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入課室的男生,戴著一頂鴨舌帽,架著一副粗黑邊眼鏡,我沒法看清楚他雙眼,隻看到他有一張過分蒼白的臉,比一張白紙稍微有點顏色。他叫林方文,開課後一個月才到,肯定是後備生。


    林方文選了前排的位置,就在我前麵。他把飲了一半的可樂放在桌上,然後掏出一本書看得津津有味,那本不是什麽書,而是漫畫,是《龍虎門》。大學中文係的一年級生,日常讀物竟是《龍虎門》!


    “如果要看《龍虎門》,為什麽不坐到後麵呢?”我跟他說。


    他回頭,大量我一次。


    “前麵比較涼快。”他說。


    “啊!原來是這樣。”


    我最討厭故弄玄虛的人。


    象他這種人,一定會在三個月內勾搭一個女生,那個傻兮兮的女生便會替他收拾房間,他坐享其成,然後在離開大學前拋棄她。他的房間除了有大量《龍虎門》外,應該還有大批色情雜誌和一副麻將。


    第二天,林方文又選了最前排的位置坐下。他從背囊裏,拿出一本《花花公子》。


    林方文的花樣真是層出不窮,先是看《龍虎門》,然後是《花花公子》,甚至馬經。偶然,他會一本正經地看《號外》,總之,從來沒有看課堂上應該看的書。


    有幾個男生跟他來往,他們說,他來自油麻地區一間不見經傳的學校。他能考入港大,真是異數。


    林方文從來沒有摘下他的鴨舌帽,在校園任何一處,碰上他,他都戴著那頂鴨舌帽。即使三十三度高溫,他仍然沒意思摘下帽子。我想,他若不是額頭有一個打洞,便是根本沒有頭發。


    一天,上新詩課的時候,他竟然穿了一雙涼鞋,露出十隻腳趾,翹起雙腳看《姊妹》。《姊妹》是我上發廊才看的。他為什麽看一本婦女衛生手冊?難道他也有婦科問題?


    那天我無心細想他為什麽看《姊妹》,我隻留意他的腳趾。我覺得腳趾是一個人身體最神秘的部分。除了在家裏或去遊泳,我外出一定不會讓人看到我的腳趾。腳趾好比私處,讓人看見,總是很不自然。


    林方文的十隻腳趾很清潔,不太長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開。最難得的,是他的第二隻腳趾比腳趾公短,應該不會是一個窮人。看著他十隻腳趾,我有偷窺的感覺。


    下課後,林方文走到我前麵,問我:“你為什麽一直看著我的腳趾?”


    他把我嚇了一跳,我沒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腳趾。


    “誰看你的腳趾!”我若無其事在他身邊走過。


    我感覺到他在我身後盯著我。那是頭一次,我對一個男人,有一點心跳的感覺。但,我找不到任何一個理由,我會喜歡他。如果有一點心跳,那是因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窺他,因此感到尷尬。


    同日下午上另一節課,林方文腳上換了一對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麵,回頭對我說:


    “我特意換上一雙密頭鞋,不讓你看到我的腳趾。”


    說罷,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龍虎門》。而那一刻,我竟然沒有還擊之力,給他打得一敗塗地。


    晚上,我跟迪之吃飯,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給我,裏麵有《人間》。迪之說,林正平已經一個星期沒有找她。我不懂說什麽,看著她哀傷地離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我在被窩裏聽《人間》:


    “有幾多首歌,


    我一生能為你唱,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


    我在歌聲中睡去。


    幾個星期後的一個早上,下著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鍾,還沒法截停一輛計程車。終於有一輛計程車停在我麵前,車上的人叫我上車,他是林方文。我已經全身濕透,不想再跟自己過不去。


    “謝謝你。”我對他說。


    他沒有理會我,那頂鴨舌帽壓得很低,臉很模糊。電台剛好播放著《人間》:


    “從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歲月,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我的身體輕微隨著歌聲擺動。


    “你很喜歡這首歌嗎?”林方文問我。


    我點頭。他沉默不語。我們聽著同一首歌。


    那首歌,總是叫每一個人無端地傷感,連看《龍虎門》和《花花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


    計程車到了港大,我找錢包付錢,林方文對我說:“不用你付錢。”


    他就這樣付了計程車費,完全不需征求我的同意。


    “喂!”他叫我。


    “什麽事?”


    他把外套脫下來扔給我:


    “你把衣服拿去。”


    “不用。”我說。


    “你的衣服濕透了。”他說。


    “我不怕冷。”我說。


    “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現在好象穿了透視裝。”


    我看看自己,才發現身上的白恤衫濕透,整個胸罩浮現得一清二楚,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尷尬得不敢望他。


    接著的一課,林方文沒有出現。我的恤衫已幹透。我把外套拿去宿舍還給他。


    他不在宿舍裏,房門沒有關上,我走進去,以為自己走進了一間舊書局。他整個房間都是書,半張床給書本霸占了。房裏並沒有大量的《龍虎門》、《花花公子》或《姊妹》。有《戰爭與和平》,也有《百年孤寂》,他原來也看那些書。桌麵很淩亂,翻看一下桌上的紙張,其中一張紙上,有《人間》的歌詞。


    “有幾多首歌,我一生能為你唱?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


    他竟然那麽無聊把歌詞抄一遍。


    即使抄歌詞,也沒有可能連簡譜一起抄下吧?《人間》的填詞人是林放,林方文,方字跟文字合並,不就是“放”字嗎?難道林方文就是林放?


