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起罕見的特大海難,一共有282人,跟著颶風、狂浪和大火,一起沉入了海底!
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煙大輪船輪渡有限公司的一艘客貨混裝船,向往常一樣,從東萊市出發,駛往達利安。
下午四點二十分,船上的乘客紛紛被服務員叫醒,告訴大家船尾起火,讓所有人趕緊穿上救生衣,到甲板上去。
此時巨大的客滾輪已經隨著大浪,處於翻騰搖擺中,跟無邊無際的大海比起來,巨輪雖大,但卻猶如一葉浮萍,隻能任隨海浪飄搖。
對船上的302人來說,這艘如同大樓一般的巨輪,相比起翻波湧浪的大海來,是唯一能給他們帶來一絲安全感的所在。
但現在這棟“大樓”,卻被海浪吹打的像不倒翁一樣的搖擺著。
乘客們聚集在甲板上,麵對著五六米高的海浪,人群裏不時傳來婦女和孩子、恐慌的尖叫聲和哭聲。
十一月末的海風,冰冷刺骨,船員們還沒有查清起火的地點和原因,就有很多乘客受不了甲板上的寒冷,陸續返回了艙室中。
他們中的很多人,這一回去,就再也沒有出來過!
這是在東萊海域,極為罕見的惡劣大風天氣,這艘滾輪,也是當天唯一出海的客船。
這艘上萬噸的客貨混裝船,是從倭國購買的,分為上下兩層,上層載人,下層裝貨。
此次出行,這艘船的下層,裝滿了幾十輛汽車!
在出海不久,這艘巨大的客貨混裝船,就遇到了巨大的風浪。
當時的船長,卻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在麵對風浪的時候,他下達了轉向返航的命令。
在大風巨浪中轉向,就是用麵積最大的側麵來迎向風浪,別說九千多噸的船了,就是十萬噸的航母,估計在一望無垠的大海中,也會被風浪像個玩具一樣的肆虐吧。
事實也正是如此,在風浪的摧殘下,這艘客貨混裝船,不受控製的擺蕩起來。
由於工作人員的麻痹大意,下層的貨物和汽車,並沒有嚴格按照要求固定起來。
不受控製的貨物和汽車,胡亂的滑動、碰撞在一起,汽車的油箱被擠壓的開始泄露,碰撞擠壓摩擦出的火花,又引爆了泄露出來的汽油。
火焰迅速蔓延,很快就燒壞了船隻連接動力係統的舵機電纜。
當一艘船隻,在大海中、在大風巨浪裏,突然失去動力的時候,想想就知道後果會有多麽的可怕了。
當操作員發現,無論怎麽操作,船隻都無法再前進一步的時候,絕望浮現在了每個人的臉上,因為他們都知道,這意味著什麽!
船隻無法再抵禦風浪,任由風吹浪打,隨著海浪被拋起、跌落,傾斜角越來越大,三十度、七十度、九十度,......
最後,一個巨浪打來,將這艘萬噸巨輪,徹底掀翻。
等返回艙室的大多數乘客,驚恐的再想逃離時,已經晚了,仿佛一切都變成了徒勞,湧入的海水,無情的阻攔住了他們的生路。
有人試圖砸破舷窗逃生,但這隻會加速海水的湧入,強大的水壓,徹底的將他們摁死在了船艙內。
從船艙進水,到淹沒了所有人,僅僅隻用了三四分鍾。
不管人們如何的哭喊、絕望,這艘客貨混裝船大舜號,仍然在勢不可擋的下沉。
在收到求救信號後,周圍路過的船隻,岸上的救援船,乃至海軍的軍艦、救援船、打撈船,都全部第一時間向事發地趕去。
但此時海麵上的風力已經高達十級,氣溫將至零下,現場風雪交加,能見度極差,十幾艘救援船根本就無法靠近,就連趕來救援的“煙救13號”救援船,自己都差點被風浪掀翻。
即便是麵對這種惡劣的情況,參與救援的船隻,仍在不斷努力的嚐試著。哪怕是多救出一個人來,也是好的啊!
