是我也沒有完全不相信德欽話。”
“對於二十年前我兒子死亡的事情,我也是有很多疑問的。”
“因此,在德欽告訴我,是其他五個村長密謀讓他們手下的人去害死我兒子之後,我就開始了調查。”
“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牆,尤其是這種多人的密謀,肯定會隔牆有耳的”
“不過,多久我就找到一個曾經許飛光家裏幫傭的傭人,他說當年他在許飛光家裏幫傭的時候,聽到過許飛光和其他幾個村長密謀殺死汪嶺的事情。”
“除了人證之外,我還找了一些物證,證明當年在河道裏麵的確發生了,其他五名村長聯合要求他們的手下殺死我兒子的事情。”
“當然,我知道這些證據在你們看來,不算是證據,但是對我來說足夠了,我能夠確定其他五名村長就是殺死我兒子的凶手。”
常鴻誌詢問:“我很同情你的遭遇,接下來呢?你有沒有再聯係過這名叫做德欽的人?”
汪天華回答:“當然了,德欽告訴我,我兒子汪嶺是被其他五名村長聯手殺死的這件事情告訴我,必然是有事情找我,不然他沒有必要大費周折,如此麻煩地找到我。”
常鴻誌追問:“德欽你做什麽?”
“將曾經的水道打開進行販毒。”
“你答應他了?”
汪天華輕輕搖頭:“一開始沒有,現在又不是曾經,沒有多少錢,隻能靠販毒搞錢。”
“而且,現在國內查的越來越嚴,利用販毒搞錢得不償失,我索性就拒絕了,之後我再也沒有搭理他。”
常鴻誌:“那之後呢?發生了什麽?你這麽果斷拒絕德欽,他肯定不會就此甘心的吧!”
汪天華:“再往後,就是前幾天的事情了。”
“我本以為德欽在知道我否定了他的提議之後,不再找我了。”
“可是,沒有想到就在幾天前,一個叫做周雲的人找上了我,就是你們知道的那個周雲。”
“他找到我說是有些事情還要讓我知道一下,可是等我一上他的車就把我綁了。”
“把我綁在車裏,斷了我的一切對外聯係方式。”
“我還以為他們要綁票要錢,可是周雲什麽都沒有幹,隻是把我綁到了一間屋子裏麵,然後讓一名同夥看著我,之後周雲就離開的房間。”
“再等周雲再次回來的時候,他告訴我,他可不是和我一家進行聯係,而是和其他五家也有聯係,現在他已經說服了其他五家重新販毒。”
“如果,他們五家都重操舊業,隻有我一個人不重操舊業,那五家認為把柄在我手裏,會不會像是當年幹掉汪嶺一樣幹掉我!”
“聽到周雲的威脅,我一時之間內心當中非常憤怒,跑過去砍死德欽。”
“可是,我很快就冷靜下來了,我覺得這是一個機會,一個為我大兒子報仇的機會。”
“如果,我一家一戶地去解決當初害死我大兒子的五個人,當我殺死第一個的時候,其他四個人肯定會抱團起來,對付我一個人,因此我必須將他們五個人一口氣解決,還讓其他人發現不了。”
“而且,當年我兒子在水下引爆了手雷,那麽我就再在水底炸死他們一次……。”
“於是,我就立刻開始了準備……。”
後麵,汪天華的交代和陸銘的推測差異不大。
汪天華利用自己手頭的道具進行了複仇。
理由也和陸銘說得一樣,給凶手準備的時間不多!凶手隻能利用手頭的物品進行犯案。
常鴻誌聽完汪天華交代的罪行,不解地問了一句:“我聽說我們的同誌在逮捕你的時候,你試圖自殺?有這件事嗎?”
汪天華露出一個自嘲的笑容:“說來慚愧,我還是懦弱了。”
“我清楚法律條例,隻有被審判的人才是罪犯,沒有被審判的人就不是罪犯。”
“所以在被審判之前自殺,我的檔案裏麵就不會寫我是罪犯。”
“我除了大兒子,還有一個二兒子和小女兒,我不想連累他們,所以我想要自殺。”
“可是,沒有想到麵對槍口的時候,我還是軟弱了,我不敢開槍。”
“我怕死!”