    這個猛啃《龍虎門》的人,能寫出那樣動人的歌詞?《人間》不是我聽過最好的歌,卻是最能感動我的歌。


    我看見床上有一支頗為殘舊的樂風牌口琴,是填詞的工具嗎?


    “你在這裏幹什麽?”他突然闖進來,把我嚇了一跳。


    “我把外套還給你。”


    “哦。”


    他沒有理會我,把剛洗好的幾件衣服掛在房間裏。


    “《人間》的歌詞,是你寫的嗎?”


    “沒想到吧?”


    “是你?真是你?”


    “你的樣子很吃驚,是不是象我這種人,不象會寫出這樣的歌詞?”


    我從來沒想過,那段日子裏,每晚陪著我入夢的歌,竟是他寫的。一個我極心儀的填詞人,竟然站在我麵前,他是我認識的人。


    我有點不知所措,我應該離去,卻不由自主地留下,期望他會跟我說些什麽。林方文沒有跟我說話,溫柔地擁抱著我,我竟然沒有反抗,我好象已經跟他認識了很久。


    才氣令女人目眩,不是他的臂彎融化了我,是他的歌詞,是他的才情,令我失去矜持。


    那是我有生以來,頭一次跟一個和我沒血緣的男人擁抱,他的體溫溫熱著我,我用雙手緊緊抱著他,象找到了一個依歸。他用雙手捧著我的臉,唇貼著我的唇。我閉上眼睛,不敢望他。那一天,是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日。


    我和林方文一直擁抱著,誰也不願意先放手。我們好象是一對被長年分隔開的情人,竟然可以互相擁抱,便無論如何不肯再分開。我看著書桌上的小鬧鍾,時間以輕快的步伐歌頌愛情,我們已經擁抱了一小時。


    “我想喝水。”我說。


    他放開我,倒了一杯水給我,我們擁抱了一小時,他竟然還沒有摘下那頂鴨舌帽。


    “你為什麽總是戴著帽子?”我鍥而不舍。


    “沒想過為什麽。”


    那一刻,我是一個剛剛跟他擁抱了一小時的女子,我問他問題,他竟然那樣不負責任地回答我,我覺得尷尬,他是不是覺得我說話太多?剛剛獻出初吻的女孩,也許應該保持沉默。


    他吻我的時候,我便知道,他不是頭一次接吻,他很會吻人。


    “歌詞真是你寫的嗎?”


    “如果不是我寫的,你剛才便不會讓我抱,是不是?”


    我不知道怎樣回答他。


    “你這個人太計較了。”


    我覺得很憤怒,他會不會是玩弄我?因為我曾經批評他上課時看《龍虎門》。他故意要吻我,然後向其他人炫耀,證實我不過是一個容易受騙的女子。如果那是真的話,我已經輸了,我還留下幹什麽?


    我衝出走廊,離開宿舍大樓,上了一輛計程車,車上竟然播著那首歌: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


    為什麽是那首歌?它是我的緊箍咒。


    我和迪之在清吧見麵,對於我終於和一個男人擁吻,她顯得很雀躍,也許她覺得,以後我們可以有更多共同話題。


    “要查出來不難,我問唱片監製便知道。如果他不是林放,你是不是不喜歡他?”


    但我感覺到,他就是那個人。


    迪之很快便查出來。


    “監製說,他常常戴著一頂鴨舌帽。”


    “那一定是他。”


    “好啊!你跟才子戀愛!他很紅呀,很多歌星指定要他填詞。”


    “你跟林正平怎樣了?”


    “不要說了!他正在追求一個歌星保姆。”


    “是個長得很漂亮的女人嗎?”


    “是很漂亮,不過是個男的。”


    我目瞪口呆。


    “我質問他,他說,他也玩玩男人。”


    “玩玩?”我想吐。


    “我被人玩了。他是個玩弄女人的風流種子罷了。是我太天真。”


    “你會回到鄧初發身邊嗎?”


    “我已經不愛他。”


    迪之沒有流下淚來,她盡量使自己若無其事。那是她第一次明白愛情可以是遊戲,她把那次玩弄當成是短暫的愛情,那樣會使她好過點。


    第二天上課,林方文進入課室時,仍然戴著那頂鴨舌帽,他坐在我身邊,在我耳邊說:


    “你應該已經查出我是不是林放吧?”


    我別過臉不去望他,心裏卻很快樂。


    他那天竟然乖乖看筆記,沒有看他的書。


    “今天為什麽不看《龍虎門》?”