聽到消息的、附近十幾個村子的五千多人,也趕到海邊,在四十五公裏長的海岸線上,設置了“人肉”了望哨。
為的就是,如果能遇到被海浪吹回來的人,可以第一時間進行救援。
東萊市劉家醫院的一百多名醫護人員,也被緊急動員,趕到現場參與搶救。
血肉之軀的人類,在麵對大自然的時候,無疑是脆弱的,此次海難後,據統計,隻有一些留在甲板上的人,才得以僥幸逃生。
其餘302人中的282人,卻不幸罹難,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高達九千多萬!
事後據相關部門調查認定,此次特大海難事故是一起在惡劣的氣象和海況條件下,船長決策和指揮失誤,船舶操縱和操作不當,船載車輛超載、係固不良而導致的重大責任事故。
直接點說吧,這起特大海難,就是一起人為造成的事故,是一場“人禍”!
問題的根源就在於,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極其疏忽、嚴重失職。
其實,就在一個多月以前,同樣是在東萊市,就已經發生過一起客滾輪起火沉沒的悲劇。
那起事故造成了一人死亡、一人失蹤,五十多人受傷。
可就在相關部門剛剛開完安全生產會議後,僅僅一個多月的時間,又出了這麽大的一起事故、鬧出來這麽一樁慘案來,這讓相關方麵極其震怒。
以至於在事後的處理過程中,上上下下,一個都沒跑的了!
煙大公司多人被雙開、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責。
其上級公司山航運,多人被雙開、解聘、撤職。
東萊市海監部門,多人被問責、撤職、追究刑責。
交通廳廳長、主管副廳長被問責、撤職,受到紀律處分。
乃至交通部長、主管副部長,省長、主管副省長等,一眾高級官員被問責,受到紀律處分。
事故的直接責任人,煙大公司的書記被判刑六年,經理被判刑五年,副經理被判刑五年,海監局負責安全監督的副科長被判刑五年,......
唯一一個逃脫罪責的,是當時船隻的船長,因為他也死在了這起海難中。
本著“人死債消”的原則,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
但是,陪著他一起葬身大海中的那些人,“我們再也見不到他們了”,——這是這起特大海的難幸存者們,最常說的一句話!
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煙大輪船輪渡有限公司的一艘客貨混裝船,向往常一樣,從東萊市出發,駛往達利安。
下午四點二十分,船上的乘客紛紛被服務員叫醒,告訴大家船尾起火,讓所有人趕緊穿上救生衣,到甲板上去。
此時巨大的客滾輪已經隨著大浪,處於翻騰搖擺中,跟無邊無際的大海比起來,巨輪雖大,但卻猶如一葉浮萍,隻能任隨海浪飄搖。
對船上的302人來說,這艘如同大樓一般的巨輪,相比起翻波湧浪的大海來,是唯一能給他們帶來一絲安全感的所在。
但現在這棟“大樓”,卻被海浪吹打的像不倒翁一樣的搖擺著。
乘客們聚集在甲板上,麵對著五六米高的海浪,人群裏不時傳來婦女和孩子、恐慌的尖叫聲和哭聲。
十一月末的海風,冰冷刺骨,船員們還沒有查清起火的地點和原因,就有很多乘客受不了甲板上的寒冷,陸續返回了艙室中。
他們中的很多人,這一回去,就再也沒有出來過!
這是在東萊海域,極為罕見的惡劣大風天氣,這艘滾輪,也是當天唯一出海的客船。
這艘上萬噸的客貨混裝船,是從倭國購買的,分為上下兩層,上層載人,下層裝貨。
此次出行,這艘船的下層,裝滿了幾十輛汽車!
