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自從那次訪問之後,我沒有再見過韓星宇。後來有一天,我們又碰麵了。


    那天晚上,我和朱蒂之一起去看電影。完場之後,我碰到也是剛剛看完電影出來的韓星宇。他身邊還有一位蓄短發、戴眼鏡、個子小小,看上去很靈巧的女孩子,看來是他女朋友。


    他主動走上來跟我說︰


    “你那篇訪問寫得很好。”


    “謝謝你。”我說。


    “很感性。”他說。


    我們說過再見,他匆匆的走了。


    “他就是那個韓星宇嗎?”朱蒂之問我。


    我點了點頭。


    “他的外表和談吐跟普通人沒有分別呀﹗”朱蒂之說。


    “神童長大了,也是普通人,不會變成外星人。”


    “是的﹗雖然你說我是性愛神童,可是,我長大之後也不會有四個乳房。我還是跟其他女人一樣,也會失戀。”


    “他女朋友看上去也很聰明呀﹗”我說。


    “她會不會也是神童呢?”朱蒂之說。


    “如果兩個人都那麽聰明,才不會談戀愛呢﹗聰明的人,會愛自己多一點,隻有笨蛋才會愛對方比愛自己更多。”


    “那我們都是很笨的。”


    “難道我們三個人之中,沈光蕙是最聰明的?”


    “當然了﹗她從來不會太愛別人。”


    朱蒂之又問我︰“為什麽最近總是你一個人,林方文呢?”


    “他很忙呀。葛米兒的新唱片正在錄音,所有的歌詞都是他寫的。有時間的話,他也會去潛水。”


    “跟誰潛水?”


    “跟葛米兒。”


    “他們天天在一起,你不怕嗎?”


    “那是工作呀﹗”


    雖然我是這樣說,我可不是一點也不擔心的。


    “葛米兒是聰明的呢還是笨的呢?”朱蒂之問我。


    “她不是太聰明。”


    “那就糟了﹗”


    “為什麽?”


    “那她會愛對方多一點,她會付出更多。”


    “擔她也不笨呀﹗”


    “那更糟了﹗”


    “為什麽?”


    “那就是難以捉摸了。她有時會很愛對方,有時又會很愛自己。”


    “那我呢?我算不算是難以捉摸?”我問。


    “你?你人這麽癡心,林方文隻要用一根釘子就可以把你死死的釘在牆上。”


    “癡心已經不流行了。”我說。


    “你從來也不是個流行人物。”她說。


    “那現下流行些什麽?”


    “隻是對自己的感覺負責任,隻忠於自己。”


    “你跟陳祺正也是這樣嗎?你不是說自己很愛他的嗎?你也不流行。”


    “但是,我比你流行一點點。”


    “葛米兒是二十歲吧?”她問。


    “嗯。”


    “但是,你已經二十六歲了。”


    “你想說我比她老,是不是?”


    “男人都喜歡年輕的女孩子。”


    “二十六歲也不老。”


    “總會有比我們年輕的女孩子出現。”


    “也總會有比我們年輕的男人出現。”我說。


    “可是,那時我們也許已經太老去被他們所愛了。男人卻不一樣,他們永遠不會太老去被一個年輕的女孩子愛上。”


    林方文會因為葛米兒比我年輕而愛上她嗎?我了解的林方文不是這樣的一個人。如果他會愛上別人,那是因為他太忠於自己的感覺了,他也是一個笨蛋。


    那個晚上,跟朱蒂之分手之後,我並沒有回家,我去了林方文那裏。


    他還沒有回來,我趴在他的床上,抱著他的枕頭,深深地思念著他的體溫。愛一個人,不是應該信任他的嗎?不是說愛裏麵沒有懼怕的嗎?我為什麽要害怕?


    午夜的時候,他回來了。


    “你來了嗎?”他站在床邊,溫柔的問我。


    我站起來,撲到他身上,用我的雙手和雙腳緊緊地鎖住他。


    他給我突如其來的熱情嚇倒了,抱著我問︰“你幹什麽?”


    “你是聰明人還是笨蛋?”我問。


    他沒有回答我,我也沒有告訴他我為什麽要這樣問。他的身上,有著我徹夜思念的體溫。他的愛,從未缺席過。他怎會離開我呢?


    7.


    有些女人會跟男朋友身邊所有的女人刻意發展友誼。一旦大家成為好朋友,那些女人便怎麽也不好意思愛上她們的男朋友。她們的男朋友的周遭布下這套紅外線保安係統。誰能說這不是一種深情呢?要很努力和很愛他才肯這樣做的。


    我也可以跟葛米兒做朋友。可是,我壓根兒就不是那種人。況且,有哪個女人可以保證她的好朋友不會愛上她的男朋友呢?


    沒有安全感的愛,是累人的。我會因此而看不起自己。


    朱蒂之問我,可不可以找葛米兒到陳祺正的學校裏唱歌。陳祺正任教的中學,是專門接收情緒和行為有問題的學生的。那些學生都是來自很複雜的家庭,少一點愛心,也無法在那裏教書。陳祺正卻是個很受歡迎的老師。對著這位老師,我怎能夠說不呢?


    我打了一通電話給葛米兒,她很爽快的答應了。


    “我看了你寫的那兩個神童的故事,很有意思呀﹗”她在電話那一頭說。


    “謝謝你。”


    “我也愛吃巧克力曲奇,可是,我不是神童。威威做的巧克力曲奇也很好吃,自從他走了之後,我沒吃過什麽好東西。”


    她仍然懷念著威威嗎?我的心忽然篤定了。


    我找她,真的是為了陳祺正嗎?還是我也像那些女人一樣,想跟有機會成為情敵的女人做朋友?連我自己也無法確定。


    梆米兒來學校唱歌的那天晚上,我和朱蒂之也去了。在舞台上光芒四射的她,擁有其他女孩子沒有的吸引力。她能夠把林方文的歌用最完美的聲音和感情唱出來,這是我永遠無法為他做到的。


    我坐在第一排。這天晚上,葛米兒穿了一條閃亮亮的短褲,左腳腳踝上那個萊納斯的刺青也隨著她的身體在跳動。


    “她腳上有個刺青呢﹗是萊納斯。”坐在我身邊的朱蒂之說。


    “是的,是萊納斯。”我說。


    梆米兒喜歡的,就是像萊納斯那樣的男孩子嗎?永遠長不大,充滿智慧卻又缺乏安全感。我忽然害怕起來,她的腳踝上為什麽不是史諾比或查理?布朗呢?林方文從來不是這兩個角色︰他是萊納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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