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跟弟弟的症狀好像也更多了,不知道是不是也陽了。


    真是煩。


    一家人都在那咳嗽,爸爸在東莞好像也感染了。


    老二早些日子在肇慶那邊也感染了。


    中午沒睡著。附近老是有小孩放鞭炮,擾人清夢。


    媽媽的腰沒那麽痛了,但是它感覺冷,哪怕蓋兩張被子也會很冷。


    真是好了傷疤忘了疼。成不了大事。


    對了,今天晚上發生的一件事讓我明白,我還是太天真了,經曆的事情太少了。


    就按照我那個數字化老師的話說:你們的理論知識已經完全能夠勝任這份工作,甚至綽綽有餘,但你們缺少的是實際操作,因此你們才感覺不到得心應手,要是有人或者是有項目給你們操作幾個月,你們就會玩的滾瓜爛熟。


    是的,我很認可他這句話。但其實最大的問題就是沒有這個機會給到我們,他們永遠都是讓我們從最低層做起。


    不是說沒有意義,而是說很少,極低的效率。


    然後在此過程中又逐漸遺忘了本該牢記的理論知識,所以就弄得越來越可惜。


    本身的辛苦,不受重視,工資與付出不成正比等各項原因讓他們又進一步選擇了離開這個崗位,加上那麽久從事了這項基層工作,忘記了理論,也讓他們誤以為自己沒有天賦和能力。


    在我看來這就是整個安排的不合理。


    而且這其中也包含了一個特別有意思的點,就是馬太效應中的:強者愈強,弱者愈弱。


    因為那些混的比較好的人,或其它原因(反正能力是夠的),他去當了管培生,雖然說他也要從事基層工作,但是更多的是當領導培養。


    領導層和集團本身更重視管培生,也願意采納管培生的一些小想法。這也會讓管培生本身更加重視。再加上他本身的工資就比普通員工(相比沒有當上管培生的)高一點。


    這就是特別有意思的一個點,在我看來。所以說一定要抓住機會,很多時候不是說你有沒有能力,能不能勝任,大部分情況下都能,不然你也不會被選上。


    甚至你的能力遠超你的想象。


    說回到今晚上這個事情。


    是這樣的,有個老板想租我們家房子的一樓來放車。


    他因為在外國做生意,不常回來,再加上他那裏沒有停車位,所以說他想找個地方放他的車。


    剛買沒多久的車,100多萬的寶馬。


    老媽跟他說的是600塊錢一個月,半年一付。租金的話,在這邊的話算是比較便宜。


    但對我們而言還好,主要是他車子放在這裏也不會吵,也不會怎麽樣。


    唯一要擔心的就是他是不是騙子,跟他車子有任何損失,我們都不負責任。


    關於騙子這一點,交談下來其實可能性不大,而且他也發了他車子的綠本跟一些身份證證明之類的。


    也沒有必要騙,現在這個年代都是法治社會。


    然後關於車子劃損這個點,這點我們是想的是雙方先談清楚,協商一致,我們不負這個責任,然後再簽個合同就ok了,隻要合同不出紕漏(關於合同這一點也值得講一下,等講完這個後麵我說幾句)。


    其實我老媽連錢都點了,但最後我老爸(在東莞)還是不同意。


    風險太大了。他說一個月600塊錢換算了,一天才20塊錢,隨便省一點都能省的掉。確實,他這樣一說,我也這樣認為。


    但不是說錢太少,而是說風險太大。如是我做決定的話,這個錢再加一倍甚至兩倍,我都不想。


    因為這個時候我突然又想到了我所學的風險補償係數和機會成本。


    經濟學確實是教人做選擇的學科。無論是多個選項選一個還是做與不做之間選一個。


    其實關於騙子這點基本可以達成共識,就是它不會是一個騙子。關於承擔損失這方麵,我們也可以確立一個合同。


    但為什麽還是選擇放棄?歸根到底還是風險太大,以及沒有嚐試過。如果我們有這個經驗的話或許會答應。


    這也是一個方向,因為熟悉會增加我們的自信以及應對問題的經驗。


    老板就是老板。很大度,說沒什麽,而且也發了語音解釋,表示能理解。


    然後還說了可以讓我們去他住的那邊打聽一下,當地人都認識他,不會是騙子。


    我感覺確實可以,值得學習。無論是老板的這種大度還是做事方式。


    不過我同學說的也有道理。他說什麽都有風險,租給車也是,租給人也是。租戶萬一摔倒了賠醫藥費是不是風險?


    我甚至還聯想到了,要是老人小孩那種就更麻煩了。


    但說真的,任何事都有風險。但如何將風險處在一個可控的範圍內,這才是值得學習和掌握的。


    再說一下合同,不找不知道,一找發現找不到。租房合同有,甚至停車位合同也有,但是將房子用作停車的合同卻找不到。


    而且找到了怎麽修改是一回事,修改有沒有法律效用又是一回事,甚至合同本身是不是最新版也是一個問題。


    反正發現到處都是問題。這時候就體現出一個學法律朋友的好處了。


    問了一下她手寫的合同算不算,她說:有效啊,寫明當事人的姓名電話號碼身份證和住址,還有出租的地點地方麵積,還有出租時間,還有風險承擔。


    還建議我從網上找一份租賃合同,修改一下即可。專業的就是靠譜。多條朋友,多條出路,可能有點誇張,但多條路,多條路卻絕對不誇張。


    有朋友真的很好辦事也很方便。


    其實說到經驗有好處也有壞處,嗯,世界上所有的事都是雙刃劍。


    如果我有經驗的話,我可能按照經驗處事,將之前的合同拿來用,但卻沒有想到這是一種新情況,需要修改一些地方,而且被對方抓住了漏洞,對此損失了一大筆錢,甚至是其他更加昂貴的代價。


    當然經驗的好處也很明顯,就是不用動腦,跟著經驗走大概率不會錯,雖然說也不一定特別好。


    所以一直都在警醒自己,不要完全的被舊有觀念和經驗帶著走。一定要讓自己時刻意識到:經驗可能會害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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