常鴻誌思索了片刻之後詢問:“那你為什麽不逃到國外呢?雲州距離邊境這麽近。”
汪天華冷冷一笑:“逃到國外有什麽用,最後不還是被抓回來麽。”
“你也知道這是雲州邊境,去年緬北那幾個家夥被抓回來,就是在我眼前發生的事情!”
“我的最終目的是躲過審判,不是在外麵多躲避幾年。”
“我是一個罪犯,我知道隻要我活著,你們肯定就會去不斷地監視我二兒子和小女兒,要是我死了,警方也隻能草草結案。”
“不過,還是慢了一步,沒有自殺成功,或許你們晚來幾分鍾我就會下定決心自殺,或許是下一子彈就能殺死我!”
常鴻誌繼續問道:“你們這次去祖巫湖的地下水道,準備做什麽?”
“他們五個人是怎麽同意下入地下水道當中的?”
汪天華說道:“我告訴他們我們既然準備重操舊業,那怎麽也要祭奠一下二十年前在祖巫湖地死去的那6個人,不然他們找我們麻煩怎麽辦?”
“我們這幾個村子都還是比較迷信的,尤其是在祖巫湖,所以他們就同意了我的說法。”
說到這裏汪天華想起了一件事:“對了,我還有一件事要告訴你們,就是那個叫做周雲的,也會和我接頭。”
“在你們抓捕我的那座閣樓的地下隧道裏麵。”
“那個地下隧道好久沒有用了,而且裏麵有很多死人骨頭,可能會有有害氣體,我建議他們從另一頭進來的時候先放一隻山羊進來探探路!”
黑吃黑不要說是在現實犯罪當中,看看一些好萊塢的犯罪電影,或者是老港片就會發現黑吃黑是一種相當普遍的現象。
在演員的台詞當中充滿了仁義,可是從他們的行為來說……
和犯罪分子講仁義,多多少少有點抽象藝術。
常鴻誌略微思考了一下,汪天華話語當中的邏輯:“德欽告訴你,你兒子汪嶺是被其他幾個村莊聯手幹掉的,你就立刻相信了德欽的話。”
汪天華搖搖頭:“我當然不會如此輕易相信德欽話。”
“犯罪分子的話是不能輕易相信的,這一點你們知道,我也知道。”
常鴻誌順著汪天華的話繼續說道:“你既然不相信德欽的話,你又做了什麽。”
汪天華接著說:“我沒有相信德欽的話,但是我也沒有完全不相信德欽話。”
“對於二十年前我兒子死亡的事情,我也是有很多疑問的。”
“因此,在德欽告訴我,是其他五個村長密謀讓他們手下的人去害死我兒子之後,我就開始了調查。”
“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牆,尤其是這種多人的密謀,肯定會隔牆有耳的”
“不過,多久我就找到一個曾經許飛光家裏幫傭的傭人,他說當年他在許飛光家裏幫傭的時候,聽到過許飛光和其他幾個村長密謀殺死汪嶺的事情。”
“除了人證之外,我還找了一些物證,證明當年在河道裏麵的確發生了,其他五名村長聯合要求他們的手下殺死我兒子的事情。”
“當然,我知道這些證據在你們看來,不算是證據,但是對我來說足夠了,我能夠確定其他五名村長就是殺死我兒子的凶手。”
常鴻誌詢問:“我很同情你的遭遇,接下來呢?你有沒有再聯係過這名叫做德欽的人?”
汪天華回答:“當然了,德欽告訴我,我兒子汪嶺是被其他五名村長聯手殺死的這件事情告訴我,必然是有事情找我,不然他沒有必要大費周折,如此麻煩地找到我。”
常鴻誌追問:“德欽你做什麽?”
“將曾經的水道打開進行販毒。”
“你答應他了?”
汪天華輕輕搖頭:“一開始沒有,現在又不是曾經,沒有多少錢,隻能靠販毒搞錢。”
“而且,現在國內查的越來越嚴,利用販毒搞錢得不償失,我索性就拒絕了,之後我再也沒有搭理他。”
常鴻誌:“那之後呢?發生了什麽?你這麽果斷拒絕德欽,他肯定不會就此甘心的吧!”