    “新一期還未出版。”


    我給他氣壞:“你為什麽看《龍虎門》?”


    “好看呀!”


    “那《花花公子》呢?”


    “好看呀。”


    “那《姊妹》呢?”


    “我想多了解女人。”


    他把手伸過來:“把你的電話號碼給我。”


    “為什麽要給你?”


    他竟然很快便把手縮回去。他應該多問我一次。


    下課後,我以為他會約我吃飯,他竟然匆匆說了一句:“我會找你!”便跑回宿舍。


    周末和周日,我守在電話旁邊,地久天長,等待一個人的聲音。他要是想找我,一定可以從其中一個同學手上拿到我的電話。可是,他沒有找我。


    星期一,我在課室外碰見他,故意不去望他。


    “今天有空一起吃午飯嗎?”


    “沒空。”我說。


    他的樣子很失望,看來他不打算再求我。


    “哦,慢著,你說午飯?午飯我有空,我以為你說晚飯。”我想跟他一起,唯有自己打圓場。


    我們長途跋涉去淺水灣吃漢堡包。


    “可以把你的電話號碼給我嗎?”他說。


    “你不知道嗎?”


    “你沒有告訴我。”


    “你沒有去查?”


    他搖頭。我常常以為,他喜歡我,該千方百計查出我的電話,那是一個男人愛慕一個女人的表現。後來我當然知道,他不是那類男人,他要女人付出。


    班上的人開始知道,我和林方文談戀愛。他們也猜到,他是近日很紅的填詞人林放。


    消息很快傳到樂姬耳裏,一天,我在走廊上碰到她,她跟我說:


    “聽說你跟才子談戀愛?”


    我看得出她眼裏的妒忌,她以為但凡出色的男人都應該追求她。林方文追求我,是沒有遇上她而已。


    終於有一次,給她碰到我和林方文一起。我看到她特意從老遠跑過來跟我打招呼,我則特意不介紹林方文給她認識,我一定要捍衛我的初戀。


    “她是誰?”林方文問我。


    “我的中學同學,很漂亮吧?”我試探他。


    他沒有理會我。


    我們常常那樣鬥嘴,他永遠是愛理不理的,他隻會對他頭上那頂鴨舌帽堅持。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卅一日,我們相約在卡薩布蘭卡吃飯慶祝新年。我聽迪之說,那裏可以跳舞,所以當林方文問我想到那裏度除夕,我便選卡薩布蘭卡。


    除夕晚上我等了五小時,還沒有看見他。駐場歌星倒數十秒迎接一九八七年,普世歡騰,我氣得一個人在哭。他會不會從此不再出現?


    他在十二時十五分來到,安然無恙。他坐下,我立即起身離開。


    他拉著我問:“你去哪裏?”


    “你現在才來?”我流著淚質問他。


    “我在錄音室。”


    “你忘了我在這裏等你?”


    “忘了。”


    他竟然那樣回答我!我無法不承認,一直以來都是我一廂情願而已,他根本不在乎。我掩著臉衝出去,他在餐廳外拉著我,把一張歌譜塞在我手裏:“這首歌是我為你而寫的。”


    他從口袋裏拿出那支樂風牌口琴,吹奏一首歌--


    “告訴我,我和你是不是會有明天?


    時間盡頭,會不會有你的思念?


    在你給我最後、最無可奈何的歎息之前,


    會不會給我那樣的眼神--最早,也最迷亂?


    深情是我擔不起的重擔,情話隻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因為你,我甘願冒這一次險,即使沒有明天……”


    感動是一座熔爐,燒熔我的心,逼出眼淚,即使用一雙手去接,也接不住。


    “為什麽要寫這首歌給我?”


    他沒有回答我。我忘了,他不一定回答問題。


    我心裏有說不盡的歡愉,天的遙遠地的遼闊,海的深沉山的高峻,也比不上天地裏有一個男人,為我寫一首歌。


    他抱著我,我把頭埋在他的胸口。


    “我害怕你永遠不會再出現!”


    “怎會呢?”他吻我。


    “新年快樂!”他跟我說。


    “新年快樂!”我說。


    一九八七年的一月一日,我們在海邊等待日出。我漸漸了解,我正愛著的人,是一個很難讓我了解的人。他會忘掉我在等待他,卻為我寫一首歌。聽到那首歌之前,我從來沒有想過,他對我那樣情深。他有本事令我快樂,也最有本事令我流淚。


    “在我之前,你有要好的女朋友嗎?”我問他。


    他點頭,我很妒忌。


    “你有送歌給她嗎?”


    他沉默。


    “日出了,你看。”我拉著他的手。


    是的,日出了,我和林方文會不會有明天?


