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二姐想要這首歌!
離家後,七個女神姐姐求我回去 作者:寫網文的哲學家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琴行老板徹底繃不住了,低下頭,偷偷抹著眼角。
他想起自己年少輕狂的音樂夢,向女朋友信誓旦旦宣布自己以後會成為大明星。
他拚命參加巡演,街頭賣唱,可人到中年,終究一事無成。
明星終究是少數人,大多數人一輩子都是台下的觀眾。
女朋友等不到他功成名就的那一天,給他生了個孩子,離他而去。
也許正如那句歌詞:絕望著 也渴望著 也哭也笑平凡著~
也許,平凡才是絕大多數人的結局。
一首歌下來,加上林夜的演繹和高超的唱功。
把在場一半多的人給唱哭了。
那些即使沒有流淚的,心中也無比觸動。
誰都有一個不平凡的夢想,結果夢想隨著歲月磨礪,成為青春年少的回憶。
這首曲子詮釋了人生,也詮釋了絕大多數平凡的人!
“請問,這首曲子叫什麽名字?”琴行老板問。
“《平凡之路》。”林夜說道。
“好,真是一首好歌!”老板由衷讚歎道。
即便曲子已經停了,但仍然令人不禁聯想自己,聯想自己走過的路,經曆的種種,然後感動。
林夜不知道其他人怎麽想,此刻他點擊保存視頻。
視頻裏他並沒有露臉,隻露出了脖子以下的位置。
吉他遮住了他半個身體,其他人應該看不出什麽。
反複觀看了兩遍,林夜確定剛剛的演唱是他的真情流露,再來一次也達不到這樣的巔峰。
於是他將視頻的開頭與結尾的空白片段剪去,配上文字在音樂平台上提交了版權所屬。
做完這一切後,他才編輯了一個標題。
“《平凡之路》,原創詞曲創作者,獻給大家,願大家平凡的生活不平凡!”
點擊,上傳。
叮!
視頻上傳成功!
“呼~”
林夜長長吐出一口濁氣,終於搞定第一首歌!
接下來就靜靜等待反響,隻要在網上引起一定的熱度,就有音樂公司過來買版權。
他絲毫沒有懷疑這首歌能不能火,他對這首歌有絕對的信心!
要知道,這首歌當年獲獎無數,要是不火,天理難容。
這首歌唱出無數人的心聲,當年火得一塌糊塗,自己不說拿個新人獎,但嶄露頭角應該還是能做到的!
他將吉他還給老板。
老板問道:“這首歌我沒聽過,是你寫的吧?”
林夜點了點頭。
“要是需要錄製的話,我這裏的錄音棚你隨便用,不花錢!”琴行老板說道。
“這不好意思,該花的錢還是要花的。”
“那行吧,不過我隻收你一塊錢。”
“為什麽?”林夜詫異。
琴行老板陷入回憶:“因為當年我跟我女朋友最窮的時候,口袋裏隻有一塊錢,後來她走的時候,把那一塊錢還給了我……”
琴行老板是有故事的人,林夜能看出他也喜歡音樂。
……
另一邊,林語冰房間。
幾位姐妹爭執不下。
“他就是貪圖咱們家產來的,還偷看我洗澡,我要是給他道歉,把我當什麽人!”
二姐林千尋在聽到林語冰要求他向林夜道歉後,果斷拒絕。
“不可能,這輩子都不可能!”她憤憤說道。
怒而甩門離去。
回到房間後,她越想越不甘心。
“啊啊啊,氣死我了!”
林千尋瘋狂對小熊抱枕發泄自己的怒火,甚至“嘭嘭嘭”打著沙袋!
“老娘好歹是個歌星,想讓我去給一個無名小卒道歉,打死我都不會做!”
林千尋發泄一會兒,無聊刷起手機。
她是個音樂人,平時有關注一些音樂頻道,會給她推送一些當下最熱的單曲。
突然,她的微博彈出一則消息:“《平凡之路》,唱出每個人的不平凡。”
被這個標題吸引住,林千尋點了進去。
視頻中,一個男生抱著吉他,穿著髒得發黑的白t恤,似乎剛剛從工地回來。
男生象征性地試了一下音,林千尋一看對方粉絲才個位數,斷定這是一個不入流歌手,本能地劃走。
“徘徊著的 在路上的~”
嗯?
這撲麵而來的滄桑感是怎麽回事?
