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種幸福叫做回憶。
我記得小時候有段時間語文不好,後來英語不好,後來數學不好,後來就都好了。不是著急急好的,真的是一點一點喜歡才學好的。好不好心裏有數,去學就完了。
活了一輩子,吧嗒吧嗒嘴,什麽事情有滋味?什麽事情淡如水?有些事情不能用眼睛去看,隻能用心體會;有些事情看看就行了,做多了也沒什麽意思;而有些事情值得一生堅守,有了它以後,才覺得人生苦短啊!
跟著朱自清的腳步回憶他的生活,也跟著自己的夢回憶我的故人。夢中我哭了,我魘住了,然而就是不願意撒手,不願意從魘裏醒來,但夢終究是要醒的。最後還是歸於我太累了吧!貪睡。
左眼皮跳個不停,但也不覺得能有什麽好事情發生。昨天右眼皮一直跳來著,過得也是不賴,這東西太迷信,不信。
那,我也總是回憶,但是可能天生對幸福不敏感,不知道回憶什麽才好。
家鄉的水讓我缺硒元素,小時候害了幾次大病,不過現在好好的了,我還是愛家鄉的水,那口沁人心脾的井拔涼。家鄉沒有山,但是人們都喜歡南山北山地叫著,就給人感覺有了山,其實家鄉隻東北平原,接觸著小興安嶺,不過最多不過是一塊丘陵罷了。然而我就是愛,愛那“山”,愛那樹,愛花鳥魚蟲,愛那麵朝黃土背朝天的勞作,愛那些人。
小時候腸胃不是很好,隨我爸。可每次吃東西都太貪婪,吃排骨的時候,奶奶給我夾了兩塊就說隻能吃這麽多,害的別人看見了以為奶奶虐待我呢,又給我夾了兩塊。奶奶一語不發,受人詆毀也能心裏釋然,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單單是奶奶的心態就值得我回憶了。後來我吃了四塊排骨,覺得不過癮又吃了很多飯,結果肚子裏痛的跟刀絞一樣。回到家裏,是奶奶照顧我,給我燒熱水,給我買的藥。
嗬!愛你的人會傷害你嗎?一般不會,可能他們的方式方法有問題,你看不慣,可是親人就是親人,你把後背交給他們,一定沒有問題,滿滿的安全感啊。
其實爺爺的話,我在自己的小說《勝鄉》裏麵提了很多,小時候覺得爺爺是個酒鬼,賭鬼啊,天天不回家,我還總踢爺爺的屁股,好像自己很了不起。後來知道了,爺爺心疼孫子,最愛孫子,所以才讓我踢,要換做別人,腦袋都給他擰掉了。所以我恃寵而驕,如此而已。
回憶被打包了,我們不可能再打開它了。即便是打開重新走過,也注定不會一樣,因為時間像是萬事萬物,都是獨一無二的,無可複製的,所以它如此寶貴,年輕的人兒啊,珍惜時間,珍惜身邊的人,別讓他們的愛,掉在地上。
時光總在不經意間溜走,其實就算是每天經意著時間,它就不會溜走嗎?它會溜走,溜走得更加毫無意義。
所以我一直喜歡那個人,有人勸我要朝前看啊,別在她身上浪費時間啊什麽的,我說,就算我不喜歡她,就算我不浪費時間在她身上,我還是留不住這時光,留不住人生最寶貴的四年啊!又有什麽可以後悔的呢?