汪天華:“再往後,就是前幾天的事情了。”
“我本以為德欽在知道我否定了他的提議之後,不再找我了。”
“可是,沒有想到就在幾天前,一個叫做周雲的人找上了我,就是你們知道的那個周雲。”
“他找到我說是有些事情還要讓我知道一下,可是等我一上他的車就把我綁了。”
“把我綁在車裏,斷了我的一切對外聯係方式。”
“我還以為他們要綁票要錢,可是周雲什麽都沒有幹,隻是把我綁到了一間屋子裏麵,然後讓一名同夥看著我,之後周雲就離開的房間。”
“再等周雲再次回來的時候,他告訴我,他可不是和我一家進行聯係,而是和其他五家也有聯係,現在他已經說服了其他五家重新販毒。”
“如果,他們五家都重操舊業,隻有我一個人不重操舊業,那五家認為把柄在我手裏,會不會像是當年幹掉汪嶺一樣幹掉我!”
“聽到周雲的威脅,我一時之間內心當中非常憤怒,跑過去砍死德欽。”
“可是,我很快就冷靜下來了,我覺得這是一個機會,一個為我大兒子報仇的機會。”
“如果,我一家一戶地去解決當初害死我大兒子的五個人,當我殺死第一個的時候,其他四個人肯定會抱團起來,對付我一個人,因此我必須將他們五個人一口氣解決,還讓其他人發現不了。”
“而且,當年我兒子在水下引爆了手雷,那麽我就再在水底炸死他們一次……。”
“於是,我就立刻開始了準備……。”
後麵,汪天華的交代和陸銘的推測差異不大。
汪天華利用自己手頭的道具進行了複仇。
理由也和陸銘說得一樣,給凶手準備的時間不多!凶手隻能利用手頭的物品進行犯案。
常鴻誌聽完汪天華交代的罪行,不解地問了一句:“我聽說我們的同誌在逮捕你的時候,你試圖自殺?有這件事嗎?”
汪天華露出一個自嘲的笑容:“說來慚愧,我還是懦弱了。”
“我清楚法律條例,隻有被審判的人才是罪犯,沒有被審判的人就不是罪犯。”
“所以在被審判之前自殺,我的檔案裏麵就不會寫我是罪犯。”
“我除了大兒子,還有一個二兒子和小女兒,我不想連累他們,所以我想要自殺。”
“可是,沒有想到麵對槍口的時候,我還是軟弱了,我不敢開槍。”
“我怕死!”
常鴻誌思索了片刻之後詢問:“那你為什麽不逃到國外呢?雲州距離邊境這麽近。”
汪天華冷冷一笑:“逃到國外有什麽用,最後不還是被抓回來麽。”
“你也知道這是雲州邊境,去年緬北那幾個家夥被抓回來,就是在我眼前發生的事情!”
“我的最終目的是躲過審判,不是在外麵多躲避幾年。”
“我是一個罪犯,我知道隻要我活著,你們肯定就會去不斷地監視我二兒子和小女兒,要是我死了,警方也隻能草草結案。”
“不過,還是慢了一步,沒有自殺成功,或許你們晚來幾分鍾我就會下定決心自殺,或許是下一子彈就能殺死我!”
常鴻誌繼續問道:“你們這次去祖巫湖的地下水道,準備做什麽?”
“他們五個人是怎麽同意下入地下水道當中的?”
汪天華說道:“我告訴他們我們既然準備重操舊業,那怎麽也要祭奠一下二十年前在祖巫湖地死去的那6個人,不然他們找我們麻煩怎麽辦?”
“我們這幾個村子都還是比較迷信的,尤其是在祖巫湖,所以他們就同意了我的說法。”
說到這裏汪天華想起了一件事:“對了,我還有一件事要告訴你們,就是那個叫做周雲的,也會和我接頭。”
“在你們抓捕我的那座閣樓的地下隧道裏麵。”
“那個地下隧道好久沒有用了,而且裏麵有很多死人骨頭,可能會有有害氣體,我建議他們從另一頭進來的時候先放一隻山羊進來探探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