林千尋心頭一跳,又劃了回去。
聽了一會兒,她眼睛大亮。
緩慢抒情的節奏及其清澈的嗓音,低聲的吟唱,令歌曲充滿淡淡的溫暖及憂傷。
“好歌,這絕對是一首好歌,人家唱得也好,咬字,音準都很到位!”
饒是她見過不少成名歌手,也沒視頻裏的男生唱得有味道!
滄桑,成熟,磁性而低沉,這嗓音簡直愛了!
林千尋笑開了花!
不得不說,這首民謠是歌曲界的一股清流!
林語冰出道至今已有三年,林家在她身上砸了不少錢,但她一直不溫不火。
原因是她一直沒有一首成名曲,她的唱功不錯,可這個世界上不缺有唱功的人,缺的是那些膾炙人口的經典好歌!
這種好歌可遇不可求,有些人僅靠一首成名曲就能瞬間大火,吃一輩子。
林千尋能斷定,這首《平凡之路》,正是她一直心心念念的成名曲!
隻要有了這首歌,她就能一飛衝天,大火特火!
成敗在此一舉,無論如何她都要把這首歌買下來!
她立刻給林語冰打去電話,急忙道:“大姐,我發現網上一首流行歌很好,視頻我發給你了,你快買下版權,我要唱!”
林千尋簽約的是林娛傳媒公司,而這家公司正是林氏集團旗下,林語冰是她的上司。
電話那頭,林語冰蹙了蹙眉:“你剛剛不是走的很幹脆,現在怎麽來求我了?”
“哼,總之,你想讓我給林夜道歉,那是不可能的!”林千尋罵罵咧咧。
“這麽多年你確實做得挺過分!”林語冰道。
“不可能!我可是明星,讓我給他道歉,他還沒那麽大臉!”
林千尋本能地排斥,內心有些看不起林夜。
雖然是她弟弟,但她覺得林夜長得太瘦,不好看,性格卑微討好,哪哪都看不爽。
讓她向林夜道歉,不如殺了她算了!
“那我們就沒什麽可說的!”林語冰掛斷電話。
“哼,不幫忙算了,我自己有辦法!”
林千尋傲嬌地仰起雪白的下巴,打起另一個電話。
“喂,張姐,你幫我找一個人,我要購買他一首歌的版權……”
他想起自己年少輕狂的音樂夢,向女朋友信誓旦旦宣布自己以後會成為大明星。
他拚命參加巡演,街頭賣唱,可人到中年,終究一事無成。
明星終究是少數人,大多數人一輩子都是台下的觀眾。
女朋友等不到他功成名就的那一天,給他生了個孩子,離他而去。
也許正如那句歌詞:絕望著 也渴望著 也哭也笑平凡著~
也許,平凡才是絕大多數人的結局。
一首歌下來,加上林夜的演繹和高超的唱功。
把在場一半多的人給唱哭了。
那些即使沒有流淚的,心中也無比觸動。
誰都有一個不平凡的夢想,結果夢想隨著歲月磨礪,成為青春年少的回憶。
這首曲子詮釋了人生,也詮釋了絕大多數平凡的人!
“請問,這首曲子叫什麽名字?”琴行老板問。
“《平凡之路》。”林夜說道。
“好,真是一首好歌!”老板由衷讚歎道。
即便曲子已經停了,但仍然令人不禁聯想自己,聯想自己走過的路,經曆的種種,然後感動。
林夜不知道其他人怎麽想,此刻他點擊保存視頻。
視頻裏他並沒有露臉,隻露出了脖子以下的位置。
吉他遮住了他半個身體,其他人應該看不出什麽。
反複觀看了兩遍,林夜確定剛剛的演唱是他的真情流露,再來一次也達不到這樣的巔峰。
於是他將視頻的開頭與結尾的空白片段剪去,配上文字在音樂平台上提交了版權所屬。
做完這一切後,他才編輯了一個標題。
“《平凡之路》,原創詞曲創作者,獻給大家,願大家平凡的生活不平凡!”
點擊,上傳。
叮!
視頻上傳成功!
“呼~”
林夜長長吐出一口濁氣,終於搞定第一首歌!
接下來就靜靜等待反響,隻要在網上引起一定的熱度,就有音樂公司過來買版權。
他絲毫沒有懷疑這首歌能不能火,他對這首歌有絕對的信心!
