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顯輝這次回來,又帶過來了一個人,這小子叫李彥斌,是張顯光舅舅家的孩子,和張顯光是姑舅兄弟。


    李彥斌出生於1979年,黑龍江省木蘭縣人,張顯輝從南方回來之後,去他家那邊玩了幾天,李彥斌一看三哥穿金戴銀的,一看就是發了大財,就特別的羨慕。


    李彥斌每天在家也沒什麽正經營生,閑的都蛋疼了,所以就成天跟著張顯輝,想巴結一下:“三哥,你現在在哪發財呢啊?能不能帶帶老弟啊?”


    張顯輝一看這小老弟挺老實的,也非常聽話,覺得可以發展一下,就把他帶到沈陽來了。


    可是張顯光見到李彥斌之後,卻有點不太高興,他覺得李彥斌嘴上沒毛,辦事不牢,而且從來沒做過案子,讓他進來很容易添亂。


    另外張顯光覺得他們現在做的這事很簡單,咱們自己家兄弟三個就足夠用了,根本就用不著再加人手,本來搶一把就整不到多少錢,再多一個人進來分錢,相當於白扔一份。


    但是表弟李彥斌卻死活不走,三哥既然答應帶我了,我也這麽遠跑來沈陽了,你不能瞧不起我,我肯定不拖你們後腿,要不你就給我個機會試試。


    張顯光最後沒招了,都是實在親戚,那就先帶他幹一單,看看什麽情況再說吧。


    張顯光很快選好了一個目標,這次是一個中年婦女,名字叫李秀華,當年46歲,在大東區文萃路煙草市場開了一個煙攤。


    2000年12月29號下午五點半,四個人出手了,李彥斌負責在在煙草市場門口盯著目標,看到李秀華出來之後,他馬上給張顯光打了一個傳呼:姐姐已歸家,請下樓接她。”


    李秀華家住在凱翔三街3號樓3單元一樓101室,張顯光接到傳呼之後,和張顯明馬上跑到通往二樓的樓梯拐角處,等著李秀華回來,而老三張顯輝則是在外麵負責接應。


    十多分鍾之後,李秀華走進了單元門,掏出鑰匙正準備開門呢,張顯明突然從二樓衝下來,對著她的後背就是一槍,當場把人打死。


    幾個人搶走了李秀華隨身攜帶的一個背包,回去打開一看,裏麵有兩萬七千塊錢,四個人把錢一分,心裏並沒有太多的興奮,錢太少了,分著都沒啥意思。


    老大張顯光隨後就陷入了沉思,他覺得常在河邊走,早晚得濕鞋,總這麽幹的話,隻要有一次出現意外,那就徹底完蛋了。


    之前他們都是去各大批發市場尋找目標,有的人看著挺有錢,但是很難確認對方是否把錢放在身上,所以以後作案的話,最好是能確認對方有錢,再動手搶劫。


    不過這樣的機會太少了,幾乎是可遇不可求,張顯光一頓冥思苦想,突然想起來自己之前在街上看到過運鈔車,這玩意裏麵肯定是有錢,如果能搶上一把,那一次就夠用了。


    張顯光把自己的想法說了一下,其他三個人也覺得挺靠譜,既然大家都沒意見,那就直接開始踩點了。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四個人每天都到各大銀行門口轉悠,經過精挑細選,最終選定了東陵區泉園小區的郵政儲蓄所,準備在這個儲蓄所門口,把來送款的運鈔車搶了。


    這裏的運鈔車就是一輛普通的麵包車,隻有兩個押款員跟車,而且押款員手裏沒有槍。


    他們覺得難度不算大,應該沒什麽問題,四個人拿著獵槍,來一個突然襲擊,過去直接把人打死,這跟搶小老板也沒什區別。


    唯一有風險的地方就是,運鈔車在大街上比較顯眼,這樣硬搶的話,肯定會有很多人看到,所以必須要考慮好怎麽撤退的問題。


    經過四個人的一番研究,最終把動手時間定在了2001年1月10號,距離上一次搶劫,僅僅過去了十天時間。


    四個人從有了想法,到物色目標,再到製定搶劫方案,整個過程毫不拖泥帶水,十分的高效。


    在正式動手的前一天,1月9號晚上十點鍾左右,老三張顯輝在街上攔了一輛出租車,他上車之後告訴司機,自己要去接兩個朋友。


    到達指定地點之後,大哥張顯光和二哥張顯明上了車,等出租車開到東陵區一個偏僻的路段時,張顯輝告訴司機:“師傅,停車,到地方了!”


    張顯明當時坐在副駕駛位置上,他一邊掏兜,一邊假裝問道:“師傅,多少錢?”


    司機看了一眼計價器,剛說完價錢,張顯明就從懷裏掏出一把匕首,對著他胸口哐哐捅了幾刀,當場把人捅死,就是這麽簡單粗暴。


    兄弟三人把司機的屍體抬下車,直接塞到了後備箱裏,又把車開到了出租屋附近,準備工作就這樣完成了,大家趕緊養精蓄銳,等待著第二天的正式戰鬥。


    1月10號早上八點半,四個人開著這台出租車,來到了儲蓄所附近,由小表弟李彥斌負責開車接應。


    幾個人等了十多分鍾,目標運鈔車就開了過來,張家兄弟三人直接下車,奔著運鈔車就過去了。


    三兄弟每人穿了一件黃色大衣,大衣裏麵提前縫好了一個兜子,裏麵裝的是鋸短了槍把和槍管的獵槍。


    等三兄弟走到運鈔車旁邊的時候,車上的兩個押款員正好剛剛下車,三個人二話不說,拽出獵槍就是一頓亂轟,兩名押款員瞬間就被打倒在地。


    兄弟三人趕緊上去拎起兩個錢袋子,又轉身跑回出租車上,接著李彥斌一腳油門,出租車拐了幾個彎,就消失不見了。


    出租車開到他們提前選好的一個偏僻的胡同裏之後,四個人直接下車,把車往胡同裏一扔,然後分頭行動,步行繞路回到了出租屋。


    四個人進屋之後,趕緊清點戰利品,一共是七十八萬五千元,但是法院後來的判決書書顯示,銀行被搶金額為80.98萬元,為什麽差了兩萬多,就沒人能說的清楚了。


    清點完畢之後,張顯光拿走了20萬,剩下的錢怎麽分,你們幾個自己商量。


    等張顯光走了之後,就是三弟張顯輝做主了,他給了新來的小表弟一萬兩千元,給了張顯明25萬,剩下的就都歸自己了。


    這個案子因為從踩點到行動的過程太快,根本沒留下什麽有用線索,警方雖然調查了多日,但是沒有任何頭緒,八十萬巨款,就讓他們這麽輕鬆的搞定了。


    幾個人分完錢之後,又可以揮霍一段時間了,老三張顯輝再次去了南方尋求發展,老二張顯明接著開他的武館,而老大張顯光隻幹一件事,那就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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