    “深情是我擔不起的重擔,


    情話隻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這是不是林方文要對我說的話?他是個悲觀的男人。女人最害怕遇上悲觀的男人,她要用雙倍的愛心來嗬護他。她的喜怒哀樂,都由他操控。


    但,即使沒有明天,他是陪我看一九八七年第一個日出的男人。


    一天,我陪林方文一起去看歌星錄音。在錄音室裏,我第一次見到林正平,他不知道我是迪之的好朋友,用深情的眼神望著我。我想起他跟男人搞在一起的事,有點作悶。


    “林放的情歌寫得很好,能感動很多女人。”林正平對我說。


    我不大明白他的意思。他是稱讚林方文的深情,抑或想提醒我,林方文寫過很多情歌給其他女人?


    我和林方文一起離開錄音室的時候,已是深夜,他一直不說話,大概是他的悲劇人物情緒又發作。


    “你跟林正平很談得來吧?”他幽幽地說。


    原來他妒忌。我突然覺得很快樂,他妒忌我和另一個男人談話,他不是一直都愛理不理的嗎?


    “你妒忌?”我試探他。


    “林正平不是一個好男人。”他說。


    我笑而不答,我當然知道,我裝著無知,讓他不放心。


    “嗨,你什麽時候才肯摘下你的帽子?”我突然有勇氣再次向他挑戰,“你洗澡的時候,是不是也戴著帽子?”


    “我很妒忌你的帽子,它比我和你更親密,它沒有一天離開你。”我說。


    他繼續向前走。


    “摘下你的帽子。”我在後麵追上他,伸手要拉下他的帽子。他跑得很快,不讓我碰到他的鴨舌帽。


    “你跑得挺快。”他說。


    “當然,我是女子排球隊隊員呢。”我企圖拉下他的帽子。


    “你好奇心太重。”他閃開。


    “你為什麽不肯摘下帽子?”


    “我說過,我沒想過為什麽。”


    “一定有原因的,你的頭頂有一個洞,是不是?”


    “不是每一件事都有原因的。我送你回去。”


    “你不摘下帽子,我也不回去。”我賭氣。


    “你真的不回去?”


    “除非你摘下帽子。”


    “那我自己回去,再見。”


    他竟然掉下我離開!我氣得在路上哭起來。


    那頂鴨舌帽可能是一個女孩子送給他的,所以,他不舍得摘下帽子,他仍然懷念那個人。


    我坐在路邊,我不敢相信,他竟然掉下我。一輛汽車劃破夜街的死寂,在我身邊飛馳而過,情話隻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林方文突然再次出現在我跟前,我低著頭偷笑,抬頭看他的時候,發現他並沒有戴著鴨舌帽。


    他的頭頂沒有洞,也沒有傷疤,他的頭發烏黑濃密。


    他拿著帽子,向我行了一個禮,弄得我哭笑不得。


    “你回來幹什麽?”


    “你是不是最喜歡把男人氣走?”


    “你是不是最喜歡把女人丟在街上?”


    “求求你不要再跟我抬杠,我沒有戴帽子,好象沒有穿衣服!回去吧!”


    “你為什麽摘下帽子?”


    “沒有想過為什麽。”


    我漸漸明白,林方文便是那樣一個人,他長久以來戴著帽子,沒有原因。他突然摘下帽子,也沒有原因。他愛上一個人,說不出原因。不愛一個人,也不會說原因。他原來是一個不值得依賴的男人。


    “你可以戴回你的帽子。”我跟他說。


    他回頭,向我笑:“不用了。”


    迪之也有新戀情,對方是唱片公司錄音室的技師,迪之把他們兩人用保麗萊拍下的照片給我看。


    “他不象你一向的選擇,不夠英俊。”我說。


    “我現在是返璞歸真。”她認真地說,“他是攀山高手,我跟他學攀山。”


    “攀山很危險。”我說。


    “你說攀山危險,還是戀愛危險?”


    想不到光蕙也有新戀情,他是牙醫,替一位私人執業的牙醫工作。


    “你們跟男朋友做了那件事沒有?”迪之毫不避忌地審問我和光蕙。


    “你老是關心這個問題。”我罵迪之。


    “就是嘛!你不臉紅的嗎?”光蕙也罵她。


    “你們不要這麽純情好不好?早晚你們會跟一個男人幹這種事。”迪之懶洋洋地說,“那真是一件美妙的事!”


    “來!我為你們兩位處女幹杯!”迪之舉杯。


    她對性的渴望和開放,也許是與生俱來的。


    “你有興趣做兼職嗎?”迪之問我。


    “是什麽兼職?”


    “在一間雜誌社做校對,月薪有一千元。”


    “好呀!我討厭補習。”


    那家雜誌社出版一份高品味生活的月刊,校對隻有我和另外一個男孩子,每天要花數小時看原稿和印刷稿,眼睛十分疲倦。一千元薪水,並不容易賺。


    但,我有一個目標,林方文的那支口琴已經很殘舊,樂風牌又不是什麽好牌子,我要送一支新的給他。


    我把三個月兼職的薪水儲起來,午間隻吃一個麵包。


    日本蝴蝶牌口琴在當時是很好的牌子,價值是三千二百元,我從來沒有買過那麽昂貴的禮物給別人。我在琴行裏仔細地將口琴檢查了一遍又一遍,賣琴的人都嫌我挑剔。


    口琴放在一個個小小的木盒裏,十分精致。我用花紙把它包好,紮上一隻金色的蝴蝶,悄悄放在林方文的床上,把那支殘舊的樂風牌口琴拿走。當林方文回到房間,看到我送給他的口琴,一定很感動。


    三個小時後,他在校園裏尋找我,當時我正站在儲物櫃前麵。我以為他會情不自禁跟我擁抱,他的樣子卻很嚇人。


    “我的口琴呢?”他怒氣衝衝問我。


    “什麽口琴?”我有點不知所措。


    “我的樂風牌口琴。”


    “我送了一支新的口琴給你,你沒看到嗎?”


