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8章 長勝輪大劫殺,悍匪翁泗亮(二)
十惡不赦:悍匪的巔峰 作者:甜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介紹完翁泗亮的背景之後,接下來就是二號人物索尼偉了,1992的時候,索尼偉在香港的一艘賭船上做船員,不過這條船確是在洪都拉斯注冊的,懸掛的是洪都拉斯國旗。
由於國際上對公海船隻的管理,除了國際刑警之外,大多數是按照船隻注冊地的法律來執行,而有些國家的法律不健全,而且也沒能力去執法,所以就會吸引很多企業過去注冊船隻。
這樣一旦船上發生什麽犯罪行為,就會移交到注冊地進行處理,而注冊地又懶得管這些事情,這就是當年一些和賭博相關的電影中,經常給觀眾灌輸的一個思想,公海無論是賭博還是殺人,都不算犯法這個說法的由來。
其實並不是不犯法,而是犯了法沒人會去認真追究,往往能逃避船隻注冊地法律的製裁,洪都拉斯就是這樣的一個國家。
索尼偉這些年就在這條船上摸爬滾打,經曆過很多大風大浪,而且掌握了船隻駕駛和一套非常完善的航海知識。
與此同時,由於接觸的人很多,索尼偉的英語和普通話都非常標準,包括閩南語、粵語等方言,與當地人交流完全沒有問題,可以說這小子學習能力非常強,人也非常的精明。
在賭船上的這段經曆,索尼偉接觸的人魚龍混雜,但是這小子見什麽人說什麽話,人際關係處理的非常好,社會關係相當複雜。
而且索尼偉還利用工作的便利,偷偷的做毒品生意,雖然說並不是什麽大毒梟,但他的渠道也不是一般小打小鬧的毒販能比的。
翁泗亮和索尼偉相識的過程非常簡單,翁泗亮幹的緝私生意,並不像想象中那麽簡單,雖然走私的船隻非常多,但是這些船扔到茫茫的大海上,就是滄海一粟了,想要靠運氣碰上,那幾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想要捉拿走私船,必須要有準確的情報,包括船隻的出發和到達時間,走哪條航線,在哪裏靠岸,船上走私的貨物是什麽,大概價值多少,船上有什麽人,有沒有抵抗能力等等。
隻有掌握了詳細情報,才能確保萬無一失,要不然出去白跑一趟,費用高是一方麵,萬一碰到自己搞不定的,那就賠了夫人又折兵了。
這種情況就導致有一部分人專門從事信息的收集和倒賣工作,像翁泗亮這種的緝私商人,大部分線索都是從這些線人手中買到的。
隻要能賺錢的道,就會有人去幹,索尼偉天天在賭船上混,自然就找到了這樣的機會。
1995年的時候,索尼偉第一次成功賣出了一條香煙走私的情報,到手了三萬元人民幣,不過這距離他的目標卻差了很多,原本他是想賣20萬的。
但是索尼偉轉念一想,這畢竟是人生的第一單,而且是無本生意,隻要把這條路子趟出來了,不愁以後賺不到錢。
接下來的一年裏,索尼偉一共賣出去了四條情報,都是大象走私船,賺了不少錢的同時,重要的是名聲一下就闖出來了。
這個圈子裏很快就都知道了索尼偉這個人,能力非常了得,一年的時間裏,就幹了四條大象,情報相當靠譜了。
翁泗亮自然也聽說了索尼偉的大名,這正是他需要的人才,所以馬上就通過各種關係,主動和索尼偉取得了聯係。
索尼偉自從出名了之後,想找他合作的人非常多,不僅僅是翁泗亮一個,所以索尼偉立下了一條規矩,那就是想要合作的話,必須得先交一部分定金。
比如說這條大象的信息費價值五十萬元,那麽索尼偉起碼要收個十萬八萬的定金,等錢到手之後,他才會繼續是收集情報。
索尼偉這樣做,其實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因為走私的情報並不是一次性就能到手的,都是一條一條陸續過來的。
