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別人是怎麽想的,但我總認為世界上的確存在“吸血鬼”這個種族。
吸血鬼這個名詞不斷出現在古今許多幻想小說之中,其實這種吸血成性的人,從《舊約·聖經》時代起就已經存在了。他們不但存在,而且就生活在我們周圍。他們平常也會吃漢堡和薯條,喝著百威啤酒或者什麽飲料,看起來跟我們沒什麽區別,隻是我們一直沒發覺而已。他們和你我屬於不同族類,所以絕對不會在耳邊低聲誘惑你,讓你和他一起分享大口大口地暢飲處女鮮血的喜悅。
然而,《聖經》也在《申命記》第十二章二十三節中這樣寫道:“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與肉同吃。”
“耶和華見證者”屬於基督教的教派之一,他們把《聖經》中的一字一句都當做上帝的旨意來嚴格遵守。這些信徒十分重視這項規定,即便患上重病也決不允許為自己輸血。
《聖經》裏為什麽要記載下這句話?耶穌在吃他的最後的晚餐那一夜,也告訴他的門徒:“你們拿去喝吧,這葡萄酒就是我的血。”
耶穌的這種聯想,難道就是因為當時已經知道許多靠吸食人血為生的這類人正昂首闊步地走在我們中間?《聖經》時代占主流地位的道德觀念和現代不同,當年這些嗜吸人血的人一定可以比現在更肆無忌憚地公然宣揚他們享受吸血的快感。
所以,由此而引發的矛盾一定也多得不勝枚舉。人類處於食不果腹的時代正是那些靠吸血為生者的天堂,那些家無隔夜之糧的人們,會為了活下去而賣掉自己的孩子。吸血的人就能把這些孩子買了下來,隨心所欲地吸食他們的血。主對這種事情看不下去了,才會在《聖經》裏留下勸阻這種行為的字句吧。
此後,基督教信徒們就遵照這個諭示,漸漸消滅了這類吸血人種的遺傳基因。於是植根於這類渴望吸血的人群體內的dna,就消失在火刑烈焰的煎烤中了。
依我看來,獵殺女巫1這種曆史事件,可以列為由占人口多數的那一派人群的dna,徹底清除擁有其他生命程序的dna的行為。如果當時我們也是少數派,也許已經被吸血鬼們徹底燒殺殆盡了。
但是,我們這種正常的人種光是把吸血鬼們斬盡殺絕還不放心,還不忘記進一步威嚇山野裏潛藏著的剩餘的那些可能吸血的人,不準他們露出自己的本性。在英國的柯林·威爾遜2著的《殺人百科》中所記載的愛丁堡的“索尼·賓恩家族事件”,堪稱其中的代表。
索尼·賓恩於一三六零年左右出生在愛丁堡郊外西洛錫安地區的一戶貧窮的農家裏。長大後帶著女友離家出走,兩人跑到加洛威地區荒涼的海岸邊一個洞穴裏生活。這個遠離人煙的洞穴相當堅固,裏麵的地道複雜得就像迷宮一樣,底端可以一直通往海底。洞內溫度很低,甚至可以當做天然的冷藏庫來使用,而且十分寬敞,不管增加多少人口都能住得下。
夫妻倆生了好幾個孩子。他們離群索居了二十五年,一共生下八男六女。這些兒女們近親通婚,不久就繁衍成五十口人的大家庭。他們沒有謀生能力,隻能像強盜一樣,靠殺害偶爾路過的旅客、奪取他們的財物謀生。他們割斷被害者的喉嚨之後,一擁而上吸食他們的鮮血,並且支解被害者的屍體吃他們的肉,吃不完的就用來曬幹、煙熏或醃漬,再放進冷藏室保存起來慢慢享用。
這種日子倒也過得風平浪靜,直到有一天,他們因為一時疏忽大意,讓其中一名受害者從他們手中逃跑了。有一名受害者的丈夫,趁這群人在吸他妻子的鮮血時拔腿逃了出去。當他逃到格拉斯哥市後,立即把事情向當局告發出來。整個城市聞訊後一片嘩然,總共出動了四百名士兵和數隻獵犬前往追緝。
索尼·賓恩一家人很快就被逮捕了,並被押送到愛丁堡。一四三五年,他們未經審判就在裏斯港被處決。男的一律被砍斷手腳後像蟲子般被蹂躪後再殺死;女的則用火燒死。就連吸血鬼們看到這種殘酷的懲處場麵也一定感到震驚不已吧。