要知道,這首歌當年獲獎無數,要是不火,天理難容。
這首歌唱出無數人的心聲,當年火得一塌糊塗,自己不說拿個新人獎,但嶄露頭角應該還是能做到的!
他將吉他還給老板。
老板問道:“這首歌我沒聽過,是你寫的吧?”
林夜點了點頭。
“要是需要錄製的話,我這裏的錄音棚你隨便用,不花錢!”琴行老板說道。
“這不好意思,該花的錢還是要花的。”
“那行吧,不過我隻收你一塊錢。”
“為什麽?”林夜詫異。
琴行老板陷入回憶:“因為當年我跟我女朋友最窮的時候,口袋裏隻有一塊錢,後來她走的時候,把那一塊錢還給了我……”
琴行老板是有故事的人,林夜能看出他也喜歡音樂。
……
另一邊,林語冰房間。
幾位姐妹爭執不下。
“他就是貪圖咱們家產來的,還偷看我洗澡,我要是給他道歉,把我當什麽人!”
二姐林千尋在聽到林語冰要求他向林夜道歉後,果斷拒絕。
“不可能,這輩子都不可能!”她憤憤說道。
怒而甩門離去。
回到房間後,她越想越不甘心。
“啊啊啊,氣死我了!”
林千尋瘋狂對小熊抱枕發泄自己的怒火,甚至“嘭嘭嘭”打著沙袋!
“老娘好歹是個歌星,想讓我去給一個無名小卒道歉,打死我都不會做!”
林千尋發泄一會兒,無聊刷起手機。
她是個音樂人,平時有關注一些音樂頻道,會給她推送一些當下最熱的單曲。
突然,她的微博彈出一則消息:“《平凡之路》,唱出每個人的不平凡。”
被這個標題吸引住,林千尋點了進去。
視頻中,一個男生抱著吉他,穿著髒得發黑的白t恤,似乎剛剛從工地回來。
男生象征性地試了一下音,林千尋一看對方粉絲才個位數,斷定這是一個不入流歌手,本能地劃走。
“徘徊著的 在路上的~”
嗯?
這撲麵而來的滄桑感是怎麽回事?
林千尋心頭一跳,又劃了回去。
聽了一會兒,她眼睛大亮。
緩慢抒情的節奏及其清澈的嗓音,低聲的吟唱,令歌曲充滿淡淡的溫暖及憂傷。
“好歌,這絕對是一首好歌,人家唱得也好,咬字,音準都很到位!”
饒是她見過不少成名歌手,也沒視頻裏的男生唱得有味道!
滄桑,成熟,磁性而低沉,這嗓音簡直愛了!
林千尋笑開了花!
不得不說,這首民謠是歌曲界的一股清流!
林語冰出道至今已有三年,林家在她身上砸了不少錢,但她一直不溫不火。
原因是她一直沒有一首成名曲,她的唱功不錯,可這個世界上不缺有唱功的人,缺的是那些膾炙人口的經典好歌!
這種好歌可遇不可求,有些人僅靠一首成名曲就能瞬間大火,吃一輩子。
林千尋能斷定,這首《平凡之路》,正是她一直心心念念的成名曲!
隻要有了這首歌,她就能一飛衝天,大火特火!
成敗在此一舉,無論如何她都要把這首歌買下來!
她立刻給林語冰打去電話,急忙道:“大姐,我發現網上一首流行歌很好,視頻我發給你了,你快買下版權,我要唱!”
林千尋簽約的是林娛傳媒公司,而這家公司正是林氏集團旗下,林語冰是她的上司。
電話那頭,林語冰蹙了蹙眉:“你剛剛不是走的很幹脆,現在怎麽來求我了?”
“哼,總之,你想讓我給林夜道歉,那是不可能的!”林千尋罵罵咧咧。
“這麽多年你確實做得挺過分!”林語冰道。
“不可能!我可是明星,讓我給他道歉,他還沒那麽大臉!”
林千尋本能地排斥,內心有些看不起林夜。
雖然是她弟弟,但她覺得林夜長得太瘦,不好看,性格卑微討好,哪哪都看不爽。
讓她向林夜道歉,不如殺了她算了!
“那我們就沒什麽可說的!”林語冰掛斷電話。
“哼,不幫忙算了,我自己有辦法!”
林千尋傲嬌地仰起雪白的下巴,打起另一個電話。
“喂,張姐,你幫我找一個人,我要購買他一首歌的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