有時候今天決定出發,但可能因為種種原因,臨時又改變時間了,又或者本來定好的走這一條航線,但是出發之後,又臨時更改了線路,這些都是會經常發生的。
翁泗亮自從跟索尼偉合作之後,前前後後給了他二十多萬定金,索尼偉也為他提供了多次情報,但可惜的是這些情報都不夠準確,翁泗亮每次出動,都撲了個空,一條大象也沒抓到。
不過這並不是索尼偉想從翁泗亮這裏騙錢,因為那些走私犯也不是傻子,為了防止有人泄密,經常會臨時調整計劃,或者故意放出一些煙霧彈。
所以情報有誤這種事,大家都可以理解,定金打水漂的事也經常發生,這也是這個行業內大家都心照不宣的一條規矩。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翁泗亮雖然能夠理解這種事,但自己畢竟是真金白銀的花出去了,卻從來沒見過回頭錢,所以時間一長,翁泗亮對索尼偉就有點意見了。
不過索尼偉卻並沒把這件事當回事,此時他又準備拓展新業務了,那就是搖頭丸的生意,而他想要合作的人,就是本案的三號人物賈宏偉。
賈宏偉當年從部隊退伍之後,待在家裏沒什麽事幹,當時正值改革開放的浪潮席卷全國,於是賈宏偉也有了趁著年輕,出去闖蕩一下的想法。
既然要出去闖蕩,那麽就要去經濟發達的地方,而深圳是改革開放的最前沿城市,所以賈宏偉想都沒想,就帶著五百塊錢,直接來了深圳。
但是找工作的過程,卻沒有他想象中的順利,賈宏偉就是一個退伍兵,一沒有學曆,二沒有什麽一技之長,因此來了兩個多月,依舊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
帶過來的五百塊錢,很快就花光了,正當賈宏偉窮的都吃不上飯了,正猶豫要不要離開深圳的時候,一家汽車修理廠的老板相中了他。
這個老板看中了賈宏偉退伍軍人的經曆,不僅身體素質好,而且長的一表人才,所以就問他願不願意留下來當學徒,可以管吃管住,但是沒有工錢,等到半年的學徒期滿之後,每個月可以給三百塊錢工錢。
賈宏偉絲毫沒有猶豫,馬上答應了下來,賺不賺錢無所謂,先在深圳找到落腳的地方再說,
由於國際上對公海船隻的管理,除了國際刑警之外,大多數是按照船隻注冊地的法律來執行,而有些國家的法律不健全,而且也沒能力去執法,所以就會吸引很多企業過去注冊船隻。
這樣一旦船上發生什麽犯罪行為,就會移交到注冊地進行處理,而注冊地又懶得管這些事情,這就是當年一些和賭博相關的電影中,經常給觀眾灌輸的一個思想,公海無論是賭博還是殺人,都不算犯法這個說法的由來。
其實並不是不犯法,而是犯了法沒人會去認真追究,往往能逃避船隻注冊地法律的製裁,洪都拉斯就是這樣的一個國家。
索尼偉這些年就在這條船上摸爬滾打,經曆過很多大風大浪,而且掌握了船隻駕駛和一套非常完善的航海知識。
與此同時,由於接觸的人很多,索尼偉的英語和普通話都非常標準,包括閩南語、粵語等方言,與當地人交流完全沒有問題,可以說這小子學習能力非常強,人也非常的精明。
在賭船上的這段經曆,索尼偉接觸的人魚龍混雜,但是這小子見什麽人說什麽話,人際關係處理的非常好,社會關係相當複雜。
而且索尼偉還利用工作的便利,偷偷的做毒品生意,雖然說並不是什麽大毒梟,但他的渠道也不是一般小打小鬧的毒販能比的。
翁泗亮和索尼偉相識的過程非常簡單,翁泗亮幹的緝私生意,並不像想象中那麽簡單,雖然走私的船隻非常多,但是這些船扔到茫茫的大海上,就是滄海一粟了,想要靠運氣碰上,那幾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想要捉拿走私船,必須要有準確的情報,包括船隻的出發和到達時間,走哪條航線,在哪裏靠岸,船上走私的貨物是什麽,大概價值多少,船上有什麽人,有沒有抵抗能力等等。