提起吸血鬼中最著名的人物,毫無爭議地應屬羅馬尼亞瓦拉幾亞公國的弗拉德·采佩什大公。他的別名“德拉庫拉”已經成為“吸血鬼”這個詞語的來源。但是假如讓我來說的話,這號人物隻能算是吸血鬼種族中的異端。雖然這隻是我個人的看法,但因為他生而就是擁有至高無上絕對權勢的公國之長,而且身處亂世,他的嗜吸人血的癖好才沒有被廣為人知。
吸血者往往低調寡言,隻滿足於能吸食別人的鮮血,不會故意把被吸幹血的屍體堆放在城堡的地下室裏。然而曆史往往偏愛記載那種高調的吸血者。的確,有的吸血者喜歡大肆吹噓,鬧得人盡皆知。但這些大多是在知道自己是吸血者後嚇得發狂,並且是擁有相當權勢的人。就像普通人中有作惡多端的人一樣,吸血者中也不乏作惡多端的吸血者。
那麽,我們就從這位惡名昭彰的嗜血魔王開始,就像講述高中課程一樣,說說他們的故事吧。
羅馬尼亞是世界著名的吸血者聚集的故鄉,它的意思就是羅馬人的國家。昔日的羅馬帝國後來分裂為東、西兩個國家,其中的東羅馬帝國奉希臘正教為國教。而希臘正教則以君士坦丁堡,即現今的伊斯坦布爾為中心向四麵擴張,信徒遍及東歐及俄國,成為基督教中的一支主要教派。這個教派注重宗教儀式,極富神秘主義傾向,宗教氛圍十分適合吸血者。
弗拉德·采佩什大公所在的十五世紀時期,東歐的巴爾幹半島還處於群雄割據的戰亂時代中。那時羅馬尼亞則尚未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被分裂為摩爾達維亞和瓦拉幾亞等幾個小國。
巴爾幹半島位處歐洲、俄國、中近東的十字路口,十五世紀時正是三股強大勢力群雄角逐最激烈的地區。其中一股勢力即自古盤踞此地的東羅馬帝國,亦即拜占庭文化及希臘正教勢力控製的範圍。然而此時的東羅馬帝國的軍事力量已日漸衰微。
乘機介入此地的是武力強大的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的伊斯蘭勢力,以及來自中歐、足以與之形成分庭抗禮之勢的天主教文化勢力。
在這三大勢力的激烈爭奪之中,在瓦拉幾亞、特蘭西瓦尼亞地方有一個半獨立的小公國,小國山區一處人跡罕至、能俯視阿爾傑什河的山頂上,聳立著一座名叫波埃納利的城堡,這就是弗拉德·采佩什大公居住的地方。
弗拉德·采佩什的父親也是個暴君,其殘暴程度令人發指。但這位被稱為“德拉庫拉”的采佩什大公比起他父親來則有過之而無不及。有人認為那是因為他在十三到十七歲之間,曾被軟禁在土耳其當過人質,度過幾年悲慘屈辱的少年時代的這段經曆所致。他的父親在一四四七年被人毒死。翌年,土耳其與瓦拉幾亞開戰後,弗拉德王子獲得釋放,繼位成為弗拉德·采佩什大公。
土耳其軍隊派遣使者拜訪了采佩什大公,使者纏著穆斯林頭巾,采佩什便斥責他未將頭巾取下是對自己的大不敬。使者便向其辯稱,按自己國家的習俗來說不可隨便在人前取下頭巾,於是采佩什說:那我就用釘子把你的頭巾釘在你頭上,讓它永遠取不下來吧。於是就真的把這位使者活活釘死了。
在采佩什的命令下,土耳其俘虜被活生生地用木樁從肛門插入後從嘴裏穿出,再連木樁帶人一起被插在地上示眾。
這種酷刑不僅用來對付敵軍士兵,也經常用來對付自己的百姓。隻要有人不服從自己的意誌,他就毫不猶豫地割掉他們的耳朵、鼻子和性器,他不僅活剝人皮,還不斷想出在人體各個部位釘進釘子的獨創性酷刑並實施。比如把人放在火上活活燒死、投進裝滿沸水的大鍋、活埋,或者捆綁後棄之荒野讓鳥獸啄食致死。這些駭人聽聞的殺人刑罰幾乎無所不用其極。據說他自認為最具獨創性的酷刑是一種叫做“共食刑”的刑罰,也就是當處死敵軍俘虜時,當著其他俘虜同伴的麵將死者的肉剔下來後燒成菜,再逼著他們一起吃下去。
當采佩什沉溺於這種殘酷的愉悅中時,他常常會下令用杯子采集受刑人流出的鮮血,直接飲用或蘸著麵包吃下去。
然而,最引起我的興趣的不是他,而是他的遠房親戚——伊麗莎白·巴托裏伯爵夫人。
