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心裏有了一個想法,就總是找各種材料驗證它,讓人不斷積累偏見,讓人逐漸變得脆弱。


    這是一個永恒的課題,逃不掉的,至少絕對的安逸不存在。所以我以後寫作的主題不可能是這樣的,或者說,爽文才應該是主流。


    很少有未探索的資源供年輕人冒險了嗎?還是我們習慣於安穩而變得溫順了?我想都不是吧!我至今打敗不了自己的恐懼,並不能說明什麽。


    一個故事要有背景,或者突然地發生,慢慢走下去。那句話怎麽說的,好了傷疤忘了疼,這是人的固有屬性,未必是絕對的缺點。


    好了好了,別太著急,著什麽急呢?忙著去死嗎?


    詳略得當,這點我做不好。要一直一直提醒自己,故事是有主線的,而不是像流水賬一樣。


    我有點想起烏托邦的故事了,沒有冒險精神,或者滿足不了人類探索冒險的欲望,人類也是要漸漸失去活力的。


    科技的發展要求我們限製自己,因為人類的力量足以毀滅自己了。對生物來說,我們的力量也是毀滅性的。但是,有些低能量的生物卻不懼怕人類,似乎和人類活在不一樣的位麵,比如節肢動物,軟體動物,魚類等。


    有些事情隻能想想了,仔細想想也都是一樣的。人的本質沒變,都一樣。


    這本書簡直是種田爽文。


    生存就是不甘心種田,於是跑到很遠的地方種田。


    嚐試著用第一人稱寫作。


    並沒有太華麗的描寫,很普通,但是讓人看著很舒服。比如說,“不經曆感覺不到”,在場景切換後,也就是矛盾點變化了之後,恐懼又完全從另一個角度出現,這些點都很好。


    突然而來的大喜和大悲,都是致命的,所以,最好的方法是預知大喜與大悲,即便它們永遠也無法發生。大心髒就是時刻全說自己,即便發生了也不怎麽樣,並不能怎麽樣。


    做點什麽,並且,在絕境之中完成了平時完成不了的事情。思慮的,是現實中的問題,並不是小孩子打嘴炮。


    其實要完成宏觀的東西,牛頓力學就足夠了。可是它不能滿足人類的的發展。人類就像是一個騎著沒有支架的自行車,停下來就會立馬倒下,倒是很像沒有翅膀的鳥。


    什麽是更重要的,考慮太多,把腦子都塞滿了,就真能改變命運麽?還是多做。可做什麽呢?能做的也好,不能做的也好,都沒能力把它們做到最好。是否努力意味著白白浪費?


    不想了,不過我清楚一點,思考之後的放棄,和沒思考表麵上一樣,實際上還是不一樣的。


    主人公即便在危機中,依舊考慮著如何利用這個危機保存自己,而不是一刀切徹底地躲避。


    之後就能分析出必須要撐住的位置,給自己下命令,撐住之後就會獲得較長的平穩期。可以理解為在正確的時間做正確的事。如此,思考和不回避都是它的前提。


    如果一生都是安安穩穩,自然會對一些事情癡迷,賦予它過高的權重,而越是經曆風浪的人,越能給予周圍事物較為合理的權值,眼睛不再發紅,變得理智。


    血腥與殺戮,同理心的描述,可能未必是做什麽,引發讀者的思考本就是很好的寫作手法。


    當人的一生被寫在一個小角落裏,短短幾行字就是那生龍活虎,輾轉反側,負重前行,布滿荊棘,雨過天晴,斜風細雨,風雨飄搖,靜言思之,這一些活生生的,最後都結束了,似乎天空並沒有留下痕跡。


    但這就是生命。


    積累的快感。


    我記得七堇年作品《瀾本嫁衣》裏麵的那種求而不得的期待,與此小說合著來看,可以總結,人生,還是不要有太多期待。可以做事,但得之泰然,失之淡然。


    人的屬性已經被削弱太多了,所以用錢來衡量優劣,真的是訓練而成,無可非難。


    在大多數人都信奉上帝的時代,作者可以在這樣的時代做出如此對抗性的無宗教的思考,讓即便是現在沒有宗教信仰但渾渾噩噩不知思考的我慚愧不堪。


    不要把確定的事情都當作神的旨意,就像1+1等於2並不是神說了算,這是真理。也就像人生會有磨難,不信上帝就會有磨難,那和說一加一等於二不是一樣的嗎?是廢話,但並不因為不信上帝。


    我也想像魯濱遜一樣,活在那樣的世界裏,可我已沒有本事而沒有資源,於是我向遊戲祈禱,我向我自己的精神祈禱,願我在這兩個世界裏,變得自由。


    若是不滿意,那就由我自己來設計。


    藥物治療肉體,書籍治愈靈魂。


    如何叫曾經滄海能為水呢?夫英雄者,胸懷大誌,富有良謀,能升能隱,能大能小,其為一時得失而計較?及時未得天時,也應蓄力待時,屈身守分,豈能自戕?