    “是你拿走我的口琴?”他的樣子很凶。


    “那支口琴太舊了,所以我--”


    “把我的口琴還給我。”他的目光很可怕。我打開儲物櫃,把那支口琴拿出來,重重地放在他手上。我的眼淚都湧出來的了,何以愛一個人,會如此心酸?口琴有什麽秘密比愛情重要?


    “還給你,都還給你!”我流著淚說,“我用了三個月薪水買那支口琴給你,你一點都不領情!”


    “你用不著這樣做。”他竟然可以說得如此平淡,象對一個普通朋友說話。


    眾目睽睽,大家都目睹我是這段愛情的失敗者,我還能選擇留下嗎?


    我在家裏呆了兩天,什麽都提不起勁。最可笑的,是在痛恨這個男人的時候,卻熱切盼望他打電話給我。電話沒有響過,我突然覺得自己是個傻瓜,他為我做過些什麽?不過寫一首歌,摘下一頂鴨舌帽而已,我卻變得如此卑微。在晚上,我扭開收音機,播的盡是情歌,還有林方文送給我的歌:


    “告訴我,我和你是不是會有明天?


    時間盡頭,會不會有你的思念……”


    漸漸,我發現音樂不是來自收音機,而是來自窗外。我走到窗前,不敢相信林方文正在樓下吹奏著他送給我的歌。在電影或小說裏看到這種場麵,我一定會嗤之以鼻,認為太老套了,如果我的男人那樣做,我一定會把他趕走。可是我那時完全沒有將他趕走的意思。


    我把屋裏的燈全關掉,我不能走下去,他以為我是什麽?隨便讓他罵,也隨便讓他哄嗎?接著,他吹奏一首我不認識的歌,哀傷低回,象一雙將要分手的情人。曲終,我再聽不到口琴的聲音,我走到窗前,已經看不見他。


    我跑到樓下,想尋找他,卻看不見他的蹤影。他便是這樣一個人,喜歡令人失望。回頭,他卻在我後麵。


    “你為什麽不走?”我冷著臉說。


    “你的台燈還沒有關掉。”他說。


    是的,我故意亮著一盞燈。


    “惱我嗎?”林方文問我。


    我努力地點頭。


    “真有這麽惱我?”他很失望。


    我作了一個九十度彎身的點頭。


    “口琴是我爸爸留給我的。是他留給我唯一的東西。”


    “你爸爸不在嗎?”我驚異。


    “他是個潦倒的海員,寂寞的時候,他站在甲板上吹奏口琴。一年裏,他隻回家兩三次,對我和姐姐來說,他象個陌生人。一九八零年,他工作的大洋船在巴拿馬遇上暴風雨沉沒,沒有一個船員生還。警察在船艙裏發現這支口琴,口琴放在一堆衣物當中,竟然絲毫無損。他們把口琴送回來。這是一支奇怪的口琴,沾了腥氣、遇過沉船,外表殘舊,音色卻依然完好。”


    “你媽媽呢?”


    “我已經很久沒有跟她說話了。他是一個美麗聰明的女子,嫁給我爸爸,也許是她此生最錯的決定。爸爸死後,她重操故業,經營一間小餐廳。”


    我從來沒有想過,林方文生活在另一個世界。


    “還惱我嗎?”他問我。


    我吃力地點頭,他捉住我,我向他微笑。


    頭三個月的薪水用來買了口琴給林方文,第四個月的薪水,我答應請迪之和光蕙吃飯。


    “原來他有太太。”迪之慘笑,“我在街上碰到他,他牽著腹大便便的太太買嬰兒用品。”


    “那個錄音室技師?”


    “男人都是這樣,象鄧初發這種好人,早就死光了!”迪之說。


    她在手袋裏,拿出一包登喜路,點了一根煙,手勢並不很熟練,意態卻是滄桑。那份滄桑過早出現在她臉上,她兩次都沒有遇上好男人。


    “什麽時候學會抽煙的?”我問她。


    “幾天前才學會的。一個人無所事事,抽一根煙,時間會過得快一點。”


    “不要抽煙。”


    “你的運氣比我好,你遇上好男人。”


    “林方文是好是壞,我還不知道。”


    “他有沒有跟你上床?”