吸血鬼這個名詞不斷出現在古今許多幻想小說之中,其實這種吸血成性的人,從《舊約·聖經》時代起就已經存在了。他們不但存在,而且就生活在我們周圍。他們平常也會吃漢堡和薯條,喝著百威啤酒或者什麽飲料,看起來跟我們沒什麽區別,隻是我們一直沒發覺而已。他們和你我屬於不同族類,所以絕對不會在耳邊低聲誘惑你,讓你和他一起分享大口大口地暢飲處女鮮血的喜悅。
然而,《聖經》也在《申命記》第十二章二十三節中這樣寫道:“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與肉同吃。”
“耶和華見證者”屬於基督教的教派之一,他們把《聖經》中的一字一句都當做上帝的旨意來嚴格遵守。這些信徒十分重視這項規定,即便患上重病也決不允許為自己輸血。
《聖經》裏為什麽要記載下這句話?耶穌在吃他的最後的晚餐那一夜,也告訴他的門徒:“你們拿去喝吧,這葡萄酒就是我的血。”
耶穌的這種聯想,難道就是因為當時已經知道許多靠吸食人血為生的這類人正昂首闊步地走在我們中間?《聖經》時代占主流地位的道德觀念和現代不同,當年這些嗜吸人血的人一定可以比現在更肆無忌憚地公然宣揚他們享受吸血的快感。
所以,由此而引發的矛盾一定也多得不勝枚舉。人類處於食不果腹的時代正是那些靠吸血為生者的天堂,那些家無隔夜之糧的人們,會為了活下去而賣掉自己的孩子。吸血的人就能把這些孩子買了下來,隨心所欲地吸食他們的血。主對這種事情看不下去了,才會在《聖經》裏留下勸阻這種行為的字句吧。
此後,基督教信徒們就遵照這個諭示,漸漸消滅了這類吸血人種的遺傳基因。於是植根於這類渴望吸血的人群體內的dna,就消失在火刑烈焰的煎烤中了。
依我看來,獵殺女巫1這種曆史事件,可以列為由占人口多數的那一派人群的dna,徹底清除擁有其他生命程序的dna的行為。如果當時我們也是少數派,也許已經被吸血鬼們徹底燒殺殆盡了。
但是,我們這種正常的人種光是把吸血鬼們斬盡殺絕還不放心,還不忘記進一步威嚇山野裏潛藏著的剩餘的那些可能吸血的人,不準他們露出自己的本性。在英國的柯林·威爾遜2著的《殺人百科》中所記載的愛丁堡的“索尼·賓恩家族事件”,堪稱其中的代表。
索尼·賓恩於一三六零年左右出生在愛丁堡郊外西洛錫安地區的一戶貧窮的農家裏。長大後帶著女友離家出走,兩人跑到加洛威地區荒涼的海岸邊一個洞穴裏生活。這個遠離人煙的洞穴相當堅固,裏麵的地道複雜得就像迷宮一樣,底端可以一直通往海底。洞內溫度很低,甚至可以當做天然的冷藏庫來使用,而且十分寬敞,不管增加多少人口都能住得下。
夫妻倆生了好幾個孩子。他們離群索居了二十五年,一共生下八男六女。這些兒女們近親通婚,不久就繁衍成五十口人的大家庭。他們沒有謀生能力,隻能像強盜一樣,靠殺害偶爾路過的旅客、奪取他們的財物謀生。他們割斷被害者的喉嚨之後,一擁而上吸食他們的鮮血,並且支解被害者的屍體吃他們的肉,吃不完的就用來曬幹、煙熏或醃漬,再放進冷藏室保存起來慢慢享用。
這種日子倒也過得風平浪靜,直到有一天,他們因為一時疏忽大意,讓其中一名受害者從他們手中逃跑了。有一名受害者的丈夫,趁這群人在吸他妻子的鮮血時拔腿逃了出去。當他逃到格拉斯哥市後,立即把事情向當局告發出來。整個城市聞訊後一片嘩然,總共出動了四百名士兵和數隻獵犬前往追緝。
索尼·賓恩一家人很快就被逮捕了,並被押送到愛丁堡。一四三五年,他們未經審判就在裏斯港被處決。男的一律被砍斷手腳後像蟲子般被蹂躪後再殺死;女的則用火燒死。就連吸血鬼們看到這種殘酷的懲處場麵也一定感到震驚不已吧。
提起吸血鬼中最著名的人物,毫無爭議地應屬羅馬尼亞瓦拉幾亞公國的弗拉德·采佩什大公。他的別名“德拉庫拉”已經成為“吸血鬼”這個詞語的來源。但是假如讓我來說的話,這號人物隻能算是吸血鬼種族中的異端。雖然這隻是我個人的看法,但因為他生而就是擁有至高無上絕對權勢的公國之長,而且身處亂世,他的嗜吸人血的癖好才沒有被廣為人知。
