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白鼓掌,這個他特別喜歡。黎小叔也跟著高興,兩人明明年歲看起來相差不少,偏偏愛好相同,倒是相處的不錯。不過在去之前,黎白想先把帶來的皮毛給處理。下山這段時日,他或多或少都了解了世俗之事,想吃想住想穿當然行,給錢就好。黎白手中無錢,但是也知道皮毛值錢。當聽了黎白所說,黎小叔道:“你想去當鋪?”黎白掀開自己的小包袱,點了點頭:“我得把它們都賣了換錢,等有了銀錢,就能買肉包子吃。”說完,他微微一頓,特別大方的道:“也請你吃。”黎小叔爽朗一笑,連聲應著。說真的,他美味佳肴、飛禽走獸沒少吃,但是街道邊隻值幾文的肉包,他還真沒吃過。而這時,他瞧著包袱中的皮毛,他‘咦’一聲,“你捕獵的不少啊,好些我都認不出是哪個野物的毛發。”黎白一一給他介紹著:“這是兔子、這是鹿皮、豹子、獵狗……”連著說了好些種,黎小叔聽著是驚呼不已,拿著其中一塊,越看越中意:“你也別拿去當鋪,這些皮毛都稀罕,我給你五百兩拿下。”“行。”黎白沒猶豫就答應,賣誰都是賣,隻不過他並不知道如果賣去當鋪,肯定是賣不到五百兩。一人交錢一手交貨,兩人便朝著北街而去。對於老饕,北街真的是人間仙境。除了京城地道的美食之外,其他各地的美食這裏應有盡有。黎白尤其是愛上了這裏的古董羹,因投料入沸水時發出的“咕咚”聲而得名,下些喜歡的食材,再沾上醬料,吃起來簡直美翻天。黎白吃得更是讚不絕口,在黎小叔的勸聲下,還喝了兩杯京都有名的神仙釀。雖不至於喝醉,卻也是讓少年臉頰上添了紅潤,明亮的眼眸更是帶著些朦膿。微醺的黎白話多了些,一邊吃著一邊抱怨著:“我對大騙子那麽好,他不但拐了我兒子還想扒了我的皮,你說這人是不是太可惡了。”“簡直可惡至極,這種人就該下地獄。”黎小叔附言,他也喝了不少,隻是常年喝酒,酒量早就練起來,此時還不到醉得狀態,癟嘴道:“你放心,等下回見到大騙子,我替你揍他!”“叔!”黎白一臉感動:“你真是大好人。”黎小叔嘿嘿一笑,大好人算不上,但絕對沒做過虧心的事,他轉了轉手腕,帶著些傲氣道:“小事一樁,叔保準狠狠揍他。”黎白感動的想哭了,在酒意下,他稍微湊上前,小聲的道:“叔,我知道你是好人,我得告訴你一個秘密,你千萬別告訴別人。”黎小叔趕緊坐直身子,他先前的話有七分真,還有三分就是想套套話,在醉酒的情況下,最容易說出真話。他連忙點頭,“你說,叔一定替你保守秘密。”“偷偷告訴你…”黎白特認真道:“我是個妖怪哦。”“……”黎小叔抿嘴,望著眼帶醉意的黎白,滿心無語,這不是喝醉,這是喝傻了吧,還傻得不輕啊。第11章 那一日,黎白是被抬回去的,好險的是,黎白時時刻刻記著扒皮的事,就算喝醉了,也不敢化形,這才沒在人類麵前露了餡。至於和黎小叔說得秘密,黎小叔要是信了,那就真是傻。隔了兩日,在黎府書房內。黎小叔苦笑道:“我總算明白你當日說的話,黎白這小子,真不像是是裝,反而傻的天真。”黎學博手持毛筆作畫,他輕笑一聲,“這般說來,小叔是沒收獲了?”黎小叔搖頭歎氣,要說收獲那還真的有,這段日子陪著黎白吃吃吃,怕是收獲了幾兩肉。“不過,還得讓人盯著黎白。”黎學博放下毛筆,“為何?”黎小叔道:“這要不盯著,沒準有人用個肉包就能騙走。”黎學博微微一怔,隨後笑出了聲,“能騙走卻傷不到,你可別忘了,黎白的身手有多好。”好到他們府中無一人能敵。黎成文這一路上的事,他都讓人調查過,如果他猜得不錯,在路途中遇到黑衣人的那隊人馬,為首的應該是祖周將軍,至於一直未曾露臉的那個,更好猜。能行刺的黑衣人,絕對是好手中的好手,而黎白居然一人敵十數人,可見功夫有多好。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他覺得此人絕對不會是黎宏派來。先不說黎宏有沒有這個能耐請到如此身手了得的人,就說此人真要對他不利,哪怕身邊有百人侍衛都能輕鬆取下他的頭顱,而黎白卻未動手,反而吃得好玩得好。黎學博道:“我還真希望他是叔公子孫。”這般了得人要是他黎家的血脈,何嚐不是如虎添翼。黎小叔跟著點頭,他沒想那麽長遠,隻覺得黎白附和他的品性,是個值得來往的人,就算不是同血脈,來個忘年交也行。‘叩叩。’房門被敲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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