    “沒有。”


    “那就是好男人。”


    迪之那樣說,暗示了她跟技師已經有關係。他們走在一起,才不過三個星期。


    “你知道,女人懷孕的時候,不能做那件事。”她呼出一個煙圈。


    我和光蕙默默無語。


    “程韻,可以請我喝酒嗎?”迪之問我。


    “當然可以!”


    她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我是不是很蠢?常常被男人騙倒。”


    “你不是蠢,你隻是太渴望得到安慰。”我說。


    “我你你們需要男人。”迪之又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不要再喝了!”我阻止她。


    “我自己付錢!”


    “你知道我不是這個意思!”


    “你要喝,我陪你喝!”光蕙把迪之的葡萄酒幹了,奇怪,她為什麽陪迪之喝酒?


    “我們去南丫島!”迪之說。


    “現在去南丫島?去那兒幹什麽?”我說。


    “去找鄧初發!”她看看腕表,“現在還有船。”


    我們坐最後一班船往南丫島,來到鄧初發的石屋前麵拍門。鄧初發看見我們三個,很是意外。


    “鄧初發,我們來探你!”迪之倒在他懷中。


    “她喝醉了。”我說。


    鄧初發帶我們進石屋,這間屋隻有他一個人住,他比以前消瘦了很多。


    他拿了一塊熱毛巾替迪之敷臉。


    迪之雙手繞著鄧初發的脖子,溫柔地對他說:“我要到你的房間睡。”


    鄧初發無奈,將她抱走,他們會再次走在一起嗎?


    光蕙問我:“你最恨哪一個人?”


    “暫時沒有。”


    “我有!我最恨老文康。他騙我,我認識了孫維棟,才知道什麽是愛情。老文康是無恥的騙子,我要打電話罵他!”


    老文康接電話。


    “喂,老文康在嗎?”光蕙問。


    “我是沈光蕙,你這個絕子絕孫的臭王八,你什麽時候才去死?你這種人越早死越好。”


    老文康大概嚇了一跳,立即掛線。我和光蕙倒在床上大笑。


    “你不是說畢業後,他寄過一張卡給你嗎?”


    “我騙你的,他沒有找我,我隻是無法接受自己受騙,我曾經以為那是一段超凡脫俗的愛情。”光蕙悲哀地睡著。


    小島上的夜,唯一的聲音,是草叢裏蛤蟆的叫聲。我很掛念我的男人,搖了一個電話給他。


    “你在哪兒?我找不到你。”他焦急地說。


    “我在南丫島,迪之喝醉了,我陪她來找鄧初發,光蕙也在這兒,她睡了。我要明天清早才可以回來。”


    “我很掛念你。”他從來沒有對我說過這句話。


    “我們會不會有明天?”我問他。迪之的遭遇令我對男人很悲觀。


    “夜了,睡吧。”他沒有回答我。


    第二天清早,鄧初發買了早餐給我們,迪之仍睡在他的床上。


    “你昨晚有沒有跟她--”我問鄧初發。


    “我不是這種男人。”他說,“她已經不愛我了,雖然昨晚她肯定不會拒絕我,但我不想這樣做。”


    迪之醒後,鄧初發送我們到碼頭,到了香港,林方文竟然在碼頭等我。他用行動證實我們的明天。


    如果世上有很多種幸福,那是其中最動人的一種。


    “你為什麽會在這裏?”我問他。


    “你說今天早上會回來。”


    “真是令人感動啊!”迪之取笑他。


    光蕙也加入取笑他,跟迪之一唱一和:


    “羨煞旁人啊!”


    他們三個人還是頭一次見麵。


    迪之和光蕙離開,我跟林方文手牽手在中環散步。


    “你昨天為什麽跟我說那句話?”我問他。


    “哪句話?”


    “我很掛念你。”我說。


    他沉默,我突然覺得他的沉默很不尋常。


    “是不是你昨夜想起另一個人,所以對我說很掛念我。”


    他凝視我,我知道我的感覺是真的。我不了解男人,對愛情的認識也很膚淺,但我有戀人的感覺,不會錯的。


    “我帶你去一個地方。”他說。


    我走在他身邊,默默無語。他在碼頭等我,是他內疚,不是我幸福。如果世上有很多種不幸,那是其中一種可笑的不幸。


    林方文走到蘭桂坊,清晨的蘭桂坊跟晚上是另一個世界,斜路上賣早餐的店子坐滿了看日報的男女。他走到斜路盡處,那裏有一間酒吧,酒吧已經關門,他帶著我走上二樓,那兒可以看到對麵大廈的一樓有一間畫廊。


    畫廊裏,一個穿雪白色長袖睡袍的女子正在畫畫。那個女人看來有三十歲,一把長發垂在胸前,蔓延到腰際,她長得很高、很瘦,有差不多五尺八寸,不施脂粉,有象牙白色的皮膚,一個大嘴巴,一個大鼻子,一雙好象什麽都不在乎的眼睛。五官湊合在一起,卻很漂亮,是那種很看不起人的漂亮。


    “她是你昨夜思念的人?”我問林方文。


    他沒有回答我。在那個出眾的女子麵前,我突然覺得自己很渺小。


    “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


    “她看來年紀比你大。”


    “比我大好幾年。”


    “你們分開了多久?”