吸血者往往低調寡言,隻滿足於能吸食別人的鮮血,不會故意把被吸幹血的屍體堆放在城堡的地下室裏。然而曆史往往偏愛記載那種高調的吸血者。的確,有的吸血者喜歡大肆吹噓,鬧得人盡皆知。但這些大多是在知道自己是吸血者後嚇得發狂,並且是擁有相當權勢的人。就像普通人中有作惡多端的人一樣,吸血者中也不乏作惡多端的吸血者。
那麽,我們就從這位惡名昭彰的嗜血魔王開始,就像講述高中課程一樣,說說他們的故事吧。
羅馬尼亞是世界著名的吸血者聚集的故鄉,它的意思就是羅馬人的國家。昔日的羅馬帝國後來分裂為東、西兩個國家,其中的東羅馬帝國奉希臘正教為國教。而希臘正教則以君士坦丁堡,即現今的伊斯坦布爾為中心向四麵擴張,信徒遍及東歐及俄國,成為基督教中的一支主要教派。這個教派注重宗教儀式,極富神秘主義傾向,宗教氛圍十分適合吸血者。
弗拉德·采佩什大公所在的十五世紀時期,東歐的巴爾幹半島還處於群雄割據的戰亂時代中。那時羅馬尼亞則尚未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被分裂為摩爾達維亞和瓦拉幾亞等幾個小國。
巴爾幹半島位處歐洲、俄國、中近東的十字路口,十五世紀時正是三股強大勢力群雄角逐最激烈的地區。其中一股勢力即自古盤踞此地的東羅馬帝國,亦即拜占庭文化及希臘正教勢力控製的範圍。然而此時的東羅馬帝國的軍事力量已日漸衰微。
乘機介入此地的是武力強大的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的伊斯蘭勢力,以及來自中歐、足以與之形成分庭抗禮之勢的天主教文化勢力。
在這三大勢力的激烈爭奪之中,在瓦拉幾亞、特蘭西瓦尼亞地方有一個半獨立的小公國,小國山區一處人跡罕至、能俯視阿爾傑什河的山頂上,聳立著一座名叫波埃納利的城堡,這就是弗拉德·采佩什大公居住的地方。
弗拉德·采佩什的父親也是個暴君,其殘暴程度令人發指。但這位被稱為“德拉庫拉”的采佩什大公比起他父親來則有過之而無不及。有人認為那是因為他在十三到十七歲之間,曾被軟禁在土耳其當過人質,度過幾年悲慘屈辱的少年時代的這段經曆所致。他的父親在一四四七年被人毒死。翌年,土耳其與瓦拉幾亞開戰後,弗拉德王子獲得釋放,繼位成為弗拉德·采佩什大公。
土耳其軍隊派遣使者拜訪了采佩什大公,使者纏著穆斯林頭巾,采佩什便斥責他未將頭巾取下是對自己的大不敬。使者便向其辯稱,按自己國家的習俗來說不可隨便在人前取下頭巾,於是采佩什說:那我就用釘子把你的頭巾釘在你頭上,讓它永遠取不下來吧。於是就真的把這位使者活活釘死了。
在采佩什的命令下,土耳其俘虜被活生生地用木樁從肛門插入後從嘴裏穿出,再連木樁帶人一起被插在地上示眾。
這種酷刑不僅用來對付敵軍士兵,也經常用來對付自己的百姓。隻要有人不服從自己的意誌,他就毫不猶豫地割掉他們的耳朵、鼻子和性器,他不僅活剝人皮,還不斷想出在人體各個部位釘進釘子的獨創性酷刑並實施。比如把人放在火上活活燒死、投進裝滿沸水的大鍋、活埋,或者捆綁後棄之荒野讓鳥獸啄食致死。這些駭人聽聞的殺人刑罰幾乎無所不用其極。據說他自認為最具獨創性的酷刑是一種叫做“共食刑”的刑罰,也就是當處死敵軍俘虜時,當著其他俘虜同伴的麵將死者的肉剔下來後燒成菜,再逼著他們一起吃下去。
當采佩什沉溺於這種殘酷的愉悅中時,他常常會下令用杯子采集受刑人流出的鮮血,直接飲用或蘸著麵包吃下去。
然而,最引起我的興趣的不是他,而是他的遠房親戚——伊麗莎白·巴托裏伯爵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