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張書海忙活完這件事之後,妹妹張玉萍也回來了,張書海趕緊問她:“你怎麽才回來呢?我不是跟你說了嗎,讓你先回家,你去哪了啊?”


    張玉萍如釋重負的說道:“我不放心你們啊,我都到家門口了,怕你們出事,就又折回去了,等到那營業廳一看,圍了好多人呐,營業廳裏全是警察,最開始我還以為你們被人給堵裏了呢,我好不容易擠到前麵,聽那些警察說人已經跑了,我這才趕緊回來,給我都嚇完了。”


    張書海趕緊安慰她:“沒事,一切順利,別害怕了!”


    一夥人各自忐忑不安的度過了一個不眠之夜,等到第二天一大早,張小馬和張世鏡就屁顛屁顛的跑來分錢了。


    張書海把那個裝錢的旅行包從床底下拽了出來,把拉鏈一拉:“錢都在這了,昨天回來我也沒動,就等你們過來呢,一起查查多少錢吧!”


    三個人把錢倒出來,哢哢的連續數了兩遍,最終得出了準確數字,一共是九萬六千六百八十三元。


    老大張書海首先開口表態了:“這事是我策劃的,武器也是我出的,我肯定得拿大頭了,我想你們倆應該也沒什麽意見吧,小馬和世鏡,你倆每人一萬五,一共拿三分之一,剩下的錢就是我和洪超,還有你姑玉萍的了,洪超當時也是第一個帶頭衝鋒的,玉萍幫咱們打探消息,都立下了汗馬功勞。”


    張小馬和張世鏡一聽,這分的也挺合理,兩人一個在門口站著,一個隻管幫忙裝錢,主要的活都是人家爺倆幹的,多分點錢也正常。


    兩人馬上點頭同意了這個分配方案,殊不知他倆加一起分到的這三萬塊錢,連整個涉案金額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雖然說錢是張世鏡裝的,但張世鏡在後來交代的時候說道:“我這輩子都沒見過那麽多錢,我也不知道那些究竟能有多少錢,而且營業廳裏的錢都是散的,各種麵值的都有,當時又緊張的不行,隻知道是一大堆,後來分錢的時候,張書海拿出來的也是一大堆,我根本就沒發現有假!”


    張書海這招玩的確實漂亮,十多年的村主任沒白當,和這幾個小孩比起來,可謂是老奸巨猾。


    不過僅僅是不留破綻還不夠,有一件事張書海心裏很清楚,這兩個小孩好糊弄,可是警方那邊卻不行。


    出了這麽大的事,電視和報紙肯定都會報道,具體有多少錢,所有人都能知道,這兩個小子就算不看電視和報紙,也會從別人口中聽到的。


    但是對於張書海來說,這也不算事,你大爺永遠是你大爺,未雨綢繆這四個字,可是我的人生座右銘。


    張書海告訴張小馬和張世鏡:“有個事我得提前跟你倆說一下,咱們幹的這件事,馬上就得上新聞,到時候你們可千萬別信新聞裏說的,他們公布的數字肯定是假的,會把錢數說的很多很多,好讓咱們產生內訌,這樣一來案子就不攻自破了,好多搶劫的案子,警方都是這樣偵破的。”


    張書海提前給兩人打了個預防針,張小馬和張世鏡絲毫沒有多想,各自揣著分到的錢,高高興興的離開了,張小馬直接回了侯莊村,張世鏡則是回到了學校。


    三天之後,張書海在火車站附近的建設銀行,用張玉萍的名字存了五萬塊錢,回頭把存折給了妹妹。


    張玉萍打開看了一眼,什麽都沒有說,直接就揣在兜裏了,沒有人跟錢過不去,當年五萬塊錢已經不少了。


    一個星期之後,張書海也離開鄭州,準備回葉縣老家,路上的時候碰到了武警檢查來往車輛,他乘坐的大客車,也被攔了下來。


    張書海馬上就猜到了,肯定還是查電信局搶劫案的事,但是他心裏有底,一點都不慌,因為媒體報道稱,搶劫的是四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自己都四十多了,警察肯定不會懷疑到他的頭上。


    果然不出張書海所料,警察上來簡單的檢查了一下,馬上就放行了,自己順利的回到了侯莊村。


    這時候的張書海,儼然覺得自己就是村裏的首富了,自我的感覺,比過去的任何時候都要好很多。


    在那個年代,一個普通的農民麵朝黃土背朝天的幹上一輩子,也未必能賺到二三十萬,張書海一次就弄來了這麽多,他越想越覺得自己有本事。


    不過雖然心裏這麽想,但是張書海表麵卻半點也沒顯露出來,客車開到夏李鄉後,他走了十多裏的土路回到侯莊村,別說坐出租車了,連三輪車都不坐,抽煙就抽兩塊錢一盒的許昌,衣服穿的還是以前的,一切做法都很普通,看起來非常低調,讓人感覺不出任何異樣。


    現在張書海手裏差不多有29萬左右,過去的煩惱和壓力一下就沒有了,讓他過上了一段很舒心的生活。


    張書海想在鄭州買一套房子,雖然住在妹妹家裏,張玉萍從來沒說過什麽,對他也是關愛有加,但房子畢竟不是自己的,還得是自己有個窩,這樣心裏才能踏實。


    不過張書海並沒有馬上行動,而是繼續潛伏,一直到了1998年五月份,他覺得風頭過去的差不多了,這才拿出十六萬元,在鄭州的綠城花園買了一套三室兩廳一百五十多平的大房子,具體地址是24棟7樓4號。


    接著他又花了兩萬多,買了電視、冰箱、洗衣機等家具家電,全套布置下來,張書海終於在鄭州有了自己的家。


    張書海全家馬上就搬到了新房子裏,不過他對村裏人說,自己是在鄭州租的房子,一直隱瞞著沒說實話。


    全家搬到鄭州之後,一家人要吃飯要生活,張書海又把小商品城的生意規模擴大了,還是跟他妹妹合夥,又在一樓租了兩個櫃台,每個櫃台元,合同期為兩年。


    櫃台費一下子就花了小五萬塊錢,再加上各種貨物又積壓了好幾萬,這些投資他妹妹隻拿了三分之一,大頭都是張書海拿的。


    之前這個小商品城的生意很火爆,結果沒想到的是,張書海的資金剛投進去,小商品城的生意說不行就不行了,到了1998年年底,張書海就覺得錢不太夠用了。


    張書海覺得這樣下去不行,之前搞的錢都是在打基礎,光有房子不行,手裏得有一筆大錢才能衣食無憂。


    之前搶的那兩次,都過去一年半了,案子到現在也沒破,張書海覺得應該是安全了,於是他決定再搞一把,整點大錢回來,然後就洗手不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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