在出海不久,這艘巨大的客貨混裝船,就遇到了巨大的風浪。
當時的船長,卻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在麵對風浪的時候,他下達了轉向返航的命令。
在大風巨浪中轉向,就是用麵積最大的側麵來迎向風浪,別說九千多噸的船了,就是十萬噸的航母,估計在一望無垠的大海中,也會被風浪像個玩具一樣的肆虐吧。
事實也正是如此,在風浪的摧殘下,這艘客貨混裝船,不受控製的擺蕩起來。
由於工作人員的麻痹大意,下層的貨物和汽車,並沒有嚴格按照要求固定起來。
不受控製的貨物和汽車,胡亂的滑動、碰撞在一起,汽車的油箱被擠壓的開始泄露,碰撞擠壓摩擦出的火花,又引爆了泄露出來的汽油。
火焰迅速蔓延,很快就燒壞了船隻連接動力係統的舵機電纜。
當一艘船隻,在大海中、在大風巨浪裏,突然失去動力的時候,想想就知道後果會有多麽的可怕了。
當操作員發現,無論怎麽操作,船隻都無法再前進一步的時候,絕望浮現在了每個人的臉上,因為他們都知道,這意味著什麽!
船隻無法再抵禦風浪,任由風吹浪打,隨著海浪被拋起、跌落,傾斜角越來越大,三十度、七十度、九十度,......
最後,一個巨浪打來,將這艘萬噸巨輪,徹底掀翻。
等返回艙室的大多數乘客,驚恐的再想逃離時,已經晚了,仿佛一切都變成了徒勞,湧入的海水,無情的阻攔住了他們的生路。
有人試圖砸破舷窗逃生,但這隻會加速海水的湧入,強大的水壓,徹底的將他們摁死在了船艙內。
從船艙進水,到淹沒了所有人,僅僅隻用了三四分鍾。
不管人們如何的哭喊、絕望,這艘客貨混裝船大舜號,仍然在勢不可擋的下沉。
在收到求救信號後,周圍路過的船隻,岸上的救援船,乃至海軍的軍艦、救援船、打撈船,都全部第一時間向事發地趕去。
但此時海麵上的風力已經高達十級,氣溫將至零下,現場風雪交加,能見度極差,十幾艘救援船根本就無法靠近,就連趕來救援的“煙救13號”救援船,自己都差點被風浪掀翻。
即便是麵對這種惡劣的情況,參與救援的船隻,仍在不斷努力的嚐試著。哪怕是多救出一個人來,也是好的啊!
聽到消息的、附近十幾個村子的五千多人,也趕到海邊,在四十五公裏長的海岸線上,設置了“人肉”了望哨。
為的就是,如果能遇到被海浪吹回來的人,可以第一時間進行救援。
東萊市劉家醫院的一百多名醫護人員,也被緊急動員,趕到現場參與搶救。
血肉之軀的人類,在麵對大自然的時候,無疑是脆弱的,此次海難後,據統計,隻有一些留在甲板上的人,才得以僥幸逃生。
其餘302人中的282人,卻不幸罹難,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高達九千多萬!
事後據相關部門調查認定,此次特大海難事故是一起在惡劣的氣象和海況條件下,船長決策和指揮失誤,船舶操縱和操作不當,船載車輛超載、係固不良而導致的重大責任事故。
直接點說吧,這起特大海難,就是一起人為造成的事故,是一場“人禍”!
問題的根源就在於,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極其疏忽、嚴重失職。
其實,就在一個多月以前,同樣是在東萊市,就已經發生過一起客滾輪起火沉沒的悲劇。
那起事故造成了一人死亡、一人失蹤,五十多人受傷。
可就在相關部門剛剛開完安全生產會議後,僅僅一個多月的時間,又出了這麽大的一起事故、鬧出來這麽一樁慘案來,這讓相關方麵極其震怒。
以至於在事後的處理過程中,上上下下,一個都沒跑的了!
煙大公司多人被雙開、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責。
其上級公司山航運,多人被雙開、解聘、撤職。
東萊市海監部門,多人被問責、撤職、追究刑責。
交通廳廳長、主管副廳長被問責、撤職,受到紀律處分。
乃至交通部長、主管副部長,省長、主管副省長等,一眾高級官員被問責,受到紀律處分。
事故的直接責任人,煙大公司的書記被判刑六年,經理被判刑五年,副經理被判刑五年,海監局負責安全監督的副科長被判刑五年,......
唯一一個逃脫罪責的,是當時船隻的船長,因為他也死在了這起海難中。
本著“人死債消”的原則,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
但是,陪著他一起葬身大海中的那些人,“我們再也見不到他們了”,——這是這起特大海的難幸存者們,最常說的一句話!