    “差不多一年。”


    “刻骨銘心?”我問他。


    “什麽叫做刻骨銘心?”他反問我。


    “已經分開一年,你仍然跑來這裏偷看她。”


    就在那個時候,畫室裏出現了另一個男人,那個男人長得很俊朗,看來才不過十八歲。他從後麵抱著她,身體和她一起擺動。


    “你們分開是因為他?”


    “她跟這個男人隻是來往了一個月。”


    “噢!原來你常常來這裏偷看她。”跟我一起那段日子裏,他的心仍留在畫廊裏,我實在妒忌。


    “她倒是很喜歡比自己年輕的男人啊!”


    “她是一個很放蕩的女人。”他說。


    “你們為什麽分開?”


    他向著我苦笑:“我們互相傷害。”


    我很妒恨,林方文與畫廊裏那個女子曾經互相傷害,創傷比愛刻骨銘心,所以他雖然離開她,卻一直沒有忘掉她,而我在他心中的位置,顯然比不上那個大嘴巴女人。


    “你有沒有跟他做愛?”我問他。


    他沒有回答我。


    我突然發覺林方文和畫廊裏的女人,有非比尋常的肉體關係,而他跟我,卻沒有,因此我比不上她。


    我擁著林方文,緊緊的擁著他,不讓他呼吸。


    “你幹什麽?”


    “跟我做愛!”


    我以為隻有那樣,我和林方文的關係才可以跟他和大嘴巴女子的關係相比。她和林方文睡過,而我沒有。她和他纏綿,而我不過是一個跟他互不相幹的女人,這種關係太不安全。


    他輕輕推開我:“你別這樣。”


    “我要跟你做愛。”我纏著他不肯放手,熱情地吻他的臉、嘴巴和脖子。我已失去所有尊嚴,哀求一個男人占有我,以為因此我可以占有他。


    他狼狽地推開我:“你不要發神經好不好?”


    我被拒絕,無地自容,奔跑到樓下,衝下斜路,不知該走到哪裏。他為什麽要帶我去看大嘴巴女人?他愛上那個放蕩的女人,為什麽,為什麽他不介意她放蕩?還是因為她放蕩,他才跟她分手?那個女人比他大八年,他喜歡年紀比他大的女人嗎?


    我迷迷糊糊回宿舍,走進他的房間裏。在那個滂沱大雨的清晨,他在計程車上,載我一程,我們一同聽《人間》: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愛情從那一刻開始迷惑我們。但那天早上,他可能離開宿舍,去偷看大嘴巴女人,所以回程遇到我。我和林方文的愛情,竟然在那個女人的陰影下滋長,《人間》是他寫給那個女人的,我竟被歌詞迷住,傾慕他倆的愛情故事,真可笑!


    我拉開書桌的抽屜,裏麵很雜亂,我企圖找到一些他和大嘴巴女人的資料,可是一無所獲,隻有我送給他那支蝴蝶牌口琴和那頂鴨舌帽依偎在一起。


    “你幹什麽?”林方文突然在後麵叫我。


    我正在企圖偷看他的私隱。為了掩飾我的無地自容,我把書桌上的東西全掃到地上,把抽屜裏的東西也丟到地上。


    他竟然沒有阻止我。我繼續將他的東西亂扔,他站在一角,沒有理會我。我將所有的東西都扔在地上,筋疲力竭,他依然冷眼旁觀。他鐵石心腸。我要離開房間,他並沒有阻止我,我走出走廊,隻覺得全身沒有氣力,連走一步路的意誌也沒有。房裏依然是一片沉默。我突然很害怕,我一旦離開,我們的故事便完了。


    我回頭,用盡全身的氣力一步一步接近他的房間,我回去了,他仍然沉默。我俯身將地上的東西拾起來。


    我突然很看不起自己,為什麽我連一走了之的勇氣也沒有?大嘴巴女人一定不會象我著樣。


    他突然抱著我,我覺得全身酸軟,象受了很大的委屈,嚎啕大哭,哭得很醜陋。


    “如果你不喜歡我,不要勉強。”我說。


    “你知道我為什麽帶你去那裏嗎?”


    “我決定忘記她,我想讓你知道。”


    他吻我,我閉上眼睛,跟他說:


    “我可以--”


    我可以跟他睡,願意跟他睡,義無反顧,即使我們將來不一定在一起。


    “不用。”他說。


    他溫柔地撫摸我的臉頰說:“不用,現在不用。”


    我把事情告訴迪之,她煞有介事地說:


    “男人在十八至二十五歲這段時間,會愛上比自己年紀大的女人,是戀母情意結,說得粗俗一點,是還沒有斷奶。”


    林方文說他的母親是一個美麗聰明的女人。雖然他已很久沒有跟她說話,但他說起母親,總是很憂鬱的。他會不會象迪之所說,有戀母情意結,所以愛上大嘴巴女人?