好了好了,我在往前走了,別催我了。
有差距,我寫的東西太飄,太虛,沒有什麽東西在裏麵,可能因為我做什麽都不太上心,太淺嚐輒止了,所以經曆過的事情記憶不深刻吧!寫一個人內心糾結,那就是自己想要什麽,又有一定的困難,得到了它一部分,卻又不認識字,想要點寫什麽又不是太闊綽,最後被別人代為拒絕,內心又十分釋然。釋然之後有有些念念不忘,似乎是拒絕別人之後良心不太安靜,哈哈。
書中的景色與實際看到的景色哪個更勝一籌?我沒有遊曆過太多地方,但是僅有的幾次也沒能讓我感覺到什麽,我隻是盡全力地欣賞,放鬆,收貨,忘記了自己,忘記了記錄,隻留下玩的時候很舒服,回來的時候很累,睡得很香的記憶。是啊,心裏有東西便不能全身心投入了,而全身心投入也未必能寫出來什麽,因為心與心也是不一樣的。如此而言,隻能是內心有所感動,才能盡力去回憶,才能輸出文章來,不用心地去旅途終究是不行的,所以,事必躬親,紙上得來終覺淺啊!
無可出賣的靈魂,你開始談論靈魂的價格時,靈魂就賤了。有些事無可言說,說了便沒了那滋味。留我一人,坐在時光之上,靜靜地看,靜靜地聽,靜靜地品嚐。
畫畫要寫生,寫文字一樣要寫生,坐在小小的屋子裏能寫出什麽來呢?不用急,去看,就有門路了。
埋顆種子——誘惑力,趣味等級?似萬物生長,依天理而行。
朱自清在描寫景物的時候喜歡連續使用三個擬人,給人感覺很不錯很生動。在平時寫作的時候也應該注意這一點,有時候從事物三個不同特點進行挖掘,給人呈現出事物長寬高三維特點,這樣寫的文章就生動起來了。
寫小說不比寫散文,要寫得更加生動可以再對話上做文章,比如故意把字的音寫錯,給人一種真的在對話或者是真的停方言的感覺,那就更加真實了,就像是文字有了聲音,通感不光是寫作手法,更是作者與讀著配合所產生的一種微妙的共鳴。
我不想做書呆子,隻有看書的時候全神貫注。在平時我想做一個仇哄哄,屁得流星的人,隻可惜事與願違吧!
古時書生是“騷”氣的,又或者是“酸”氣的。而現在的書生應該是“意”氣的,揮斥方遒!指點江山!激揚文字!
要是如此,就好了!
我記得小時候有段時間語文不好,後來英語不好,後來數學不好,後來就都好了。不是著急急好的,真的是一點一點喜歡才學好的。好不好心裏有數,去學就完了。
活了一輩子,吧嗒吧嗒嘴,什麽事情有滋味?什麽事情淡如水?有些事情不能用眼睛去看,隻能用心體會;有些事情看看就行了,做多了也沒什麽意思;而有些事情值得一生堅守,有了它以後,才覺得人生苦短啊!
跟著朱自清的腳步回憶他的生活,也跟著自己的夢回憶我的故人。夢中我哭了,我魘住了,然而就是不願意撒手,不願意從魘裏醒來,但夢終究是要醒的。最後還是歸於我太累了吧!貪睡。
左眼皮跳個不停,但也不覺得能有什麽好事情發生。昨天右眼皮一直跳來著,過得也是不賴,這東西太迷信,不信。
那,我也總是回憶,但是可能天生對幸福不敏感,不知道回憶什麽才好。
家鄉的水讓我缺硒元素,小時候害了幾次大病,不過現在好好的了,我還是愛家鄉的水,那口沁人心脾的井拔涼。家鄉沒有山,但是人們都喜歡南山北山地叫著,就給人感覺有了山,其實家鄉隻東北平原,接觸著小興安嶺,不過最多不過是一塊丘陵罷了。然而我就是愛,愛那“山”,愛那樹,愛花鳥魚蟲,愛那麵朝黃土背朝天的勞作,愛那些人。