隻有掌握了詳細情報,才能確保萬無一失,要不然出去白跑一趟,費用高是一方麵,萬一碰到自己搞不定的,那就賠了夫人又折兵了。
這種情況就導致有一部分人專門從事信息的收集和倒賣工作,像翁泗亮這種的緝私商人,大部分線索都是從這些線人手中買到的。
隻要能賺錢的道,就會有人去幹,索尼偉天天在賭船上混,自然就找到了這樣的機會。
1995年的時候,索尼偉第一次成功賣出了一條香煙走私的情報,到手了三萬元人民幣,不過這距離他的目標卻差了很多,原本他是想賣20萬的。
但是索尼偉轉念一想,這畢竟是人生的第一單,而且是無本生意,隻要把這條路子趟出來了,不愁以後賺不到錢。
接下來的一年裏,索尼偉一共賣出去了四條情報,都是大象走私船,賺了不少錢的同時,重要的是名聲一下就闖出來了。
這個圈子裏很快就都知道了索尼偉這個人,能力非常了得,一年的時間裏,就幹了四條大象,情報相當靠譜了。
翁泗亮自然也聽說了索尼偉的大名,這正是他需要的人才,所以馬上就通過各種關係,主動和索尼偉取得了聯係。
索尼偉自從出名了之後,想找他合作的人非常多,不僅僅是翁泗亮一個,所以索尼偉立下了一條規矩,那就是想要合作的話,必須得先交一部分定金。
比如說這條大象的信息費價值五十萬元,那麽索尼偉起碼要收個十萬八萬的定金,等錢到手之後,他才會繼續是收集情報。
索尼偉這樣做,其實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因為走私的情報並不是一次性就能到手的,都是一條一條陸續過來的。
有時候今天決定出發,但可能因為種種原因,臨時又改變時間了,又或者本來定好的走這一條航線,但是出發之後,又臨時更改了線路,這些都是會經常發生的。
翁泗亮自從跟索尼偉合作之後,前前後後給了他二十多萬定金,索尼偉也為他提供了多次情報,但可惜的是這些情報都不夠準確,翁泗亮每次出動,都撲了個空,一條大象也沒抓到。
不過這並不是索尼偉想從翁泗亮這裏騙錢,因為那些走私犯也不是傻子,為了防止有人泄密,經常會臨時調整計劃,或者故意放出一些煙霧彈。
所以情報有誤這種事,大家都可以理解,定金打水漂的事也經常發生,這也是這個行業內大家都心照不宣的一條規矩。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翁泗亮雖然能夠理解這種事,但自己畢竟是真金白銀的花出去了,卻從來沒見過回頭錢,所以時間一長,翁泗亮對索尼偉就有點意見了。
不過索尼偉卻並沒把這件事當回事,此時他又準備拓展新業務了,那就是搖頭丸的生意,而他想要合作的人,就是本案的三號人物賈宏偉。
賈宏偉當年從部隊退伍之後,待在家裏沒什麽事幹,當時正值改革開放的浪潮席卷全國,於是賈宏偉也有了趁著年輕,出去闖蕩一下的想法。
既然要出去闖蕩,那麽就要去經濟發達的地方,而深圳是改革開放的最前沿城市,所以賈宏偉想都沒想,就帶著五百塊錢,直接來了深圳。
但是找工作的過程,卻沒有他想象中的順利,賈宏偉就是一個退伍兵,一沒有學曆,二沒有什麽一技之長,因此來了兩個多月,依舊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
帶過來的五百塊錢,很快就花光了,正當賈宏偉窮的都吃不上飯了,正猶豫要不要離開深圳的時候,一家汽車修理廠的老板相中了他。
這個老板看中了賈宏偉退伍軍人的經曆,不僅身體素質好,而且長的一表人才,所以就問他願不願意留下來當學徒,可以管吃管住,但是沒有工錢,等到半年的學徒期滿之後,每個月可以給三百塊錢工錢。
賈宏偉絲毫沒有猶豫,馬上答應了下來,賺不賺錢無所謂,先在深圳找到落腳的地方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