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僅過了兩天,1月4號晚上,何偉光的傳呼機就響了,警察馬上把何偉光帶了出來,做好了明確的交代:


    “千萬別讓陳恂敏察覺出不對勁,什麽話該說,什麽話不該說,你小子給我放明白了,必須要套出陳恂敏現在的下落,如果能抓到陳恂敏,就算你立功了,但是如果你敢耍什麽花招,後果你可要考慮清楚了!”


    何偉光沈默了一會,這才點了點頭說道:“好的,我肯定配合,把電話回過去吧!”


    警察馬上接好了錄音設備,一切準備就緒之後,把電話回撥了過去。


    電話很快就接通了,那邊傳來了敏爺熟悉的聲音:“偉光啊,你那邊現在是什麽情況?”


    隻見何偉光深深的吸了一口氣,突然衝著電話大喊了一聲:“敏爺,我被警察抓住了,你趕緊快跑!”


    旁邊的警察大吃一驚,直接把何偉光按在了地上,接著又把電話搶了過來。


    那邊的陳恂敏並沒有掛斷電話,他很有禮貌的對警察說道:“你們好,情況我都知道了,請你們幫個忙,替我轉告何偉光,他家裏的事情,我已經幫忙安排好了,用的是我賣車的錢,和搶劫案無關,他這個兄弟,我也一輩子都不會忘記的。”


    警察並沒有接他的話茬,而是大聲質問道:“陳恂敏,你到底在什麽地方,別以為你能跑的掉,現在馬上主動自首,才是你唯一的出路。”


    陳恂敏冷笑了一聲:“不必多說了,以後你們別想再見到我了!”


    說完這句話之後,陳恂敏掛掉了電話,從此便杳無音訊,和陳恩年一起,消失的無影無蹤,這一躲就是整整21年。


    雖然抓捕陳恂敏的計劃失敗了,但是僅僅一天之後,另一路潛逃的何東海和袁長榮卻有了消息。


    1月5號上午十點左右,陽山縣公安局跑進來了一個村民,他剛一進門,就呼哧帶喘的和警察說道:“警察同誌,大事不好了,我要報案,我家前幾天來了一夥人,待了好幾天了,身上還帶著槍。”


    警察一聽說有槍,趕緊詢問是怎麽回事,這名村民告訴警察:“1月1號元旦那天,突然有兩男兩女去了我家,還抱了個不太大的孩子,他們說是過來旅遊的,想在我家住幾天,但是他們從住進來之後,就一直在閣樓裏待著,從來沒出過門,根本就不像是來旅遊的。”


    警察見村民說了半天也沒說到重點,趕緊打斷了他:“說重點,槍是怎麽回事。”


    村民這才調整了一下情緒,又接著說道:“那幾個人都是牛逼轟轟的,每天就跟我要酒要菜,我尋思問問他們什麽時候走,結果一個小子直接掏出來一把槍,告訴我不該問的別問,他們暫時不走了,每天給我一百塊錢,讓我把飯菜做好送去就行了,我太害怕了,覺得他們不像好人,就跑你們這報案來了。”


    由於此時何偉光和何永新已經被捕,所以警方也掌握了何東海和袁長榮的信息,於是馬上便把這兩個人的照片拿給報案的村民辨認。


    村民接過照片,隻看了一眼,就斬釘截鐵的說道:“沒錯,就是這兩個人,肯定錯不了!”


    這一下問題嚴重了,陽山縣公安局馬上向上級匯報,專案組接到信息之後,迅速集結了一百多名武警,又征調了十多條快艇,最終在三個多小時之後,沿著水路來到了新坡村,準備對何東海和袁長榮進行抓捕。


    由於這個村子四麵環山,一旦被他們跑進大山裏,再想抓捕就困難了,而且這兩人手裏有武器,所以警方最終決定,先把整個村子層層包圍,再嚐試能不能勸降。


    就在警方剛剛布置好包圍圈之後,就被閣樓裏的何東海他們發現了,兩人很快就把房門從裏麵插好,和警方對峙了起來。


    跟著大部隊一起過來的談判專家馬上開始勸降:“你們已經被包圍了,反抗是沒有用的,主動投降才是你們唯一的選擇,想想你們的家人,想想你們的孩子,孩子是無辜的,不要逼我們采用強攻手段!”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強大攻心政策之後,何東海首先動搖了,他對外麵的警察喊道:“讓我們投降可以,但得給我整瓶酒進來,我喝點酒壯壯膽,喝完了就出去。”


    那邊的袁長榮一看何東海準備投降了,也跟著喊道:“也給我送盒煙進來,我煙抽沒了!”


    對於何東海的要求,警方肯定不能滿足,萬一這小子喝高了,直接掏槍往外衝,那麻煩可就大了,不過抽根煙的條件,還是可以滿足的。


    談判專家告訴兩人:“酒現在沒有,一會你倆跟我們回去,我肯定給你們安排,煙我兜裏現在就有,我給你們扔進去。”


    隨後一名武警拿來一盒三五牌香煙,扔到了閣樓上邊,袁長榮把煙撿了起來,遞給了何東海一根。


    兩人抽完煙之後,從樓上扔下來兩支五四手槍,正是被搶運鈔車上那兩名經警的配槍。


    一名武警上前撿起兩把手槍,隨後何東海和袁長榮雙手舉過頭頂,從閣樓上緩緩的走了下來,下麵的警察一擁而上,將兩人按倒在地,並帶上了手銬。


    接下來警方從他們藏身的閣樓裏找到了2個彈夾,51發子彈,以及人民幣99.6萬元。


    何東海和袁長榮落網之後,除了陳恂敏之外,隻剩下一個吳兆全不知所蹤,雖然警方已經查到了他的老家住址,但等警察趕到之後,這小子已經離開了老家,也沒人知道他去了哪裏。


    不過此時案情已經清晰明了,即便是還有人在逃,也並不耽誤案件的審理。


    1996年2月14號和2月16號兩天,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一何偉光、何永新、何東海、袁長榮、劉光這五個人,被法院一審判決死刑。


    劉光本以為自己僅僅是提供了五支手槍,並沒有參與搶劫案,甚至毫不知情,所以應該能保住一條命,但由於此案影響太大,最終並沒有如其所願。


    另外開船的溫石其和溫星海兄弟兩人,雖然沒有參與搶劫的過程,但卻在本案中起到了決定性作用,所以法庭將兩人按照同案犯處理,判處兩人無期徒刑。


    而幫助陳恂敏安排後續事情的包工頭曾文彬,涉嫌包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最後何偉光的妹妹何桂香、幫袁長榮藏匿贓款的姐姐、袁長榮和何東海的女朋友,也分別被判處了一到三年有期徒刑,得到了法律的製裁。


    就在一審判決結果出來的兩天之後,2月18號這天,警方接到群眾舉報,發現了另一名在逃主犯吳兆全的蹤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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