    “他為什麽喜歡放蕩的女人,男人不是喜歡純情的女人嗎?”我說。


    “純情的女人是天使,放蕩的女人是魔鬼,魔鬼總是比較好玩的。”迪之說。


    我瞞著林方文,約了迪之和光蕙在畫廊對麵那間酒吧喝酒,其實是去偷看大嘴巴女人。大嘴巴女人那天沒有畫畫,她站在畫廊的落地玻璃前喝水,不是用杯喝水,而是拿著一個有手柄的玻璃瓶喝水,那種玻璃瓶可以倒滿八杯白開水。


    “她很饑渴呢。”迪之說。


    “她的嘴巴真的很大。”光蕙說。


    “大得容得下我的一隻拳頭。”我說。


    “她的樣子很特別。”光蕙說,“眼睛大、鼻子大、耳朵大、嘴巴最大,但湊在一起又不太難看。”


    “象專門吃少男肉的女妖。”我說。


    “所以你的林方文給她吃了!”迪之大笑。


    “你笑得很淫!”我說。


    “是嗎?我真的笑得很淫?”她竟然從手袋拿出一麵鏡子照照看,說:“果然很淫,男人喜歡這種笑容。”又說,“你看,大嘴巴女人正在淫笑。”


    畫廊裏,出現了一個男子,大嘴巴女人似乎又換了男伴,也是廿歲出頭的年輕男子,比上一個更俊朗。


    迪之站起來說:“我們上去。”


    “上去?”我猶豫。


    “怕什麽?反正她不認識我們。”


    沿著大廈樓梯走上一樓,便是大嘴巴女人的畫廊。畫廊隻有七百多尺,賣的都是些抽象派的作品,主角多數是人,正確一點說,是一些看來象人的人。


    大嘴巴女人並沒有特別注意我們,她正在向一雙外籍男女介紹一幅畫。俊朗少年沿一道旋轉樓梯跑上上層。林方文說,大嘴巴女人住在畫廊樓上,可以想象,上麵有一張很寬敞很淩亂的彈簧床,是大嘴巴女妖吸收少男精華的地方。


    外籍男女並沒有買畫,離開的時候,那名外籍男子跟大嘴巴女子說:


    “再見,費安娜。”


    她的名字叫費安娜。油畫上的簽名也是費安娜。


    畫廊裏隻剩下我們,大嘴巴女人費安娜並沒有理會我們,我們三個看來實在不象來買畫。當費安娜在我身邊走過的時候,她身上有一股很特別的味道,不象香水,也不象古龍水,是橄欖油的味道,還有一點兒鬆節水的味道。


    我問迪之:“你嗅到她身上的味道嗎?”


    “是她的內分泌吧?放蕩的女人身上會有一股內分泌失調的味道。”


    “胡說!那是畫家的味道。”光蕙說,“顏料要用橄欖油調開,畫筆要用鬆節水洗滌。”


    “是,正是那種味道。”那種味道使她顯得很特別。


    “你怎麽知道?”我問光蕙。


    “孫維棟也畫油畫的。”


    “離開吧,這裏沒有什麽發現。”迪之說。


    我在畫廊的盡頭看到一張畫。一個少年站在一條空蕩的街上,那個少年是林方文。


    “什麽?他是林方文?隻有一隻眼睛,沒有嘴巴和鼻子,你也認出他是林方文?”她們不相信我。


    “不象,不象林方文。”光蕙說。


    “這個根本不象人,象頭獨角獸,你說這頭獨角獸是你的林方文?”迪之說。


    她們憑什麽跟我爭論呢?當我第一眼看到那張油畫,我的心怦然一動,我意識到他的存在,他存在畫中,存在畫中那條空蕩的街道上,雖然沒有一張完整的臉,也沒有完整的身體,卻有林方文的神韻和他獨有的、喜歡叫人失望的神情。戀人的感覺不會錯。


    “是他,我肯定這個是他。”我說。


    迪之和光蕙還是不同意。


    “這幅畫要賣多少錢?”我問大嘴巴費安娜。


    我要從她手上拿走這幅畫,我不要讓林方文留在那裏。


    “你瘋了!你哪來這麽多錢?”迪之跟我說。


    大嘴巴女人走過來,看見我指著林方文的畫,淡然說:


    “這張畫不賣。”


    “不賣?那為什麽放在這裏?”迪之跟她理論。


    “不賣就是不賣。”


    “要多少錢?”我問她。


    “我說過不賣。”她回到沙發上,又拿起那個玻璃瓶大口地喝水。


    她不肯賣,我無法強人所難,隻好離開畫廊。一條空蕩的街上,隻有林方文一個人,那是不是大嘴巴女人的內心世界?在她空虛的心裏,來來去去,隻有林方文一個人。她隻懷念他,她對他,有特殊的感情,跟其他少年不同。他在她的生命裏,不是過客,而是唯一可以停留的人。這個發現對我來說,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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