小時候腸胃不是很好,隨我爸。可每次吃東西都太貪婪,吃排骨的時候,奶奶給我夾了兩塊就說隻能吃這麽多,害的別人看見了以為奶奶虐待我呢,又給我夾了兩塊。奶奶一語不發,受人詆毀也能心裏釋然,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單單是奶奶的心態就值得我回憶了。後來我吃了四塊排骨,覺得不過癮又吃了很多飯,結果肚子裏痛的跟刀絞一樣。回到家裏,是奶奶照顧我,給我燒熱水,給我買的藥。
嗬!愛你的人會傷害你嗎?一般不會,可能他們的方式方法有問題,你看不慣,可是親人就是親人,你把後背交給他們,一定沒有問題,滿滿的安全感啊。
其實爺爺的話,我在自己的小說《勝鄉》裏麵提了很多,小時候覺得爺爺是個酒鬼,賭鬼啊,天天不回家,我還總踢爺爺的屁股,好像自己很了不起。後來知道了,爺爺心疼孫子,最愛孫子,所以才讓我踢,要換做別人,腦袋都給他擰掉了。所以我恃寵而驕,如此而已。
回憶被打包了,我們不可能再打開它了。即便是打開重新走過,也注定不會一樣,因為時間像是萬事萬物,都是獨一無二的,無可複製的,所以它如此寶貴,年輕的人兒啊,珍惜時間,珍惜身邊的人,別讓他們的愛,掉在地上。
時光總在不經意間溜走,其實就算是每天經意著時間,它就不會溜走嗎?它會溜走,溜走得更加毫無意義。
所以我一直喜歡那個人,有人勸我要朝前看啊,別在她身上浪費時間啊什麽的,我說,就算我不喜歡她,就算我不浪費時間在她身上,我還是留不住這時光,留不住人生最寶貴的四年啊!又有什麽可以後悔的呢?
好了好了,我在往前走了,別催我了。
有差距,我寫的東西太飄,太虛,沒有什麽東西在裏麵,可能因為我做什麽都不太上心,太淺嚐輒止了,所以經曆過的事情記憶不深刻吧!寫一個人內心糾結,那就是自己想要什麽,又有一定的困難,得到了它一部分,卻又不認識字,想要點寫什麽又不是太闊綽,最後被別人代為拒絕,內心又十分釋然。釋然之後有有些念念不忘,似乎是拒絕別人之後良心不太安靜,哈哈。
書中的景色與實際看到的景色哪個更勝一籌?我沒有遊曆過太多地方,但是僅有的幾次也沒能讓我感覺到什麽,我隻是盡全力地欣賞,放鬆,收貨,忘記了自己,忘記了記錄,隻留下玩的時候很舒服,回來的時候很累,睡得很香的記憶。是啊,心裏有東西便不能全身心投入了,而全身心投入也未必能寫出來什麽,因為心與心也是不一樣的。如此而言,隻能是內心有所感動,才能盡力去回憶,才能輸出文章來,不用心地去旅途終究是不行的,所以,事必躬親,紙上得來終覺淺啊!
無可出賣的靈魂,你開始談論靈魂的價格時,靈魂就賤了。有些事無可言說,說了便沒了那滋味。留我一人,坐在時光之上,靜靜地看,靜靜地聽,靜靜地品嚐。
畫畫要寫生,寫文字一樣要寫生,坐在小小的屋子裏能寫出什麽來呢?不用急,去看,就有門路了。
埋顆種子——誘惑力,趣味等級?似萬物生長,依天理而行。
朱自清在描寫景物的時候喜歡連續使用三個擬人,給人感覺很不錯很生動。在平時寫作的時候也應該注意這一點,有時候從事物三個不同特點進行挖掘,給人呈現出事物長寬高三維特點,這樣寫的文章就生動起來了。
寫小說不比寫散文,要寫得更加生動可以再對話上做文章,比如故意把字的音寫錯,給人一種真的在對話或者是真的停方言的感覺,那就更加真實了,就像是文字有了聲音,通感不光是寫作手法,更是作者與讀著配合所產生的一種微妙的共鳴。
我不想做書呆子,隻有看書的時候全神貫注。在平時我想做一個仇哄哄,屁得流星的人,隻可惜事與願違吧!
古時書生是“騷”氣的,又或者是“酸”氣的。而現在的書生應該是“意”氣的,揮斥方遒!指點江山!激揚文字!
要是如此,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