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二賴子隻有一個寡婦娘,他也二十好幾的人了,因為家裏窮。他人還好吃懶做的,所以至今他也沒有娶上媳婦。


    二賴子這些天是真眼饞紀朝啊!他知道紀朝上山撿回來一個姑娘,還長得像仙女般的漂亮,現在就住在他的家裏。大家都說今後這個姑娘就會嫁給紀朝當媳婦兒,讓他羨慕嫉妒的心肝兒都疼,見到百合的時候,二賴子眼饞的哈喇子都流出來了。


    在之後每當看到百合時,他就懊悔不已。


    “我那天怎麽就沒上山呢?我要是上山了,這漂亮的姑娘不就被我撿到了,那不就弄回我家了嗎?”


    今晚上這二賴子多喝了些酒,心裏火燒火燎的,躺在炕上胡思亂想,想睡又死活都睡不著!腦子裏頭老想著百合姑娘的俊俏小模樣。


    都說酒壯慫人膽,這會兒二賴子膽氣壯,他也不睡了,起身穿好衣服出了自家門。他偷偷的來到了紀朝的家。二賴子想聽聽牆角,也想看看百合和紀朝在一個房簷下是怎麽過的,是不是睡在了一個炕頭上了!


    沒想到他剛來到窗前就踩到了窗下的冰,還沒等扒到窗戶台上呢,就摔了一個狗吃屎,嘴一下子磕到了窗台上,生生磕掉了一顆大門牙!摔的他半天都沒能爬的起來。讓紀朝抓了一個正著,他的酒也全給嚇醒了。


    二賴子嘴裏嗚嚕嗚嚕,含糊不清的說著。


    “紀朝兄弟,我不是來偷東西的。你可別打我!我就想趴窗戶看看,可我啥也沒看見,我再也不敢了,你看我的牙都給磕掉了,你就饒了我吧。”


    紀朝和百合對視了一眼,百合用口型說了一句放了吧,紀朝狠狠拍了一掌二賴子。


    “我警告你二賴子。你要再敢有下一次就不是一顆牙的事兒了,我就用這頂門杠,打的你三天下不了地!”


    之後紀朝就把繩子解了,拎著二賴子走到了院門前,把他給扔出了自家的院子。


    二賴子連滾帶爬的回了自己的家。紀朝回到屋裏,還不解恨,覺得這事兒就這麽輕饒了二賴子有點兒太便宜他了。


    看著心有不甘的紀朝百合說:“弟,咱們明天還是趕緊弄條狗回來吧。最起碼來個賊,狗也能提前報個信兒啊!”


    “明天我就去辦這件事兒,我得去一趟車行找胡老板,我記得他車行裏的那條看家狗前不久下了一窩小狗崽,我去一趟,看看還有沒有剩下的。有就抱回來一隻。他家的狗可厲害了,還聰明有靈性,那狗的崽子一定也差不了。”


    兩個人收拾了一下就又上了炕,準備繼續睡覺,結果讓這事兒一鬧騰,兩個人全都精神了,躺下半天都沒有睡著。隔著布簾子,姐弟兩個人就聊起了天兒。


    “百合姐,你說咱們買多少地呢?”


    “我覺得怎麽也得買個十畝二十畝的。”百合,能猜到在這個朝代糧食的產量是非常低的,一畝地產出也沒有多少,畝產能有三四百斤,就是高產了。所以她想多買一些地,就算是廣種薄收這樣也可以存下些糧食來,就可以應對災年時糧食減產的風險。不論在哪裏都是一樣的民以食為天,沒有糧食人的心裏就沒有底。口糧,這是人能否生存的基本保障。


    兩個人達成了一致,決定買二十畝。之後找人租種。他們隻管收租子就可以了。


    百合也不知道一畝地要多少銀錢。紀朝以前從沒想過自己要買田,所以他也沒有打聽過一畝地需要多少錢。


    “姐,明天咱們問問村長就全知道了!太貴了,咱們就少買幾畝也行。”


    “小朝,我還有件事情想問你呢,上次咱們去鎮上,你去車行雇車回來弄了一身血,那不是你的血,你那天到底遇到了什麽事兒?你怎麽不告訴我呢?”


    紀朝覺得這半個多月來跟百合的相處,他已經把百合當成了自己的親人了,他覺得自己的事兒可以告訴百合。


    “姐,我小時候的事兒我還記得很清楚,我並不是孤兒,可我的事兒不能讓別人知道。別看那時我還不到八歲,可我清楚的記得我家的事兒。”


    紀朝把自己的事兒都告訴了百合。


    “我家原來是京城的,我有爹有娘,還有兩個姐姐,我爹在朝為官,他是一個武將,一直駐守在北疆邊關。那年他被聖上召回京城,是為參加一個比武挑戰賽,對手是鄰國的幾名武士。記憶中我爹的武功是很強,聽人說他在軍中不說是數一數二,也是在前五名裏。


    比賽的前兩天我爹都打的不錯,打敗了好幾個鄰國的武士,在第三天也是最後的一天的比武,我爹上場以後打了一會兒,開始打的挺順。後來不知怎麽回事兒,他就覺得渾身沒了力氣,結果就輸了!那場比賽輸了皇上覺得丟臉了就罰了我爹。官職還連降了三級。又被指派到西北邊疆,當時我爹身上的傷還沒有養好,就被迫離京赴任,這一回我們全家都要跟著我爹一起走,在離京後的第七天,我們一家遭遇到了一夥歹人,我爹和身邊的幾個護衛拚死護著我們娘兒幾個,打到最後我爹身負重傷,我娘和兩個姐姐都被那夥人給劫走了,至今不知死活。”


    說到這的時候,百合已經聽出紀朝哭了。


    “第二天我爹傷重離世,他到死眼睛都閉不上,臨死前他把我托付給了僅剩下的兩名護衛,其中一個就是我家的衛士隊長李平叔。


    我那天去雇車的路上正巧碰到了李叔,雖然十年沒見了,可我一眼就認出了他。李叔他沒有認出我來。十年前我還是個小孩子,過了這麽十年,我的變化當然是很大的,他不認識我也是情有可原。


    我當時沒有與他相認,我不知道他要去幹嘛,我就悄悄的跟在他的後麵,直到跟到一個小院子裏,他進去了,我就在外邊聽著,聽到院子裏麵有打鬥的聲兒,我才進了院子。看到他和兩個人拚打在一起。那兩個人我都不認識,可是我也不能看著我李叔落敗呀!當時李叔的手臂上已經有了傷,我就上去幫了李叔,所以我身上的血都是與人打鬥時他們身上的血濺到我衣服上的。我腳上的傷,確實是因為著急走路,沒看清路給崴了一下扭傷了腳。”


    “小朝,我聽著你爹的事兒怎麽感覺很蹊蹺?你爹原本好好的,為什麽忽然渾身就沒勁兒了呢?會不會是中了什麽毒了?是不是有人不想讓他打贏鄰國的武士呢?這也太奇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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