    當快樂不能與人分享,那快樂就會消失,如果真是這樣,與其叫分享,不如叫顯擺。


    一直往好的方向看,抓住一點點可以變好的概率,這是主人公心想的,我想我們也該是如此。


    有些理論都是常理,隻是需要書籍總結一下而已,如陰涼。


    主人公在安穩的時候不去冒險,因為沒有必要。所以冒險也是要適當的,要掂量自身,不能因為一句“不試試怎麽知道”而以身犯險,追求刺激。


    可是這個度在哪裏呢?不清楚啊。


    孤島與心嶼很像。


    孤獨地做了很多事,我覺得自己行了,就去做更多更難的事了,結果發現,自己隻是在零頭上多了一些本事,到底還是一粒沙子。所以野心越大的人,越往統禦的方向奔。


    無心插柳,撒豆成兵。


    有時候,要感同身受,依舊是信息素理論,可如果一個種群的一個個體疼死了,其餘個體也因為共情而疼死了,那樣的種群有什麽意義?沉舟側畔,病樹前頭,勇敢前進就好了。


    人對於事物的認識是基於獎懲的,好久就印象好,壞就印象壞,而且最近發生的占比重大。如果一切信息都指引著自己退縮卻依舊不退縮,那樣的事情就屬於是一生的熱愛吧!


    有事這些熱愛,居然需要被迫才會動手實現,想想也真是很可笑的。


    至此,我對未老莫還鄉,還鄉須斷腸多了一些理解。生活是一個圈,不經過大風大浪的人,連安穩的日子都沒法享受。捷徑,果真是這世界上最近的最遠,不幸,真的是這世界上最遠的最近。


    愛是馴養。


    主人公無論在什麽情況,都不停止思考接下來的計劃,同樣是思考,卻從來不思考理論上的事情,從來都是實踐,實踐再實踐。思考實踐上的事,不要胡思亂想啦!


    看見了這個故事想想我們的生活環境,確實是變得越來越擠了,小時候玩什麽?朝著遠處大喊,聽自己的的回聲,如今可沒有這種地方可以供我們這樣玩了,否則一定被看成是shab,可如此,人們也就不知道回聲這種無處不在的東西,也就變得愚昧了,這是一種另類的愚昧。


    “它的口袋裏,有兩塊西班牙金幣和一個煙鬥,對我來說,煙鬥比金幣有用十倍。”很值得玩味的一句話。


    我也漸漸發現了,讀書還是要讀經典的書,既然別人都總結好了得,何必再讓自己勞累地追尋呢?


    但是也如我所說,這隻能算是把權值提高了,而不能把這些一棍子打死,否則就收獲不了意外的感動了。


    狗確實是這樣的,容易撐死,不要喂它太多。


    這本書確實讓我們開始思考什麽是對,什麽是錯,為了生存而殺掉敵人有錯嗎?那殺生本身有錯嗎?為什麽上帝不直接消滅魔鬼?在一個野蠻人的頭腦裏,偏偏可以生成最一針見血的拷問,而自詡不是野蠻人的我們,在回避著什麽呢?


    學習與思考都不是單向的積累,而是雙向的碰撞,融合,揚棄,也永遠有考慮不到的地方,就像時間一樣,一眼看不到盡頭。


    究竟是恐懼殺死我的概率高,還是不恐懼殺死我的概率高?究竟是該恐懼的時候恐懼讓我慶幸,還是不改恐懼的時候恐懼讓我慚愧?


    我們獲得生命,不是用來浪費自己的。我們可以快樂,但不可以自我折磨,要去創造,盡量不要毀滅,別自相殘殺,不要像野蠻人一樣吃同類,如此還不如草履蟲。


    讓人類變得文明的人,可以稱為神,而文明本身,是好還是壞呢?


    事物在發展的過程中會令人疑惑,即便到了終點,到了未來,疑惑永遠都不會消失。不會疑惑的人,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人。


    魔島與天神的故事,凡人與不能解釋的現象。我們不必要那麽自負,認為自己無所不知,把一切自己不能理解的事情都歸功於天神,應該歸功的,是我們的無知。


    在生死之間,文明人的忠誠遠不如野蠻人。文明在何處呢?留給大家思考吧!我需要避免過度思考。


    但我不得不承認,人類在這片土地的每一次進步,都是付出了巨大的待見所換來的,要記住這些曆史,才能避免重蹈覆轍,而曆史的其它用途,則顯得沒有那麽重要。


    當你在自我視角和上帝上角來回切換比對時,你會明白很多事,人,很難把握自己的命運,但自己的命運也真的,不完全依賴與別人,這是一種,交集而非並集的一個模式。


    愛是一種相互的東西,是一種化學反應,並不是一種物理上的打擊。


    因果循環,報應不爽,似乎隻有善良的人更容易活下去,邪惡的人總是更容易死。


    我想要的,還是那個一內一外的模型,守正出奇。先守正,先變得聰明。


    不要被海上的危險嚇得超調了,陸地上一樣危險,完整的故事永遠都是平衡的。


    故事永遠沒有盡頭,然而生活要繼續,就該放下書裏的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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